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文我的故事400字有关学习和生活上的
人的成长中会经历很多事情,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有趣的、淘气的,都充满了天真和童趣。
小时候,我常听王奶奶说明明哥肚子里墨水多,是个有知识的人,我很羡慕,也想成为有知识的人。有一天,我趁家里没人,打开妈妈的墨水瓶,用舌头舔了一点儿墨水。哎呀,又苦又涩,味道怪怪的。我又打开另一瓶,尝了尝,还是那个味道。这时我想起来,我生病了吃药时,妈妈总给我放点儿糖。于是我就放了点儿糖,端起来,一口气全喝了下去。肚子里墨水是多了,可知识却没见长,肚子还涨涨的,挺不好受„„当时太天真了,不知道墨水多是指学的知识多,究以为明明哥肚子里墨水多,是喝进去的,每每想起这件事我都会忍不住发笑。
妈妈说我曾为了快点过生日,偷撕日历; 也曾种过金鱼„„如今,我已成了四年级的学生,不再做那些可笑的事,可正是这些可笑的事,印证我成长的足迹,给我留下了美好而珍贵的回忆。
二 我学会了什么的作文400字
我学会了包饺子
那是一个快乐的星期天,我们全家人聚在一起包饺子。
妈妈备好饺子皮和馅,大家就围着桌子包起饺子来。我也嚷嚷着要学包饺子,妈妈答应了,并在一旁示范起来。只见妈妈左手拿着饺子皮,在饺子皮的边沿沾上水,然后用勺子把馅放到饺子皮中央,同时两边一捏,一个漂亮的饺子就在妈妈手中诞生了。啊!做饺子那么简单呀。我迫不及待地学着妈妈的样子包起饺子来。
我捏住饺子的这边,那边的馅冒出来,捏住那边,这边的陷又冒出来了。后来,我干脆把面皮放进手里,同时两边一捏,两边都不出陷了,但它的“肚子”却破了,我赶紧拿来另一张面皮,把它的“肚子”补上,这才算包了一个饺子。看看妈妈捏的饺子一个个挺着“将军肚”,活像打了胜仗的大将军,而我的呢,还没上“战场”就已经先趴下了。大家笑得前俯后仰。但我并不灰心,“万事开头难”,我又认真的包起饺子。不一会儿,我终于掌握了做饺子的技巧,一个个漂亮的饺子也在我手中诞生了。
品尝自己包成的饺子时,我觉得格外香,享受自己劳动的果实是最甜美的。通过这件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三 我学会了什么的作文 400字
我学会了感恩
这些日子一直顺应着自己的感觉在过,做该做的事,闲的时候便呆在网上,与这颗能容下某些事物的头脑来说,网络真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你每天都有新的发现。不知为什么,近段已很难有让自己感动的东西出现。诸如人、诸如事,也许是因为有太多太多,我无法去顾及,还是我自己早已变得麻木。我怀疑真的麻木了。以至失去了去感知事物的能力。
周六日可以破天荒的睡到早上十点,而我却总把这些归咎于天气,冬天了人总可以找些事情来感概的。在这样的季节里,才算真正品尝到冷的滋味、寒的彻骨。想在那极寒的表层下,去找寻可以爆发的欲望,我却寻求不来。因为天冷了,人极其渴望温暖,不管是外界和内心都需要,而刚才说了,内心已近乎麻木,所以只有依赖外界,依赖于可以带来温暖的地方,温暖的被窝,温暖的房间。刻意把沙发上也放了被子,在夜里一个人拿着书一边听着音乐,衣服都忘了脱,就这样睡着,再醒已是黎明了,黎明过后的清晨又得接受周而复始的生活。当你还来不及逃避的时候,白天已经占住了你的全部。
早几天见到父亲,我说不清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了。尽管我们才两周没见面,但父亲微笑,让我感觉好久违了。他见到精神爽朗的我,我不知否是从前的我未感知到这微笑背后的魅力,还是因为只到今天我才真正懂得父亲微笑背后所承载的东西,这么多年以后,才谛结而成的。同时见到父亲的几个朋友,看到他们善意的微笑,同时对爸讲:“你女儿看起来真是不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听起来没什么,我想父亲听来心里定然会很开心,当然我也笑了。以前从没注意过长辈的这种情绪,今天才觉得亲情在我生命里显得如此的重要。跟父亲走了一段路,便离开了。父亲有他要处理的事情,我也有。而且我更想让这种和谐且真挚的感觉残留在心底。女儿大了,翅膀硬了……终究得逃离父母的束缚。但不管我们到了什么样的年龄在父母眼里,我终究是个孩子。
儿时的记忆隐现,父亲总跟我聊起他年轻时候的岁月。为了我们家也能过上小康的生活,父亲起早贪黑的工作,而如今生活是好了,但父亲也因他的付出,而日渐的苍老。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感,我下辈子都无法还清的。再看看如今的我,过着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虽然这当中会有太多太多的困惑,但比起曾经父亲那一代人所经过的岁月,我如今所要去承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听欧阳菲菲的《感恩的心》“我来自偶然,像一粒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
