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凶杀案全景:女性犯罪在升级 2002年09月04日 14:46 来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间,因两性不正当关系而造成的情杀、他杀,在故意杀人案中所占比例较高,其中市检察院一分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占故意杀人案的48%,二分院受理的占32%。 这说明,由"婚外情"与"婚外性"日益膨胀导致刑事案件的现象愈演愈烈…… 随着情人节玫瑰价格飙升、不少男士"潇洒"地家外有家……婚外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与此同时,与婚外情有关的各种纠葛酿成的悲剧包括"情杀"案的不断上升,也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情杀人犯罪正在升级 来自北京市检察院的调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因两性不正当关系而造成的情杀、他杀,在故意杀人案中所占比例较高。杀人嫌犯主要是外地来京人员和本市城乡交界地区人员,文化程度绝大多数在中学以下。 下面列举的几个案例都是近两年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件,为了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现状,我们尽量选取了不同年龄、不同背景、不同情况的案件进行分析。 (案例一)婚典前夕得知妻子曾被人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新郎在怒不可遏中杀死了侮辱妻子的男人。 于晓毅,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晓毅得知其妻曾被冷某某(男,时年43岁)强奸并被迫一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即携带尖刀找到冷某某,持匕首猛刺冷的左臂部、胸部、腹部等部位数刀,其中1刀刺伤冷某某的右上臂,贯通至胸腔,刺破左肺及心脏,致冷中国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晓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二)丈夫跟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为了维护面临破裂的婚姻,为了少不更事的爱子,妻子在劝说无效的愤怒中杀死了第三者。 王祚聪,在劝说与丈夫关系暧昧的束某某(女,时年23岁)失败后即携带尖刀尾随束,从后面用左手揪住束的头发,右手持尖刀朝束背颈胸部猛扎数刀。束被刺穿胸腹壁,伤及心脏肝脏,导致中国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祚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三)常年在外打工给他造成了与别的女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机会,然而,当这个女人一味索要钱财并因此与其发生争执时,他活活掐死了她。 梁俊平,曾因偷窃被收容审查。梁俊平在某学院其暂住处,因琐事和与其有暧昧关系的刘某(女,时年21岁)发生争执后,将刘某掐死,并将刘某的尸体掩埋在该学院操场内。后因该学院操场施工,梁俊平找同乡刘奎均帮忙,将刘某的尸体转移。移尸过程中,梁俊平的弟弟梁俊河给二人放风送水。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俊平死刑,以包庇罪判处其弟梁俊河有期徒刑6年,刘奎均有期徒刑5年。 (案例四)一个男人把对邻家女人的同情变成两性关系后,导致矛盾激化,最终双双沦为杀人凶手。 张之芳因长期被丈夫虐待,多次到邻居张军家哭诉,遂与张军关系密切,后张军、张之芳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被张之芳的丈夫刘某某当场发现。当时刘某某让张军写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其后刘某某扬言杀死张军、剁张之芳的手,并多次持菜刀到张军家,同时刘某某对张之芳的虐待日益加剧。张之芳遂与张军合谋杀害刘某某。某夜张军持斧子、尖刀进入张之芳留门的屋内,向熟睡的刘某某的头部猛砸数下,刘某某奋力反抗,张军用尖刀向刘某某腹部猛刺,刘某某被刺破肝左叶,造成中国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死刑,张之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五)持续十几年的婚外情给两个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当婚外情人即将与他人结婚的消息传来时,不惑之年的他失去了理智,他亲手杀死了她,还伤及了她无辜的女儿。 侯盛勋因武某某(女,42岁,某单位医务室医生)提出断绝二人不正当两性关系而与武产生矛盾,在武某某的住处又因此事与武发生口角后,即用手掐武的颈部,武某某之女齐某某(13岁)见状持刀将侯的头部砍伤,侯盛勋遂持菜刀猛砍齐某某的头部等处数刀,造成轻伤。而后侯盛勋又持此刀猛砍武某某的头部颈部臀部等处十余刀,造成武某某中国性失血性休克至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罪判处侯盛勋死刑。 (案例六)他在几近知天命之年迷上了三陪女,在向妻子提出离婚遭到拒绝的情况下,他与情人密谋雇凶杀害妻子,杀手两次伏击未得逞,丧心病狂的他竟残忍地亲手杀死了共同生活二十几年的结发妻子,又与三陪女共同破坏杀人现场,并将妻子的尸体抛至荒郊野外。 以上案件起因均可归咎于婚外情,以及由此导致的围绕婚姻关系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过程不断激化的矛盾冲突。通过对大量此类案件的关注,我们发现此类案件当事人年龄跨度大,几乎涵盖成年人的各个年龄层面,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据司法机关的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家庭暴力源于婚外情,由第三者插足直接导致的凶杀、投毒、毁容等恶性刑事案件也相应增多。 