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来情感日志1
为了你的到来,我向窗外痴痴遥望。遥看天象,知你定来。于是放下包袱,心无杂念。下定决心,专等你来。
没有等待和期盼的日子,迷迷糊糊晕晕沉沉像行尸走肉肆意挥霍着寸金光阴。只知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知今朝是何年。
一直以来,好想沉浸在等你来的时间来。只有此时,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呼吸的急促。没有你的日子我孤单的像迷路的孤雁。郁闷得像头抓不住羊的灰太狼。沉思得像不知身世的功夫熊猫干什么总心不在焉。在等待你到来的日子。我渐渐养成了了抬头看流云低头细推敲的习惯。一切因为你,我变的与众不同举止荒唐。有时静心禅定惜话如金不闻天下八卦。有时见人就笑疯疯癫癫狂话多如牛毛。我不会怨你给我造成的两极分化精神综合症。因为一心想你,所以懂得宽容。甘心情愿的做你的囚徒,戴上永恒的枷锁。在围城里绕来绕去就是不突围。
等你的日子就是激情然烧的`岁月。因为你。我不可思议的多情。前所未有的执着。你就是我梦中飞来飞去的蝴蝶,时不时与我擦肩而过。让我浮想翩翩,忘掉一切的去和你双双飞。你就是我枕边的那本书,无论我走在那里总带在身边,临睡前总看一会。读你千遍真不觉到厌倦。
心儿插上了翅膀,去雾霭霭的河边等你。虽望尽千帆也不是。我毫不气馁。我会一直等你来。倘若有一天不幸被大自然风化了,只要我还有一丝情感,躺在琥珀里也要对你微笑着说,我真的一直在等你。
想着一路同行,你俏皮的胳肢着我的脖子一下,就娇羞的溜走了。害的我四处张望觅芳踪。真的拿你没办法。你恶作剧的刮我一下鼻梁,冲我做个鬼脸,见我傻子一样呆立着,你就不计其数的刮下去。只要你乐意,你就随心所欲吧!
躺在被窝里等你来。关掉music 害怕听不见你来的声音。合上小说害怕你说我一心二用。盼望着,盼望着。你姗姗而来。你可知道,你的脚步声和我的心跳同步。你可知道,你的意料中的到来滋润了我浮躁的心灵。
夜来孤枕听雨声。不知不觉近三更。窗外风微雨渐歇。往事思量添几层。今夜的雨!写给你吧!喜欢下雨更喜欢下雨的夜里,早早就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听雨点一滴一滴的汇集到屋檐边又滴落到流水石上的声音。听雨点打在树叶上又落到蓬布上的声音。天马行空的瑕想
等你来情感日志2“你是我的青春,一场最美的相遇。
谢谢你,来过故事里。”
打开酷狗,点开我熟悉的区域,播放了自己熟悉的旋律。这是何时养成的习惯呢?害怕寂寞的我开始循环着他们的歌曲,哪怕只是静静地听着,我也会禁不住轻扬嘴角。我喜欢的曲调,我喜欢的歌词,正一点一滴地渗入我的生活。
我感谢,那天我点开了b站的音乐区。从此认识了一群可爱的人儿,莫名多了一大堆男神女神,莫名就路转粉,从此沦为小粉丝。
那是一群难以描述的人儿,他们有着奇怪的名字,比如仙儿、排骨、西瓜。他们喜欢自站cp,喜欢自称攻受,喜欢变换着不同的风格。有时古风,有时鬼畜,有时色气满满。当然,他们还经常为b站绿化做贡献,经常绿了一大堆人。
但是,有时候听他们的歌又何尝不是种享受?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喜欢他们多久,还能在手机里只循环着他们的歌曲。但现在的我,喜欢每天刷着微博,逛着yy,在yy上听他们瞎扯,唱歌。有时候,疯言疯语可以赶走笼罩了一天的阴霾
岁月流逝无痕,我愿把他们的旋律铭刻青春。一转眼,大一已在纷纷扰扰中度过了一大半,是他们的清润歌声陪伴我走过了每个日日夜夜。
低沉喑哑的男声,清亮迷人的女声,萌萌可爱的萝莉音,婉转唯美的戏腔。他们用不同的曲调唱出了不一样的世界。每天的我,会忍俊不禁,会想要放声歌唱,想要旋转舞动着想象中的唯美舞步。
或许,我听的音乐已经脱离了这个世界的流行轨道,我听着舍友们不欣赏的歌曲,听着不是偶像的偶像的歌曲。但无所谓,这次我想做自己,听着爱听的歌。喜欢着喜欢的人,这就足够了。
“你是我的青春,一场最美的相遇。
谢谢你,来过我的故事里。”
感谢,在最美的年华,让我听到了你们天籁般的歌声。感谢陪伴我走过的零碎日夜,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流星般的绚烂。
晕楼上的你真搞笑两个人的芭蕾是一部**
母爱的另种诠释
——观影片〈〈两个人的芭蕾〉〉有感
看〈〈两个人的芭蕾〉〉这部影片,把我们融入最原始,也是最伟大的人类感情——母爱之中。看〈〈两〉〉震撼我们的不是那画面、剪辑,也非那声音、音响,它用最朴实的的叙事方式来讲述了一个真诚而又细腻的情感故事。看〈〈两〉〉会让我们暂时告别大城市的喧嚣,寻找心灵的那方净土,回归人类最原始的感动。
