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感情的关系?

音乐与感情的关系?,第1张

  乐与感情

  中央电视台,实在是偶的精神支柱之一。前些年提出的主旋律之说,是很有道理的。人是需要精神的,需要有精神生活的。哪怕是最贫瘠的地区,物质生活最匮乏的人群,最简单枯燥的日常生活,也全都需要精神生活,决不可能没有一点精神生活。更不用说,富足之后了。偶有时就想,中国人由于没有宗教信仰(更准确一些说,是没有世界上其他地区和人群那种纯粹的精神性质的宗教信仰,而且在亚洲受到中国儒文化影响的地域内似乎情况基本都是如此),因此很可能我们这些人在内心的精神活动时天生地缺乏一种对纯精神事物的兴趣,由此也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缺乏一种精神上的崇高感、神圣感。因为,中国人受到的文化熏陶,自小是人伦文化,是人际关系守则文化,是道德文化,社会准则文化,是人的文化,是人对人自身的关注(这还不是说对完全的个体人的关注,而是说最高文化思考只停留在人的层面,不关注人之外的世界,更不关心虚无的世界),进而对家族利益的关注,再进而即变成对物质利益的关注(因为人的生活需要)。所以,在中国,在一般人来说,每个人说起自己的最高理想,无不是物质利益。更高一些的人,也不过就是在此基础上加强个人的道德学识修养。这也就是儒学思想的最高境界,辅佐君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做不到圣人,做不成官员,那就修身养性,颐养天年,得道升仙,长命百岁。这虽然豁达,虽然有一种出世情怀,但总的说还是把眼光和注意力,把人生的价值观集中在人本身,集中在人的肉体和物质生活上面。道理上说,这样的思维方式和哲学体系,也不是没有优点和好处。毕竟,人作为物质化生命,生存本来就是第一要务。不过,从思维的构成和特性来看,这种思维体系确实是缺少了一种纯粹的精神性质。由此,又造成在人的情感方面,天然地缺乏一种对崇高性质的事物的景仰感,缺乏一种对神圣性质的事物崇敬感和追求心。这可能是我民族一种性格情感结构的天生缺陷。这一点,如果没有比较的话,如果没有和其他信仰宗教的民族有相互比较的话,也不容易感觉到它是缺点。可是,到了今天这个时代,有了比较,就不时地让人会产生这种印象。应当说,以前中国的教育,多数是从儒学的圣人之教来教导国人的。这是完全的世俗化人性教育,忠孝节义,礼仪廉耻等,基本都是行为准则,社会规范。虽然按照圣人教诲,要奉行内心向善,这是没错的。可是向善,本质仍然是人性,社会性,物质性。而且,中国人的感情世界,基础和内容都完全是人本身。就是基于那种每个人都是父母生养的,因此亲情的感情是天生的,也是天生的善的观念出发形成的感情世界。只要在家内做到父慈母爱,孝敬父母,兄弟姐妹等互敬友爱,就可以安家安邦。又由于“人心都是肉长的”,每个人都是一样的环境和感情,那么推己及人,全社会就可以都做到这一点。再由家中的孝悌达致对国家的忠君,天下就太平安乐,人人幸福。应当说,这个思维也是一种人生的大智慧。但是,很明显,这里面没有对自然界的思考和感情,更没有对精神本身的尊崇和追求。因此,偶觉得,似乎反倒是到了新中国以后,我们社会才有些真正的理想化和精神性质的教育。偶甚至怀疑,是不是直到这个时期,我们中国人才真正开始接受了一种具有内在的神圣性质的思想观念的渗透和情感方面的熏陶。是不是直到这个时候,我们中国人才开始比较普遍地接受一种带有相对较多的纯粹精神性质的文化和思维的影响。其实,本来***自身组织和信仰,从她的发源地来说,显然带有较强的理想化色彩。但是,她在苏俄的实现,就开始带有比较明显的现实性质了。中国人重实务,做到了把这种理想化很强的文化,接受过来使之变成社会现实。但是在这种思维方式和情感模式的推动下,革命成功之后,还是能够继续带着一种比较专注人的精神方面的性质继续发展。所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我国大陆地区的主导意识形态,会很专心于精神方面的建设(包括文化大革命的某些原因,是否也会与此有些关联呢)。当然,这样的趋势,后来因为社会政策的失策和物质生活的不足,加上中国人的传统文化,施行了一段时间后,又被社会打断了它的发展势头。不过,偶想,这个问题,最低限度在文化层面上,还是要肯定这种强调人的精神属性的意义和作用。举个例子,台湾省的教育,很纯粹的中国化,很典型的传统文化。但是,从现在看,台湾地区的50多年的教育,可是说也很失败。因为那种完全用传统文化思维方式(人文方面,不包括科技)教育出来的人群,其实更加不谙世事,更加物欲化,更加盲目接受西方观念,却又达不到西方那种纯正的精神追求及其文化心理。而是变成为一种依赖西方科技水平,完全享受物欲化生活的精神观念性质。因为,那种脱离人的精神的传统文化,不能保证人在新的世界和生活中去提高符合新时代的精神生活,于是就变成完全物质化的一代。这种人群的意识形态和精神生活,严重的说,可能甚至还不如旧封建时代的士大夫等文化人群。所以说起来,今天中国大陆地区的人们理性化程度要比台湾省高,精神需求的层面要比台湾省强,与***的精神化教育很可能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过,话也说回来,***过去的精神崇高性教育,也有不足地方。主要是内容也是因为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就是这种精神教育仍然局限在人的自身,主要是民族精神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包括民族历史自豪感、近代民族反侵略和革命人物的英雄崇拜等精神元素)。这本身没错,是很好的,在历史上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今后还要保持下去和加强与改善。说它不足,一个是渐渐与时代有些脱节。那个时期的英雄,是时代产物,教育那个时代的人是很有效的,很有说服力的。因为大家是同样的人,同样的情感,“人心换人心”,就很容易打动人。不过,现在时代生活和感情不同了,要现在人们理解那时的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不如那时那么容易。虽然,也可以把今天先进英雄事迹人物加进来这个群体,这样做很需要,也有不少成功例证。但是仅此肯定还是不够的。道理还就是人的原因。人很复杂,先进的人物,不一定就会感动所有人,甚至于有的时候因为宣传和学习活动还会起到反作用。是人就会有缺点,把人宣传太好了,就会让人觉得不真实,甚至抵触和反感。而这个情况,往深里说,又是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缺乏对崇高精神的天生敬仰心有着直接关系。再一个原因,这种教育和宣传,无论怎么说,总都是带有一些政治色彩(比如就很少见到宣传先进人物是一个完全的农民或者个体户甚至大民营企业家的情况)。这样,因为人物的社会属性和身份等人之间的差异,就会造成这些先进人物的生活方式和精神感情世界与社会不同群体间的主观性隔阂,不但影响社会效果,也不容易打动人心,很难给人们一种真正的灵魂深处的感动,更不能通过这个方法培养出一种人对精神世界本身的崇敬心理。所以,凡是宣传人,多少都不能让他过于完善,而且无论是多么好的人,也总是不能与所有的社会人群都产生亲近感,因为总会有一些因为人本身的差异和社会因素方面的原因而与所宣传的之间存在着人性方面的距离和感情上的隔阂。因此这样的宣传,只能一时感动一下人的感情和心态,肯定不能长久地呼唤人的灵魂深处真正的崇高思想和神圣心理。而这些自身本来就具有的憧憬崇高、仰慕神圣的纯洁情感,这种精神性质的思想感情活动和由它们长期积淀形成的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与生俱来的天长地久的那种稳固的民族文化心理和精神世界,在西方,基本是依靠宗教思想感情的教育和熏陶来实现的。中国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说,缺乏的就是这个。我们缺乏的,就是缺乏自身民族文化中的这种精神化的传统和特性。不但我们传统文化中缺乏这个内容和特性,甚至连如何建设这种性质的文化方式都难找到,在传统文化中都不多。所以,对这个问题,依偶看,单纯靠以前那种政治教育方式和完全的先进人物事迹的内容,是很难甚至就是不可能达到的。为此,我们可能要靠长期的文化建设来慢慢解决它,也要依靠全社会的努力才有可能实现。而在其中,偶感到,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依靠西方社会中一切有意义有价值的形式和养分。而这其中,在目前看来,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文化。