我来自何方,我情归何处,谁在下一刻呼唤我。
天地虽宽,这条路却难走,我看遍这人间坎坷辛苦。
我还有多少爱,我还有多少泪,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并不懂得当时欧阳菲菲想要诠释的感情,但对于此刻的我来讲……
需要这颗感恩的心……
珍惜,我的亲人,我一样会珍惜,我依然会珍惜……
我学会了感恩
四 我学会了什么的作文(不少于400字
人生不是浪费的过程,而是积累的过程。而积累的过程就是珍惜的过程。
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些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一切,然而,人们一旦失去这些看死平凡的一切后,才会真正感到他们对于自己的价值。人应该学会珍惜,不管是平凡的或特别的,忙碌的或空闲的,好的或坏的,人们都应该珍惜,用心珍惜。
珍惜每一次失败的经验,让失败成为成功之母;珍惜每一次成功的机会,让香甜的美酒滋润自己的心田;珍惜每一次跌倒而又爬起的勇气,让自己变得更坚强。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你尽可以领略前人深谋远虑的高妙,你尽可以欣赏大自然的无限美丽,你还可以从那些伟人的故事中看到希望,获得你不断进取的动力;珍惜每一次挑战的机会,挑战极限,挑战生命,让你的生命变得丰富多彩;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次感动,和心爱的相拥,让真心的话和开心的泪在你我心中流动;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珍惜父母的汗水,让父母的汗水变成珍珠;珍惜老师的教导,让老师的教导变成你的智慧之锁;珍惜朋友的帮助,让朋友的帮助变成你成功的垫基石;珍惜孩子的创造性思维,让更多的孩子变成“爱迪生”;珍惜每一位人才,让每一位人才都积极建设富强之国……人生有太多太多东西值得我们去珍惜。
懂得珍惜,你就有了一个聚宝盆,聚宝盆里有知识、纪律、智慧、爱情、亲情与友情……有了这个聚宝,你就可以纵横天下。
学会珍惜吧!看自己所拥有的,不看自己所没有的。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空想自己所没有的。
五 我学会了什么的作文400字
星期天,是轮到妈妈的加班日,妈妈早早就去上班,爸爸就谈起了生意。只内有我一个人还在吃饭,容真无聊。 对了,平时妈妈总是忙着洗碗,这次也该轮到我了·。我先把碗拿到洗碗盆里,然后打水,我就开始洗碗了,可我怎样用力地擦,它就是不干净,我想起妈妈以前好像有用洗洁精,于是连忙挤了许多洗洁精,可是,手一打滑,碗摔了个粉碎,总是,我的脑海闪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我想到爸爸告诉我,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坚持不懈,所以我仔细的回想妈妈洗碗的全部过程,哦,原来,洗碗不能用太多的洗洁精,不然容易打滑,我边想边做,用力地把碗周围的油腻洗掉,在反反复复擦了一遍,然后,就用水洗干净。看着亮堂堂的碗,我心里乐滋滋的。 “铃铃”,妈妈回来了,看见我洗的碗,开心的说:“你长大了,学会洗碗了。” 第一次学会洗碗,使我明白,做任何事情要留心观察,坚持不懈,才会成功。
六 我学会什么作文400字
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在暑假期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辆二轮自行专车,并要求我学属会这项本领。
我开始刻苦练习。每天绕小区骑五圈!第一·天,爸爸教我学上车:手扶紧把手,然后猛地一蹬。我练习了几次,就学会了,妈妈他们都夸我:“真厉害!”
第二天,我开始练习拐弯·。扶好把手,在拐弯处将把手往左偏,然后摆正把手。可我也不是事事都顺利,偏偏在这儿出了点小差错。我在拐弯时由于心里恐惧,没扶好把手,便从车上摔了下来,吓得我倒吸一口凉气!不过鼓励我,说:“在学好一样本领之前,必须要刻苦、努力,才能有收获。恬恬,加油!多练几次就会了!”我听后,更加努力地学、练,终于学会了拐弯。
后面,当然是要学会兜风喽!这简直是小菜一碟!我第一次练,就学会了。在过程中,我骑得飞快,耳边的风呼呼地一掠而过,爽极了!我还知道:越骑得快,就感觉自行车越轻!
在五天后,我已经练得很不错了!这时,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凡事没有不可能,只要你能刻苦地去做、去练,这样,成功才会离你越来越近!