我想先来谈谈影片中塑造的母亲这一形象,影片人物关系极其简单,最主要刻画的就是妈妈和女儿的关系,同时也穿插几个不可缺少的角色,邻居孟奶、朋友金姨、村官主任,要分析人物形象,一方面就是要从人物关系入手,还有就是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
影片塑造的母亲形象,我们不妨可用“风风火火”这个词来笼统的形容一下她,而这位风风火火的女性内心及性格上的优秀品质,既待我们去影片中慢慢的搜寻。
砸缸事件表明了女主角对当家的猝死的万般悲痛之心,同时也是她摈弃旧习俗、旧观念,开始新生活的一次转折、一次蜕变。她不再有什么挂念,也不避什么忌讳,全身心的去抚养仙儿,我们由此不得不敬佩这位潇洒、坚忍的女性。
德贵老爷猝死,仙被人们认为沾了晦气,女主角的生活便可想而知。但通过影片同时穿插的小组长这一事件,女主角的坚强、隐忍大度又乐观的性格便慢慢展现;而其作为女人,其母性的关怀,给予仙儿的爱也处处流现。引用片中女主角的一句话“人生就那么几十年的活头,得紧着乐呵呢”,没有任何的怨妇形象,可以说正是女主角这种乐观的生活态度挽救了她的生活,是她自己拯救了自己。北方人天性乐观、豪爽大度,对待生活从容不迫的态度尽展现其中。再有就是女儿仙儿,影片中塑造的仙的形象乖巧、懂事,又继承了母亲身上的坚强、乐观的好品质,也让我们为女主角感到欣慰。再有就着重谈一下影片是怎样来展现母女二人的关系的。片中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本是贫寒凄清的生活却过的有滋有味,母女俩怀着真诚执著的梦想,在共同努力下,女儿最终带着母亲的“仙女梦”跳出国门,跳向成功。现在许多影片中,反映父母与子女在认识水平、知识储备及认识问题、对待事物等方面有许多差异,造成隔阂不乏其必然性。而影片中同样是在文化知识水平存在差异的母女俩,她们的关系却处理的如此融洽且毫无虚作之意,似乎影片也在向人们昭示,让不管是身为父母还是作为子女的你去反思,怎样更好的处理好关系。“大爱无言,大象无形,大音稀声”,片中没有刻意或夸张的去表现母爱,但这母爱已如汩汩清泉,滋润着每一个人的心田。远离都市的喧嚣,进入〈〈两个人的芭蕾〉〉这个世界,去感受母爱的别样诠释。
在古龙先生的笔下,林仙儿的美丽无人能及。
她的手,她的脚,她的腰肢,她的姿态,她的声音,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能让男人销魂蚀骨,而她的脸,更是美得让人窒息,让人不敢逼视。
在写到她的脚时,古龙写了这样一句话:“若说这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
我一直觉得她才是第一女主角,因为她是小说中第一个正式出场的女人,而后来的几乎每个章节中都有她的存在,她不只是推动着剧情的发展,更直接影响甚至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这样一个完美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女人,她本应该有一段幸福快乐的人生。
她的确也拥有过一段幸福快乐的人生,只不过,短暂如烟花一闪。
贪婪
一个美丽的女人,贪婪一些本不是什么大问题。林仙儿那么美,她值得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爱情、财富、名利。用现在的话来说,一个美丽又有教养的女孩子,值得嫁入豪门,拥有让人艳羡的帅气丈夫和最浪漫的爱情,骄傲地度过她们的一生。
但是林仙儿不这样想,她并不想成为谁的妻子,她觉得规规距距地给一个人做妻子,那简直太傻太愚蠢了!她想要的,是全天下全部男人的爱!她这一生,沉浸在用美貌征服一个又一个男人的快感中,乐此不疲。
她是天使与魔鬼的混合体。
她外表天真纯洁的像仙子,内心*荡恶毒的像魔鬼——不,用魔鬼来形容她的恶毒,感觉都羞辱了她。
说她太过贪婪,是因为她不只想要全天下的男人都爱她,还想要全天下的财富。
所以她一边玩弄男人,一边化身为梅花盗敛财。
藏龙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青魔手伊哭的大徒弟丘独、阿飞、上官飞、百晓生、心鉴、吕奉先……一个又一个的男人前赴后继地成为她的裙下臣,扮演着她钱袋和武器的角色。她却从来没有珍惜过任何一个,只是媚笑着看着他们在她眼前毁灭。
梅花盗身份被李寻欢识破后,她不得已带着阿飞隐居,但这时的她,已富可敌国。
如果她这时候知足一些,让心停留在阿飞身上,那么她将会有多么幸福快乐的生活!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婪的人,永没有知足的时候。所以林仙儿,并没有珍惜可爱而忠诚的阿飞,她依然故我,玩弄着手段,玩弄着男人,聚敛着财富。
她过于自信,但这世上,总会有些不为美色所动的男人,比如李寻欢,比如上官金虹,比如龙啸云。真正强大又饱经沧桑的男人,谁又会为美色所动?