婚外情何以频频引发刑案 婚外情引发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客观上,存在道德失范、法律救济不足等原因 相当数量的人通过媒体,甚至身体力行对婚外情容忍、淡漠乃至鼓吹。道德的约束似乎渐渐式微。另一方面,法律救济、公力救济的不足,促使婚外情当事人采取私力救济的手段。 从法律救济的角度看,现有法律对此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管修改后的《婚姻法》在财产方面对离婚过错方设置了一定的处罚(第46条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姻关系中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绝非简单的利益之争,我们必须承认,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物质资源的再分配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从刑事法律来看,对重婚现象罪与非罪的认定较难掌握,往往投诉的多,查处的少,构成犯罪处以刑罚的更少。就算构成犯罪判处刑罚也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党纪、政纪对重婚、包养情妇等作了有关的纪律处分规定,但真正执行的也不多。当前社会上养情妇、包二奶或搞婚外情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重婚、养情妇等不道德的行为没有得到有力打击与遏制,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激发婚姻家庭矛盾,从而引发刑事案件。 主观上,对待破裂的婚姻家庭、感情问题男女存在不同 从女性的特点来说,女性感情脆弱,对婚姻家庭及感情问题看得重,对这方面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偏弱,处理问题的方式感情化的色彩较浓。女性当事人一般倾向于维护、恢复原有婚姻状态,即便原本圆满的婚姻已经一度受到干扰,也宁愿选择所谓的"破镜重圆",比如"案例二"中的被告人王祚聪,杀死情敌固然存在一时义愤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排除婚姻障碍后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而男性则倾向于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现状,甚至不惜动用暴力,比如"案例六"中的丈夫,起意杀妻的直接目的仅仅是为了摆脱原有婚姻,另结新欢。无论是合法婚姻的女方,还是第三者,一旦不堪被冷落、被遗弃、被虐待之苦时,会变得情绪偏激,丧失理智,较易采取极端的方法解决感情问题,在采取行动前完全没有考虑其行为的法律效果,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仔细研究即可发现,不同性别对此问题的态度并非偶然,古今中外,女性承担生育子女抚育后代的家庭职责,女性投入家庭建设的时间精力相对于男性而言要多得多,根据经济学中成本与收益理论,女性对婚姻家庭的期望显然要远远高于男性,而这种期望的最重要的表现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所以,一旦婚姻家庭关系出现变化,较之男性而言,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鉴于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这种特殊的弱势地位,在立法中有必要体现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女性贪慕虚荣,奢望不劳而获,为换取金钱与物质,不惜牺牲青春与肉体,沦为他人的情妇,一旦关系破裂往往引发恶性暴力案件。目前,绝大部分重婚、养情妇等婚外情关系是以金钱与情欲的交易为基础的。钱与欲交易关系的稳定性极低,一旦金钱或物质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不复存在时,这种不牢固的关系也随即走向破裂。心理失衡的一方就容易产生报复心理,采用暴力杀人。 另一方面,有些道德素质低下的男性出于极端自私自利的动机,在合法婚姻之外重婚或养情妇。或喜新厌旧,嫌弃糟糠之妻;或以玩弄女性为目的。更有甚者,在情人危及自己的仕途鸿运而无法解脱时,为彻底清除障碍而产生杀心。 婚外情,情乎?性乎? 调查显示,婚外情频频引发刑案与婚外情的增长密切相关。从人们的认识来说,对婚外情危害、本质的认识不足,也是一些人放纵感情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 婚外情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在国内,因婚外情导致的刑案频发的同时,因婚外情而引起的离婚个案不断增加,有些地区,甚至占到了总离婚数的一半以上。 美国学者通过对大量离婚案件的研究发现,婚外性行为和经济冲突是离婚中出现的最多的理由。其中,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更多,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家庭暴力、个性不合、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在中国,武汉某区1995年1-7月受理离婚案件480件,其中因"第三者"插足的占了60%以上。有关机构对沈阳市1000份离婚案卷分析后发现,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合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或不良嗜好等。 社会学专家强调,婚外情现象,尤其是重婚、养情妇等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仅严重破坏合法婚姻,影响家庭的稳定,而且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婚外情为何频频发生? 有学者将婚外情形成的原因归结为两大类: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导致的,二是个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满所致(这里指的欲求不仅包括感情、性欲,还包括对安全、信任等方面的需要)。