七 我学会了什么,作文,400字左右
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今天,我去我经常去的一片空地上去和我的朋友一起玩,我来到了那里,看见他们都在骑自行车呢,我心里直痒痒。
于是,我找到爸爸对他说:“爸爸,您教我骑自行车吧!”爸爸对我说:“教你可以,不过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我说:“好!”第二天上午,我推着爸爸的自行车,可是我就是没有勇气骑上自行车。爸爸看我犹豫的样子:“怎么了臭小子,开始打退堂鼓了吗?你可是说不会半途而废的哦!”听了爸爸的话,我心一横,一咬牙就跳上了自行车。开始,爸爸扶着车子让我骑。过了一会儿,我感觉爸爸没在,往后一看,哎呀,爸爸真的不在。我没了勇气,车子一歪,我就“啪”的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痛得呲牙咧嘴的,心中顿时有一种恐惧感,爸爸连忙跑过来扶起了我,爸爸对我说:“要一直往前看,不能左顾右盼,心要冷静,要掌握好车把。学自行车就不能害怕,连摔倒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学会呢?”我按爸爸的指导去做,果然没有摔倒。不过手还是有些抖,车子有些歪歪扭扭地走着,但我还是坚持着,头上冒着汗也顾不得擦。我又绕着空地转了几圈,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心里真高兴。
通过这次学骑自行车,我终于知道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和“坚持不懈”是什么意思了。
八 小学生优秀作文我的心灵成长故事400字
成长,犹如一条五彩缤纷的彩带,联系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从我的脑专海中一直保留到现在。
我四岁那年属,太阳犹如一个5000亿万摄氏度的超大火球挂在我家的客厅灯上。我觉得很热,也很渴,就吵着闹着要吃西瓜。我请求爸爸去给我买一个大西瓜。我爸爸说什么也不肯去,被我连拖带拽地推出了家门。
“叮咚,叮咚”。“哈,是爸爸回来了。我急忙推开家门,接过西瓜就往厨房里跑。三下五除二,西瓜被我搞定。我抓起一块西瓜就往嘴里送。
不料,西瓜子儿被我误吞进肚子里。令我担心起来了,万一西瓜子在我的肚子里发芽长出来,我的头不就成西瓜了吗?我跑去问爸爸,爸爸却说,到时候,西瓜熟了,我们就不用再出去卖西瓜了,直接从你的嘴里摘就行了。我急得都掉眼泪了。
我转过念头,植物生长需要营养,我不吃饭不就行了吗?我一晚上没有吃一丁点儿东西。第二天,我实在不能和自己的肚子决战了,所以认输了。
几天过去了,我的肚子里的瓜子始终没有发芽。原来,爸爸只是为了让我吃东西时不要狼吞虎咽,才开玩笑吓唬我。唉,这次真让我出尽了洋相,吃尽了苦头啊
黎明四大天王,迷倒万千少女
说起黎明的歌艺,在某此赈灾晚会上,黎明曾因为一个富商说的一句“只要黎明唱一首歌,就愿意多捐50万”,然后我们的黎明大哥当然是上台了,但是因为,以前没有准备好,然后就唱走音了。
到第二天的报纸都是黎明走音的新闻。但这并不是说黎明的歌艺就不高。两年后黎明就获得了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来总结个黎明获奖名单1993年获得劲歌金曲最受欢迎男歌手奖,1994年获得劲歌金曲金奖,1995年获得十大劲歌金曲最受欢迎男歌手奖。1996年起连续三年获得了劲歌金曲金奖。1999年的时候,黎明就宣布不在拿任何音乐奖项了。
黎明爆火的期在90年代的时候,同期的歌手,有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许志安、李克勤等等。
与同期歌手四大天王可以排到第二位置了。
黎明的英俊、优雅、自带忧郁的气质、贵公子的形象翩翩游走在娱乐圈。(当然,这可能与他本身的出身也有关。)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有些歌,可能听起来平淡无奇,但你在想要翻唱的时候。就会发现他一点也不平淡,而且十分难把握。虽说后来的演唱风格有所转变,但经验、技巧都在这里摆着,也是不会差。
黄佟佟在她的文章《好人黎明的坏脾气》里写过,黎明是拧巴的。
“黎明也唱过不少好歌,但他似乎从来没有找到过自己,挑歌演戏全凭运气”。
放开你的手散文1
楼天是个妖孽,还是个长得倾国倾城的断袖。
楼天是绝情宫的宫主,每天穿着一袭华丽的红衫,肤白如雪,特别是那狭长的眼睛,明媚如水,他回头看你一眼,甭管男女,骨头保准得酥掉,当然就是那通身的气质,人说远观是个从九天下来的仙人,近看更是那高贵的王者,举手投足,优雅天成,气宇非凡……很多很多,总之就是美到不行,不过这和我绝对无关,他可是和我有无比深厚的仇恨。
说起来,我本来有个青梅竹马的红颜知己,小月。她的眼睛又大又亮,脸蛋白里透红,可爱到不行,从小就喜欢跟着我,一直叫明明哥,明明哥的,本来我阿妈都存好钱了,准备让我过几年娶她过门,直到那天杀的楼天出现,说起来也是我的妇人之仁啊。
记得那年我十四,准备去山里采些药草卖钱,结果走到半山坡,看到大石头边躺着个人,我走近一看,顿时愣住了,这人一袭红衫,眉目如黛,像烟雾一样不可捉摸,他的鼻梁挺立秀气,淡红嘴唇有着性感的弧度,反正五官就像被刀雕刻出来般,精致到极点,特别是那身段无比匀称,惹人遐想,一不小心会以为是女子,唉,又说远了,总之被色迷了心窍的我背了他回去。
那时他身上受了很重的刀伤,又发高烧,喂不进药,无奈之下,我大义凛然地牺牲自己,含了一口药,嘴对嘴喂了他,直到最后一口,正当我得意之际,他竟然醒来了,和我眼对眼,嘴对嘴,他的眼睛像个深潭,盯着你的时候让你不知所措,然后我发现自己猛地跳起来,脸红的像个猴屁股,语无伦次,他盯着我好一会,终于开口了,说:你想怎么死?如珍珠落地的磁性低音,好吧,我承认惹祸上身了。
之后的半个月,我做牛做马,任劳任怨,他一会使唤我端水倒茶,一会让我换药擦身,搞的我就像个奴仆般,事实上也差不远,那天他醒来威胁我之后,就卑鄙地喂了我一颗药,据说是毒药,只有听他的话才能保住性命,农夫和蛇的故事竟在我身上应验了,说多了是泪啊……
后续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放开你的手散文2其实恨一个人更像是一种特别的爱吧,因为如果一个在感情方面不重要的人,你不爱她,也就不会恨她。
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轻易离开她吗?你会轻易说分开吗?你会轻易放开她那紧握得手吗?我想如果你是深爱她,你不会让这些事情发生的,对吧?
