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情感家 ..进....

哈利波特的情感家 ..进....,第1张

我认为是金妮,首先,引用几段话:

我支持哈金的理由:他们在一起很快乐

对于第六部中哈利与金妮在一起这件事我非常支持!!其实哈利突然喜欢上金妮令人有些意外,但这也让我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不为别的,就为她给哈利带来了快乐,还记得哈利与秋的初吻吗那一吻真的是充满酸涩与难言的哀伤,我认为丝毫没有甜蜜可言秋当时都在哭,估计和哈利在一起还想着塞德里克,这对哈利来说它不公平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却在两人之间徘徊来徘徊去,而且他们两个在一起时总是没什么话可说,明摆着不配嘛,连第一次约会也失败告终,秋莫名其妙地吃起了赫敏的醋,外面下着令人心酸的雨而且很明显,秋不是百分之百地信任哈利,也一点也不理解他,除了让哈利感受到了初恋的悸动意外,我觉得并没有带给他真正意义上的欢乐而金妮不同,她开朗,坚强,勇敢也非常执著,从不轻易流泪,可以说不仅让哈利喜欢她,也很敬佩她,欣赏她,哈利和她在一起时感到了真正的快乐,连他自己都说那段时光仿佛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而他们第一次吻,也是温暖的阳光的照耀下,激动地抱在了一起,感觉过了很久很久才分开这是一幅想一想都觉得甜蜜的画面当然啦,金妮也是最了解哈利的人之一 ,哈利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用像和秋在一起时那样压抑紧张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金妮而不看好秋的原因(虽然金妮的优点还有好多好多,不过这是最重要的),只要哈利他快乐就好

各位金迷以及各位讨厌金妮的HP同人们,你们好!

想必所有金迷都和我有同样的感受,每当看到人们打骂金妮时,心里都很难受。那天我在艾玛·沃特森吧里,看到别人问“金秋卢芙”喜欢哪一个。却没有加上赫敏,说是因为加上赫敏就没有意义了?!下面还有人说除了金妮谁都喜欢。而且同意的人还不少。

有人讨厌金妮,说金妮太花心了。可是,哈六的最后一章已经给出金妮为何交男友了:这是赫敏的建议,让金妮认识自我,才能让哈利注意到他呀!

有人支持哈秋,我不能说什么。因为这就像我支持哈金一样。但我认为秋太自私了。因为去霍格莫德见赫敏而在酒吧大吵大闹。她是他的初恋,他却不是她的初恋。

芙蓉很傲,但是芙蓉有着非凡的气质。她最初对哈利一脸不屑,但后来却很和蔼。这是否属于有些势力呢?

卢娜很有个性,大家也很喜欢她。可是,她毕竟不适合她呀?!

现在最多的便是哈赫主义者。朋友们,请听我这句话,哈利和赫敏只适合做朋友。

有时候自己很同情罗琳。她费了很大努力,塑造了金妮这个迷人的角色,是为了让大家去喜欢呀!可是恰恰相反,大家一次又一次地将手中的番茄鸡蛋抛向了她……

大家经常说**里的金妮不漂亮。我承认,Bonnie没有Emma漂亮。Emma可以登上最美丽的面庞榜,Bonnie却没有这个实力。难道大家这个意思就是让Emma演金妮么?Emma扮演的是智慧女神,而金妮是男生人缘极好的迷人女孩。

朋友们,金妮是哈利的公主,请各位不要侮辱她。 当所有的故事终结在花开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但是我们的金妮不会后悔,因为她明白,爱上天使已是无可饶恕的罪。

我感打赌直到目前为止(也就是整系列书都出版,所有故事都该告一段落的时候)还是有不少人质疑哈金恋.而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最起码是觉得过渡的不那么舒服,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看起来也的确如此.因为直到第二部结束的时候还是觉得哈金之间差得太远在一起的概率就好象一追星族和其喜欢的明星能在一起Live happily ever after一样.然后就是到第六部的时候他们的感情像气球一样膨胀.快得惊人,按时间的角度理解最多不过四年.而且毕竟那样拉风的哈利身边总是少不了各式各样的女生不论是秋还是赫敏好象都该更有可能尤其是赫敏总让人感觉她才是最后应该陪伴在哈利身边的女子因为,顺理成章

由这一点出发,看哈六的时候总觉得罗琳在有意地以遮盖赫敏的风光来把金妮推向前台.突然那个原来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是动不动就会脸红紧张的小女生一下变成风趣有魄力甚至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美人儿.好象忽然一下她就那么理解支持哈利而赫敏罗恩则变得又胆小又固执简直不像是朋友更称不上是密友.

诡计?

的确是诡计.

但陷阱不是挖在这.

正好比说赢利的那句话.不是在你卖出时产生利润,而是在买进时.

同理可得.陷阱不是在你看到时才有的.也就是说,陷阱步得早远比想象久远.

可能大家记不得小说中第一位出现的第一位女生是谁.不是大家更熟悉的赫敏,而是金妮.在《魔法石》中她请求和哥哥们一起去霍格沃茨——尽管她还不够年龄,并且想要跳上火车去亲眼看一看哈利.我们应当注意这个重要的事实:金妮是韦斯莱家的孩子中第一个说话的,她告诉母亲火车站台的编号:“‘九又四分之三!’一个火红头发的小姑娘……尖着嗓子大声说.”我们看到,她有自己的思想,尽管(或者可能是因为)她妈妈对她的保护态度。罗琳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表现她在火车离去时抓住妈妈的手并且哭泣——不想太早地把她带到台前.直到书末,我们才再一次看到金妮,她喊道:“他在那儿,妈妈,他在那儿,快来看呀!”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她的热情和好奇心.到后来,她才在哈利面前变得害羞和困窘(其实这里用意已经值得怀疑了).