笔者认为,中国婚姻质量不高,在婚姻关系中男女两性欲求不满是主要问题。夫妻感情不和常常成为婚外情的主要诱因,但对于不少人特别是男性来说,寻求婚外性同样是常常甚于寻找婚外感情。国人以前对性比较压抑,现在开放了,条件变了,观念变了,性欲在长期的压迫中也迸发出来了。性生活满足成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满足的人会去寻找婚外情,而且,寻求婚外性刺激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大有增加。 有学者对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原告为女性的占多数,占60%以上;第二,在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人中,51%的人存在婚前性行为;第三,充当第三者的以未婚青年为多,占46%,已婚的占39%,离婚或丧偶的占15%;第四,婚外情以同事关系为多,占54%,加上原为同学、师生或邻居的占到了65%;第五,婚外情以过错方喜新厌旧为主,占47%,夫妻不和的占18%,第三者主动出击的占13%,两者原有恋爱关系的占6%。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男性和女性在产生婚外情的动机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由于人们在性格特征以及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的人在发生婚外情的机会上也是有差异的。 经济学家认为,婚外恋的滋长与离婚率的上升是有着深刻社会背景的。 首先,婚外性行为的"成本"较过去有大幅度的降低。这里的成本,简而言之即是指婚外性行为所花费的代价。从心理上看,人们对婚外情已变得宽容。当事人的负罪感降低,外人的评价少有贬斥,渐趋中性;从制裁上看,过去至少是行政处分,甚至更为严厉,而今却已无人来管。 其次,婚外情的"收益"大有提高。从心理上看,当事人可以演绎一场爱情故事;从生理上看,可以得到莫大的性满足;从经济收益上看,可以获得一定的金钱或财物作为回报。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真正完美的夫妻关系,就是夫妻之间既要有经久不衰的亲密性,又要有持续不断的调适性,还要有高度充分的独立自由性,这三者构成了现代家庭巩固的基础。遗憾的是,中国婚姻家庭质量总体并不高。一项历时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通过对上海、广东、哈尔滨和甘肃等4个地区3200多对夫妻进行入户访谈,结果只有3%的夫妻关系可称为高质量、完美型的。 由以下几个值得思考的数据可知,1987年全国申请离婚的有110万对,其中对离异原因公开称之为"性生活不协调"的占35%之多;女性犯罪中的许多地区统计表明有90%以上是性犯罪。在全国"家庭与性文明"调查中,9163%的夫妻对婚姻状况感到"满意"或"一般"。调查还表明,中国夫妻性生活的质量是比较低的。对于婚外性行为,认为可以理解和采取不干涉态度的人占到54%,对于"只要两人相爱就能发生性关系"的态度,同意和无所谓的占到2183%,且城市妇女中有1441%的人有不止一个性伴侣。 婚姻质量的总体水平不高,婚内性生活质量不高,夫妻调适不足,导致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寻求婚外情感、婚外性的满足。 婚外性行为已变得日益普遍,尽管统计数字无法准确表示,但这方面的临床心理学家有这样的印象:有婚外性关系的妇女数与男子几乎一样,或很接近。 不可否认的是,大量的婚外情解决的更多的是当事男女的生理问题,这种婚外情因为缺少法律的合法性、伦理支持、更多的情感投入,变得脆弱不堪。向何处发展,取决于当事男女的心智水平和自控能力。 遏制"情杀" 对婚姻来说,单纯靠人们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赖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但是,目前的婚姻法中,少有禁止性规范,刑事法律也很难对重婚加以惩处,是情杀泛滥的法律根源。 这一问题万万不能等闲视之。 转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02年第9期 作者:王慧敏 北
自互联网普及之后,很多一些新闻事件,我们都可以通过网络,及时捕捉到。而江西一家养生会所里,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的事情,也即刻遭到了曝光。媒体也第一时间进行了跟踪报道。
根据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事发之后,就逃离了现场,但是已经被警方锁定了,也发出了缉拿通告。而受害的两名女子,其中一个是这家会所的老板,另外一名女子很大概率和嫌疑人是情人关系。而行凶的动机还有待嫌疑人被抓到之后,进行进一步调查。因为案情关系重大,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且锁定了嫌疑犯,也面向全社会进行了线索征集。并且警方表示,如果成功抓捕或者提供有利线索,会设置5万元的悬赏。
不论凶手背后动机是因为情感纠纷,还是金钱或者其他,这种刑事案件的发生都非常令人痛惜。生命十分可贵,每一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也没有买能力,为这样一份错误去买单,并且还搭上了自己的未来。当今社会,各种信息和渠道都十分公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何况是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在犯下罪行的那一刻就应该想到,即便逃离了现场,最终也逃不过法律制裁。既然想着要逃跑,怎么就没有想过,用其他更合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我们常说,法律是最后的底线。即便有矛盾或者其他纠纷,人与人之间相处,都是有感情,有怜悯之心的。面对陌生人,我们都时常怀有一份善意,更何况是情人,是熟人。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秉持着勿以恶小而为之,那么在道德范围之内,就可以很好规范自己,不对别人造成伤害。最终也不至于酿成大错,触碰到法律。
