如果你指的是巴黎和会,那当然是真的。感情上维护了我们的尊严,实际利益上损失了本来马上到手的一战红利。
众所周知,在一战结束之后,各协约国开始重新递结合约,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了《巴黎和会》,纷纷签订了《凡尔赛合约》。但是我国代表团却拒绝在合约上签字,很多朋友都认为,这是因为本该交还给我们的山东特权,被转交给了日本。
其实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战胜国的身份,因此我们自觉有了与列强讨价还价的资本。同时也获得了合约中一些有利于我们当时国情的条款,比如说取消辛丑赔款,加入国联行政院。同时也因为是战胜国,四亿五千万同胞有一种情感上的希望,如果签署了这次条约,那么在情感上是无法接受的。他们心中的愤怒也是终将会爆发出来的,与并且作为战胜国的我们也获得了世界的同情和理解。
提起这次外交事件,就不得不提以顾维钧为首的一些近代我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官,在面对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对外他们不惧列强的压迫,对内他们顺应“五@四”的潮流。在他们身上所背负的是那个时代独有的历史使命感。
在面对《凡尔赛条约》时,顾维钧等人只有三个选择,第一就是签字,此次大会本来就已经被英、美国、法国为首的列强控制,山东问题很显然已经无法挽回。加上代表团内以团长陆徵祥为首的多位外交官都主张签字。即使他们在条约上签字,也不会背负多大的责任。
第二个选择就是偷偷溜掉,当时因为梁启超把消息告诉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林又在报纸上披露了这一外交秘密,使得我们举国愤怒,面对内外的各种压力,代表团内的一些代表已经陆续返回各自的住所,代表团团长也一度以生病为理由请辞外交总长一职。还没有得到国内的同意就立即住进了医院中,此时的代表团可以说是一盘散沙。年少的顾维钧本就不是代表团中的一把手,他完全可以像其他人那样偷偷溜走。
最后一个选择就是拒绝签字,此事事关重大,拒绝签字就代表着和日本、美国等列强公开宣布自己的对立态度。但顾维钧和王正廷等代表坚决执行这一做法。
在确定这一做法之后,他们首先就在会议上表达了抗议,并且将事先起草好的措辞递交给了新闻界,让世界各国都了解到我们在此次会议中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同时还在各国代表中多方游说夺得了很多国家的同情。
最后在1919年6月28日这个历史性的一天,在我国代表团集体缺席的情况下,顾维钧等代表我们挺身而出拒绝签署对德合约。
这个做法一方面顺应了国内“五@四”的潮流,得到了国内民众的认可和舆论的支持,同时为我们在国际社会上也树立了一定程度的威严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敬。
1923年6月8日的杭州,已经进入了黄梅季节,空气中弥散着江南特有的闷热潮湿之气。这一天,杭州火车站里,从上海开来的列车正缓缓地进站,停靠在月台边,车门开启后,乘客们鱼贯而出,不一会儿,从车上下来一位穿着灰布长衫,鼻梁上架着玳瑁边近视眼睛的青年男子,这位男子就是当时名噪全国的北京大学教授,中国新文化运动发起者之一胡适。
这一次,胡适来到杭州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演讲,也不是为了游玩,而是要去约见一个令他魂牵梦绕多年的女子,尽管两人一个多月前刚刚见过面。这一年刚好是胡适从美国留学回来后的第6年。
胡适
离开火车站后,胡适径直来到了位于杭州西湖北岸的新新饭店,此次同行的还有北大校长蔡元培和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但是胡适并没有立即去见他急于想见的人,而是等到6月24日,蔡元培离开杭州后,他才单身一人,来到了位于杭州城南南高峰烟霞洞边的清修寺,在这里,胡适等待着那位女子的出现。