  偶以为,不管这个加强民族思维精神化的任务多么长久和艰巨。在目前看,最现实最主要也是最主要的做法,就是文化的播撒和熏染。这个绝对重要。可以说,中国人、中华文化在当今时代的心性改善,在将来的意识形态发展前景,都与此息息相关。中国文化中,有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和世俗风格。所以,不能靠着这个方向的文化形式做到改善国人的精神特性的任务,至少是不能主要依靠它。那么,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找那种能够引导人们精神按照纯粹化性质发展的文化品种。这种最能够让人生发出内心纯粹的神圣感的文化形式。偶认为,应当是音乐。音乐是所有文化形式中,最纯粹的精神文化形式,最纯粹的精神活动方式。同时,又是最直接的情感活动形式。这里说的音乐,是侠义的音乐,不包括歌曲,特别是不包括流行歌曲。偶一直感到,流行歌曲是最能够抒发感情的音乐形式,是最大众化的音乐品种,很重要,也需要发达。不过,它只能抒发具体情感,虽然也有陶冶音乐素养的作用,有教化社会风气的作用,有引导感情的作用。可是要说到前面那种养成民族对崇高性的心理崇敬和精神景仰,那就不可能依靠流行歌曲。这样说,倒不是因为流行歌曲的品味和歌风等问题,而是因为歌曲由于有歌词,加上旋律的限定化,它必然把歌曲的音乐性质,导引到人们的现实生活方面去了,导引倒具体的感情需求目标上去了。这样,就又回到人伦性质的文化属性上去,就不可能培养出那种对纯粹心灵的体验和寻求愿望。只能用比较空灵的音乐,才能达到这种目的。这些音乐作品,当然包括所有没有具体的明确的含义指向的奏乐。但在这其中,又以协奏和交响乐的效果为最。只有较大规模的各种乐器协奏,最高形式是交响乐。才能够最充分的解放人的思想感情,最广阔的打开人们的精神想象之门,让灵魂彻底展开翅膀,飞向那广裘无垠的时空。只有在这个时刻,在这种形式下,才能够帮助人们,特别是帮助中国人逐渐形成一种完全是精纯无暇的空灵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会逐渐发生变化,逐渐产生一种被崇高精神和情感打动的震醒和灵性,慢慢产生一种会被纯粹的精神和情感打动的思想感情。(

