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里,二叔拿来的照片中,和文锦说话的人是谁?

《盗墓笔记》里,二叔拿来的照片中,和文锦说话的人是谁?,第1张

结合在水下村救了吴的二叔的故事,有人提到,皇帝掌权后总是追求同样的东西。 不管是哪个朝代,我都不会比任何一个可以与皇帝相提并论的人说更多。 此外,原文规定计划由领导直接负责,副领导对计划负责。 此外,在二叔展示的照片中,还有一个高大的白人在教新一代的考古队。 后来有人提到,领导和副领导同年去世。 然后,结合他们的面部特征,副警长被认出。 当然,虽然张大发是老九门的一员,但是不可能得罪这个组织。 因此,老九门谢武二门和张大福也是两个有权有势的人。 这个”它”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个领袖在死了这么多年之后,仍然如此强大。

 张氏家族是历朝历代遗留下来的一个大家族。 作为被黑社会认可的守门人家族,张氏家族可能因此具有独特的长寿构成。 也有可能是因为这个身份,张氏家族的灵魂不需要忍受轮回,而有一个安息的地方。 因此,张氏家族古往今来都是群葬的。 这个地方可能会发生可怕的变化(文章中提到过) ,局外人的身体被放进去。 

张家鼓楼可能具有吸收龙脉力量拯救灵魂的作用。 当时考古队的秘密任务是把人的尸体安放在张家沟。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死了,灵魂就分离了。 但是,他们还是需要把它放进去。 恐怕尸体已经被特殊处理过了。 据估计,这就是为什么吴家藏的身体有一个特定的时期。 如果把经过处理的尸体放在张家的古屋里,肯定会有特殊的变化,可能会复活,但恐怕还会有其他的变化。 领袖年老时害怕死亡,计划没那么简单。 很明显尸体是谁。 另外,对于张家来说,我认为他们强大的手是有原因的。 作为守门人家族,张氏家族必须时刻掌握铜门的钥匙——鬼印。 这里有两个东西。

 一个一定是张氏家族的祖屋,另一个一定是张氏弟弟从鲁氏家族的宫殿里得到的。 那个油瓶肯定是因为有了鬼印才那么性感。 也许新月饭店就是张氏家族的祖屋。 张氏家族的遗体如果不埋葬在古建筑的右手边,死后就会消失。 原文还提到,从湖里找到的几块骨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古建筑中的普通张氏家族将用手埋葬。 张氏家族的右手很可能就是他们的灵魂,或者他们的灵魂力量集中在右手上,所以他们的右手很特别。 他们需要锻炼和强壮。 当他们的右手空了,他们可能会死。

一、是陈文锦,不是西王母,而且陈文锦没有尸变。最终陈文锦一直生活在西王母国。

二、陨石外面的是西王母的塑像,真正的西王母已经死去,或者说处于休眠状态,等待着最终的苏醒。

盗墓笔记中,陈文锦进入陨石后消失不见,而张起灵则独自走出了陨石,但是失去了意识,吴邪和胖子准备进入陨石寻找文锦时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实际上那就是文锦,她一直在陨石内。

根据南派三叔在公众号上连载的《盗墓笔记:重启》的结局,陈文锦实际上欺骗了吴邪,她其实知道许多的真相,包括西王母国的长生秘密。

陈文锦,霍玲等考古队幸存者在海底墓时吃了尸鳖丹药,但霍玲逐渐尸变,最后变成了禁婆,即吴邪在疗养院遇到的那只。陈文锦和其他队员找到西王母国,发现了陨石,陨石内有休眠的西王母以及一个茧,茧内有一个休眠已经超过四千年的人,陈文锦推测他就是修建青铜门的人,他的休眠时间早就超过了两千年,但仍然没有苏醒。

考古队的队员们找到陨石后都在陨石内开始了休眠,但陈文锦在休眠了十几年后突然苏醒,她发现自己无法离开陨石范围太远,一旦离开,她就开始尸变,于是她一直生活在西王母国的沼泽内,直到吴邪,吴三省等人的到来。

张起灵和她一起进入陨石后,张起灵用“粽子语"和茧内休眠的人进行了交谈,然后突然失去了意识,走出了陨石,而陈文锦则继续在陨石内生活。她已经无法离开陨石了。

扩展资料:

尸鳖丹药具有使人长生不老的效果,但也可能使人尸化。

吃了尸鳖丹药的人必须用青铜陨石做成的玉俑包裹全身,否则就会中毒,逐渐变成海猴子或者禁婆。

丹药的原理非常简单:丹药中有休眠尸鳖王,丹药是陨石的粉末,服用丹药后,陨石的成分限制了尸鳖王的毒性,让尸鳖王可以钻入人的脑部分泌毒素,在玉俑内部,毒素分泌缓慢,可以慢慢地改变人体,据传说记载,两千年后,尸鳖王死,人就可以离开玉俑,这些毒素会让人的血驱虫避害,同时使人长生。

如果两千年未到,尸鳖王未死,将人拖出玉俑,尸鳖王醒,毒素爆发,人的皮肤瞬间疱疹,变成血尸。

参考资料:

-陈文锦

-霍玲

-盗墓笔记

看见了文锦的变化,而且西王母应该是在那个洞中,那个玉石洞应该是可以返老还童的。也就是说可以让文锦不变成禁婆,也许闷油瓶看见了文锦和西王母之间发生的什么变化足以让他震惊。

然后他失忆症发作就掉了出来,之后也写他的祖先是也突然失忆症发作然后死了的,那个洞里应该就是他们张家世代要保守的秘密。

《盗墓笔记》是一本最初连载在起点中文网上的小说,后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扩展资料:

大结局(下)

吴邪戴上了三叔的面具,冒充三叔的身份整顿了三叔的产业,那些手下的马仔无不归顺。吴邪带着潘子和小花等人终于到了巴乃的大山中,企图进入张家古楼寻找三叔、胖子和闷油瓶等人。

而在巴乃的村寨中,吴邪他们见到了一个肩膀都融化塌掉的人,并且最终发现,这个人就是二十年前考古队的队员,并由他揭示了张家古楼大山中的秘密,由此,吴邪和胖子再次进入到张家古楼,他们是否能见到三叔、小花、潘子他们,并且找到自己要找的东西。

《盗墓笔记》这部小说结局晦涩难懂,其中到底有何玄妙?

若是细数稻米们在《盗墓笔记》中的疑点,恐怕每个人不数出十来个是不会罢休的,但若问找出你心中对于《盗墓笔记》最大的困惑,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不约而同的选择问出:长白山青铜门后到底是什么

不为别的,长白山上有太多人的十年之约,有吴邪的不再“天真”,有四阿公最后的执念······

若说长白山,自古就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天下龙脉所在,想要了解长白山青铜门后的真相,还需要我们把时间点梳理回远古时代。

相传在远古时代,有伏羲氏一族,人首蛇身,能与灵性动物共生,至此我们又不难联想到一个人,本书的大女主光环人物——西王母,人首蛇身的这一定位相信在塔木托的种种危机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为何此处又出现了西王母呢这未免有些牵强吧别急,我们慢慢分析,了解青铜门的关键人物我们都知道,东夏女真族的万奴王,但除此之外我们不要忘记,万奴王也是守护伏羲遗址的守墓人,对于蛇眉铜鱼中万奴王的记载,内容说万奴王是死前进入铜门内,后又从地底下爬上来的怪物,不是人。其实这个方法就是伏羲式古老的死亡和交替仪式!

但万奴王恐怕没有真正获得长生的正确秘方,才最终导致自己这种不人不虫的存在。而这种重生的模式,其实在西王母教授周穆王时,我们就发现了其吻合的程度,从另外一点来讲,上期文章中我们推断了鲁殇王极有可能就是周穆王重生的化身,而鲁殇王手中的重要信物——鬼玺,也正是打开青铜门的关键所在。

关于青铜门的唯一官方回复是,南派三叔说过的:青铜门后是万物的终极。也就是说,旧的生命在那里停止,新的生命在那里开始,这个模式也和西王母国长生的规律及其符合。

因此,长白山青铜门后的终极,极有可能隐藏的就是西王母所在的伏羲一族的长生关键,甚至是通往西王母宫的地下鬼蜮,而青铜门后的循环也不再像玉俑那般等待千年,也许仅需一个十年,便是轮回。那么张家人长生的所在,和他们终其世世代代的守护也都有了答案。

但那个在十年之后走出来的张起灵,真的还是他吗不由得让我们细思极恐······

- 6条线:鲁王宫,海底墓,云顶天宫,镜儿宫,镖子岭墓,阴山古楼。

- 镖子岭的古墓是铁面生的,战国帛书是他带进自己墓地去的。

长沙血尸墓因为是战国墓,从时代上看,必然是鲁王宫应该有的三具血尸中的一具!鲁殇王、铁面生或者周穆王,究竟谁更有可能呢?书中提到吴邪爷爷从长沙血尸墓中盗出的战国帛书就是铁面生的手记!一个人把自己的手记放在自己的墓中不是更合理?长沙血尸墓是铁面生的墓可能性最大。