胡适1891年2月17日出生在上海的川沙县,祖籍安徽绩溪上庄村,父亲胡传曾是台湾省台东知县,在甲午战争中战死沙场,1895年2月,4岁的胡适在21岁的母亲冯顺弟的带领下,从台湾回到了安徽绩溪上庄村,随即进入私塾拜师读书。
13岁那年,胡适离开了安徽绩溪,到上海接受新式教育,开始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1910年的夏天,一个难得的机会改变了胡适一生的命运。他考取了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官费留学生的资格,前往美国留学。
胡适考取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官费留学后,先进入康奈尔大学学习农科,在对农科失去兴趣后,转入文科, 1915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追随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学习哲学。1917年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在回国之前,胡适经陈独秀之手,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之一。
胡适和妻子江冬秀
但是,作为新文化运动主将的胡适,回国后不久,便陷入了一场封建的包办婚姻,在母亲冯顺弟的安排下,恪守孝道的胡适与比他小一岁的同乡女子江冬秀拜堂成了亲。
1917年8月,出于对母命的尊重,胡适回到安徽绩溪上庄,迎娶儿时就已订婚的江东秀。然而,新婚当天,吸引胡适目光的不是新娘子,而是新娘身边的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胡适兄嫂同父异母的妹妹,名叫曹佩声,学名诚英,简称娟。
胡适这一次来到杭州将要与之会面的正是五年前婚礼上的小伴娘,曹佩声。曹佩声1902年出生在安徽绩溪的旺川村,与胡适家所在的上庄村仅几里之遥。胡适在自己家乡是一个明星式的人物,在他与江东秀的婚礼上,面容俊秀、举止文雅的胡适一下子便吸引了小伴娘曹佩声的目光。
曹佩声的这声“糜哥”让胡适铭记了一生,而胡适在曹佩声脑海中的印记也同样是终身挥之不去。1918年的冬天,在家里的安排下,曹佩声嫁给了从小就已订婚的同乡胡冠英,1920年曹佩声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丈夫胡冠英进入浙江第一师范就读,由于婚后四年,曹佩声一直在外求学而没有生育孩子,引起了婆婆的不满,为此婆婆以曹佩声四年不生孩子为由,给胡冠英在家乡娶了一房小妾。此事惹恼了曹佩声,已经开始接受五四新思想的曹佩声决定与丈夫离婚。
1922年底,曹佩声与丈夫胡冠英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后的曹佩声继续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求学,这一变故让受饱受办婚姻之苦的胡适又看到了爱情的希望之火。曹佩声离婚后第二年的4月29日,正是杭州城春光最明媚的时候,胡适出现在了西湖边上。胡适的乡邻好友,曹佩声的亲戚,著名诗人汪静之曾说:“胡适来杭州的目的是为探视独居的“小伴娘”。
曹佩声
在杭州,胡适再一次见到了自从婚礼上相见后就一直再未谋面的曹佩声。此时的曹佩声已不是胡适印象中当年的小伴娘,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学生,虽然离婚后独居,却依旧开朗,且又带几分伤感。汪静之曾这样形容过曹佩声:“她不算漂亮,但很迷人。先是令我着迷,后又使胡适着迷,她就是属于那不很漂亮,但有迷人魅力的女人!”