恶毒
这篇文章的标题,我本来想用“绝代之佳人,致命之蛇蝎,武林第一美女林仙儿”这句话,但想来想去,总觉得用蛇蝎来比喻林仙儿的恶毒,好像太小儿科了,蛇蝎的毒与林仙儿的毒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毕竟蛇蝎只能要命,却不能诛心。而林仙儿,她或许不要命,但她一定会把男人的心糟蹋成千疮百孔,让他们自甘堕落,卑贱到尘埃里再无回天之力。
比如游龙生,比如吕奉先,比如阿飞,他们要洗刷这些耻辱和不堪,要么用血,要么用生命。
林仙儿恨极了李寻欢。
她只不过是想要金丝甲而已。她不想让金丝甲落到任何男人手里,因为她不想嫁给任何男人。
她用青魔手和鱼肠剑交换,李寻欢却看都不看。
她那样脱光了赤裸裸地站在他面前,摆出最迷人的微笑和最诱人的姿态来勾引他,他竟然完全不为所动。甚至,他竟然忍心伤害她,竟然用小刀在她的雪白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不可忍、不能忍!林仙儿离开时送了李寻欢非常恶毒的一句话:“李寻欢,你不是男人,你根本就不中用,怪不得你的未婚妻和你最好的朋友跑了……”
这句话对李寻欢的伤害,简直不是伤口上撒盐,简直是伤口上泼硫酸。
那个时刻的李寻欢,只不过是个中毒濒死的肺病患者,他手里的飞刀,根本就无力发出。
她如果知道坐在她面前的只不过是个中毒濒死的李寻欢,又会怎么做呢?可惜她犯了大多数女人的通病——自做聪明!这种自做聪明,让她在李寻欢面前轻易地暴露了真面目——一个天使面孔的毒蛇、荡妇、魔鬼混合体。
她在阿飞面前,却是个天使。她美丽、温柔、体贴,她对阿飞关爱得像他的母亲一样,母爱,多么温暖的一个词,就这样让她糟蹋得体无完肤,但阿飞轻易地沦陷了,陷进了爱情泥沼里,再也脱不出身来。对于一个在孤独冷漠的环境中长大、极度缺爱的少年来说,温暖和关爱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大地无法抗拒,所以林仙儿很轻易地就成了他的天使。
林仙儿想借少林寺之手一举杀死李寻欢和阿飞的计谋未成,反而被识破梅花盗身份,无奈之下只好以悔过自新的态度打动阿飞,带着阿飞隐居起来。
两年的时间,她把阿飞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他反应再也不灵敏了,他出手再也无法迅疾,他的剑,再也无法杀人。是的,任何人在喝了两年迷药之后,都无法再保持像原来一样的状态了。
一条地道,打通了林仙儿、阿飞隐居的小木屋和山那边的一座小楼,下了小木屋的床,就直接到了小楼的床,她做事真的很有效率。
她每天在小楼里接待各种各样不同的男人,每一个男人离开时都愉快不已、依依不舍,就连铁剑郭嵩阳——替李寻欢而死的铁剑郭嵩阳,也从她的小楼里出来过,而且神情也是同样的愉快与依依不舍。
但她却从未让阿飞碰过。任何人都可以,只有阿飞不能。因为她要在阿飞面前保持纯洁的天使模样。
她不爱阿飞,但却不敢杀死他,因为他是李寻欢的好朋友,她忌惮李寻欢,忌惮极了。
李寻欢也费尽心机想唤醒阿飞,几次想让阿飞看清林仙儿的真面目,然而都失败了,还差点弄的阿飞跟他绝交。万不得已,他求吕奉先去杀了林仙儿。
一身白衣的吕奉先,睥睨众生的吕奉先,银戟温侯吕奉先,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他排名第五,然而他却以此为耻,所以放弃银戟改练手指,来挑战小李飞刀。他那么清高,那么孤傲,那么的出尘脱俗。李寻欢相信这样的人一定不会被林仙儿迷惑。
然而他错了,他这一错,直接害死了铃铃。
铃铃临死的时候说:“你看错人了,没有人能挡得住林仙儿的魅力,吕奉先也不能。”
李寻欢再次见到吕奉先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偷酒喝的酒鬼,一身白衣污浊不堪,披头散发,趴在泥淖里抱着酒罐,一双手抖个不停。
林仙儿摧毁了他的骄傲、意志和尊严。
而阿飞仍执迷不悟。
小李飞刀:武林第一美女林仙儿,是如何把自己作践到丑陋疯癫
毁灭
林仙儿一直在自我毁灭的路上狂奔不止,从不肯有一刻停下脚步。
倘若她不去招惹阿飞,李寻欢也并不想杀她。
倘若她不去招惹荆无命,上官金虹也不会想杀她。
然而世事又哪有那么多假设?