- 文锦在去西王母城之前,一直藏在疗养院里。这些考古队的人,在海底墓中被人带走关在疗养院里,后来想办法逃了出来,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又回到疗养院研究。那本笔记就是研究的过程。文锦并不是一直在西王母城里的,她让定主卓玛寄出录像带,在大队人马进西王母城之前,假扮定主卓玛的媳妇,跟着队伍走,然后看准时机先进入西王母城。

因为吴三省和解连环共用一个身份,三叔说的逃出来的事是真的,但把人物颠倒了,游出来的是解连环,后出来的是吴三省,所以他一直瞒着吴邪。

其实从一开始的海底墓开始,俩人就开始联手设局,而吴邪下海底墓完全是被人骗了,三叔那次根本就没有下海底墓,很可能三叔去了秦岭神树,安排某一些流程,去下海底墓完全是裘德考想要得到海底墓里边的某些东西而给吴邪下的套。

而这个时候的吴邪还处于天真无邪的状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三叔到底在干吗?吴邪也根本就不知道,就算是三叔真的出事了,吴邪也是完全救不了的,因为三叔已经想和裘德考全心全意的合作了,而下海底墓或者某些固定的古墓必须有吴家人带领,所以裘德考把目标换成了吴邪。

扩展资料:

相关背景

后来在云顶天宫的三叔,这个三叔很明确并不是真的三叔,这个三叔是解连环,因为真的三叔基本上不会将自己置于这么大的危险之下。并且在医院的时候,解连环再一次的骗了吴邪,他将自己和真的三叔的身份互换了,然后说了一个当年谁都不知道的故事。

因为这个时候的三叔知道,当年知道内情的人可能都死的差不多了,他不认为吴邪还能找到当年的知情者,至于后来吴邪碰到了文锦,这完全是偶然。

文/尘间红叶

01

文锦走了,没有和大乔说再见。

他又喝得摇摇晃晃,打开门,她没有跑出来。他用力甩掉鞋子,屋子里黑黑的,只有墙上挂钟的声音。

他不以为她睡熟了,她即使先睡了,也会亮一盏灯等他。他的酒醒了一半,自己摸索着打开灯。

屋子里洁净如新,他在各个房间走动,转了一圈,没有人。只有四十平米的蜗居,藏不了这么久。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张碟片,是她最不喜欢的《后会无期》。

每次,他惹她哭的时候,她总说,心伤透了。我走了,就不会再回来,我们后会无期。

大乔拿起碟片,想了想,她真的走了。

昨晚公司酒会,他和前台小青聊的正酣。文锦跑过来找他,几次示意他跟自己出去,他都装做视而不见,气的她一跺脚走了。小青用硕大的胸,蹭了蹭他的胳膊,麻酥酥的,他不禁心猿意马,仅存的那点愧疚又扔到巴爪国去了。

02

又是凌晨两点了,回到家。

文锦没睡,熬红了一双兔子眼,坐在沙发上,等着他。也许又哭过了,声音里还带着一丝委屈。“你还知道回来?又去那儿鬼混了!”

大乔没知声,总那么一句,听着就烦,懒得回答。见他径直进了洗手间,文锦顺手摸起桌上的水杯,“咣当”一声砸在门上。这是一个月内第13个无辜的杯子,真够了。

他把水开得又大又响,让水从头浇到尾,脑子里乱糟糟的。不是不知道文锦为什么发脾气,她想结婚。家里催的紧,28岁的老姑娘,白跟着他混了四年。

他们是大学同学,毕业那晚,她才向他表白。一直对这个娇滴滴的姑娘,有好感。但他清楚,她不是自己的菜,她适合更好的人。

他拒绝了她,连谎也懒得撒,告诉她,自己有喜欢的人,是她的好闺蜜韩秀儿。

她说,知道啊,可她不喜欢你。

大乔也知道,但我还是不会喜欢你。

吃完了散伙饭,他们各奔东西。韩秀儿回了老家,大乔来到这座海滨城市。他四处奔波,找工作,租房子,来了三个月一无所获。

某一天,他走进一家装饰公司,面试。顺利通过了,第一天上班,竟发现文锦是他的同事。她一脸灿烂,“嗨,好久不见。”才知道,这姑娘一路追寻他来到这里,放弃了老家的工作。