略带伤感的曹佩声更让胡适着迷。在杭州一同游玩了4天后,5月3日,临别之时,胡适为曹佩声写下了一首题为《西湖》的白话小诗:“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反使我病的更厉害了……这回来了,只觉得伊更可爱,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胡适
这首诗中的“伊”明写西湖,其实指的就是曹佩声,不是西湖更可爱,而是人更可爱。此中的双关之意,唯有二十一岁的曹佩声知晓,这是胡适在以诗传情。
胡适是最早提出用白话文做诗的人,1919年8月,他出版了中国第一本白话诗集《尝试集》,成为在新诗国度里探险的第一人。同一时期的新诗还有郭沫若的《女神》,汪静之的《蕙的风》,都是这一时期影响巨大的作品。
由于胡适等人的推动,白话文开始成为新文学主流的语言样式。
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叱咤风云,但也因为工作过度劳累而开始病痛上身,1923年,胡适来到南方养病,经常栖息于沪杭两地。5月3日,已经见到曹佩声的胡适,离开杭州后一直寝食不安,此时的胡适,虽然人在上海,但心却依旧在杭州,依旧想着曹佩声。而曹佩声在胡适的诗歌中也早已看出这位当年的穈哥已经爱上了自己。曹佩声面对胡适隐晦的情感表白,也按捺不住久存于胸的情感。关于曹佩声与胡适的爱情往事,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胡适传》的作者采访:沈卫威(《胡适传》作者) ,曾经多次采访过当时的唯一见证者,著名的湖畔诗人汪静之。
1923年5月25日,胡适在这一天的日记上粘贴了曹佩声随信寄来的八张与西湖有关的照片,其中一张是曹佩声自己的单身像。
深夜里,昏黄的灯光下,胡适开始真正体验到了爱情,而曹佩声也正式开始了她与胡适间那短暂却又各自铭记一生的情感苦旅。
到了1923年的5月底,陷入情网的胡适再也坐不住了。一个星期后,胡适再一次坐上了开往杭州的火车,出现在了烟雨朦朦的西湖边上。6月下旬,各个学校放假后,胡适终于在杭州南山的烟霞洞边等来了心中的爱人,曹佩声。
杭州西湖南山,有三处名洞,为水乐、石屋和烟霞,其中烟霞洞风景最佳,以朦胧中的烟霞为美,清修寺在烟霞洞的南边,十分安静,寺里的僧人仰慕胡适大名,便把大殿东边的两间小斋房出租给了胡适。在这里胡适与曹佩声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在杭州烟霞洞,两人安静地享受着爱情所带来的幸福,每日寄情于烟霞,或两人对弈,或闲坐品茗,或游山观佛。杭州多雨,雨后的西湖和四周的山峦更是清秀可爱,胡适在日记中多处记录了他和曹佩声一同漫步于山水之间。 今天晴了,天气非常好。下午我同佩声出门看桂花,过翁家山,山中桂树盛开,香气迎人。我们过葛洪井,翻山下去,到龙井寺……(《胡适日记》)
天气不好的时候,两人则在檐下同读一卷书,胡适在日记中又曾这样写到:早晨与娟同看《续侠隐记》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遇丽人》一段故事,我说这个故事可演一首记事诗……(《胡适日记》)
两人同居时刚好是曹佩声放暑假,但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时候,曹佩声又请了一个月的假,继续陪伴胡适,此后胡适一直在南方逗留到1923年的12月中旬才回北京。
在烟霞洞与曹佩声一起生活的时光让胡适铭刻一生。胡适曾在1923年10月3日的日记中写到: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胡适日记》。
两人虽然同居,但这并不为太多的外人知晓,1923年的中秋节,胡适邀请好友,新月派大诗人徐志摩来杭州游玩,自命为“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徐志摩一眼就看出胡适与曹佩声非同一般的关系。
胡适虽然是中国现代较早接触西方文化的人,但他又深受中国传统道德的影响,在面对自由的爱情和旧式的婚姻这个问题上,他始终表现出一种矛盾。
徐志摩看出好友在杭州有了情人,便鼓励胡适要“革命”,但是与曹佩声相爱的胡适想要冲破礼教的束缚,却又缺乏勇气。
因此胡适曾自我安慰:“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胡适
