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算是一种道德绑架自己的工作,做得快,帮不帮别人?那就是自己的意愿了,不帮是本分,帮了是情分,因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就是自己的时间,帮不帮都是取决于个人的意愿?有的时候因为情感的问题不得不帮,但是内心肯定是不乐意的,因为这个过程是不收费的,也就是说不会有额外回报,我们的传统就是讲究情分,但是千万不要道德绑架,学会换位思考,矛盾就会少很多
法律主观:
犯法。合法债务也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讨要,用绑架欠债人的方式还钱,已经是犯罪行为了。以 非法拘禁罪 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68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68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68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性质、隐性。
1、道德绑架查询是指人们以道德的名义,利用过高的甚至不切实际的隐性标准要求、胁迫或攻击别人其行为的一种现象。
2、情感绑架性质是以自身付出的感情、辛苦为凭据,或者用伦理道德规范去要求别人,这种要求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隐性的。
为什么有些人会被“情感绑架“?
适当地保持一致能帮助我们在职场中赢得机会,获取信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是为什么晓萍却在负疚感的驱使下把事情越做越糟呢?这是因为如晓萍这样的人往往把“保持一致”当成了教条而刻板遵守,由此而形成了被“情感绑架”的状态。假如我们在一种亏欠的游戏中带着“应该、不得不、没有办法”的态度进行补救的话,必然会失掉做事情的动力与乐趣,我们更多考虑的不是对方需要什么,而是怎样拔掉自己心中的刺——负疚感。像晓萍一样,这样做不仅不能给对方带来帮助,还有可能弄巧成拙。那么,什么样的人容易被“情感绑架”呢
需要别人大量的肯定
容易被“情感绑架”的人通常需要别人大量的肯定才能确立自身的价值。他们总是习惯性地从消极角度看待自己。比如“我不重要”“我不好”“我没什么价值”。在这种心理的驱动下,他们会对自身要求越发苛刻,达到完美的程度以符合他所认为的“别人的标准”。“保持一致”也是别人的标准之一。
习惯于情绪推理
机械地“保持一致”的人时常习惯于用情绪推理,遵循着“承诺—兑现”的线性思维模式,而很少动用理性思考。比如,他们很少会评估没有兑现的承诺给别人和自身所带来的损失,承诺兑现意义何在?注意力停留在这里有价值吗?是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等等。跟着感觉走的方式让他们持续现在内疚情绪中无法自拔。
走出“情感绑架”的怪圈
合作没有成功,承诺未能兑现,假如你持续受着“情感绑架”的困扰,不妨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何在。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分析不是用脑子想想就完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做法:
第一步:完整记录整个事情的经过
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以及这个过程中自我的感受原原本本写下来。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举动,你的思维模式、处事方式、情绪状态以及事情的客观现状从你的这些记录中可见一斑。在这个基础上,你便可以换一个角度,把自己当成别人,来进行一番分析。
第二步:你发现了什么?
抛开你的情绪,用理性对整个事件进行思考。通常情况下,没有兑现的承诺由三种情况造成。第一,客观条件的制约;第二,自己的疏忽或没有尽到努力;第三,我们承诺了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情。看一看,你没有兑现的承诺属于哪种情况。那么,不同的情况你的心理感受与处理方式也自然会不同。向对方说明情况,没尽到的努力从现在起尽量补足,只要你足够有诚意,一定可以得到对方的理解。
第三步:问自己几个问题
愧疚感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担心别人的否定?怕被人误会?觉得自己没有价值?不妨仔细思考一下。然后反问自己,未兑现承诺与我们所担心的东西有客观的逻辑联系吗?只要你把事情拆开来看,你会发现,这两者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所谓的联系也是我们人为想象出来的。如此一来,便删除了负疚背后的附加砝码,你一定可以释然很多。
第四步:决定怎么做
如果以上三步你已经思考得非常清楚,那么,现在你应该清楚该如何应付自己的负疚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吧。有些情况或许你不需要处理,合作的失败在情理中也是对方可以接受的,有些时候你可能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力补救,还有的时候可能别人只是需要你诚恳的态度和一句“抱歉”。总之,补救的方式是灵活的,而不是为了剔除内心的负疚感而硬着头皮去做。
一、强迫别人做不愿意的事犯法吗
1、强迫别人做不愿意的事一般不犯法。如果情节严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对于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构成教唆犯的主体一般是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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