可世间得一切都会变,时间在变,环境在变,一切都会变她也一样,很多时候多年以后茫然回首早已物是人非了。
在感情得大街上,走着走着,她不再是你希望的那样了,她变了,变得不美了,脾气暴躁了,即便可能这一切都不是她想要得,也不是她刻意改变得,最后常常会会因为这样一句话让两个本抓的紧紧的心分开:呵呵,我们不合适。
还记得多年前那个陪你走过青春期得美丽少女吗?还记得你深爱得邻家女孩吗?还记得那个被你剪了秀发却没有对你发火得女孩吗?问问自己,这些当初给你留下刻骨铭心记忆的人你是否还记得她们吗?
爱情是什么?没有人会说他知道。但爱情像什么?大家会有着自己不同的想法,这些想法是不同的,是千奇百怪得。我认为爱情像棉花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爱情从头到尾都是软软的,甜甜的,但为什么很多人都没有走到最后呢,那是因为棉花糖太甜了,会腻得。
爱情是两个人得事情,只有两个人用心去浇灌,爱情之花才会开放,其实爱情很简单,就是两个人,好好的过一辈子。但这个过程却是复杂的,这个过程需要感情得付出,需要两个人同时呵护一份爱,不是所有花,浇了水都会开花得。
狼,是一种凶残狡猾得动物,但他也是最专一得动物,一只狼,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即便另一半死去了,他们也会忠于另一半,孤独终老。
专一,花心,所以人都希望另一半可以对自己一直是专一得,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但难道花心的人就一定会一辈子花心吗?如果你的另一半很花心,我觉得那是你的错,是你没有抓住他的心。
如果我喜欢上了别人,你会怎么做?有人问过你这样得话吗?如果有希望你告诉她,喜欢上别人得是你,想怎么做的也应该是你,如果你还爱我,你就不会喜欢别的人,如果我抓不住你的心,还会在乎放开你一只手吗。
海誓山盟得誓言,又有多少还存在?
所谓的不离不弃,还有多少真正守候在彼此身旁?
当初得那些承诺,又有多少能真正实现呢?
别太憧憬未来,可能下一秒,你们就会分开。
放开你的手散文3那一段日子我正处于婚姻的低谷,丈夫赵欣成天早出晚归,也没见他的事业有什么起色;而我们的感情像冲了三遍以上的绿茶般淡而无味,出差回来不再有礼物、拥抱、欣喜,而是老夫老妻似的平静……
当我把这些婚姻的苦恼讲出来时,姐妹们们以一个过来者的身份帮我分析我一潭死水的婚姻,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像这样的婚姻早该解体了。
和朋友痛快地发泄了一番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步履坚定,回到家里,看着这个一成不变的家,略显得简单寒碜的家,突然感到一种难言的厌恶感,接回的孩子将牛奶洒了一地,我手忙脚乱地拖着地板,看到家里被扔得乱七八糟,正忙着做晚餐时,电话响了,赵欣又要晚点回来。
绝望中的我一不小心抓住了那只裸露的锅柄,顿时手被烫出一个大泡。那个锅柄木头的手把早就掉了,只剩下黑乎乎的铁柄,一不小心就烫手,我跟赵欣说了不下五十遍,可他从来没有空去把它修理一下。
自从动了离婚的念头后,家里遭遇的每一件事情加剧着我离婚的决心。
我愤然关了火,走出厨房,看着镜子里那双曾经春光明媚,现在却充满怨意而暗淡的眼睛,感叹道:婚姻真的是太可怕了,我一定要抛弃这种半死不活的生活,要离开这种一潭死水的地方。
两个小时后,赵欣回来了,看到桌上没有照例摆上晚餐,我一个人坐在黑暗中目光决绝。“怎么没有做饭呢?”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进厨房。
“为什么要做饭?我做够了,再也不想做下去了。这种日子我也过够了,我们离婚吧。”
丈夫这时正在厨房里用力地洗刷一只不应该粘底的锅子。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你说什么我没听见,第二个反应是我听错了吗你再说一遍;最后他终于弄明白了我的意愿时,儿子哭了,他只好先把我的感情问题摆到一边,扑进房间里抱着他喂牛奶。
“不是过得好好的么,为什么要离婚?”赵欣手里搂着孩子走出来,一脸意外。
我看着他冷笑,心里油然升出一种报复的快感,他一直粗心地忽略了我的感觉,可现在痛苦该轮到他了!