在《密室》中尽管她在哈利面前害羞、脸红、笨手笨脚,她还是被描写成有着“明亮的棕色眼睛”我们应当记住,只要哈利在场,我们都要通过他的眼睛看罗琳所描绘的事物在下一段中,罗恩略带讽刺地说:“你不知道,她这样害羞真是不可思议。她平常从来不停嘴的……”同样,胳膊肘碰到黄油盘里,碰翻在地的粥碗,脸红,说不出话——都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金妮需要德拉科的出言不逊来展现她的真性情。当马尔福说哈利总在制造头版新闻时,她喊出了:“别胡说,他不想那样!”这是她第一次在哈利面前主动说话,而且得到了“奖励”:马尔福称她为哈利的女朋友.她的爆发说明她以一种我们没有料到的方式理解着哈利.显然,她一直在观察他,留意着他的情况.尽管她在这本书的结尾扮演了主要角色,罗但琳还是一直把她放在幕后,让她在简短的场景里登台亮相,直到那决定性的一天吃早饭时,罗琳让她来找哈利和罗恩,试图解释自己参与打开了密室,从而为最后的战斗做好铺垫.在《密室》中,罗琳通过使金妮成为同时在校的学生中除哈利之外唯一一个面对了里德尔/伏地魔,并且有过被黑魔王附身经历的人,在哈利和金妮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联系.值得一提的是在《密室》哈利对金妮的态度.自始至终他一直很能体谅她的情感.在陋居,他和她交谈;他对她的笨拙表现视而不见;当她带着恐惧向他和罗恩求助,他轻声地和她说话。如果我们看到在霍格沃茨的金妮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我们必须注意到她是一年级新生(哈利、罗恩和赫敏在第一年也很不自信〕,而且她已经被里德尔附体了.邓布利多说:“比她年长,比她足智多谋的巫师都被伏地魔蒙蔽了.”

在《囚徒》中,罗琳又一次把金妮放在了幕后.然而,发生了一个微妙的变化.母亲依然十分爱护她,不让她进最后一座埃及金字塔,考虑到她两个月前刚刚勉强逃脱了死亡,这并不奇怪.而且尽管她在破釜酒吧里见到哈利时显得十分尴尬,我们还是看到她和母亲还有赫敏一起咯咯笑,后来又在一起嘲笑珀西时迎视哈利的目光.在火车上的摄魂怪袭击之后,罗琳在哈利和金妮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哈利问是否还有人受到了和他一样严重的伤害.金妮“蜷缩在角落里,那副模样和哈利差不了多少,低低地抽泣了一下”,罗恩说:“金妮抖得不可开交……”她比别人受到的影响更大可能是因为摄魂怪唤起了她被伏地魔附身的记忆.在后面,当她鼓起勇气到医院送给哈利一张唱歌的康复卡时,我们发现她仍然对他感兴趣.然而,罗琳在剩下的书中几乎完全遗忘了金妮,来阻止我们沿着这条线进一步想下去.就我自己所读到的来看,我只在这一部分见到过一次她的名字:她责备弗雷德对斑斑的死漠不关心.

在《火焰杯》中,罗琳早早把金妮带到台前.金妮出现在陋居和魁地奇世界杯上的大多数场景中,尽管我们主要在这些章节的开头部分见到她,而在最后部分很少见到。我们首先看到金妮和赫敏一起下楼来到厨房,这暗示她们是密友.当哈利对她笑时她羞红了脸,表明她还没能控制对他的感情,但当他们一起到罗恩的房间里,她加入了谈话.我们也了解到她起了小猪的名字,表明了她的聪慧和幽默感.在这以后,她出现的机会越来越.尽管她去看了魁地奇世界杯,但在比赛前,她没有和精力充沛的三人组一起散步,赛后也没有一同经历闪闪和黑魔标记的事件.在他们回到陋居之后,她出现的次数更少,也没有在火车上的任何一个场景中露面.直到金妮才告诉哈利,罗恩邀请芙蓉参加圣诞舞会才再一次出现.他们谈论了舞会,当罗恩建议哈利和金妮一起去时,金妮说她已经答应了纳威.她离开时显得“非常沮丧”.金妮没有抓住这个机会抛弃纳威,这是值得赞扬的.她表现出了信守诺言的品质.在舞会之后的200页中,我们没有再见到金妮。当比尔和韦斯莱夫人作为“代理家属”来看哈利时,她和家人一起吃午饭.这一幕或许在预示韦斯莱夫人把哈利看作自己的儿子.她甚至对赫敏很冷淡,直到哈利澄清了赫敏不是他的女朋友,而并非像丽塔·斯基特所说的那样.

此后在《火焰杯》中我们没有再见到金妮,甚至在回去的火车上也没有.显然,在她把新的金妮在《凤凰社》中带到前台之前,罗琳要把我们的注意力从金妮身上移开.显然在《凤凰社》中金妮出现的次数比在《火焰杯》中出现的次数多得多.当金妮在场景中出现时,她采取了新策略.“高兴地”和哈利打招呼,并且立即加入了谈话.请注意,她一直等到哈利结束他对罗恩和赫敏怒气冲天的演讲后才进来,但与弗雷德和乔治责备哈利不同,她只是说:“我好像听见你的声音了.”似乎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朋友.正如后来我们所知,她已经接受了赫敏的忠告.赫敏说金妮几个月前对哈利绝望了.“‘当然啦,她并不是不喜欢你.’她亲切地对哈利补充一句……”和往常一样,金妮很理解哈利的情绪,等着哈利结束他的演讲,也没有再提起它.之后,她又打断了哈利的话:“‘我们知道的,哈利.’金妮情真意切地说.”从而得以预先平息了又一次演讲.敏锐的读者会注意到她的注意力始终在哈利身上.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其中一个是金妮在对赫奇帕奇的比赛中抓到飞贼后,她谦虚地评价了自己的成绩,并告诉哈利,在他归队后她更愿意做一名追球手.当哈利抱怨他的终身禁赛时,她说这只是在乌姆里奇在校期间.另一个早一些的例子是在火车上,当赫敏和罗恩不得不离开哈利,去级长车厢时.金妮或许是注意到了哈利的失望,立刻建议一起去找车厢,尽管她正和迈克尔·科纳交往.在这部书中罗琳解释了哈利和金妮之间强有力的联系,他们是仅有的两个被伏地魔附身的人.在韦斯莱先生遇袭之后,当哈利不愿意面对他的朋友们或是表达担心自己被附身的想法时,金妮批评了他.“‘那你可有点傻,’金妮生气地说,‘你认识的人里,只有我被神秘人附身过,我可以告诉你那是什么感觉.’”要找到《凤凰社》中标志着罗琳在把金妮提到台前,成为主角之一的内容,我们只需要注意她和哈利在一起的场景:她加入谈话时不再害羞,在火车上与哈利和纳威坐在一起,在邓布利多军上课时表现很好,提醒哈利她知道被附身是什么感觉,还有在对赫奇帕奇的比赛中用自己的魁地奇球技给哈利留下深刻印象.不过,其中最说明问题的场景中哈利却不在场,是罗恩叙述的.在描述对拉文克劳的比赛时,他告诉哈利,金妮在秋的鼻子底下抓到了飞贼.如果你把“飞贼”这个词换成“哈利”,你就会把这一情节看作是象征金妮会取代秋在哈利心里的位置.《凤凰社》的主题之一,是展现金妮的性格.罗琳不遗余力地通过全书的进程展现真正的金妮.在小说第四章,金妮告诉他们她向厨房门投掷了大粪蛋(淘气而又机敏).第6章,乔治说威力大小不在于个头,看看金妮的蝙蝠咒(才华,勇气).同一章中,她关上了施过魔法的音乐盒(明智而冷静).在第10章,她用“清理一新”魔咒清除了臭汁(灵巧).第16章,她模仿乌姆里奇说“咳,咳”(幽默,善于模仿).第18章,她提出了“邓布利多军”的名字(聪明,有洞察力),而且在DA课上表现很好(有天赋,学东西快).第26章,赫敏说金妮从六岁起就钻进扫帚棚,轮流偷用双胞胎的扫帚练魁地奇(机敏、大胆).第29章,她说她从弗雷德和乔治那里学到,如果你胆量够大,任何事都能办到(勇敢、乐观).第32章,她答应帮助哈利和小天狼星联系(热心,热情),后来在被抓住后试图踢斯莱特林女生的小腿(无畏、不屈)第33章,她不愿留在后面(勇敢、坚定).推测为什么她要等到秋离开包厢后才清除掉哈利脸上的臭汁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她正在和迈克尔·科纳约会,似乎并不嫉妒秋.她通知了秋DA的第一次聚会,后来又安慰哈利:“我能肯定,只要你和秋·张谈谈……”但她还没有完全放弃哈利,所以,如果秋看不到一个完美的哈利,她是不会介意的(有点小狡猾哦)罗琳已经逐渐地把金妮的真实性格介绍给我们,来为她在魔法部事件中的出现做准备虽然哈利考虑,如果他要选择帮助自己的人,他不会选择纳威、卢娜和金妮,但他们实际上已经在 DA 课上显示出他们自己的能力,并且是最投入的 DA 成员而金妮的个性是在这三人中展现得最完全的,这暗示了她在罗琳构思中的重要地位她和其他人一样,在部里表现得很出色,拒绝留在走廊里放风 ,保持冷静的头脑 ,而且在腿受伤之后显示出了勇气和决心当赫敏读《预言家日报》的时候 ,六个“火枪手”都在校医院里 金妮的脚脖子“一眨眼的工夫就治好了”, 她向病人们讲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而且机敏地评论了费尔奇和乌姆里奇的状况但是三人组还没有变成六人组,因为哈利只想把他从邓布利多那里听到的预言告诉罗恩和赫敏 他还没准备在核心小组中包括金妮或其他人