胡适一生行走在传统与现代,新与旧之间,1962年他病逝时,蒋介石在送他的挽联上写到,“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可以说是对胡适最佳的人生总结。
秋去冬来,离别的日子快到了,相见时难别亦难啊,天气也渐渐转凉,带着一片凄凉之意,胡适在日记中写到:睡醒时,残月在天,正照着我头上,时已三点了。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今当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胡适日记》)。
新历的1923年即将结束时,胡适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人间天堂——杭州,离开了曹佩声,回到北京。
在微微的寒风吹拂下,胡适回到了北京。徐志摩已经把胡适与曹佩声相爱的事情传开了。回到家中,妻子江冬秀手持剪刀逼问胡适,胡适承认了自己与曹佩声的恋情,由于此时母亲冯顺弟早已去世,不用再遵母命尽孝道的胡适终于向江冬秀提出了离婚。
面对江冬秀的以死相挟,胡适退却了,但心中依旧念念不忘曹佩声。与妻子争吵后,胡适离家出走,住在北京西山的朋友家中,心中的苦闷、感伤和凄凉无处排遣,在一个寒冷的夜晚,胡适写到“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上的人影”(《秘魔崖月夜》 胡适)
胡适与曹佩声的这段情缘在北京西山的寒风中渐渐消逝,但是,曹佩声至死都把她对胡适的爱珍藏在心底。
杨林桥,位于胡适家乡安徽绩溪上庄村的村口,1965年6月25日,杨林桥被山洪冲毁,曹佩声捐献了自己的积蓄,重修杨林桥。
曹佩声终身未再嫁人,临终前她留下遗言,一定要把她安葬在杨林桥边的那条小路旁,因为那是胡适回家的必经之路。 (图文/CCTV)
重情感轻视知识,注重揭示内心世界而忽视观察外部世界。1919-1949年艺术思潮的背景特点主要是重情感轻视知识,注重揭示内心世界而忽视观察外部世界。艺术思潮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地域内,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变革和政治斗争的发展以及艺术自身的发展。在艺术领域里形成的具有广泛影响的艺术思想和艺术创作潮流。它是社会思潮的构成部分之一。
诗歌创作的过程可划分为“发现”——“构思”——“表达”三个步骤。我们只有深入生活,用心观察和体味,才能在平凡的世界里发现诗意。发现诗意只是诗歌创作最初的阶段,接下来我们要仔细谋划和构思诗歌的篇章结构,将散漫的诗情集中起来。诗歌创作的最后阶段是表达,也就是将诗情语言化的过程。概括起来,诗歌写作应该掌握的基本要求是:
(一)、注意观察生活,敏锐捕捉瞬间感受和体验。
生活是多么广阔,/生活是海洋。/凡是有生活的地方就有快乐和宝藏。”这是诗人何其芳在《生活是多么广阔》里写下的诗句。可以说,是生活的宽广博大和诗人对生活的真切体验与细致观察触发了何其芳蓬勃的创作灵感。如海洋般广阔的生活不仅处处有快乐和宝藏,而且处处充满了诗情和诗意。不过,这诗情诗意只有善于观察生活的眼睛才能发现,只有异常敏锐的心灵才能捕捉。诗人艾青说:“生活实践是诗人在经验世界里的扩展,诗人必须在生活实践里汲取创作的源泉,把每个日子都活动在人世间的悲、喜、苦、乐、憎、爱、忧愁与愤懑里,将全部的情感都在生活里发酵,酝酿,才能从心的最深处,流出无比芬芳与浓烈的美酒。” 很显然,艾青把生活实践看作诗歌创作重要的源泉。当然,对于诗歌创作来说,“生活”的含义应该是广义上的,不仅包括社会实践,而且包括内心生活,二者的配合才构成了诗人的全部生活内容。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注意敏锐地捕捉瞬间的感受和体验,及时将它积淀在思维的信息库中,以备日后的诗歌构思和诗歌创作之用。藏克家《歇午工》写道:“睡着了,/铺一面大地,/盖一身太阳,/头枕着一条疏淡的树荫” ,可以说,没有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深厚积累,是写不出这样的诗句来的。
(二)、注重灵感的培育和意象的提炼