“你当然觉得过得好好的,可是我觉得不好,而且,再也不想过下去了。”
当天晚上,我执意与他分床而睡,根据女友们的经验,离婚是一件异常复杂的事,它纠缠着情感、财产还有习惯等许多因素,因此一定要有毅力。
放开你的手散文4为了顺利离婚,我早已想好离婚的三部曲,第一决不再买菜做饭,从生活中把两个人分离出来;第二决不再陪他散步睡觉,不给他和好的机会;第三经济上分开。
躺在沙发床上,一个人睡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拧开台灯,找出一张白纸开始写离婚协议书。落笔的瞬间,我盘点了一下家里的财产,往日的情景也依稀浮现:我是北方人,他来自江南,我们漂到大连这个城市,白手起家,现在人过三十,也挣下了两套房子,一大一小,大的是三居室,去年年初才搬进来的,小的是我们刚来的时候凑钱买下的,都在我的名下,现在已租给了别人,月收入六百元;另外丈夫还有二个店面,约值三十万元。
我在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房子、孩子归我,门面给他,这样公平合理。
第二天,交给他这份离婚协议时,还在餐桌上留着一张字条:我要自由!
“签字啊。离婚,你懂不懂?”看到他一脸发呆的样子,我有点烦躁了,却又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分,换用循循善诱的口吻道:“我们做夫妻时间虽然并不长,但我们在一起也有五六年了吧?相处这么久,难道你还看不出来我们实际上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吗?分开,对你对我都有好处。”
放开你的手散文5一个星期后,赵欣的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里,“我同意签字了,下午出来吃饭吧。我们老地方见,我把协议书交给你。”赵欣的声音低沉伤感,他挂了后,我还握着话筒颓坐在椅子里发呆。
他肯离婚了。积在我胸口的郁气在刹那间抽离,空旷的感觉像是武侠传说中的气,一丝内息源远流长,缓缓地周游全身。我坐在椅子里,感受着自己身体的升升降降,脑袋里不由自主地闪现出往日的一幕一幕: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没有这个男人,就没有今天的自己——
我喜欢海边的风景,他放弃了自己正在上升的事业陪我来到大连重新开始;我梦想海边的房子,他无论如何也贷款给我买了这套拉开窗帘就看到无垠海景的房子。
下班后,我勉强打点着精神去了那家常去的海边西餐厅。几天不见,他似是瘦了许多,但身体挺拔,眼神忧郁沉静,刮净了胡子的下巴显得性感。
丈夫沉默地把一只牛皮纸信封推到我的面前。还没坐下,我的眼眶先红了。我真的永远地离开这个男人么?我忽地慌张起来,难道就这样失去他了吗?
“既然来了,就不急了,先点些什么吃吧。”也许是因为这是最后的晚餐,他看着我微笑,他的眼神清澈而温柔,然后伸出纤长的手指,招呼waiter:来一份黑椒牛柳饭,一份蛤蜊汤。这两样都是我的最爱。
我默然坐着,直到他突然对我说:“最后的晚餐,你能为我点一份我爱吃的东西好么?”
“你爱吃的?”我一下子被问住了,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搜索了半天后,我有点口吃地说:“你爱吃的?你不是一向和我吃一样的么?”
他忍耐地笑了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其实,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一直吃的是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你忘了,我是苏州人,我其实很喜欢江南的菜肴,有点甜那种。”
我听着他的话,仿佛惊涛骇浪,一阵强烈的`自责把我擒住了。是的,这么多年来,我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问一问他喜欢吃什么,而且平生第一次知道原来他喜欢吃甜的时候,我们居然就要离婚了,这不免有些讽刺。
“说点什么,好么?”他温柔地问。
我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我想好了,房子、店面、家里的东西全都给你!”他沉默了半响,突然又说,“我只带走自己的书和几套衣服。”
“你要到哪里去?”听到这令人心酸的告别,我忍不住失声叫道。近二千多天的日日夜夜,肤肌相亲,月下的温情,对视的双眸,有默契,彼此的习惯,总是爱过的吧?到底这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象过没有这个男人的日子。
“其实,来大连这些年里,父母,还有我的朋友们多次召唤我回到南方去,说那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你喜欢海,喜欢浪漫,所以我一直陪着你,在这里呼吸有腥气的海风,吃我不太喜欢的海鲜,事业上没有取得什么成绩,让你受委屈了。”
“你在说什么呀?我不是指这些。”我的泪水一下子流了下来。
“离婚后,我就要去南方发展了,以后一个人过,还要带着孩子,你会很辛苦的。”他紧皱眉头,抽出一支烟,顿了顿,“所以我把东西都留给你。门面每年还可以租一些钱,要攒起来,不要乱花,以备不应之急。孩子上学,也需要很多的钱,到时候我再想办法。”他说着,眼光看着窗外有一丝留恋,和挥之不去的牵挂与痛苦,那种口气,不像是一个准备离婚的男人,而像是一个即将远行的家长对妻儿的那种不舍与牵挂。
窗外是蔚蓝的天空,明净的大海,白色的水鸟,一切都天堂般美丽和宁静。而这一切突然变得黯然失色,因为一个答应永远陪在我身边的人就要离去了。
“那你怎么办?”我问道。“我总有自己的办法,男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生存的办法,不像女人,你那么轻信、善良,又容易受伤。”看着他望着我怜惜的眼神,我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
“别哭了,亲爱的。”他的大手按在我的肩头,一种淡淡的烟草味,如此熟悉,我多么喜欢他身上的这种力量感,这种烟草味,可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却丝毫感觉不到,反而只有厌烦呢?