和声(Harmony)

两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法则同时发声而构成的音响组合。它包含:①和弦,是和声的基本素材,由3个或3个以上不同的音,根据三度叠置或其他方法同时结合构成,这是和声的纵向结构。②和声进行,指各和弦的先后连接,这是和声的横向运动。

从17世纪起,由于主调音乐的逐步发展,和声的作用愈趋重要。它在音乐中所起的作用大致有3个方面:①声部的组合作用。在统一的和声基础上,各声部相互组合成为协调的整体。②乐曲的结构作用。通过和声进行、收束式、调性布局等在构成曲式方面起重要作用。③内容的表现作用。通过和声的色彩、织体以及配合其他因素,塑造音乐形象、表现音乐内容。和声的处理是音乐创作的重要写作技巧,也是对位、配器、曲式等其他作曲技法的基础。有时,曲调也由和声衍生。

在调性音乐中,和声同时具有功能性与色彩性的意义。和声的功能,是指各和弦在调性内所具有的稳定或不稳定的作用、它们的运动与倾向特性、彼此之间的逻辑联系等。和声的功能与调性密切相关,离开了调性或取消了调性,和声也就失去了它的功能意义。和声的色彩,是指各种和弦结构、和声位置、织体写法与和声进行等所具有的音响效果。和声的色彩是和声表现作用的主要因素,无论在调性音乐或非调性音乐中,它都具有重要意义。

和声的历史发展 西洋音乐中和声的形成与发展,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现分6个阶段概述如下:

10~16世纪,欧洲复调音乐从早期的奥加农发展至复调写作的完善阶段 当复调音乐的各声部相互间以协和音程为主作对位结合时,即形成和声音程、和弦与和声进行。当时以各类七声中古调式为基础,故后人称15、16世纪复调音乐中的和声为中古调式和声或教会调式和声。其特点为:①建立在6种不同结音(即主音)的调式基础上(第7种洛克里亚调式极少应用)。各