古今中外,人们对于创作灵感的解释是很多的。柏拉图认为灵感是附着在诗人身上的神力,苏格拉底把灵感解释为诗人天生特有的禀赋。美学家朱光潜认为,灵感有两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突如其来的;第二,它是不由自主的。对于诗歌创作来说,灵感的意义是非凡的,灵感的作用是巨大的,正如艾青所说:“灵感是诗人对于外界事物的一种无比调协、无比欢快的遇合;是诗人对于事物的禁闭的门的偶然的开启。”“灵感是诗的受孕。” 灵感尽管很重要,但它并不能轻易获得,只有长期积累才可以偶尔得之。所以,诗歌创作要注意灵感的培育,注意在日常生活中留心观察,锤炼诗思,集聚生活感受和生命体验,只有做到了这些,诗歌灵感才会在我们的创作活动中不期而至。
同时,还要重视对诗歌意象的采撷与提炼。诗情表达必须借助典型的意象,而典型意象的得来必须依靠我们平时对生活的观察与积累。春夏秋冬,时序更替,天南地北,空间转换,在不同的时间与不同的空间中,我们所处的生存环境各自不同,我们对于世界的感受和理解
也迥然有别,优秀的诗人都善于在不同的时空里提取独特的意象,把自己对于世界与自我的独特认识与理解用语言来物化。比如诗人李金发,从1919年(当时他年仅19岁)起开始离开祖国,到法国求学长达5年,出于对异域生存的深刻理解,他择取了许多独具个性的意象来写自己的生命境遇,他以“弃妇”隐喻自己卑微的人生地位,以“寒夜”来写周围的环境,以“可死的生物”交代自己孤苦的灵魂,等等。对意象的诗化采撷和0心提炼,使李金发的诗歌达到了很高水平,具有突出的审美价值。
以超常化的语言构造来呈现意象
意象在诗歌中的呈现需要借助超常化的语言,一般来说,呈现意象的语言方式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动词0选
对于诗意呈现来说,动态的意象比静态意象作用更大,它能使诗歌更显得情绪流溢,力度扩张,意蕴生动,充满饱满的内在张力。动态意象还能抓攫住读者的阅读视线,撩发他们丰富的审美联想与想象。一个恰切的动词会让诗歌意象变得灵动鲜活,从而使整首诗歌的艺术水准跃升到更高层次。如陈敬容的《哲人与猫》:“雨锁住了黄昏的窗,/让白日静静凋残吧” ,“锁”这个动词形象地点化了大雨的滂沱和给人的心灵造成的阴影,白日因这雨的紧“锁”而静静凋残;藏克家的《难民》:“日头堕到鸟巢里,/黄昏还没溶尽归鸦的翅膀。” “溶”字准确而生动地写出了夜幕慢慢降临的情形;还有“浓云把闷气写在天上。”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写”与“扣”也极为传神,富有表现力。
2,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在诗歌作品中是相当平常的现象。诗歌中的词类活用一般是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之间相互的词性转换,通过活用,扩大了现代汉语词汇的意义空间,充分挖掘了词语的表达潜能,同时也增强了诗歌的审美表现力。“田亩已荒芜了——/狼藉着犁翻了的土地” ,“请停下来,停下你疲劳的奔波” ,“我喝了一口街上的朦胧” ,“但它的生命内部/却贮满了这么多的芬芳” ,其中“狼藉”、“奔波”、“朦胧”、“芬芳”都属于词类活用,表意效果很明显。
一词多义
一词多义,一语双关,这也是诗歌创作中常用的表现手法。我们知道,古诗中常用自然之“丝”来表达心理之“思”,以天气之“晴”暗示情感之“情”,以“折柳”的动作行为来喻示对朋友的依依难舍和百般挽留。新诗中的一词多义现象也不少,如吴晓的《给奏琴的少女》中有这样的诗句:“笼罩我的琴面的/是月光一样轻柔地洒落的/你的凝视/我的弦因幸福而绷得紧紧/一颗渴望歌唱阳光、花朵、溪流的心/在你芳香的呼吸的抚摸下/刹那间明朗地开放” ,诗句表层上写“琴”和“弦”,深层的意思是指“情”和“心弦”,恋爱中的款款深情,捧手可掬。
再如卞之琳的《无题一》:“三日前山中的一道小水,/掠过你一丝笑影而去的,/今朝你重见了,揉揉眼睛看/屋前屋后好一片春潮” ,“无题”一般用于爱情诗的写作,这里的“小水”,既是自然界的细雨,也是诗人所沐浴的爱情的雨水,这里的“春潮”,既是季节的实写,更是诗人春心荡漾的描摹。