广西玉林兴业县山心镇高田村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持刀杀害5人。记者从多名村民处获悉,此事确实发生,5人遇害,有4人为一家四口,作案男子当晚被抓获。相关视频显示,一男子全身血迹,被民警带走。不少人在现场围观。4月1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多位高田村村民,村民称确有其事,事发于16日傍晚6时许,遇难人数为5人。村民莫先生告诉记者,涉事男子当晚就被抓获,但不清楚他作案的具体原因。
作案动机显而易见,现在这件事警方正在调查当中,还未发布警方通报。因此,凶手的作案动机,不能下确切的结论。但是,由于被杀害的是一家四口,这个凶手连孩子都没有放过。猜测一下,应该可以明白,凶手应该是和这一家有过节,才会愤而杀人。
不管是什么过节,这名男子竟然杀狠手,灭门了一家,连孩子都不放过,简直是丧心病狂。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了非常大的震动,可以说村民们都难以置信,能发生这样的血案。然而,事情已经发生了,也只能等待警方的详细调查。太可怕了!究竟是有何仇怨,至于要如此“大动干戈”。杀人犯法,一杀就是五个人,看样子这个凶手也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了这种违法的事情,酿成了惨案。
网友热议
对于这件惨案,网友议论纷纷,各抒己见。大部分的网友觉得此事肯定事出有因,凶手如此极端,可能是有过不去的坎了。但是另一部分网友却觉得,不管是何原因,有杀心就已经违法了。有事情解决不了可以起诉用法律维权,如此这般凶残,连孩子不放过,简直天理难容。
相信此事,警方会调查清楚,而这个凶手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大家经常在网上浏览信息就会发现许多关于女大学生失联的这种消息经常传出。在2020年的7月份,云南省的公安局就接到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就是一位女大学生突然失踪。随后警方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发现原来这个女大学生已经被人杀死了,并且就被埋在某县城的一个山林中,而杀死这个女孩的竟然是她自己的男朋友。
随后警方就对这个女孩男朋友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女朋友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有关受害者的相关亲属透露是因为一些情感问题而造成的这种后果。不少网友都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认为不会这么简单,难道仅仅是因为情感上的问题就会去杀人吗况且根据透露的消息可以知道杀死这名女孩的是三个人,还有她男朋友的另外两个朋友进行帮忙。
面对这个案件网友们似乎纷纷化身福尔摩斯,都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推理,并认为如果仅仅是因为情感上的问题不至于杀人的,另一方面到底是怎样的好朋友才会去帮别人杀人呢网友都认为这背后肯定还有一些秘密,并且都希望警方再进一步的进行调查。
还有一些网友开玩笑说现在这个社会都这么危险的吗?一些恋爱问题都可以导致生命危险吗这也告诉了一些女孩子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认清你谈恋爱的对象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男朋友而失去生命的女大学生近些年来这种案件是非常常见的,有些女孩子甚至跳楼自杀,这就要求一些年轻人在遇到一些问题时,要选择好处理的方式,不要太过冲动而去选择一些比较极端的处理方法。一旦造成了一些违法犯罪的后果,等到平静时会觉得这件事的后果是你所承受不起的。
8月4日,警方对南京女大学生失踪一案进行了案情通报,年仅21岁的李某月于7月9日晚被他的男友洪某伙同张某光、曹某清诱骗至勐海郊外的山林杀害并埋尸。让人想不到,李某月那么上进,懂得为别人考虑的一个女生会被自己的男友杀害。洪某的身份和杀害女友的原因,警方取得了进一步的侦破。
作案动机
李某月的家属透露,初步调查洪某的作案动机是因为感情纠纷,三嫌犯很早之前就认识。李某月失踪后,面对网友对洪某的质疑,李某月父亲还表示不要给洪某太大的压力,从未怀疑过是洪某所为。因为洪某还和其一起到派出所报案。让人看不出他有什么异样,也不知道两人到底有什么感情纠纷。洪某称7月8日确实与李某月因为一些小事有过争吵。在恋爱过程中小打小闹,有争吵是很正常的,单凭这就让他做出这么残忍的事似乎不足以让人信服。背后是否还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洪某的身份让人疑惑
李某月告诉家人自己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她也只告诉家人,洪某长得高、帅,在南京有自己的企业。洪某也自称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工作具有保密性,不方便透露。然而李某月的家人对洪某并没有好印象,他让人觉得害怕。也有网传洪某是一名战地记者,在金三角地区和张某光、曹某清合伙做生意。这消息不知真假,不过这似乎更能显示为什么他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因为这种工作是见不得光的。也许是李某月知道了洪某的某些秘密,洪某不想被暴露,所以才选择痛下杀手?
洪某的残忍,让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永远失去了生命。希望警方早日查出真相。
‘医百病’
警方已对打捞出的尸体DNA样本完成鉴定,与此前在案发现场搜集的嫌疑人刘某华DNA样本分型一致,可以确认,此次打捞出的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明珠的犯罪嫌疑人刘振华。案件至此告破,愿受害者安息!
细节还原
警方结合视频监控资料了解到,受害人李明珠于5月5日23时53分许,在沃金大酒店门口乘坐刘振华的滴滴网约车,后该车行驶了15公里;
于6日0时25分许开到梁州大道与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尸体现场)。
0时51分许,该车离开并沿梁州大道向南行驶约10公里至航兴路庙后安村附近的大桥上,之后不再移动。
民警顺线追踪,于5月8日11时30分许,在航兴路该大桥上发现此车。通过调取河道监控发现,5月6日1时6分许,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车处跳入河中。
顺风车司机:犯罪后开车41分钟,自己跳河自尽???