在回去的火车上,金妮告诉她的朋友们,她已经把科纳甩了,而且现在正在和迪安·托马斯交往 与金妮和纳威不一样,卢娜没有和哈利、 罗恩和赫敏一起出现在回伦敦的火车上,这一点可能意义重大 当然,卢娜的父亲可能已经在霍格沃茨接走她,开始他们寻找弯角鼾兽的假期,但是罗琳可能在用这一场景,指出这两个人在整套书的最后部分中的重要性: 纳威是本可能被选择的男孩,而金妮则与哈利情投意合

在《混血王子》中,金妮的真实地位最终显现出来,尽管是在533页后才出现的.在《凤凰社》中罗琳逐步展现了金妮的性格,而在这一部中,她展现了哈利对金妮的感情,以及他意识到她是适合他的那个人.金妮在《混血王子》中的戏份超过其他任何一部虽然和《凤凰社》中出场120页相比,她只出现了103页,但是她在每一页占了更大的比例。除此之外,由于《混血王子》比《凤凰社》少 218页,103页实际上占全书的比例更大因为书的前四章涉及其他的问题,哈利直到第5章,当金妮进入陋居哈利的房间时才见到她 罗琳进一步展现了金妮的朴实个性她对芙蓉的做作非常不满,叫她黏痰,而且幽默地模仿她的矫揉造作 但是罗琳的主要意图是要哈利和金妮在一起,因此她让他们在陋居亲密相处,分享关于芙蓉的笑话而且每天与罗恩和赫敏一起玩魁地奇韦斯莱夫妇带他们四人去对角巷,在那里他们一起度过了更多的时光,特别是在弗雷德和乔治的笑话商店 然而,意味深长的是在第6章的晚些时候,当三人组与德拉科和他母亲冲突,以及他们跟踪德拉科时,金妮并不和他们在一起在去霍格沃茨的火车上,哈利邀金妮和他坐在一起,但是她拒绝了,说她已经答应和迪安一起坐我认为她本能地明白:不那么急切,不为哈利而和迪安失约,并且让他尝到一点寂寞将会使她更进一步哈利,就他而言,当她离开的时候感到“一种恼人的刺痛”并且注意到“长长的红发在她身后飘动”他已经如此习惯于她在身边,已经忘记她在学校时不和三人组在一起这使我想起了在《窈窕淑女》中,亨利·希金斯教授承认道:“我已经逐渐习惯了看到她的脸”哈利对金妮的感情逐渐增加的另一个例证(虽然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发生在当他在课上闻到爱情药的时候 除了他喜欢的其他事物之外,他闻到一种他在陋居闻过的花香味 正如赫敏指出的,迷情剂的气味因人而异,“根据各人最喜欢什么” 稍后,当金妮走近他身后的时候,哈利闻到了一阵相同的花香味由于她“绝顶精彩的”蝙蝠精魔咒,她成为鼻涕虫俱乐部的成员很显然,即便没有斯拉格霍恩教授的赏识,她也非常受欢迎 弗雷德和乔治问她有关她的男朋友的事 ,潘西·帕金森说很多男孩喜欢她,甚至布雷司·沙比尼也认为她很漂亮。 我们发现她在火车上,在礼堂里和公共休息室中都被朋友们围着随着故事的推进,罗琳一直把金妮放在场景中她总是在表现好的时候让哈利看到,比如她在魁地奇选拔中表现最好,进了17个球但是罗琳也让她做其他的事来使她留在场景中: 玩她的侏儒蒲绒绒阿囡 ,把邓布利多的信递给哈利 ,和全队一起训练 ,以及和斯莱特林比赛之后,罗琳让卢娜向哈利称赞金妮,说金妮对她很好,制止两个男生叫她“疯姑娘”同时,哈利开始意识到他对金妮的感觉。哈利邀她和他们一起去霍格莫徳,但是她推辞了,说要和迪安一起去当他没在那里看到她的时候,他想她是否正在帕笛芙夫人的茶馆里和迪安惬意地在一起,并且皱起了眉头稍后,他把迪安选入队中时心里沉甸甸的当他和罗恩撞见金妮和迪安在挂毯后面接吻,“似乎有个全身长鳞的大家伙在哈利心头突然活了过来”,而且想“用恶咒把迪安变成一堆果子冻”在接下来发生的罗恩和金妮激烈的争吵中,哈利在心里站在罗恩一边,希望金妮和迪安的交往中止他试图告诉自己,他的愤怒是因为他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但是他并没有令自己信服他在脑海中描绘他自己吻她和罗恩对他愤怒的场景。当努力入睡的时候,哈利不能把她赶出他的思绪哈利对金妮的感情继续增长,但他对自己的感觉仍不确定在魁地奇比赛后,金妮撞毁解说席把扎卡赖斯·史密斯压在下面,之后哈利和金妮拥抱,但是他很快就放开了她。