调式音阶的音程关系不同,每一种调式都有其特征音程,相互区别。②以协和音程为基础,和弦结构只有大、小三和弦原位、第一转位与减三和弦第一转位。其他不协和音程均须按规定的方法解决。③各级三和弦都可相互连接。在和弦的连接中,根音之间的各种音程关系(除增四度外)均常用。在音乐进行过程中,并不要求以主和弦为中心,但在乐曲结束处应以主和弦收束。约从14世纪开始应用变音,亦称“伪音”,规定六度反向级进到八度时须为大六度,三度反向级进到同度时须为小三

度,因此需应用变音,形成类似导音进入主音的声部进行。另外,为了避免减五度与增四度,亦需用变音。这为各类调式逐渐演变集中为大、小调体系创造了条件。

由于在各个乐句结束处不同的停顿音上构成类似Ⅳ—I、Ⅴ—I或Ⅳ—Ⅴ—I的和声进行,形成了以后转调的萌芽。

17世纪,早期巴罗克时代 随着单旋律乐曲的形成和歌剧的产生,采取为单声部歌唱加和弦式伴奏的方法。开始应用数字低音以指示伴奏部分的和声,由键盘乐器演奏者即兴弹奏,以纵的音程结合为基础,使和声的作用加强,并形成以平均节奏持续流动的低音线条。器乐中和弦式织体的发展,对逐步形成主调音乐有重要意义。由于戏剧性内容表现的需要,开始重视发挥和声——特别是不协和弦的表现作用(如C蒙泰韦尔迪、J佩里等在歌剧中用七和弦来表现哀叹和不幸等内容)。属七和弦的应用,成为确立大小调调性的重要条件。至17世纪后期,虽然还存在着中古调式的影响,但大、小调体系已得到确立。大、小调成为旋律与和声的调式思维的基础;它们之间的调式色彩对比成为音乐中的重要表现因素。

18世纪上半叶,后期巴罗克时代 在这一时期中,器乐写作得到更大的发展,建立在大、小调和声体系基础上的自由复调音乐是主要的织体形式。继续应用数字低音作为键盘乐器和声部分的写谱方法。和声作为构成曲式的要素,对于这一时期的乐曲结构,包括赋格曲、古二部曲式、早期奏鸣曲式等,均有重要作用,形成了调性布局的规律:大调乐曲先转至属大调,以后再转向其他近关系调;小调乐曲先转至属小调或平行大调,以后再转向其他近关系调。在转调布局中注意到调性的功能与色彩的对比。小调乐曲结束的主和弦常用大三和弦,称辟卡迪三度,这种方法自16世纪后半叶得到普遍应用起,一直延续到18世纪中叶。同主音大小调的变化是这一时期使用的一种音乐对比方法。平均律键盘乐器的应用,使乐曲所用的调和转调的范围得到扩大,JS巴赫的《平均律钢琴曲集》是这类乐曲的典范作品,对后世音乐艺术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时期的和声材料除各级自然和弦外,变音和弦如副属和弦、减七和弦与那不勒斯六和弦等应用较多。器乐中各种和声织体,如和弦式、分解音型式等的应用,使主调音乐风格获得进一步发展,逐步向18世纪后半叶的主调音乐体制过渡。在这一时期内,不少作家重视以不同的和声材料来表现不同的音乐内容,发挥和声的表现作用。如在巴赫作品中,以单纯的和声表现欢快、赞颂、希望、和平等内容。以半音化和声与不协和弦表现幻想性、戏剧性与苦难、忧伤、哀悼等内容。巴赫在《马太受难曲》中用低音的半音上行、变音和弦与不协和弦等手法,描绘了“大地震动,岩石崩裂,死者从墓中升起……”的情景。

这一时期的和声虽以大、小调体系为基础,但中古调式在一部分以众赞歌为基础的声乐、器乐曲中仍有应

用。

18世纪后半叶,古典乐派时期 主调音乐成为主要的体制。当时所追求的思想内容与结构形式上的单纯明晰的特点,也表现在和声手法的简朴方面。大、小调体系成为和声的基础,中古调式消失其影响。和声的调性意义更为明确集中,强调主、下属与属七 3个主要和弦。数字低音在创作中已不再应用,低音也摆脱了流动性线条的束缚。由于结构的方整性,并且没有复调音乐中那种错综复杂的声部与节奏,使和声的节奏规律化与节拍化,以对称、平衡的和声进行为主体。离调、移调模进、减七和弦、增六和弦、同主音大、小调对置等均普遍应用。开始应用和声大调式,应用降Ⅵ级大三和弦的阻碍收束,随着半音化和弦外音的应用,装饰性的半音进行也得到发展,成为一种富于色彩的手法。