说不感动,假的。他不知道一个160米的身体里,住着多么执着坚定的灵魂,是因为爱吗?他做不到,否则,他会一路跟随韩秀儿而去。

03

公司的业务,全靠实习生们,在外面一家又一家的跑。老板无所谓,反正他们的业绩与工资挂钩,不会白养那些人。文锦的工作比大乔轻松,她是办公室文员。不用跑业务,待在屋子里,风吹不到,雨淋不着。

一个月过半,大乔连一单小生意也没谈成,眼看这个月要喝西北风了。下班后,他走出公司,又想起什么东西忘了拿,返回来。他看见文锦和业务经理套近乎,真他妈贱,那一脸低声下气。看见他,仿佛愣了一下,随机和那个死胖子一起进了电梯。

坐公车时,他还在想,文锦说喜欢他,是假的吧。电话响了,是她。他不想接,可它执着地响着。

“先别骂我,听我说,你来一下9号路的红牛西餐厅,带上公司装饰合同。”

大乔的手提包里,有一摞合同,一直也没用上。今天,去还是不去。他现在知道,文锦是为了帮他,才求死胖子,给他介绍客户。在这个城市,无亲无故,想要签单就得当孙子。他去了。

04

客户没难为他,有死胖子和文锦的周到招待,痛快地签单了。酒足饭饱,送走客户,死胖子也起身要走。大乔不情愿地跟着他出门取车。

他拉开车门,又关上。回头对大乔说,“文锦是个好姑娘,你小子上辈子烧高香了。”说完,扬长而去。

大乔心里不痛快,我他妈是个吃软饭的。

回到餐厅,文锦已买了单。他径直拉着她在马路上飞奔,文锦喊着“你慢点,慢点。”高跟鞋伤了她的脚,手腕子被勒出了痕。她心里委屈,也知道心高气傲的大乔,更憋屈。

这不是众星捧月的学生时代,他要学会认输。

七转八拐,他们来到低矮破旧的出租屋里,大乔一下抱起文锦,把她丢在床上。三下五下脱光了自己的衣服,把手支在她的头顶,“来吧,你不就是想上我吗?”

文锦定定地看着他,伸出右手,朝着那张陌生的脸,狠狠地甩了一巴掌。大乔捂住脸,不相信似地看着她,她爬起来,拎着床上的包,打开门,跑了出去。

05

大乔老实了,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虚心跟着经理学门道,抢着跑业务。到了月底,竟成了不大不小的单,但公司压一个月的工资,他手里没有钱了。

他不敢找文锦,怕看见那个娇小的身影,想说对不起,不知道她能不能原谅自己。文锦透过百叶窗,看见了一直在走廊里徘徊的人。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么看轻自己,为什么还是喜欢他

听说,他没钱交房费了。文锦一个人租了间40平米的一居,有点贵,但安全,是父母出资。为了爱情,她欠他们的太多。

那晚,她为自己下了碗面,一个人一根根咽下,还要继续等下去吗?门铃响了,她没敢开门。微信亮了,是他。“我在你门外。”

文锦没有犹豫,打开门。他拎着行李,“嗨,我把自己打包了。”他在她的默认下,住了进来。

睡一张床,吃一碗饭,文锦感受到幸福。他还是喜欢上了自己,一起工作,将来结婚。买房子,过日子,会幸福下去。

大乔从不肯,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尤其在公司里,不管别人怎么开他俩的玩笑,文锦一脸娇羞地望着他,他也是矢口否认。为此,她气过,闹过,哭过,无济于事。他总说,现在不是公开的时候,等我升了经理,有了事业,挣了钱,能买上房子。

这些跟爱情有什么关系?文锦一直认为他有担当,有责任心,可他为什么不给自己安全感?他好像天上星,看得到,摸不着,更不能实实在在握在手心里。

四年了,吵过,分开过,又和好。她终归还是放不下他,舍不得他给的温暖。到最后,连她自己都怀疑,究竟是爱他,还是习惯了他。

06

业务经理升职了,留下一个空位。最有竞争力的是大乔和另一个男同事,文锦也觉得是个好机会。

前台接待换了个萌妹子,她是当地人,和那个男同事是旧识,帮他介绍了一个大客户。如果能拿下来,经理的位置就非他莫属。

文锦第一次感觉,无能为力。小青好像不喜欢她,对她爱答不理,但她好像也对大乔有好感。大乔人高马大,英俊帅气,很少有女孩不动心。

大乔对她的好感,仿佛也不排斥。文锦有好几次看见他趴在前台,与她聊得开心。小青人漂亮,性格泼辣,家境优越,是整个公司的公主,大家都买她的帐。连停车场的保安都跟她熟,见了面一口一个,“青姐”叫的亲热。