就算生命让林仙儿再重新选择一次,估计她还是要去做那些危险的游戏,因为她本就是这样的人。
她蔑视众生,蔑视血,蔑视生命。她喜欢看男人为她流血,为她拼命,为她低下骄傲的头颅。每每有人在她面前血溅五步,她都激动得双眼放光、浑身发抖。
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杀人工具,他决不允许有任何人影响到他这把武器的锋利。
所以在他发现荆无命眼里有了情的时候,他命令荆无命去杀了她。
有了感情的荆无命又如何能忍心杀林仙儿,于是把林仙儿带到了上官金虹的面前。
从此,林仙儿就成了上官金虹的工具和玩具,帮他敛财、帮他杀人、供他发泄欲望。林仙儿想要的,只不过是想让他帮她杀死李寻欢,仅此而已。她那么精明,但这笔买卖真是做得太亏本了。
很快她又悲哀地发现,李寻欢不能死,因为只有李寻欢能牵制上官金虹,李寻欢的存在才能让上官金虹稍有收敛。于是她给了阿飞一把剑,让他去救李寻欢。
但阿飞已不是昔日的阿飞,他不仅救不出李寻欢,还被一次一次羞辱的千疮百孔。但他的心没有变,他的情没有变,尽管亲眼看到林仙儿赤裸着跳进上官金虹的怀里,他仍然愿意相信林仙儿的鬼话。
那晚,“风雨双流星”向松带着鬼头刀和丧门剑奉命去杀林仙儿,失去战斗力的阿飞已无力保护她,于是她摆出了自己保护自己的姿态——脱衣、诱惑、媚笑,但她所有的保命武器对于已是太监的向松来说全部无效。
这一次,阿飞彻底看清了林仙儿的真面目。
“母狗”是向松他们对李仙儿的称呼。有些女人拿自己的身子来付帐,付脂粉的帐,付绸缎的帐,无论对谁都从不小气,但林仙儿却更慷慨,她用身子付小费,甚至连替她开门的店小二,只要她高兴,她都会让他满意。
但向松三人没能完成使命杀死林仙儿,因为荆无命来了。
压垮阿飞情感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许是林仙儿跟着荆无命出门的时候,瞟他的眼神和往他脸上吐的那一口口水。
林仙儿以为荆无命还在她的掌控之中,她又错了,错得离谱。
荆无命就是荆无命,无论左手使剑还是右手使剑,无论他是否杀了上官飞,他都还是上官金虹的利器,而且他已习惯成为利器。
但林仙儿还是没有死,因为她已一无所有。
上官金虹不屑杀她,李寻欢不屑杀她,孙小红也更不屑杀她。
曾经爱过她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残的残。
阿飞,她忽然想起阿飞,她觉得只有阿飞对她的爱不会变,而她好像也是爱阿飞的,于是她回转身去找阿飞,她忽然想跟阿飞过平凡的日子。
但阿飞已经“忽然想通了”,只平静地回她一句:“我只是不明白,怎么会爱上你这样的女人。”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仙儿癫狂了。
于是她成了长安城中最豪华的妓院中每天要换十个男人的妓女,几年后,又成了长安城里最卑贱的村寮中最丑陋的女人……
结语
美丽是上天赠送给女人的最好的礼物,但总有一些女人,不懂得去珍惜这份恩赐。林仙儿,更是把这份礼物挥霍到了极致。
美丽的躯壳,若没有最美好的灵魂相衬,迟早会恢复它丑陋的真面目。
愿所有美丽的女人,都懂得珍惜上天赐予的这份最好的礼物,用一颗善良、纯洁、美好的心,来让这份美丽永放光华。
肖青璇
大华的出云公主,是三哥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女人。“女扮男装岸边游,家国战事几时休。回首蓦遇命中人,鸳鸯入水情分修。晚荣心中佳人印,青璇魔障此中生。君问相逢天注定,我言姻缘在己寻”。是肖青璇推动了故事主线的发展,从金陵到京城,林三的目的就是寻找肖青璇。我看这本书有两个高潮,一是与肖青璇的重逢,二是月牙儿的那一箭。三哥为了肖青璇,不惜炮轰卧佛,背上“擅自调兵,假公济私”的罪名,宁愿得罪天下人,失去性命,也不能再失去肖青璇。“暮晓春来迟,先于百花知。岁岁种桃花,开在断肠时”。如果用心去看,当肖青璇手中那瓶香水掉落在地的时候,真的是十分感人的,鼻子酸酸。当涂山上,玉佛寺前,七月初七,夫妻团圆。三哥对青璇的情意不言而喻。肖青璇是最了解三哥的人,在金陵三哥的小屋,每晚谈心,只有对她才能说出心里话,她虽然不知道三哥来历,也能感受到三哥思念亲人的痛苦,那瓶香水,是三哥造出的第一瓶香水(清淡型),就送给了肖青璇。肖青璇后来能成为家中的老大,不仅仅因为是第一个老婆和公主的原因,也因为她对三哥的知心,对这些女子的包容,能够促使她们和谐的生活在一起。没有了林郎,也就要了她的命,三哥在最后假装出走,肖青旋泪落如雨、苦苦摇头:“我夫郎都不要我了,那身子气脉留着何用!我要去寻他!”幸福的公主,幸福的三哥。
秦仙儿
大华的霓裳公主,肖青璇的妹妹,两人却互不所知。彼此互相敌对,争来斗去打打杀杀,但两人却都同时(大致误差不到一周)喜欢上了林三。在金陵时,秦仙儿化身花魁,为白莲教做事。初次见面,便被林三所吸引,并给他送武功秘籍自保,却被三哥谢绝。三哥被白莲教挟持,仙儿去救他,进了京城后力荐他。直到霓裳公主选驸马,三哥才发现搞了个大乌龙,白莲教的仙女怎么成公主了?一幕幕片段,无不映射出仙儿的神秘。
最让人震撼的一幕是秦仙儿在面对官军的箭雨袭击时,分明可以自保,却故意不设防,试探林晚荣对自己的情意,以生命为赌注来考验对方的真心。后来林晚荣被灯笼炸弹袭击,秦仙儿又奋不顾身的冲去救他,被爆炸冲击波震的吐血也在所不惜。在世人面前她是高贵无比的公主,但在林晚荣面前,她只做一个千娇百媚、百依百顺的女子,谁又能说这不是最大的幸福?尽管她和肖青璇都跟了林三,秦仙儿还不认姐姐,拉拢大**二**,自成一派。其实秦仙儿并不坏,只是环境使然(受师傅影响),最后在大家的共同感召下,恢复了本来温柔善良的面目,与姐姐和好。
仙儿的性情刁蛮任性,应该是书里醋劲最大的女人,吃起醋来就连林晚荣也惧她三分,知道林晚荣喜欢肖青璇后,她便说“要杀了那狐媚子”;知道林晚荣喜欢萧大**后,她将两人绑在腿上的红线砍断。但仙儿终究是刀子嘴豆腐心,书里面还未曾见她伤害过任何人,最后还和青璇、玉若成了好姐妹。更让人感动的是她愿意为林晚荣做一切事,让自己的相公不再受伤害。有这样的女子相伴,纵使她是天下人眼中的小妖女,那又如何??