在主调音乐的曲式中,特别在大型曲式,如奏鸣曲式中,和声的结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主调音乐结构的要素之一。

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 19世纪初,和声手法基本上与上世纪后期相同。此后,由于题材和内容范围的扩大,音乐作品中情感的表达、心理的刻划、风景的描绘和情节的表现等需要,促使作曲家不断发展新的和声语汇,丰富和声的表现力。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发展变音体系和声以及其他复杂的和声手法,如大量应用半音化的声部进行、远关系离调与转调、游移与模糊的调性、连续的属功能组和弦、各类远关系的变音和弦、高度叠置和弦(九和弦、十一和弦、十三和弦等)、主和弦的隐蔽、收束的避免、同主音大、小调的混合以及强拍上的半音和弦外音等,从而将大、小调体系和声推向极限,趋于解体的边缘。和声的功能性逐渐削弱和模糊,色彩性得到突出和强调。R瓦格纳后期乐剧中的和声可为这方面的代表。另一方面由于民族乐派的兴起与古代宗教题材的采用,恢复并扩充了自然音体系和声。例如由于民间音乐的影响,扩大了作品中调式的范围,除自然大、小调式外,还有其他中古调式和特殊调式,如FF肖邦作品中的弗里吉亚调式与吕底亚调式,F李斯特

作品中的吉卜赛调式,俄罗斯作曲家作品中的各类自然调式等。在和声的处理方面,下属组和弦得到强调,有时某个段落仅由下属组和弦与主和弦构成。大调副三和弦也得到重视,它们增加柔和的色彩,并使和声具有中古调式的风格特点。变格进行、阻碍进行以及三度根音关系的和声进行等也较普遍,这在李斯特、瓦格纳、俄罗斯作曲家与E格里格等人的作品中常可遇到。在和弦构成方面有加六度音的主和弦与属和弦、自然音范围的高度叠置和弦等。在和声的收束式方面,也出现了新的处理方式,如在结束处使用转位的主和弦;以Ⅲ级代替Ⅴ级的正格收束;Ⅵ级或Ⅱ级代替Ⅳ级的变格收束等。有时最后结束不在主和弦上。这一时期中,还有一些富于创造性而成为近代和声先驱的特殊手法,如:五声音阶和声(如在АП鲍罗丁的作品中);五度叠置和弦(如在李斯特的作品中);复合和声(如在瓦格纳的作品中);

全音阶和声 (如在НА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作品中)等。

20世纪 在19世纪后期大、小调体系和声发展至极限的基础上,不少作曲家探索新的创作手法,或回复至古老的音乐风格,其结果都打破了过去200年来传统和声的规范。20世纪的和声手法,总的可概括为:和声思维的复杂化,和弦结构的多样化,和声进行的自由化与调性观念的扩大化。首先是将传统和声材料在使用方法上加以突破,创造新的和声效果,例如应用三度叠置和弦的平行进行;四六和弦与不协和弦的独立应用;无功能联系的远关系和弦的紧接;连续大二度、小三度或大三度的和声进行与复合和弦等。

在打破大、小调式的长期影响方面,广泛采用了各类中古调式、五声调式、某些民族的特殊调式、泛音音阶(同时包含增四度、小七度的大调式)、全音音阶、十二音音阶以及各类其他特殊的调式与音阶。这些新的调式音阶为和声的处理提供了不同于大、小调式的基础。

在和弦结构方面力求打破传统的三度叠置原则,并追求以往被认为是不协和的、粗糙的和声效果。例如建立在半音阶基础上的高层三度叠置和弦、采用四度叠置的方法、二度密集的音群、各种附加音与任何可能的结合,使和声纵的音响尖锐化、紧张化与复杂化。

另外,还有完全以自然音体系的各音作各种自由组合的和声处理方法,称“泛自然音体系”。

19世纪后期的音乐作品中,大小调式的区别已趋于消失,更由于半音化和声的发展,调性范围的扩大与不断迅速地转换,带来了调性与和声功能意义的削弱与模糊。20世纪,在这基础上更进一步突破传统的观念,产生下列新的调性处理方式:①泛调性,这种处理仍然保