文锦实在看不惯,她八面玲珑的骚样。暗暗生气,大乔是有女朋友的人,还这么不知收敛,避嫌。他说过,不相信自己的魅力比不过那人。

文锦宁愿他不当经理,也别去惹一身骚。可钱呢,房子呢,还结不结婚

有人悄悄告诉文锦,大乔跟小青好上了。文锦不信,大乔每天早出晚归,忙着业务,哪有精力陪着她胡闹。直到有天晚上,她无意间从楼上往下看,大乔从一辆熟悉的车上下来,那是一辆新款SUV,小青的。

开车的人,没有下来,只是冲着她所在的方向按了按喇叭,一缕烟地消失了。

她站在门口,等着大乔。他如实告诉她,小青帮他重新联系了那个大客户,有签单意向。因为工作上的问题,以后会和她保持联系。

他摸着她的头,温柔地保证,别担心,等我拿了单,当了经理,就不再和她来往。

文锦心里憋屈,她怪自己为什么不生在这个城市,没有有本事的爹娘,也帮不了大乔,还让他委屈自己。

某天,小青在电梯口截住她,“傻妞,还装傻呢?”文锦没打算搭理她,径直走过去。小青不依不饶,在她背后说“别傻了,他不会和你结婚的,否则也不会让你白白等四年。我有房有车,有客户,娶了我,他至少少奋斗10年。你能给他什么,一起过苦日子吗?太天真,爱情算个屁啊。”

文锦气得浑身哆嗦,冲上前,挥手就想给她一巴掌,可她的手被身后的人用力握住,是大乔。他拽着她,到了马路边,才甩开她的手,“文锦,你闹够了没有,我只是利用她。”

“和当初利用我一样,”文锦眼睛红的,“对,是我贱,自己倒贴。”

大乔丢下她,走掉了,头也不回。文锦忍着心痛,一个人回到家。她后悔了,不该口不择言,伤害他,他是个男人。

她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等着他,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再发再打,直接关机。

凌晨两点,她听到门响,一下子站了起来。大乔醉熏熏,进了门。他没睁眼看她,直接趴在沙发上睡了。

文锦站在那儿,想找个人说话。父母,朋友,同学,她几乎断了所有的联系,这个点给谁打,都不合适。最爱的人,就在身边,却无话可说。

07

一早,赶到公司。小青冲她微笑,她冷漠地点点头,小青笑得更欢了。刚打开电脑,手机响了,“知道他昨晚跟我在一起吧,还宝贝似的,不放手。”

“我不会跟你抢,只是看你还能坚持多久?”

文锦一天没有看见大乔,早上出门时,他还睡着。晚上回家,他不见了。

天一点点黑下来,她的心也暗了。没有开灯,也没有做饭。她仿佛是个木头人,脑子空空的,不知道想些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又是凌晨两点,他进了门。不看她,抱着枕头,睡在沙发上。她发疯了般,掀起他的枕头,对他拳打脚踢。他坐起身,恶狠狠地盯着她,“你有完没完”

文锦有点不相信地看着他,这是那个自己喜欢的人他如此陌生冷漠。她瞬间泄气了,浑身散了架,跌坐在地上,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大乔气冲冲地,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出门了。

08

上班时,她又被小青堵在电梯口。这次她没有低头,也没有退却,径直上前。不等她开口,文锦告诉她,“我对你和他的事,没有兴趣。”

小青笑了,“我知道,你只是对我没有。只是想告诉你,等今晚酒会,你会知道经理人选,不出意外,会是我的男人。我不喜欢大乔。”

文锦彻底傻了,她丢下小青,急匆匆上了电梯。打电话,发微信,他还是不接不回。

晚上,她赶去酒会,见到他和小青在一起,她想告诉他,他不理她。

罢了,自己尽力了。愿他好自为之吧。

几天后,大乔酒醉夜归,她走了。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裹了件最长穿的大衣,出来门,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end

(30天微写作,短篇练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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