稍后,他撞上了金妮,而且她说“比赛打得不错” ,拍了拍他的胳膊,“他的心陡然往下一沉” 然后,当斯拉格霍恩的圣诞晚会即将到来,哈利说没有一个他想邀请的人,同时仍然尝试不去想金妮,但是她继续在他的梦中出现回到陋居过圣诞节时,金妮从哈利的头发里拿掉了一条蛆,他感到“脖子上起了鸡皮疙瘩,但与那条蛆无关”当他们回到学校的时候,哈利显然完全不再怀疑,他对金妮的感情不是兄妹之情从此,罗琳开始加快他们关系的发展速度当她去见迪安的时候,哈利认为她不是很热心 (,而且在医院里当罗恩告诉他金妮在他昏迷的时候来看过他,他的“想像立即超速运转”,构思出一幅画面:金妮伏在他的身体上哭泣,而且向他表白她对他深深的爱恋然后,当赫敏告诉他金妮和迪安吵架的时候,“哈利胸中那头昏睡的野兽突然抬起头,满怀希望地嗅着空气" 哈利还想过使用福灵剂来赢得金妮最后,当赫敏告诉哈利金妮和迪安已经分手,哈利心里突然跳起了康茄舞但是他还是进行了一场思想斗争,考虑如果他开始和金妮交往,罗恩会怎么想现在罗琳确实在让球滚动——或者说,让鬼飞球飞行——而且它正在向球门飞去在金妮和迪安分手之后,她变成训练中最有活力的人,在球场上模仿罗恩和哈利,而且哈利很高兴能有一个正当的理由看着她并且开心地笑 但是他心里依然在斗争——要罗恩还是金妮 和她说话,和她一起笑,训练后和她一起走,还担忧其他人会把她约走他在心里同意罗恩:她太受欢迎了,这对她本人没好处他希望赢得下一场魁地奇比赛也将意味着赢得金妮 实际发生的事情确实是那样,但不是以哈利期望的方式哈利因为禁闭错过了比赛,但由金妮担任找球手,格兰芬多无论如何还是赢了 比赛之后,以一种至今最令人期待的方式,金妮向哈利跑来,“张开双臂拥抱了他,脸上是一种坚定、炽烈的表情于是,没有想,没有准备, 没有担心有五十个人在看着,哈利吻了她”罗恩的头动了一下,意思是,“好吧——如果你一定要”哈利胸中的野兽在胜利地咆哮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对哈利和金妮是纯粹的幸福生活,但是我们知道这种幸福没能持续很久魂器和马尔福的阴谋不久将带来灾难在哈利和邓布利多离开学校之前,他把福灵剂给了罗恩和赫敏,让他们召集DA并且把药水分给金妮 他知道金妮会响应召唤,他要保证她的安全当哈利跟在斯内普后面跑进塔楼,金妮正和粗壮的食死徒战斗,躲避着他的咒语哈利稍一停顿,用咒语打中了他之后便又继续向前跑去药水似乎对金妮起了作用战斗结束后,哈利麻木地蹲在邓布利多的遗体旁,是金妮把他拉起来,并带着他离开他只是通过一丝花香味知道是她罗琳在一次访谈中说过,金妮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物,我们在这里又一次看到了这一点她有着足够的坚强,来告诉他比尔出了什么事比尔或许是她最爱的哥哥我们先前已经看到她在两个场合为比尔的马尾辫辩护,以及有一次在上火车之前拥抱他也是她告诉罗恩邓布利多死了,然后在凤凰唱歌的时候对庞弗雷夫人悄声说“嘘” 在这个震惊的时刻,她似乎是最能控制自己的人葬礼之后,哈利和金妮的幸福完全结束了那个情景使人想起Peter Parker试图保护Mary Jane,不想让她因成为蜘蛛侠的女友而受到伤害;同样地,哈利告诉金妮,他们必须停止交往,哈利知道伏地魔会利用她来找到他,而且虽然她不害怕,他使她意识到他不能忍受她受伤害,金妮告诉哈利,她知道如果他不去寻找伏地魔,他不会快乐,而且也许这就是她为什么如此喜欢他的原因,

回到第29章中,那个整套书中最感人的情节之一,我们发现芙蓉对比尔的爱和她品格的深度一直被大家错误地判断了金妮尤其对芙蓉不满,而且看到她的妈妈和芙蓉哭着拥抱在一起后很震惊我们也许第一次发现金妮并非完美无缺罗琳或许从她最喜爱的作家之一简·奥斯汀那里学到一点,正在表现金妮·韦斯莱,像《傲慢与偏见》中的伊莉莎白·班尼特,犯了偏见和自欺的错这一情节不仅远远不会削弱金妮的价值,而且而且有助于构筑她的性格,使她在接受芙蓉为她心爱的哥哥未来的妻子的时候,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成熟

我们把观察到的其他一些事实依次列出首先,哈利没有告诉金妮有关魂器的事这和他想要保护她,避免她被伏地魔利用是一致的其次,当金妮说哈利将会去寻找伏地魔的时候 ,她说了伏地魔的名字,证明了她的勇气、判断力和与哈利的联系她不怕提到他的名字,因为她自己已经面对过伏地魔并且经受住了那一切 最后,金妮证实了哈利早先已经从赫敏那里知道的事实:金妮已经脱离了对哈利的崇拜,试着和其它人约会,在哈利面前多一点自我但是她从没有停止喜欢他

如果有人还在认为赫敏爱着哈利而且是他的那个人,她对金妮的劝告和当哈利对金妮表现出兴趣时她会意的笑容应该会驱散他们的希望.罗琳不会再隐藏金妮了;她已经变得太重要.而且哈利和金妮感受到的不再是哈利和秋有过的朦胧初恋.哈利和金妮非常般配,尽管他们很年轻,但这没有关系.在魔法世界里,年轻人的爱情是有优先权的——毕竟,孩子在17岁成年.仅仅两个月后,哈利就到17岁,金妮16岁.詹姆和莉莉以及亚瑟和莫丽都是在学校相爱的.