按照时速25公里/小时计算,刘振华个人意识应该是相对清楚的,情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开车未出现事故;处于匀速前进状态,首次犯罪的嫌犯都有明显的极度紧张焦虑等行为,而此人并非如此。
有报道称:嫌犯88岁的爷爷告诉记者,刘某华所开的顺风车是贷款买的,每个月会把爷爷的养老金要走,“如果不给他的话,他就会发脾气,生气。刘某华经常夜不归宿,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些什么。”
据刘某华的爷爷讲述,刘某华曾经与叔叔发生口角,并动手打过架。据刘某华所在村村民介绍,他平时不太和别人接触,见人也不招呼,几年前也曾开摩托车撞过人,他父亲为此赔了不少钱。
对此嫌犯个人行为上,说明在此事件之后,还有更多未被人知晓的事情。
缺乏精神追求,热衷于赌博、酗酒,沉醉于*秽腐朽的生活方式
啃老,对于88岁的爷爷来说,是一个无法摆脱的累赘,年老的爷爷是否在平日里,受到过嫌犯的欺凌呢?
虽说人死如灯灭,可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背后,作为国家,作为企业,作为咱们普通老百姓,作为长辈,以及同龄人是否都需要从中总结一些教训,尽可能避免未成年,刚成年的00后,以及其他的单身女性深夜外出;可能发生的意外。
犯罪者如此残忍的行为,对生命的冷漠,对道德底线的突破,对自己人性,生命的不尊重, 背后原因有哪些?怎样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意大利犯罪学家Lombroso认为:导致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原因是主体不良因素与主体外不良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其中主体因素中的性格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我国精神病学家提出:犯罪分子通常都有相同的病态性格又称精神病态或人格障碍,一种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的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这种人格的异常主要表现在情感和意志活动障碍,其思维和智力活动并无异常。
1、一般从青春期开始,男性可更早些;
2、人格严重偏离正常,与他人格格不入,性格的某些方面非常突出和过分发展;
3、严重的情感障碍,情感不稳定,常大起大落,易被激惹,对人情感肤浅甚至冷酷无情;
4、行为的目的和动机不明确,行为大多受情感冲动、偶然的动机或本能的愿望所支配,故行为多缺乏目的性、计划性和完整性,自制力较差,容易发生冲动和不正常的意向活动;
5、缺乏自知,不能吸取教训;
6、病态人格一旦形成之后,就比较恒定,不易改变,但到40—50岁以后可逐渐缓和;
7、矫正困难,预后较差。
根据以上7种特征,你就可以把一般的个性比较孤癖与病态人格区分出来了。因为,病态人格者不能适应社会生活,不能与周围大多数人和谐相处,对他人缺乏感情,常受情感驱使干出损害自己和他人的事情来。
在这里提出此类观点,不是为了为犯罪分子证明什么,更多的是希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对方的一些日常行为表现来分辨出对方是否有性格上的缺陷,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因,此类人格的人群,行为和正常人一般无二,不能当做精神病患者来看待,为此,此类人群犯罪也是受到法律的约束。
一般此类人群在青少年期都有很明显的"叛逆行为"诸如:不喜欢按照别人说的去做;认为绝大多数规章都是不合理的,对待批评常常引起他们反感和愤怒;越是不让他做的事,就越要去做。
当青少年出现此类"叛逆"心理、行为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会导致青少年对人对事产生多疑、偏执、冷漠、不合群、对抗社会等病态性格,使之信念动摇、理想泯灭、意志衰退、工作消极、学习被动、生活萎靡等,进一步发展还可能向犯罪心理和病态心理转化,从而走向极端。
造成此类''叛逆行为"主要涉及到
1
教育不当
一些家长缺乏普通的心理学常识,对子女教育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经常无视子女的自尊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是孩子们有了过失时,不是与孩子们一起分析错误,商量补救办法,而是责骂甚至殴打孩子,使孩子在犯错误时感到孤立无援,产生叛逆心理。
2
缺乏交流
随着初高中生的成长,独立意识渐强,要求有自己的处事方式,不希望受到过多的管束。而某些家长出于对子女的保护,什么事情都替孩子包办,这样子女的渴望独立与家长不恰当的好意关心,就会产生思想上的冲突、矛盾。或许有些家长因工作繁忙,很少与子女谈心,进行思想交流,只是定下一些严格的规定来约束限制子女的行为。因此,作为子女的初高中生没有一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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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的教育方式也是导致学生叛逆心理的原因之一。有些老师不了解高中生的心理特点,居高临下,指示学生必须怎样想,必须怎样做,根本不与学生交流思想,共同探究,这容易激起学生叛逆心理。