持调性的作用,但打破了传统调性的界限,不以三和弦、自然音阶为基础,也无功能性的和声进行,而通过一些新的方法来表现或暗示调性中心(主音或主和弦)的意义。有时,由于调中心不断变换,缺乏较固定、明确的调性感觉。②多调性,两个以上不同的调性同时结合,即构成双调性或多调性,这是20世纪初开始流行的一种新的调性处理方法。每一个调性层次大都为自然音体系的传统调性,但当不同的调性叠置结合时,即产生了不协和的、矛盾的、有时甚至是很尖锐的和声效果。③无调性,在半音阶的基础上,强调每个音都有同等的意义,避免和否定中心音的控制。这种处理排除了调性,调号也失去其意义而不再应用。取消了和弦结合的原则、根音的作用与和弦之间的内在联系。乐曲的结构不再依靠和声收束式来加以区分。

中国音乐作品中的和声表现手法 在中国专业音乐创作中,和声的应用约从20世纪初开始,最初采用欧洲大、小调和声方法。由于旋律多为五声调式,因此,和声如何适应旋律的风格,就成为中国作曲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初时的和声大都是在大、小调和声的基础上加强副三和弦的作用以及应用附加六度音的大三和弦等方法,并注意声部(特别是两外声部)的五声化进行。20年代赵元任在其创作歌曲的伴奏中,就注意试验中国化的和声

30年代中,由于民族传统音乐与民间音乐的影响,音乐的民族风格问题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对和声也有了更多的探索和试验,如借鉴欧洲民族乐派以至印象派(如德彪西)的某些和声方法,自然调式和声的应用增多,在三和弦的基础上采用附加音或代替音的方法。在有些作品中,打破了大、小调的和声规范,采用五声化和声结构(如老志诚的《牧童之乐》的引子部分等)或复调化处理(如贺绿汀的《牧童短笛》等)。

40年代中,音乐创作较前一时期有进一步的发展,以民歌或以民歌风的旋律为素材的作品逐渐增多。和声上重视应用调式和声方法,并尝试一些适合于五声音调的和弦结构,如四、五度和弦、替代音和弦等。开始吸取和应用某些近现代的和声方法,印象派作家的和声引起较多作曲者的注意和借鉴。P欣德米特的作曲理论也开始介绍到中国,谭小麟在他的创作中将这种理论、技

巧与民族风格相结合,创造了新的和声处理方法

当时也有应用无调性创作手法与中国民歌相结合的尝试,但并不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音乐创作获得很大发展,和声的民族风格问题引起更大的重视。但由于强调功能性和声理论,因此在和声处理方面,主要属于三度结构与功能性的调式和声方法,与此同时,在保持调性、调式的基础上,也有许多探索与尝试,如五声化和声结构、复杂的和声结合,复合和声、四度和声、调式交替变音和声与平行进行等等。近年来,不少作曲者又继续探索近现代和声手法与民族风格相结合的处理方法,有不少可喜的成果。总之,从中国音乐创作

的实践观察,三度结构的和声、五声纵合化和声与近现代复杂的和声都可以与五声性的民族音调相结合,在发展音乐创作的民族风格方面发挥其作用。

速度。

音乐语言包括很多要素: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音色、和声、复调、调式、调性等。一首音乐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美,要通过多种要素才能表现出来。

  旋律又称曲调,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节奏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须包括节奏这一要素。

  节拍强拍和弱拍的均匀的交替。节拍有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节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进行的。

  速度快慢的程度。为使音乐准确地表达出所要表现的思想感情,必须使作品按一定的速度演唱或演奏。

  力度强弱的程度。音的强弱变化对音乐形象的塑造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区音的高低范围。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音色不同人声、不同乐器及不同组合的音响上的特色。通过音色的对比和变化,可以丰富和加强音乐的表现力。

  和声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和弦进行的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以及不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倾向性,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和动力的大小。此外,和声的音响效果还有明暗的区别和疏密浓淡之分,从而使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

  复调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叫做对比复调,同一旋律隔开一定肘间的先后模仿称为模仿复调。运用复调手法,可以丰富音乐形象,加强音乐发展的气势和声部的独立性,造成前呼后应、此起彼落的效果。

  调式从音乐作品的旋律与和声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归纳出来的音列。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而调性则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在许多音乐作品中,调式和调性的转换和对比,是体现气氛、色彩、情绪和形象变化的重要手法。