“我也该走了。你知道么?每次你和父母姐妹团聚时我的心里都空落落的。我也很想念我的父母,他们毕竟都老了啊。”
听到这里,我的内心充溢的是感动,是自责,更多的是一种全新的爱恋与不舍。这个一个多么好的男人啊,我见识过多少离婚时夫妻反目成仇,是为财产而大打出手,相互辱骂与诅咒;可我从没见识过这样的离婚,这样柔情、深沉、宽容的分手仪式……充满祝福、伤感和牵挂的别离;而直到最后一瞬间,才知道他在婚姻中也一直忍受的种种不愉快和不适应,却都是因为我啊。
“这些,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含着泪紧紧抓住他的大手,顾不得自尊与骄傲了。
“因为,我爱你,我愿意忍受这一切,我希望你过得快乐,不要为这些琐事来烦心。”我又一次呆住了。
迟疑了片刻,我说:“你,可以不走么?”
最后,手牵着手走了出来,外面的海风很凉很凉,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驶往回家的路,长发飘飞,看着沿路上灯火辉煌的街景,想到自己那个依山傍海,那个他一手打造出来温暖的家,突然有了一种很幸福很幸福的感觉。
一个星期后,在女友又一次聚会中,她们问我:“离了没有?”我把我们最后一次晚餐的故事讲了一遍,然后说:“这件事让我上了一堂关于离婚的课,现在离婚越来越容易了,可正因为如此,懂得坚守婚姻才是一件多少需要理性、忍让和智慧的事情。”
放开你的手散文6我踏过阳光下的碧海蓝天,跨过暮色下的星光熠熠,原本以为我此生将会没日没夜的继续游行于这个人世间,每所路过一程,无论再有多么的惊世繁华,都与我无关,我注定永不停息的孤独流浪着,走过你的城,却无意看到你这道美丽的风景,难以克制冰封的心,不经意间闯入你的生活,走进你的世界。
如果可以,我多么的一直想和你一起漫步在深城都的霓虹之下,听风看雨,细品风过无痕,雨过天晴的无声岁月;如果可以,我多么的想不顾一切携着你的手,跟随你向远方,去寻找那梦想的过度安度此生;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能够永远的把你写进我的字里行间之中,笔尖随心尖所落之处便全是你的存在,让你在淡雅清香的笺纸上绽放照耀我心。
当下是最好的风景早已经不适合我,人生的每一天总是在祭奠和憧憬之中度过。也许只是霎那间的萍水相逢,一面之缘的心跳,我们却都要倾尽一生去缅怀。奈何现世的繁华,让我不得不选择在你的世界消失隐退。我以为不见便不恋,不恋便不念,不念便不伤,就在想要把关于你的所有一切删除时,爱已入髓,何以削骨抽髓?
你说我就像团迷雾,让你无法看透,无法读懂我的心。关于我的一切,不是不想对你述说,只是有些流年往事,选择埋藏心底,是不想让深爱的人受伤。
岁月的沧桑,早已让我不知人间至味最清欢,是你带着希望的焰火点燃我心灵最黑暗深处的那盏灯。我们初识初春,居乘盛夏,坐落浅秋,相执寒冬,回忆陶然,一路走来,与你初相识,似故人,或许缘浅缘深皆是缘。
我不害怕回到最初一个人的寂寞,我不惶恐午夜梦醒的无助,我也不担心离开你后我会如同行尸走肉般毫无目的的穿梭于漫无边际的人群中。明知道这个世界没有谁会离不开谁而无法存活,明知道时间是最好的疗养师,可我还是毫无理由的在对你忏悔,如果没有我的出现,你还是那高空中自由自在翱翔的鸟儿,不会择我而七栖,也不至于让你的羽翅告别那宽阔的蓝天白云满满的退化,剩下的只有痛苦和煎熬。
你应该属于那无际的高空,不应该在我的怀里,一起面对那让你永远无法解读出的迷茫未知。不是我不够爱你,不是我们都已经变了心,只是我爱你,就要放开你的手,是我对你最好的爱,有一种情,只能铭记相思泪眼中,有一种爱,是放手。
你应该属于那无际的高空,不应该在我的怀里,一起面对那让你永远无法解读出的迷茫未知。感谢有你,陌上红尘,落幕流年你曾伴我一看过一程的彼岸花开。
浮生若梦,终是梦断成空,时光浅暖,愿你如风,从此无缘,愿你一切安好,如果有今生来世,来世,你许我一世,我还你三生。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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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的城市里的年轻人陈阳,身边的奇怪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三个美女先后出现在身边,然后又从一无所有到白手起家成为一个传奇人物的故事!