如果还需要点证据的话,下面的内容则更有意思.

罗琳在早先的几部书中一直在把我们的注意力从金妮身上移开,却又在她出现的第一个场面暗示了她的重要性.金妮跟着火车跑是一个“伪情人场景”,因为它发生在火车站,一个传统的约会地点,并且暗示了罗琳父母见面的地方.

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掌握了罗琳对人物的设定,我们也许已经察觉到在一开始就有一个暗示.哈利是我们在很多传奇和幻想故事中见到的所谓“隐藏王子”,如《派典传奇》中的泰伦,《纳尼亚传奇:能言马与男孩》中的沙斯塔,当然,还有亚瑟王。哈利和亚瑟王一样,是“救世之星”,命运的宠儿.正像亚瑟王是唯一能将剑从石头里拔出的人,哈利也是唯一能从口袋里拿出魔法石的人.罗琳已经在她的网站上告诉我们金妮是吉妮弗拉(Ginevra)而非弗吉尼亚(Virginia)的简称,我们只要注意到吉妮弗拉是意大利语中的圭尼维尔(Guinevere),而圭尼维尔嫁给了亚瑟王,那么金妮就是做哈利的王后的唯一合适人选.

吉妮弗拉兼具韦斯莱家和格兰芬多人的特质:勇敢、有天赋和淘气.在前三部中罗琳给出了一些转移我们注意力的文字,暗示金妮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患相思病的少女或是容易受骗的牺牲品.然而,如果我们记得罗琳崇拜推理小说作家Dorothy L Sayers,而且毫无疑问学到了一些误导人的手段,那么更仔细地读一遍前三部,就会揭示出金妮的好奇心、勇敢和幽默感.

她的个性使她成为他的绝配.

空间经典情感日志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日志,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很多精彩的事用日志记录下来,可以给自己加深印象。日志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空间经典情感日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空间经典情感日志 篇1

 孤独寂寞的时候,我会静静的想着某人,听那些一起听过的歌。

 伤心的时候,我会找个地方静静的发呆,然后告诉自己,要坚强。

 难过的时候,我会伪装自己,对别人笑。

 失败的时候,尽管已无力也要爬起来,我会告诉别人我很坚强。

 失落的时候,我会笑着对自己说,没事的。

 我不会太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我是我,谁都不是谁的谁。

 我不会太容易相信别人给我的诺言,诺言只是哄我的谎言。

 这个社会冷默惯了,谁都不会因为我而怎样,我不会对别人的一切寄予更多希望,自己就是自己,我要学会好好保护自己。

 我的无助,我的伤痛,我的狼狈,这些都是我一直极力隐藏的东西。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变了这么伤感,只知道,为什么我活的这么累,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有时候无法面对自己,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我常常一个人来来去去,不知道什么时候,习惯了一个人,喜欢了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了安静。爱上了沉默。

 是否自己已经变了,是时间变了,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坚强的人,但其实我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坚强吧,我喜欢,把泪葬在心里,我要微笑面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

 有时候,突然见从梦里惊醒,然后莫名奇妙的想大哭。

 一切都是莫名其妙。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埋着头,感受他们身上淡淡的味道。

 为何都带有丝丝忧愁。

 我希望生活简单。讨厌复杂。

 但是现在的生活也不复杂,为何却让我讨厌,烦心。

 忘记了什麽时候,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内心很脆弱。

 也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是是非非。

 我只有保持沉默。

 心里好难受。心里好疼好疼。觉得心里好委屈

 总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忍可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了,掉下的是泪心里却有说不出的滋味!

 是那么的疼那么的心酸!

 第一次觉得自己像行尸走肉一样。

空间经典情感日志 篇2

 友情

 以前最不喜欢自己呆着。

 总是撒着娇让你陪我去干这个,干那个。

 现在,我学会独处。

 不耍性子,没有小脾气。

 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像你似的一直让着我。

 亲情

 妈妈老了,爸爸也老了。

 妈妈有白头发了。

 爸爸说话有时会变得有气无力的。

 一直在为我们奔波。

 你们赔上年华,等我们长大。

 爱情

 我想,我用心了。

 我一直很认真。

 如果有一天天各一方,请彼此祝福。

 如果有一天携手到老,会相敬如宾。

 至少,我无愧于心,无愧于你。

 初中

 那可能会是我最美好的记忆。

 我们一块对着摄像头做鬼脸。

 我们说彼此不相忘。

 我们几个形影不离,有我们在的地方总是笑声四溢。

 那些单纯,会是我生命里最珍贵的养料。

 高中

 这是我一直梦想的地方。

 梦想中,有特别铁的好哥们好姐妹。

 有特别知心的朋友。

 有一个我爱的人。

 尽管,有成堆的作业。

 生活

 生活变得不再那么丰富多彩。

 周末就只有上QQ,下QQ。

 进空间看着别人分享自己的喜悲。

 一遍一遍翻着分组里的人。

 却就是不知道,还有谁能说几句话。

 -对于曾经。

 我一直都缅怀曾经,讨厌改变,总是怀念过去。

 到最后,还是像枯了的落叶,一片一片凋落。

 美好都变成了碎片,拼凑在回忆里。

 -对于现在。

 既来之则安之。

 我承认我没有上进心,我只是不喜欢改变。

 只是不喜欢,周围的人都在为学习奋斗,然后感情变成了陪衬。

 -对于将来。

 那是个不可预知的空间。

 我幻想过好多好多。

 想带着家人去好多好多地方游玩,然后哈哈的像孩子一样大笑。

 看无聊的肥皂剧,哭到眼泪遍布全脸。

 -对于初中的铁哥们。

 我不想因为高中同学,关系就淡了。

 可是那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一丝丝减少。

 我怕有一天我再叫你们出来的时候。

 你推辞到"今天高中同学一起出去玩"。

 -对于爱我的人。

 我承认自己没心没肺。

 我爱那些爱我的人。

 我相信那些相信我的人。

 我只对对我好的人微笑。

 -对于自己。

 我会好好待自己。

 不会再为了别人伤害自己。

 我一直相信自己乐观强大的心。

 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的生活。

 我们都在试着长大,然后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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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六年级写人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年级写人作文1

 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一个翘起来的马尾辫,说起话来像悦耳的铃声,她还是我们三班的撑天柱。

 有一肚子墨水,可是一点也不假。每节作文课,老师刚留完作文内容要求,她马上动笔就写,脑子里好象有写不完的材料,在别的同学还在思考的时候,她已经写完五六行了。

 她不止作文写得快,而且语句也非常优美。写人,惟妙惟肖;写事,妙趣横生;写景,另人陶醉;写物,生动形象。作文常常被推荐在全班选读。很多同学都伸出大拇指,发自肺腑的赞叹。读她的作文,真是一种享受。大家都说她是未来的大作家!