董巧巧
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市井家庭。体贴善良,温柔如水,是贤妻良母型的女子。她是三哥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喜欢的女孩。为了三哥的幸福,她甘愿付出自己的一切,只要一辈子能陪在三哥的身边,心愿足矣。巧巧与三哥并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当家丁前一起做小报,骗银子,开饭馆。当了家丁后,努力的去经营好食为仙,开分店。后来跟着三哥去了京城;做了三哥身边一个最美丽的绿叶,默默的奉献,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巧巧在那么多老婆里可能不是最漂亮的,但绝对是心肠最好的,没有羡慕,没有嫉妒,为三哥包容一切,只要是他喜欢的。后来肖青璇与秦仙儿有矛盾,巧巧虽然跟着肖青璇,但是两边都很喜欢她,成了一个协调者。巧巧是最贤惠的人。
洛凝
金陵第一才女,就连三哥都没想到,他的凝儿居然是典型的“堂前贵妇,床前荡妇”,就是说能出得厅堂,进得厨房,入得闺房,*荡的可以和安姐姐交流交流了。净对什么别人闺房里做研究感兴趣,还让三哥给她画个艺术像呀,偷听她的徐姐姐第一次呀什么的。凝儿又是一个典型的花瓶,和巧巧正好相对着,中看不中用。放在家里增光添彩,但她既不像巧巧那样开着饭馆,又不像大**忙活着萧家产业,是家门里最无所事事的一位了吧,整日里吟诗作画,还搞个赛诗会什么的,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以后找老婆可不能找这样的,花钱如流水。谁让三哥有钱呢,凝儿也认识了这一点,可三哥甘愿让她当一个花瓶,当一个幸福的花瓶。
萧玉若
萧玉若是这本书里陪伴着林三时间最长的一个老婆了。从他进萧家做家丁,在金陵的发展,在杭州商会争雄,再到北上京城,一直到最后去高丽,都是萧玉若陪在身边。也历经不少磨难,被白莲教挟持,灵隐寺求签,商会上智斗陶东城,两次牵红线,真是大部分时间风雨同舟。萧玉若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经常言不由衷。表面对林三很强硬,其实却是关心的很,林三去打白莲教,萧玉若每日不都在郊外的亭子里盼着他回来吗。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幕,倒不是上面说的那些事,而是三哥打完白莲教,带着秦仙儿和安姐姐回萧家的时候,吃了闭门羹后的那句话---“这萧府,毕竟不是我的家啊!”顿时感觉心里发酸,真的是这样吗?再看看萧玉若的反应。三哥走后,大**立马暗自泪嗔:“谁说这里就不是你的家了?你这自以为是的人!我恨你!”萧玉若盼了那么多天,结果还盼回来俩女的,能不在意?能不吃醋吗?爱吃醋的大**,可怜的做醋坛子的三哥。
萧玉霜
从最初的一个刁蛮任性的富家**,到后来能管理家中事务的大家闺秀,是三哥改变了她。仔细点还会发现,萧玉霜是最信任三哥的人。举个例子,在萧家即将走向没落的时候,只有萧玉霜一直信任林三是那个拯救萧家的人;在那次京城郊外去送萧夫人,所有老婆都看着三哥坐马车走了,都以为是去见哪个小情人了,只有萧玉霜相信他是去办正事了,其实去了千绝峰。傻傻的二**,爱情的痴忠人儿。搞笑的是每次三哥见玉霜都要看人家发育长大了没有,难怪每次都被坏人坏人的叫着。
宁雨昔
武功天下第一,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肖青璇的师傅),安碧如的死对头,却一同爱上了林三。从神仙姐姐带着小贼林三上了千绝峰,一直到最后,也没有神仙姐姐与肖青璇的直接对话,虽说最后肖青璇肯定会把师父接进家门,这应该就是阻碍着神仙姐姐是否跟着三哥的那层心理障碍吧?三哥与仙子姐姐走到一起很不容易:千绝峰上初定情缘,天山冰窟做婚纱,跟随三哥打到胡人王庭,差一点就生离死别,最后还是在千绝峰定了终身。“峰绝人不绝,索长情更长”,三哥与仙子姐姐一同来去,生则同绳,死则同索,绝不可散。
安碧如
白莲教圣母,狐媚之术超群。安姐姐叫林三的那句小弟弟,总是很让人遐想。唯恐她的小弟弟不上当,好像时时刻刻都在诱惑着他。难怪三哥连做梦都叫着安姐姐。安姐姐,看上去妖艳的和个狐狸似的,花言巧语色诱三哥,实际上却很贞洁。创建白莲教,勾结诚王爷,目的只有一个---让她的苗族人民过上好日子。安姐姐是很聪明的,进一步说,能看透三哥的,除了肖青璇,就是安姐姐了。给月牙儿下毒,是看透了三哥与月牙儿之间情深意切;三哥为了能得到她,必定会来苗寨寻她,就借他之手,为苗寨惩奸除恶,同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跟着三哥了。
月牙儿
本名玉伽,突厥人的金刀可汗,集智慧、武力和美丽于一身的天之骄女。国家与爱情的矛盾,让她和林三陷入了爱恨纠缠。月牙儿小妹妹,自一出场就是一个神秘人物,她和林三的感情,不是突然爆发,是在长途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巧遇三哥是个美丽的意外,两人路途中斗智斗勇,虽然一开始二人计谋妙计频出,但越往后,二人在旅途中的感情却慢慢加深,直到爱上了彼此。与林三相比,两人的智慧胆略孰高孰低,实难分辨。但这位天之骄女的心房却被敲开了。在罗布泊为三哥省下的那个水囊,在天山冰窟亲自下去救他,直到三箭连环,六月飞雪,乌发云鬓,重逢后的欢喜和痛苦,小妹妹表达情意的炙热方式,还有那句“我是你的眼”,一连串的高潮,甚至盖过了之前与肖青璇的重逢,是全书的高潮。应该说,月牙儿是全书中最出彩的一个人物,作者在她身上也着实下了不少功夫。而从后文中,林三得到钻石后,首先想到把最大最亮的送给月牙儿,这些情节都可以看出,月牙儿应该算得上第二女主角了,风头直追肖青璇,并且最后全书也以月牙儿的回来做结尾。强势的玉伽,更强的三哥!