孩子小时候的一些行为,导致了他们心里的不健康,致使孩子的自闭,对社会和世界的不相信,造成懦弱,胆怯,严重可能引起自杀。年幼时的小型偷窃,违背良心的话和事,甚至是面对了不敢面对的事,或者过早见识了悲惨死亡,都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常言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尊重和信任孩子,走进孩子的心灵,平视他们的叛逆行为,我们相信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孩子,因此,我们不能把年少的男孩女孩们培养成一模一样的人,更不要强迫他们按我们的意愿行事,做一个毫无主见的“傀儡”,我们要尊重他们的个性,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有创造力和动手能力的人才。
不良的性格有许多种,每一种性格的形成都与其他性格特征相互联系,孤僻可能与狭隘相伴,怯懦又以自卑为伍,而性格的自我完善水平又标志了一个人的心理成熟水平;
完善性格是一个人终身的课题,生命的质量最终也是以性格完美的程度来衡量的。因此调节、培养和塑造青少年的性格,应考虑到青少年的性格结构。
爱因斯坦说:“优秀的性格和钢铁般的意志比智慧和博学更为重要……智力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格的伟大,这一点往往超出人们通常的认识。”
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扮演许多角色”是好还是坏,取决于孩童时期的成长、教育、及身边人的影响。
一女生网上求职家教,结果一到那儿,发现对方是一个厨师,三十大几的人,不但没孩子,就连老婆也没有,他招聘也是随机性的,谁遇谁倒霉。发帖的是女孩曾经的班长,班长发帖干嘛,他目的就是警醒女孩子们不要偏听偏信,不要固执,而他也曾经亲自和凶手面对面。第一次应聘的时候,女孩叫他去撑场子,而他第一次就感觉到了不妙,再三再四叮嘱女孩不要冒进。
女孩家庭条件不好,对于金钱的渴望的确高于很多人,这也无可厚非,凭本事赚取值得赞赏,于是女孩就想应聘家教,主要是时间不冲突,周六周日四节课,收入丰厚,而且还不累人,不知道是不是孽缘,女孩居然从茫茫网海碰到了这个凶手,当然之所以碰到,主要是凶手给的待遇优厚。
人家一节课多少钱,他几乎给多出三倍,除非是傻子才不会答应,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估计其他人怕是陷阱,就没敢应聘,女孩也怕,所以就叫了班长陪同,班长是男生,人高马大,谎称是女孩男朋友。
凶手可以说是处心积虑表演,但是,依然没有瞒过班长的慧眼如炬,班长怎么发现不对劲的?他发现凶手虽然衣着整洁,谈吐不错,但是对自己孩子一点都不了解。当时,他们是在茶楼见的面,美其名曰下午茶,然后双方寒暄几句后,进入正题,女孩问,孩子呢,男的说,跟他妈妈去外婆家去了,你明天就可以见到他了 ,这方面男生总是理性一些,于是班长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表面上看是不着边际的问题,实际上句句不离孩子。
果不其然,没多久,男的露馅了,前言不搭后语。两个人离开后,班长就对女孩说,别去,他是骗子,虽然不知道他骗你的目的,但绝对不单纯,女孩被班长的话吓了一跳,她犹犹豫豫的说,看他模样不是坏人啊,班长气笑了,你看谁脑门上写着坏人两个字?女孩也就答应不去了。结果你猜怎么着?没过几天,班长得知女孩遇害的消息后,忍不住扼腕叹息。他深恨自己没有及时劝住女孩。
那么问题来了,女孩又是怎么被打动的,说来真的是挺无语的,就因为一条微信,让女孩亲信了。什么内容?这么说吧,女孩被自己的圣母心给害死了。
微信内容如下:对不起,我骗了你,我没有小孩做需要家教,我就是很久没和女人说过话了,很想找个女的聊聊天。你是那么善良可爱,就如同飘落人间的天使,这么着吧,你来陪我聊聊天,价格和家教一样,而且我是成年人,更好安慰,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是坏人,对于你这样冰清玉洁的女孩子,我连呵护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舍得伤害你,美丽的女孩,你来吧,我等着你。
或许是太渴求金钱,亦或者是男人肤浅的甜言蜜语打动了女生,让她冒险前去,结果第二天就被放进了行李箱。厨师嘛,大家都懂,不是有一篇文章叫庖丁解牛,所以女孩死得很惨。虽然凶手伏法了,但班长很难受,很长一段时间他才走出来。
对女孩来说最大的危害就是轻信他人,不够注意安全。高估了异性对女人的怜香惜玉,低估了世界的恶意满满。实际上,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现象的那么可怕,也同样没有那么可爱,要做到人间清醒着实不易。怎么样杜绝这类危害?