 她的作文好,品行更好。在四年级的时候,老师在全班选五名环保小卫士,而她却坦然拒绝了,她说:三年级我丢了一张纸,不够环保,选别人吧!。我们一直推荐她,最后她还是被选上了。她很激动,眼睛里写满了感激之情。说实话,她不用谢我们,因为这是她自己用良好的品德换来的结果。

 她在班里的官儿可不算小,但她重来不骄傲,总是默默地干着她该干的活儿,她也从来没有在谁面前摆过架子,从表面上看,她只是班里最普通的一员。

 她的学习成绩非常棒,十次考试八次前五。在老师眼里,她是个幽默、待人和善,值得交朋友的人。同学们都很佩服她,都愿意成为她的朋友。

 这个墨水多、品德好、成绩棒的人究竟是谁啊?她呀,是我们班同学学习的榜样,她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一起喊出来吧!完美的大姐姐——聂雅琦。

六年级写人作文2

 她,今年十二岁了,高挑的身材、白崭的皮肤、纤细的手指,水灵灵的大眼睛加上红润的樱桃小嘴,长得十分漂亮,她,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嘉琪。

 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互相认识了,我们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耍,慢慢的,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相处得久了,你就会发现,陈嘉琪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而且她还不求回报,是一个特别有爱心的人。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却忽然发现没带坐车的钱,没法坐车回家,站在车站直发愣。这时,陈嘉琪走了过来,知道我的困难后,毫不犹豫地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两元,塞到我手里,微笑着说;”拿去用吧!我走路回去就好了,你家比我家还要远很多呢!“我刚要向她道谢,她却摆摆手,离开了。

 第二天,我把钱还给她,她却只说了一句:“助人为快乐之本嘛!”接着就把钱还给我了,我一直都很感激她。

 陈嘉琪的爱好就是看书,每当她一拿起书似乎把整个世界都给屏蔽了,看得十分忘我。

 有一次,我找她有事,就叫了她几声,但就是没见回我,我走到她身旁,原来她在看书,我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却没有任何反应,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把她吓了一大跳,她刚刚缓过神来,呆呆地望着我。可见她看书时是多么入迷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好朋友,我为有这么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好朋友而骄傲!

六年级写人作文3

 老师们稀奇古怪,让人猜也猜不透。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以个比孩子还要像“孩子娃娃”的人。

 老师长相平凡,跟常人一样,有一张嘴,两只眼,两只耳朵,一个鼻子,一双手,两只脚而已。不过老师有一头漂亮的长发,脸部的器官构造均匀,才使她显得与众不同。但是,老师最大的闪光点,就是她像孩子一样的幽默风趣,还有她的一身孩子气。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我们因为几个字而开怀大笑,老师看见了,就开玩笑说:“你们的笑点也太低了吧!”我们听了老师的话,笑得更厉害了。老师看了,又为我们讲了许多笑话,使我们笑得肚子疼。

 还有一次,放学老师送我们过马路。正当前面是绿灯的时候,一位老奶奶从红灯的地方闯了出来,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这时,老师勇敢地站了出来,与老奶奶“谈判”。老师心平气和地说:“老奶奶,现在是红灯,您怎么在这时候过马路呢?”老奶奶驼着背,摸了摸老花镜,说:前面不是绿灯吗?我那里闯红灯了”老师实在没办法了,便不与老奶奶纠缠了。走到大药店门口,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和我们发起了牢骚,老师说:“这个老奶奶是不是眼睛有问题呀!”接着,老师又向我们学了一下老奶奶当时的举止。老师这样子,真跟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我们的老师不仅幽默风趣,而且有一身的孩子气,真是我们的好朋友。

六年级写人作文4

 楼道里的灯泡都坏了一个星期了,也没人洗来修理,给邻居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坏的是第一层的灯泡,每一个邻居都要经过而且都知道灯泡坏了。我每天放学回来天黑洞洞的而且还要把车子往楼上搬,一层的灯泡坏了看不见楼梯,一下踩空后果不堪设想况且现在白天很短,楼道里往来的老人买回来菜上楼时摔倒了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小孩子可以承受那些,老大爷可不行。所以灯的问题不可以小视!

 这不对门的哥哥今年上初三,在两天我听见他搬车子上楼时一下子没看好踩空,推到楼梯上车子便掉下去,估计是坏了。

 可喜的是新来的李叔叔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昨天晚上他自己花钱买个灯泡,冒着危险把灯泡修好了。可能所有的邻居都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把灯泡修好的或许认为这件事与自己无关,反正不是我弄坏的也,可能有人就认为修灯泡似的一层住着人的责任反正我又不用灯泡……

 这些不是毫无根据的假设这正是现在人们普遍存在的自私心理。

 反之李叔叔刚搬来几个月,对情况不是很了解。可是他认为自己来这里住就是这的一分子就有义务会处理处理。可是那些平时看似很有钱开好车的人竟然连一个买灯泡钱都舍不得花,不应该感到惭愧吗。

 人活在世上就要将心比心,舍得二字有所舍才有德。不付出是没有收获的,舍去两块钱得到的人的尊重。何乐而不为呢?

六年级写人作文5

 啊!这个人,就是学习成绩优秀,作文写得精彩,也是我们的好班长。大家都得客客气气的称呼她为:“诺哥”。

 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仿佛是一颗褐色的`玻璃球,有一张樱桃似的嘴,笑起来就像一轮玩完的明月,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自然地披在肩上。高高的个子。

 记得那一次,上语文课时。严肃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次作文,让我们写人物特点。只见班长翻开作文本,拿起笔,就开始埋头写作文了。“天啊!她怎么这么快就谢了呢?难怪班长平时写作文,就那么快完成。可我,现在连普通的开头都不会写。”刚准备些中间的部分,下课铃却“叮呤呤”,的响了起来。我立刻加快速度。听见了’诺哥“把手中的笔放下的声音,才意识到,原来诺哥已经把作文写完了,现在正忙着仔细的检查。老师喊了一声,下课,同学们迅速的离开座位。难道她们是急着到教室外面玩游戏吗?不是的,她们是来到了班长座位上,问她关于作文的知识。他总是不假思索的告诉了他们。

 第二天,老师手中的作文都分成了一叠一叠,待会要用的。同学们一看到有作文本,都会自动自觉的拿出红笔,抄正本放到桌面上。果然如此,老师要由从差到好的评讲作文:“我要批评某些同学的作文不够好,字迹难看……接下来,要表扬班长的作文,字迹好看,有用语言、动作、神态描写。让班长来读读自己写的《那年,花开半夏》。”

六年级写人作文6

 爸爸是个象棋迷,不仅爱观战,还爱“参战”,每逢闲暇,爸爸就会招来他的棋友,设棋局,大战一场。受爸爸的熏陶,我也渐渐手痒起来。爸爸也不失善教之风,欣然为师。

 “你的马,瘸了吧!车‘越位’,走乱了!卒子来过河,岂可横着行!”