徐芷晴
大臣徐渭之女。因为包办婚姻,成亲前夕,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夫在战争中死在了前线,成了未出阁的寡妇。徐芷晴是大华的女中诸葛,巾帼英雄。一个泱泱大国,最聪明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女子,还亲自上阵抗击胡人,又一个时代的花木兰。早在金陵食为仙,三哥出的那四个绝对,徐芷晴就对出了一个,已经崭露头脚。到了京城,相识之后却是处处相对,活似欢喜冤家。三哥与徐芷晴感情真正的发展,是从远征抗击胡人开始的。“每个痴心的女子,穿上自己最美丽的衣服于那滚滚沙尘中,上天就会满足她的一个愿望——把她每一生的思念,化作上天洒下的一粒沙。”葬沙的传说承载了徐芷晴对三哥的思念。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三哥,没有人能配得上她,她也不会再嫁了。芷晴幸甚!三哥幸甚!
萧夫人
只能说萧夫人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自由的婚姻,嫁给了一个相互间没有爱情的人,就是大**的爹。不幸萧老爷走的早,萧夫人早早就成了寡妇,为萧家守住贞洁。直到她和林三被埋在废墟下的那段时间,她才感受到爱情的感觉。但是对自己的情感,她不得不选择了逃避。因为她所爱上的林三,是自己的女婿。从她空洞的眼神中我们已经知道她已经深陷其中,书中给出的,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尾
徐长今
高丽公主,父亲为高丽王,长今同时也是高丽奇人的徒弟,是一个命运颇为坎坷的姑娘。
随高丽王子来到大华时,她还是宫女,在大华她为了让大华答允出兵相助高丽,出谋划策。在与林三接触的过程中,渐渐对林三有了深一步的了解,也慢慢对林三由误会转变为欣赏。最后没办法的情况下,为了让大华答应出兵相助高丽,她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对三哥进行色诱,虽说她当时也已对三哥有着相当的欣赏之情,不过,在那个如此看重名节的时代,不难看出长今是一个对国家民族有着相当担当的姑娘。但最后她还是没有成功,毕竟她爱国,而三哥也是爱着自己国家和民族的,在两人一连串的交锋下,长今答应了三哥的一体两制提议,而她自己也爱上了三哥,并有了三哥的孩子。
依莲
一个痴情的苗家小阿妹,为了三哥都可以舍命的女孩,虽然写到了文章的最后,而且是在月牙儿的高潮的后面,但一点没有狗尾续貂的感觉,反而对这种痴情感觉很温馨。
她很像董巧巧,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为了表达自己的忠贞,她甚至不惧服下断肠之毒。她对阿林哥的感情,最后在安碧如的帮助下得以实现。
李香君
肖青璇的小师妹。因为林三炮轰圣坊的事,最初对林三颇有恶感。但长久相处下来, 却为林三的见识情操所折服,产生了少女朦胧的爱意。单方面与林三有过“爱老虎油”的约定。后成为第一批随西洋传教士出国的留学生,留学期间,每年还要给林三寄一封信。少女最重忠贞,五年后学成归来,似乎是林三又一段风流韵事的开始。
陶婉盈
女捕快,陶东城的妹妹。与三哥有过一段纠葛,也因此对三哥生了爱意。在三哥攻打突厥归来之前还一直在带发修行,在作者的感言中,给了两人发展的想象空间。但终究是一个没有交待的结局,她和三哥的结局也只有留待读者自己想象了。
神秘女上司
林晚荣在21世纪的女经理,让林晚荣吃瘪的女强人。似乎是公司老总家的千金**,喜欢刁难林晚荣。因为自己无意的过错,造成林晚荣“命丧悬崖”(实际上是穿越了)。文中暗示,此女似乎也随着林晚荣而坠下泰山了。阴错阳差的穿越到高丽国,成了国人膜拜的“女神棍”。两人虽是郎有情妾有意,年年相会。但身为现代人的她,坚决抵制林三的风流。结局究竟如何,也就留待读者自己想象了。
给我女朋友写情书1
一天了,亲,我好想你!我知道我不应该去打扰你,可是每到夜晚,忙完琐事,坐到电脑前,看着你的头像,思念如潮水般将我淹没!我不由自主的点击你的名字,进入你的空间,翻看那一张张的照片,平日的你总不爱笑,照相总是紧锁眉头,你知道我看了有多心疼吗才而立之年的你总是喜欢独处,你说,你就喜欢一个人在家看看好友的空间、找找、做做日志,听听音乐,多好啊!