《轻剑风流》 类别: 武侠
《嬉皮笑脸》 类别: 都市
我们 都曾经 年轻过……
《变脸武士》 类别: 玄幻
一个小人物的成长传奇故事……有东方术法的妖异,有魔法世界的奇幻,有金戈铁马的悲壮,有荡气回肠的真情,有捧腹大笑的恶搞……
《至尊无赖》 类别: 玄幻
小雷语录之一:“当你去找**的时候,如果对方不肯张开双腿,那么绝对不是因为你长得不够帅,更不是因为她大姨妈来了。唯一的原因只可能是:你给的钱不够~!”
《邪气凛然》 类别: 都市
凡是我的朋友们,都生活的很好。凡是和我为敌的人,都已经付出了代价
《恶魔法则》 类别: 玄幻
一个一无是处的,被认为是废物和白痴家伙,把灵魂卖给了恶魔,能换取到什么?美色?力量?财富?权力? 颠覆这世界的所有规则吧,让我们遵寻着恶魔的轨迹……
《天王》 类别: 都市
——这个世界,没有公平,也从来没有公平过!
不服?不甘?有恨?想摆脱?
很好,那么就只能成为——《天王》!
守法朝朝忧闷,
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
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清贫,
杀人放火儿多!
我到西天问我佛,
佛说:我也没辙!
跳舞眼中的自己——
玩家姓名:跳舞。
性别:男!!!
种族:人类。
玩家职业:写手。
出没时间:昼伏夜出。
得意技能:码字。
玩家已完成任务:《嬉皮笑脸》《欲望中的城市》《变脸武士》《至尊无赖》《邪气凛然》《恶魔法则》
特征:喜欢邪恶路线以及恶搞路线——必须说明的是,本人其实是心灵纯良相貌英俊的大好青年!所写作品里面所有涉及到的种种邪恶黑暗好色狡猾,那绝对不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跳舞的小说写作之路
跳舞这个笔名其实已经跟了偶很多年了。
和很多网络写手一样,跳舞很年轻,81年出生,当初80年代作家风行的时候,跳舞也跟风出了一本自己的都市情感小说,可惜遇到不良出版社,到今天还没有拿到版税,怒!和很多网络写手不同,跳舞是个名副其实的帅哥——呃,起点有照片为证! HOHO ~~
上帝作证,在04年之前,跳舞从来没有想过要写长篇小说这种劳民伤财的东东。最喜欢泡 BBS ,在当年号称国内最大的 BBS “西祠胡同”恶名昭著!后来被某杂志招安,转写平媒专栏。
我从小喜欢看书,属于杂食动物。古今中外的各种杂书都喜欢啃,国内的古典文学从四大名著到《金瓶梅》(善哉善哉,偶看的是删节版啊!),现代的最爱王小波。国外的么,最喜欢看《基督山伯爵》《呼啸山庄》还有马克吐温的东西以及……呃……《哈利波特》(汗 ~~ )
04 年下半年的时候,跳舞辞去了原来的工作,结果就有了大量时间泡在网络上,结果恰好就来到了起点这个正在茁壮成长的网络小说摇篮,结果又不巧得知了起点某大牌写手年收入 N 万的消息……对比了一下自己写平媒专栏豆腐块的那点收入,一怒之下,决心写奇幻小说!义无反顾的投入金钱的怀抱之中……
跳舞的运气很好,在这个网络写手多如狗的时代,居然莫名其妙的就混出头了,一年时间居然在起点连续混出了三部卖座的东东,然后一路顺风顺水,写到今天。直到最近偶然听见某可爱的读者称呼自己为“大神”的时候,才恍然,原来现在偶大小也是个“角儿”啦??
嗯,跳舞大神……简称“跳大神”??????(暴汗~~)
曾经看了不少网络 YY 小说,看多了主角随便散发一下王者之气,然后敌人纷纷虎躯一震,随即美女江山尽在我手……这种套路看多了,实在有些厌烦……于是决心写一本和当时其他的起点作品都不同的东西,然后就有了《欲望中的城市》的诞生。
没有什么超级电脑或者外星人创始神的存在,《欲望中的城市》描写的是一个普通人的发迹史。或者干脆的说,是一个“奸商”,一个“骗子”的发达之路。好在幸亏被国内平媒的编辑荼毒过几年,也写过一些纯文学的东西,文字功底还在。幸亏自己做过几年贸易,写商战也还算能勉强自圆其说。
其实写这种长篇小说,最是考较作者的文字驾驭能力,还有情节的把握。在写到几十万字之后,通常作者都有一种灵感被掏空的痛苦。面对读者催稿和自己一个字都憋不出来的惨状,跳舞曾经连续几天抓破了头皮坐硬了屁股。后来记住了一句让自己深切体会的话:写作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读者永远不知道作者在两行字之间曾经停留过多久!