诗人又如何来抗御这些狂风暴雨、惊涛骇浪的呢?诗中没有交代,一笔带过,省略后所造成的意义空白,由读者自己去填充。再如顾城《弧线》:“鸟儿在疾风中/迅速转向//少年去捡拾/一枚分币//葡萄藤因幻想/而延伸的触丝//海浪因退缩/而耸起的背脊” 诗人的诗情是跳跃的,“鸟儿”、“少年”、“葡萄藤”与“海浪”彼此并不搭界,它们的情态从四个侧面反映了“弧线”带给人的审美思考。
近比与远比
朱自清在评价以李金发为代表的象征诗派时,将诗歌中的比喻分为“近取譬”和“远取譬”两种类型,即“近比”与“远比”,并认为李金发的诗歌属于后者。他说:“所谓远近不指比喻的材料而指比喻的方法;他们能在普通人以为不同的事物中间看出同来。他们发现事物间的新关系,并且用最经济的方法将这关系组织成诗。” 也就是说,所谓“近比”,是指构成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相似关系极为明显,读者读后可以马上接受,如“当我的生命嫩的像花苞,/每样东西都朝着我发笑。
把“嫩的生命”比作“花苞”,是很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而所谓“远比”,是指本体和喻体之间相似性不明显,二者跨度很大,读者粗看起来一时难以接受,这种比喻陌生化效果强烈,给读者带来的审美刺激也更大。例如“0神世界最深的沉思象只哀愁的手。” “沉思”与“手”之间的差别很大,用“手”比喻“沉思”,显然属于“远比”。有时,为了诗歌表达的需要,诗人往往会把“近比”和“远比”结合起来使用,如舒婷《致橡树》:“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个比喻是“远比”,第二个则是“近比”。
1919年,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震动了世界,影片《我的1919》正是以此为背景,讲述了中国外交才子顾维钧作为中国代表团一员参加巴黎和会的经历。 顾维钧无疑是片中最耀眼的人物,作为一名年轻的外交官,他勇敢,机智,才华横溢,具有极强的爱国情感,他为捍卫民族尊严,维护国家利益倾尽了全力。面对法国总理克里孟梭待客的无礼,他表现得不卑不亢,严肃而自信,得到了对方的尊重;在巴黎和会的发言中,他机智地利用日本代表的一个怀表痛斥日本帝国主义强占山东的强盗行为,这更是轰动了整个巴黎;而在日本代表的威逼利诱下,他表现出了极大的蔑视,体现了高尚的民族气节。 可是,顾维钧更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他的政府让他悲哀,一心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只是在想着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他领导的北洋政府,腐败无能,胆怯懦弱,早已把国家利益、民族尊严抛到一边。顾维钧这边还在义正词严,据理力争,那一头却一封封电报催着要代表团在丧权辱国的和约上签字。我在想,当他接到这一封封要命的电报时,是多么的心灰意冷。 他的同事让他悲哀。同样是外交官,同样是谈判代表,他的同事却害怕承担责任,没有人敢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也不敢发言,都把重担往顾维钧身上推,而当顾维钧的演讲取得成功时,又指责他“耍小伎俩,非大国风范”,表现出的更多是一种嫉妒,和这样的同事共事,让他是多么寒心。 而我认为,顾维钧最大的悲哀是来自国人对他的误解。在整个巴黎和会中,他为中国的利益殚精竭虑,花费了多少心血,做了多少努力,他比任何人都辛苦,比任何人都累,中国外交的失败绝不是他的责任。可是同胞却不理解。他们聚在他的住所,责问他,辱骂他。当为中国付出全力的他听到别人叫他“卖国贼”时,我能感觉到他的心在流泪,在滴血。 顾维钧是强大的,强大来自他的内心,来自他高尚的灵魂,然而他又是孤独的,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环境中,他孤立无援,他无法抗拒那些强权。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留在了中国的外交史册上,他也将留在今天中国人的心中。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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