亲,终于懂得了那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原来是这样的让人伤神伤心!每日早起问安、晚睡说那声晚安在平时看来是那么的繁琐那么的凡俗,可是昨日到今日我终于明白了你我的点点滴滴都已渗透到了我的内心,心中满满的都是你啊!
亲,我又忍不住流泪了,是因为高兴,也是因为自责,是因为我的思念太浓也让你感受到了吗你的头像突然闪烁“我想你了”“老婆我爱你,我最近没时间陪你望理解”,看到这两句泪水潸然而下,在你这么心力交瘁的时候我不能在身边给你任何的帮助,却还要让你牵挂远方的我。亲,我不要你陪,只要你照顾好自己就好,忙完家中的事,安顿好老人,我等你回来!我等你……
你放心亲爱的,我会好好吃饭,好好上班,晚上坐在这写写文字给你于我而言也是一种幸福!终于明白了你的那一句个性签名“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去好好地爱他(她)。”此生,也许我们都拥有不了对方,但是我们都拥有对方的爱,这足以温暖我此生!谢谢你,我的爱人!
曾经的我们也曾因距离而互相误解过对方,但是我们都度过了那些坎坷,你说之前有过爱的人,曾经的海誓山盟还历历在目,但那份情却烟消云散不见了。你说对于我,你不知不觉又付出了真心,每天都在担心我是否又会悄然理你而去。亲,我不是个容易动情的女子,但是一旦爱了,就会付出我所有的真心和真爱!你总说我是偷心猫,把你的心偷走了,但是我的心又何尝不是被你掳走了呢日复一日,我们的爱、我们的情在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中越来越浓,也来越厚。
那一天你笑话我,说别人都是在酿酒,而我是在酿爱、酿情,我忍不住也笑了。是的,我们相识于网络,在短短的时日里,对你却无话不说,我起初还认为我只是喜欢和你聊天,直到那一天打你电话你没接,我慌乱极了,给你发了那么多条短信。自那天起,我知道,你这个男人已经住进我的心里,今生再也容纳不下他人!
亲,又到了快说晚安的时间了,我没有睡意,但是明天要上班,我会跟平时你在一样,准时睡觉,想你入眠!
给我女朋友写情书2小仙儿,你是故第一个走进我生命的女孩。你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我喜欢你纯纯的样子,有时候幼稚、天真,有时候傻傻的瞪着大眼睛,喜欢笑,也有点小忧伤的女生。
我在想,你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生我想去读懂你,去懂得你的喜怒哀乐,你的多愁善感,你的每一次笑和每一次哭泣。
我喜欢你的笑,带着稚嫩的孩子气,在阳光灿烂及如阳光一般的笑容中,日子静静地、缓缓地流。
一个男人,若对一个女生有了情意,根本就不必有什么理由,爱一个人也没有理由,当一个男人想起一个女生有的触电的感觉,我想他已经爱上了她。
八月才刚刚开始,连续几日下暴雨,大雨打在我脸上,洗刷着你的耳语,风卷走了雨伞,卷走残存的痕迹,心依然在街上,反复地走来走去。
小仙儿,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也许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许更早,当我在网上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慕容仙儿,我就想到你的优雅像一个仙子,不对,你就是一个可爱的仙子。
可是,仙儿,我伸出双手握不住你,想你的夜晚没有你,这一种感觉太熟悉,想你的夜晚没有你,这种煎熬你知道吗
只有,一往情深的自己。我告诉你:第一是我爱你,第二还是我爱你,第三仍是我爱你,我爱你……
我多想,捻一丝雨线给银针,缀饰成一串珠链,清香袅袅腾腾,为了表明情真意诚,特采摘了悦耳的音符编织成一只闪着"心"字的花篮,摆放这串珠链于篮中虔诚的捧到你面前。
那一天,我第一次听到你弹奏钢琴曲,第一次听到你拉梁祝,我多么的感动,我惊讶,你怎么可以能演奏出如此美妙的音乐
你开心的笑了,对我说:“不行,你听了我的,我也要听你的萨克斯。”
我为你吹了你的喜欢的曲目,可惜这该死的网络,好几次中断,声音也是断断续续,我想你一定不满意吧。可是你知道吗,我多想立刻出现在你面前,亲自把你作为VIP贵宾那般真心的为你吹奏。
亲爱的仙儿,我多么想为你做你喜欢的一切,你说,你想去天涯海角,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陪你去;你说,你想要去最浪漫的地方,那个属于情侣的爱琴海,我希望这一天可以早点到来。
我知道你最喜欢的是百合,你喜欢它的淡雅,你想做一个淡雅又美丽的仙子,你做到了。
第一次哭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第一次笑是因为遇到你,第一次笑着流泪是因为拥有你的爱。你巳是我生命的一部分,除了你,再也没有人能走进我的生命了。
至今想起我们的邂逅是觉得多么奇妙!在此之前,我从不相信关于网络众多的情感故事,尽管有些的确很美,可对我来说,都是虚幻的肤浅的。所以,当我突然从枯燥乏味的现实中进入网络的时候,当我第一次决定真正的交一个朋友的时候,我遇到了你。
亲爱的仙儿,爱是一件很简单也好复杂的事情,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这句歌词说得很有道理。就让我们在这个简单而复杂的路上好好地一起走下去,跌倒了我们相互搀扶,走错了我们相互商量着去摸索正确的途径,好吗