但是没想到《欲望中的城市》居然红了。事实上,从后面几十个章节完全是按照自己脑子的白日梦胡编乱造出来的,但是好在够 YY 。而事实上是:大多数读者都是普通百姓,平日里被生活折磨的苍白无力,上网看小说不过图一个轻松快活而已,寻求一时的精神发泄和麻痹的快感。很多时候,生活是折磨人的,但是总得允许人抽空做做白日梦吧。
所以《欲望中的城市》莫名其妙的红了。更重要的是,在如今网络小说大多都是以太监结尾的流行趋势下,《欲望》一书居然奇迹般的全本写完,这种良好的记录为跳舞赢得了很多读者的忠心支持,跳舞决定继续写下去。
之后,我的第三本书《变脸武士》在起点的 VIP 月排行榜连续几个月屈居第二,从此之后,隐隐的就多了一个万年老二的光荣称号……
其实这么说是有点臭屁的嫌疑啦,不过平心而论,《变脸武士》这本书创造的人气,是跳舞动笔之前没有想到过的,也靠着大家支持那本书,才真正让跳舞决心当一个职业写手!
而目前,最新的一套《至尊无赖》也受到了读者们的热捧,心中实在是三分惊讶,三分窃喜,三分得意……呃,至于最后一分……自然就是对大家的感激啦!
跳舞自认一大优点是:尊重读者。(说到全本率,本人还是极为自豪的!)
因为我也是个喜欢看书的人。因为理解读者看到喜欢的书忽然连载一半腰斩时候的痛苦,所以我发誓今后的每一本都会坚决写完。因为理解读者等待连载时候的痛苦,所以我会每天努力码字。对跳舞来说,读者不仅仅是读者——既然我把写作当成了职业,那么我就是一个卖故事的人了,读者就是我的顾客。我的原则是:不求物超所值,但求物有所值!(读者就是偶的衣食父母,怎么能不尊重呢?)
对于读者,我一向抱着感激的态度。当我能冲上起点网站的排行榜第一的时候,看到很多读者留下火热的言语,我内心的激动是无法描述的,想起为了编故事写小说抓破头皮,为了熬夜码字而变成了熊猫眼,脑子里总是反复来回转着一句话:值了!(当然,很诚实的说一句,稿费也很吸引人的说~~)
所以在这里不管是喜欢跳舞小说的还有不喜欢跳舞小说的,只要您真的关注过跳舞,偶都在这里一一作揖致谢了!
好了,写完收队,闪!
编辑眼中的跳舞——
最高订阅79 ,平均订阅54,这是个什么数据呢?没错,这是一部仆街作品的收入状况,但同时,这也是一位超人气写手成名的第一步。这位作者,笔名叫做——跳舞!
这个数据,并没有什么特别,仆街写手多了去,而跳舞的超强人气,也并不值得奇怪,他的书配得上他的名声,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就很难让人相信了,难道这么一位强人,也有那么落魄的经历吗?答案是肯定的。
从 2004 年到现在,仅仅两年内,一个写手就完成了这么大的飞跃,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但仔细想想就能发现,跳舞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
天道酬勤,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在跳舞身上,就充分体现了这个“勤”字。从《轻剑风流》到《欲望中的城市》,再到《变脸武士》、《至尊无赖》,跳舞始终勤勤恳恳地进行着创作,他并不因为一时的挫折而自卑气馁,也不为一时的成功而自大骄傲,两年如一日地写作、研究、充电,再写作、研究、充电……一部书一百多万字,再一部书,又是一百多万字,我们在感叹跳舞的高产时,又有多少人想到了他高产背后的汗水?
当然,跳舞的巨大成功,光有一个“勤”字是不够的,从最初的四十多订阅,到之后的四千多订阅,再到七八千、到一万多的订阅,这么稳步而又快速的进步,并不是任何一个勤奋的写手都能做到的,从和跳舞的接触中,我发现他是一个相当精明的家伙,他几乎把他的每一份辛劳都最大程度地利用上了,他从上天那里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回报。
初识跳舞,他的外表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帅气,第二印象便是聪明,在之后的交流中,跳舞充分显示了他表里如一的智慧,而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我更是发现,跳舞将他的精明,完全带入了他的创作中。
从《轻剑风流》到《至尊无赖》,跳舞尝试了武侠、都市、奇幻、玄幻等各个类别,除开那本古派武侠,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跳舞在作品类型上的转换,几乎就是网络小说流行潮流的变化,而且他并不是简单的跟风,从创作时间上说,他是走在了潮流的前列,这充分体现了跳舞对市场的研究以及他那敏锐的直觉。
同样的,这两年来,跳舞的文风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改变,变得更为适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可以说,跳舞的文字功底在网络写手中是排得上号的,但他没有卖弄这点,没有炫耀他的文字,而是踏踏实实地叙述他的故事,叙述读者喜欢看的故事。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跳舞的精明,他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也知道该怎么去利用他的优势,把他的每一分勤劳,都化作一部分成果。
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分析市场,正确审视自身,扬长同时避短,长期辛勤耕耘,跳舞的成功之道,相信可以被众多有志写手借鉴。希望对你能够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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