 “一边下,一边训。还‘越位’,那可是足球语言呀!我服了你了!”我把棋子一扔,嘴里嘟囔着。爸爸笑笑:“这不是训你,这是为你取胜做‘铺垫’,免得你的‘老头儿’到最后‘四面楚歌’”。

 爸爸见我不吱声,又和蔼的对我说:“下象棋就像学语文,需要耐心和恒心,不骄不躁,不怕困难,否则岂不‘前功尽弃’!”

 渐渐地,我明白了象棋有语文的说法,爸爸和叔叔们下象棋,我会默默地在心里用我的知识来分析他们的棋局,比如叔叔的重重危机,可谓‘悬念迭生’,即使棋局“情节波澜起伏”,又提升了观棋者的“情趣”。爸爸的险招往往是有绝妙的‘伏笔’,后又及时的“照应”。这样一盘棋可谓是“结构严谨”,如同“行云流水”了。

 数月之后,我与爸爸“厮杀”了一场,胸有成竹的爸爸居然被我打得“抱头鼠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生不必不如师,师不必非得贤于弟子啊。”爸爸在棋盘上巧妙地用语文挽回了面子。

 我从象棋上学到了押韵上口的对偶、富于魅力的雅词、内涵丰富的典故、巧妙的为文技巧,更学到了面对失败的为文技巧,更学到了面对失败时的机智。

六年级写人作文7

 死党是下雨时的一把雨伞。死党是放弃时的一声鼓励,死党是苦闷时的一丝春风,死党能带给你不计其数的快乐与温暖。——题记

 一个白白的瓜子脸,一个瘦小的身板。一看这形象,就知到是我的死党——李卓俊,师称“李捉精”!

 别只听这个外号就认为他是一个捣蛋鬼,其实他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记得那一天,轮到我们组做值日了。我们组足足跑了三个,我又要上补习班,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卓俊回来拿东西,站在门口,正好听到我说的话,便自告奋勇的说:“让我来吧,正好今天我没事。”我的心有点踌躇了:有人帮忙是很好,但是我以后绝对很过意不去。据我所知,昨天,是他们那组值日,他们也跑了好几个,他一个人扛了两个扔的工作。但是如果不让他帮忙的话,到天黑也不一定可以做完值日!

 正当我陷入踌躇的时候,我的同桌拍了拍我的肩,示意我,李卓俊已经在帮忙扫地了。我只能硬着头皮让他帮我们扫地了。扫完地,我们都不愿意倒垃圾,(我们教室离垃圾堆很远)而李卓俊却毫不犹豫的拿起那又脏又臭的垃圾桶,向垃圾堆跑。不久,就飞奔而回,可他也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有点疑惑了:他这么爱老师却要叫他“李捉精”,这是为什么?

 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和任何人相处的死党,下次你如果和他见面千万不要和我争着与他相处呦!

六年级写人作文8

 “孔子”这个字眼,我相信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孔子,春秋末期鲁国的思想家,教育家。他三岁时父亲离世,撇下这孤儿寡母。十七岁时母亲又离开人间,虽然母亲留下他一人孤苦伶仃地漂泊在世,但是他没有失去信心,而是努力造就自己,凭着他受到的教育,开办私塾,把自己学到的和积累的知识教给他的学生,被他所教育过的学生大多都是平民家,而孔子却免费教育他们,一文不收,只希望自己教育出的学生将来能出人头地。

 不只是中国,其他国家的人也了解孔子不少,他一生教过多达三千名学生,而著名的就有七十几个。

 许多国家,还创办了孔子教育学校,这说明孔子思想对其他国家的影响也很大。他55岁时率弟子一起周游其他列国,把自己的教学方法介绍给其他列国,可是他们一行人在周游过程中多次被困遇险。孔子把“仁”和“义”视为道德的最高原则,“仁”可以将它理解为对人的关心,"义"则是道德,他讲求学生道德好,对他人关心关爱,他的学生把他说的名言警句记录下来,流传至今。孔子的《论语》是我们小学生必读的经典书目。

 孔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他用自己的行动使自己被后人评为“世界文人之首”。他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填上了浓重的一笔,也在许多人的心中深深地刻下了两个字——孔子。

六年级写人作文9

 我的爷爷身材偏瘦,总是喜欢穿着一件黑色的马甲,看起来瘦弱得很。头发摸得油油的,在灯光下还会发亮呢!一张长长不脸,眼睛总是暗淡无光,嘴巴看起来小小的,但吃起饭来总是全家饭量最多,速度最快的一个人,所以总在吃饭的时候唠叨我,除了这还不止呢快点!快点!要迟到了——你听,爷爷又开始唠叨了。

 我轻轻地把手搭在爷爷的肩膀上说:不会迟到的,才七点钟呢!虽然我很平静,但是我的心里确是无比的害怕,因为确实快迟到了!

 在我的家里爷爷的唠叨是盖世无双的,要是他唠叨起来,你闪都闪不过。

 我正在写着作业,爷爷突然走过来指着我说:你怎么能把头低这么下呢!还有几项作业没写?是语文还是数学?你怎么写的这么慢——只见爷爷的眉毛像一把打不开的锁,眼里充满了无限的疑问,鼻子都和眼睛挤在一起了,嘴巴还在不停的嘟噜。

 今天,奶奶特意给我做了一道我最爱吃的鱼香肉丝,我正吃得津津有味呢!这时爷爷手里拿了一双筷子,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夹起满满一筷子的青菜就往我碗里放,说光吃鱼香肉丝怎么行呢?你看这青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这条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要营养搭配——他的眉毛是一个倒着的八,眼里充满了无限的愤怒,嘴里的口水都快嚼干了。我被攻击得体无完肤,虽然难受,但有时静下心来想想,也是也有太关心我的缘故!

 我的爷爷很爱唠叨我,但我知道他这样做,其实是关心我,爱护我的一种表现。我也很爱我的爷爷!