我知道,我们的爱需要很大的勇气,需要克服距离,更需要彼此的信任。自从有了你,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因为有你,我更加自信,更加珍惜一切。
你知道吗,你在我心里是一个女神,一个可以拯救我的女神。我爱你,爱你的一切。
如果,我只有一天的生命,我会去找你,并告诉你,我是如此的依恋你。
我喜欢你乌黑如瀑布一般的秀发,淡雅的连衣裙,小小的瓜子脸,迷人的大眼睛,那淡淡的气质,还有那调皮和淘气的样子。
不知为什么,每次我都有说不完的话,关于最新的**,关于我的朋友,关于我的童年,关于我的校园。
在电脑那端传来的是一串串的字符,每一个字符都感染了你的气息。那里有你的欢笑,也有你的悲伤;那里有你的失落,也有你的希望……
仙儿,请你当我手心里的宝,不知道爱你算不算是一个贴心的理由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待你还不好吗
你对我来说,是那么近,又是那么遥远,我努力的强迫自己不去想你,不要打扰你平静的生活,尽管如此,当我闭上双眼,你的身影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仙儿,我是不是没有出息你该嘲笑我对吧,男人怎么可以这么脆弱你知道吗,在你的面前,我变得很脆弱,每次想起你,我的内心充满柔软。
在你面前我变得很卑微,你知道吗,我常常吃醋,为何有那么多人喜欢你,疼着你,爱着你。你为什么想得到全天下人的爱难道有一个人的爱还不够吗
想到这些我就很伤感,我就觉得自己的力量好微不足道,好渺小。爱情的路上,不仅有艳阳,更有风雨,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太小,那就让我留你的思想,陪我抵挡环境的煎熬。
我多想和你一同看日升日落,你同坐在有着月光的草坪上,一起遥望着繁星点缀的夜空,讲述那人间古老的爱情神话。
你的回眸一笑,我的心仿佛寻到了知音,我认定你就是我一辈子要找的那个人。
每一天,醒来睁开眼见到的是墙上你那似阳光般的笑靥,好想哪天醒来时,第一眼所触及的是真正的你那似花般甜甜的睡容。
我把你唱的《星月神话》作为手机铃声,整晚整晚的听,我是多么迷恋的你的歌声;我把你的信读了一遍又一遍,而告诉你只读了一次;我把你的声音回味了一次又一次,却不敢让你知道我已经深陷情网;我看着你的成长,为你欣喜,却更收藏我的创伤,一个人默默舔尝。
爱一个人好辛苦,不知被爱的你是否有心有灵犀哪怕一句普通话语、一丝安慰动作对我来说倍加珍惜难忘,使我牵肠挂肚!
但我相信我们有未来,亲爱的,理解我吗爱在付出,爱无止境。
我曾有数不清的梦,每个梦都有你;我曾有数不清的幻想,每个幻想中都有你;我曾有几百度祈祷,每个祈祷中都有你。愿命运之神让我看到你,听到你,得到你。
昨天看到小草姐的关于司马和文君一见钟情的爱情,很感动,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
世界上的人那么多,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认识了你自从认识了你,我生命的历程便掀开了新的篇章;我想你,我的相思就像缠树的青藤一样,在春日的雨露中飞长,而你,就是我心中那棵常春树。
你说你会爱我今生今世,我也依然爱你无怨无悔!无论你去刀山还是火海,我都会跟着你,只要能永远和你在一起!我永远爱你!
有了你的来临,有了你的爱情,我感到自己这样美丽和纯净。从相识到现在,从陌生到相爱,我只希望以后每一个日子,有你。
仙儿,不管以后怎样,就让我这样爱着你,一直爱下去,好吗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一起演奏一曲梁祝,你拉小提琴或者钢琴,我吹萨克斯,那一定很动人吧。
给我女朋友写情书3亲爱的,你知道吗,真的好爱你!我的爱深埋心底最深处,没有人能窥见,没有人能拥有,只有你能!因为你是唯一,也只有你才配这份爱!也许你并不是最完美的,但却是最适合我的。男人的爱只有一次,有人表示怀疑,但我深信不疑,因为我确定我的爱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那就是对你的爱!也许你并未感觉到,因为我很另类很奇怪,明明那么爱,却有时言语生硬,不能时时甜言蜜语,有时让你很恼火,大部分时间我细心体贴,但有时也会粗心大意,虽为男儿身,但我却如此的温柔多情,但这就是最真实的我!一个脾气有点怪的另类小男人,一个显得有点小气的男人!
爱得太深有时感觉累,因为太爱所以太在乎,因为太在乎所以太小气!喜欢一部**中的台词:“所谓爱一个人,如果不是全部,那么就等于零”,爱没有中间数,我的爱既然不是零,就肯定是全部,全部的属于你,全部的灵魂思想,全部的肉体肌肤,彻底的毫无保留,这一点任何时间都不要怀疑。我是一棵树,深深植入你内心最深处的多情树,一旦在你心中生根,就永远不会换地方,因为我这棵树只适合种在你的土壤中。
这一辈子要做的事很多很多,有的事也许会放弃,有的事本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放弃,但有一件事我一直会固执地坚持,那就是决不放开你的手,决不离开你的土壤,因为离开你爱的土壤,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假如真的要死亡,我也要死在你的土壤里,酝酿下辈子的再次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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