我们都知道,世界很大无奇不有,自然人也是如此,坏心眼的人可不少。所以我们出门在外的时候应该特别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包括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当然最应该注意人身安全,特别是女孩子。那么出门在外应该怎样保护好自己呢?下面是我针对女孩子出行的几点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1、不要走人少偏僻的地方
坏人在做抢劫财物等犯罪事情的时候,一般都喜欢选择人流量少、偏僻、监控不到的地方。所以,出门在外,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应该尽量走人流量多的地方,这样更加安全。
2、把背包背在前面
大多数人出门会选择把东西装在背包里,这样背着比较方便,但为了确保财物安全,最好把包包背在前面。因为背在身后很容易被别人偷袭。特别是在人多的地方,东西被人摸了都不知道。这个方法男女通用。
3、最好与人相伴而行
出门在外,多一个人就多一个照应。比如你带了很多东西,又想去上厕所,就可以让你的伙伴帮你照看着,这样轻松方便得多。遇到坏人的时候也多个人想办法,所以,与人相伴而行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4、不随便坐陌生人的车
有时候打车也要打正规的出租车,其他陌生人的车最好不要坐。人心隔肚皮,你不知道他会安什么心,所以安全起见最好避免坐陌生人的车。坐车的时候,最好看一下车牌号,打电话给朋友让他来接,这样就算是坏心眼的司机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5、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
现在 社会 上很多人为了钱什么都做,所以啊,我们不能无大脑地相信陌生人的话。对于别人说的话,一定要思考,一定要学会鉴别真假,一定不要轻信别人的话。
6、尽量避免夜晚外出
女孩子在夜间出行很不安全,相信每一个女孩子都知道。所以女孩子们还是尽量的避免夜间出行吧,如果有事要办最好选择白天,如果实在没办法那就约上伙伴与你一起。
7、树立防范意识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要有意识地知道保护自己,长个心眼,从而去避免那些危险因素,保护自身安全。特别在真的遇到坏人抢劫的时候,应该舍弃财物,把财物抛向远方,等歹徒去捡时,自己赶紧逃跑,保全自身生命。
8、外出住宿关好门
迫不得已要在外面住宿的时候,千万注意得找一家能保证安全的住处。一定要关好门,插好门栓或是栓好门链。有人敲门,得问清楚是谁了再开。
实际上这只是理论上来说,还有很多未知危险潜藏在阴暗角落,怎么样做,得靠智慧,总之天上掉馅饼的事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有可能是陷阱。女人如花,且行且珍惜!
多地频发女生被害事件,这也给家长和单独出行的女孩敲响了警钟。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从小就要对女孩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和认知。从多地频频发生的女孩遇害事件来看,年龄大多在18――25岁之间;都是早上或晚间,单独外出,或到公园锻炼身体,或是回单位或学校取东西。总之,理由也是无花八门。有的是被坏人尾随跟踪,有的是因地理位置不熟悉而落入水中或悬崖,造成人身损害而伤亡。
女孩子无论是外出溜弯还是锻炼身体,最好是结伴而行,或是家长陪同,切忌单独活动;特别是晚上,要在光线明亮、人员密集的地方游玩,不能擅自到僻静和光线昏暗的地方闲逛。
女孩外出前,一定要把自己的出行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父母。让家长能够虽时能了解到,孩子的活动轨迹和实时动态。
最重要的是,女孩子要加强自我约束力,非必要情况切勿单独外出,特别是在早晨天不亮,和晚上天黑以后这两个时间段。女孩子只有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力气小,遇事慌乱,轻信贱男。建议夜间出行带强光电筒直接照射贱男瞳孔,随即用膝盖顶碎贱男下部,同时用掌缘或手肘暴击贱男后颈,在贱男倒下时暴踢其太阳神经从、脾脏和双肾。多学习马伽术、空手道等,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女孩子做好自我保护才是最关键,这比什么都重要。 如果让我来做建议,那我会说以下几点吧:
(1) 女孩子要洁身自好,不要轻易被诱惑。 这就和那个“你馋别人给的利息,别人馋的是你本金”一样,假如不会被“高额利息”引诱,大概也就不会损失了“本金”。
(2) 对熟悉的人才能往“好”的方面想多一点(这个熟悉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对陌生人不妨想得“多”一点,这样就能在交流中提高警惕,容易发现异常,及时保护自己免遭伤害。 此时,哪怕是判断错误,误解了对方,但后果最多不过是与陌生人发生了误会罢了,但如果你判断正确,你不就赚到了吗?
(3) 对已经“知道底细”的坏人,就要坚决不接触, 千万别有幻想,“君子不立危墙”可不是仅仅说给大老爷们儿的,女孩子更要不立“危墙”!
(3) 当必须不得不单独出去与陌生人会面的时候,如果是因公,要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工友,若是私事则要将行踪通知朋友,约定好时间联系。 当然这个“度”就自己把握了。还是上面那一条,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最好。
(4) “好奇心害死猫”是一句至理名言,所以别当那只有“好奇心”的猫。 比如什么会见网友,笔友什么的,就算了吧。假如一定要见面,也一定要在热闹的场合见面,千万别做比见一面更多的事情。还是上面那一条,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最好。
至此,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重要的话说三遍。若不是怕被骂在“灌水”,我恨不得满篇都是这个“对陌生人不妨想多一点”!
说一个我了解过的真实案例吧。
事情发生在一个刚毕业的女生身上,当时她在我手下实习,实习的地点是郊区工地,有一天她跟我请假,说外地的同学来看她,当时我看天色都晚了,又不好打车,就建议她等天亮之后送她过去。
可想而知,现在的小姑娘是非常有主见的,我劝了两次无效,就此作罢了。
第二天,我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是她出事儿了,让我去一趟。
一问之下我才知道,她当天晚上和同学喝了很多酒,然后同学们自行散场,把她自己给留下了!
这小姑娘也不是一般的有性格,明明酒醉,非要自己回家,结果在路上就“睡着了”,也就被捡尸了……
早上醒来后发现XXXX,确定无疑后,在酒店里报了警。
警察来了之后调取了监控,确定是两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把他带到酒店的,事后还在床上扔了两千块钱!