  音乐语言的各种要素互相配合,具有千变万化的表现力。旋律尽管是音乐的灵魂,但其它要素起了变化,音乐形象就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在一定条件下,其它要素甚至可起重要作用。

演唱者应根据不同歌曲中的不同内容与音乐中任用的形象,对音乐展现方面进行构思和设想。比如把自己想象成作词人;歌词中的主人我那个就是自己;你是一个演员等等。

换句话说,就是要像戏剧演员进入角色一样去身临其境。如果小伙伴们能把一首歌曲的基本情绪和意境设想得很具体,那么在表达时就会更加的很真实和生动了。

演唱风格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作品的风格,而是演唱者的个人特色。歌曲主题的不同,与之相应的音乐节奏与律动的不同,就形成了风采各异的音乐作品。大家要从音乐风格,歌词意境,咬字方式,律动,和声乐技巧等方面去呈现演唱中的风格。

扩展资料

在演唱中特别要把握好艺术的对比性,如一首歌的叙述性和歌唱性的区别,一首歌曲中强弱、轻重的变化,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找到歌曲的高点(高潮处)和低点。一般来说要突出高点,一定要把低点放低,一定要有铺垫的过程,否则一个劲儿地强或一个劲儿地弱是达不到艺术效果的。

在处理歌曲时,画龙点睛的部分往往是一些重点句、字。重点的词句要在咬字吐字上、感情上予以强调,要一句一字地,甚至在一个经过音上深下功夫,反复练唱,认真寻味,找到最适宜的表现手法。也就是说演唱者必须按照自己的总体设计反复演唱攻克难关,直到自己的处理化为真情的体现。

声乐演唱中获取情感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了解作者及作品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人在接触新的事物时,首先想要去了解它,比如在看一部**时,你会想了解导演及演员都是谁,这部戏是如何产生的;在欣赏画展时,想要了解这幅画出自谁手,是在何种背景下完成的画作;在阅读一篇好的文章时,你会想知道作者是在一种什么心境下写作的,他想表达什么样的情感。声乐演唱也是同样道理,要想表现一首歌的情感,第一步就是了解音乐形象音乐背景,而并不是急于演唱出来。

在学习歌剧中的经典片段时,要根据自己的人物形象去分析,全面的了解作品,作者的生平,所处年代,还要观看整部歌剧,对大体内容理解充分,这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会更多。总之,无论是歌剧还是普通声乐作品,要想把情感配合技巧直击人心,了解作者和背景是必不可缺的。

(二)观察生活、体验生活

无论作品的内涵多么丰富,歌者技巧多么高超,倘若缺乏情感表现,演出无疑是肤浅的,表演将成为“卖弄歌唱技巧的化妆音乐会”,因此歌唱者生活体验的丰富程度与作品的完成度有着密切关系。老艺术家和青年演唱者演绎同一首作品表现的情感就有所不同,对作品的理解与体会也有着很大不同,老艺术家的生活经验丰富,在时代的变迁中尝尽人生百味,这些丰富的人生体验是金钱所换不来的财富。青年演唱者要想把人生百态全都经历一遍,是很困难的,但是可以通过观察身边人、身边事这种途径来获得人生的感悟,多多的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即使没有亲身经历,也会在心里深深留下记忆。

(三)提高艺术修养

是否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和丰富的文化底蕴,这对歌者来说有很深影响。歌者通过阅读一些文学作品感知其中各色人物的思想感情,这些感受会潜移默化在大脑中形成记忆,并帮助歌唱者诠释作品。除了提高文学修养还应培养自身的兴趣和爱好,增加与音乐相关的专业知识,如戏曲、器乐、舞蹈等。以笔者为例,自幼学习钢琴和舞蹈,渐渐体会到艺术是相通的,学钢琴的同时,不仅会识谱弹奏,也学习些和声、复调、音乐史等知识,这些知识在笔者学习声乐演唱过程中起到很好的辅助性作用,学习舞蹈帮助笔者在演唱时的肢体动作具有协调性。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作为声乐歌唱者,笔者还建议学者们多多学习中国的戏曲文化,戏曲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美学特征,如今很多歌曲创新后融入了戏曲,李玉刚的《新贵妃醉酒》就将流行音乐与京剧进行了巧妙的结合,使这首歌充满了“李玉刚韵味”,这样的创新,不仅使更多人爱上中国戏曲,更极大发扬与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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