之后我就没必要往下说了,想想都知道结果……
所以我认为,很多时候并不是不够安全,而是她根本就不认为有什么危险,说白了,就是盲目自大,继而无形中就把自己给害了!
如果当初多个心眼,稍微用点时间考虑一下的话,真的可以避免危险的。
最大的危害是自我保护意识差,有以下几点要注意的:
一是太晚尽量别出门,晚了大多数人休息了,这个时间段是坏人下手的最好时机。
二是不去偏僻地方,人迹罕至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所以偏远郊区、工地、人流量少的街道、人迹罕至的厕所、 社会 边缘群体活动的地盘,这些地方不要去!
三对一切人都要有个提防的心。根据统计,熟人对女孩犯罪的也很多,所以也要小心。
四是注意保护隐私,例如快递、外卖尽量不写全真实信息,对快递单等有个人信息的要销毁。
五是不能确保安全千万别喝酒,不要喝来路不明的饮品。
六是穿着要注意,外出不要穿的过于清凉或过于打扮
七是打车时不要乘坐副驾驶!副驾驶这个位置容易被骚扰,不好逃跑,最好是坐在司机后排位置。
八是最重要的碰到坏人马上跑,不要相信网上那些防身术,
没有经过专业的力量训练,那些防身术是行不通的!碰到坏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马上跑,不要硬刚!
确实,近年来确实发生了一些女生被害事件,共同的地方有两个方面:一是与男性交往中被害,二是一人外出被害。
与男性交往被害,大多是在与男性交往时,没有很好地了解对方,在对方几句好听话,或凭初步印象,就与对方建立恋爱关系等。结果,对方人品很差,当自己发现时,要想摆脱就已经很难很难,强行摆脱,就会遭到对方的伤害,轻者受伤,重者就直接被害。
一人外出被害,主要是女孩自己有点粗心大意,随意一个人到比较偏僻的地方行走、锻炼、活动等,结果,遇到了不法分子,轻者被强奸、调戏等,严重者则被害。因此,不小心、不注意,容易出现被害问题。
所以,女孩还是要加强自我保护,避免被伤害。
地球人都知道,对女孩来说,最大的危害当然就是坏人了。
不得不承认,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茫茫人海之中,好人是占绝大多数的,坏人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只要是他们有存在,危险性就一天不能消除。
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不给坏人得手的机会,夜晚要尽量不出门,一定要出去也是要有人陪护或者是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很不赞同某些涉事未深的女孩去进行所谓的穷游,潜在的危险实在是太大。
坏人着实可恨,但是想要坏人全部死光光又很不现实,所以,加强防范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蜡烛老师来说一说,给女孩们提个醒。蜡烛觉得最大的危害就是女孩子们没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很多在大城市打拼的单身女孩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说不定就能帮助你避开危险。
首先,要尽量避免独身夜行,不要在没有防范的情况下独自前往危险地带。
其次,要保持对周围环境和任何人的警惕,知道谨慎观察周围的人和事。回出租屋之后,记得反锁好房门。
第三,男女力量悬殊,当危险来临时,赤手空拳可能无法抵御。可以选择在随身携带的小包里装上防狼工具,学习一些简单防身术,在危险时刻如果能及时反应,就能给自己争取一点逃脱的时间。
第四,就算遇到了危险,错都不在受害者,但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能更好的去避免危险的发生。
希望看到这篇的你,能时刻保持警惕,也希望能有更少的悲剧发生。
这个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说:
第一个方面是女孩自己。由于现在的 社会 治安相对较好,在自己熟悉生活环境内往往安全性很高,这使得很多孩子,尤其是女孩子,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安全防范辨别意识。随着网络的发展,扩大了人际交往的圈子,也脱离了熟人 社会 的安全基础。没有防范意识的女孩子很容易就被网络另一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往往是通过网络的熟识,就轻易地放弃了对对方的戒心。在从网络到现实这一步,就成了很多女孩子遭遇危险的最大隐患。
第二方面是有很多别有用心或者是心智不成熟的人的存在。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慢慢的脱离了现实 社会 生活,使一部分人,得不到正确的 社会 道德和良知的熏陶和培养,一些年轻人无知者无畏,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缺乏应对挫折的正确方式。所以在男女交往双方,如果一旦在现实生活产生分歧甚至关系分裂,一些年轻人往往会束手无策,而简单的选择诉诸暴力,这样相对身体和力量都较弱的女性往往就会成为受害者。
为了保护好女孩子的身心安全也是应该从以上两个方面有的放矢。
首先,女孩要增加安全防护意识,和是非辨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尤其是仅仅依靠网络上而熟识的朋友。前几次相处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或者选择友人陪同。单独到陌生环境出行时一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带个防狼喷雾,手机充好电等等,并与家人朋友做好沟通,不要悄无声息的一个人独来独往。在男女朋友相处过程中,也要注意听其言、观其行。总之就是在心里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方面,就是需要 社会 和学校注重青年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加强全 社会 对女性安全的关注;另外进一步加强 社会 安全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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