六年级写人作文10

 “古”代表怀旧;“月”代表多情;“哥”代表侠义;“欠”代表力求完美。这几个美丽的字加起来就组成了一个美丽的名字——胡歌。

 胡歌,我第一次认识他是从仙剑系列中那个重情重义的逍遥哥哥,他的演技,他的情感,无一不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可以是神话中的易小川,蒙恬,也可以是仙剑3中放荡不羁,带有点二的景天。我知道,当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笑容时,我就认定了他是我喜爱的明星,我的偶像。

 我为自己是胡椒而自豪,外界对我们的评价是素质好,当然,有这么好的老大就有这样的粉丝。可能有一些人对胡歌的看法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他在困难的时候,有我们这片蓝色的天空在为他分担一切,他永远不会是孤身一人面对流言蜚语。

 他在人生中的一次灾难时,我并不知情。现在回想起来,那时,我没有在他身后支持他,真的是我的愧疚,但是,我又看到了老大乐观向上的心态,他的面前,有一片蔚蓝的天空,一封封信纸传递在他的心间,他是温暖的,我们也是温暖的。

 我不会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因为,我们懂他,他是那么的好,那么的好,那么的好,好到我无法去离开他,离开胡椒这个大家庭。歌不离,椒不弃!

六年级写人作文11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的爱是默默的,这个人他不会表达,他只是在你身边保护着你。他和母爱一般伟大,却不常常被人记得,这就是父爱,爸爸的身影是高大的,威猛的,他的爱却是沉默的。

 记得四年级暑假的时候,我不小心得了支原体肺炎。刚开始,我们还不知道是肺炎,就每天跑医院,还烧到了42度,是后来一位老医生的确诊。就这样,爸爸开始忙碌了,每天进进出出,进进出出好几十趟。爸爸每天早上早早起床,给我换药、叫护士、量体温、喂药等等,晚上很晚才睡,我每天看着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那多了几根白发的头发;那多了一两条皱纹的脸;那瘦了几斤的身子,我的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真想开口对爸爸说:“爸爸,您先休息吧,明天晚点起床吧,别再为我操劳了。爸爸,谢谢您!”

 在爸爸的精心照顾下,我的病情有了好转,可爸爸却病倒了。就在出院的前一晚上,我偷偷的哭了!

 如果把母爱比做是一枝盛开的百合,在每个角落中散发着它迷人的芳香,那么父爱就是一株茉莉,它在某个角落中默默地吐着它那清新的芬芳!向来只有赞颂母爱的伟大,可又有谁知道父爱的含蓄!

六年级写人作文12

 我们身边有许多美丽的事物,如:春天五颜六色的花朵,夏天绚丽的阳光,秋天似火的枫叶,冬天像糖一样的雪。都是美丽的,但这都是表面的,都是一时的。而最美的莫过于心灵美,它是一种无形的美,看不见的美,永存于世间的美,不怕时间的美,只要用心去发现,就会发现这种美。

 一次,我要去游乐场,心情澎湃,所以一大早就赶到了车站,等待公交车的到来。谁知,坐这路的公交车实在是太多了!我依靠着自己的力量大,终于抢到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心中自是喜不胜收。车终于开动了,车里摇摇晃晃的,一位老爷爷腿脚不便,抓着把手很吃力的样子,好像随时要摔倒的样子,可就是没有一个人,给他让座,此时我想:我才不让了,好不容易才抢到的位置怎会拱手于人了?突然,一声清脆的童音传到了我的耳边,说:“爷爷,我把座位让给你!”随时望去,是一位小女孩指着她爸爸的腿上说,一下子,车里的闷热似乎没有了,只有一震震的笑声,小女孩被着笑声羞红了脸,委屈的说:"你们为什么要笑?老师说过助人为乐是雷锋精神,而我们要学习雷锋,这难道不对吗?”车里顿时变的鸦雀无声。沉默了几秒后,车里人纷纷为老幼病残的人让了座,我不由的脸红起来,默默的离开了座位。

 小女孩的乐于助人,虽然闹了笑话,但是这一行为启迪了车上的所有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一种美—心灵美,而这种美正需要我们去学习。

六年级写人作文13

 妈妈曾有着清澈见底的洞庭湖,可现在没有那么美丽了,是古代人民科技发达,建设的好些吗不是,现代人民只会让妈妈受到伤害!人们口里常常说:“我们要珍惜自然资源,维持生太平衡,让世界更美丽!”可实际上呢,恰恰相反!有的人,只会砍伐树木,而不会植树造林。有的人,开了水龙头,却又不关,根本不懂要珍惜水资源。

 我们六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第13课《地球只有一个》,从“地球美丽又渺小”“自然资源有限”“目前人类无法移居”告诉了我们大自然的一切需要我们珍惜!文章里说“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太容易破碎了。”

 是啊,地球妈妈破坏了,后代子子孙孙,将去哪呢好好保护地球妈妈,不让她再受伤!

 在语文书的第15课《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最后一句,使我终生难忘:“我们深知,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谁也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拥有大地的控制权,谁都不可能损伤大地的完整和庄严!相反,人类属于大地,因为大地拥有生命成长的物质。

 在生活中,人们不断的向大自然索取着:屋子里空无一人,灯、电脑却是开着的;刚有人离去的洗手间,水龙头的水仍在流着……难道这就是我们保护妈妈的表现吗

 朋友们!记住!我们只有一个妈妈,让我们都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珍爱家园、保护家园,让我们的妈妈变得越来越美丽!

六年级写人作文14

 老师,我若是小草,您便是缕缕春雨;我若是彩虹,您便是那广阔的天空,老师,我忘不了您的耐心、您的表扬与批评。记得那次,我们去光荣院表演节目,我被临时通知唱歌,那时的我受宠若惊,心想,这会可以好好展示一下了,回到家,我就开始背歌词,练唱歌。可是,那天我看到同学们一个个精彩的表演,心中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到我了,我的心扑通扑通的跳,我努力让我自己松下来,我站到舞台中间开始唱歌,唱着唱着竟然把歌词忘记了,我十分尴尬,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就在这时,我看到李老师正微笑着看着我,那鼓励肯定的眼神仿佛在对我说:"别紧张,你一定会唱好的,加油!"这时,那些被忘记的歌词又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唱完后,李老师要带头鼓掌,我从心里感激李老师。李老师还是个有故事的人,常常给我们讲故事,各种故事,自己小时候的故事,书里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例如:只有自己种,才有吃不完的菜,全力以赴还不够,要竭尽全力,等等让我们听也听不厌。没错,老师是春雨、是天空,更是我们的好老师,老师,谢谢您,您辛苦了!

六年级写人作文15

 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我们就排座位了。我双手合十,在胸前默默祈祷:给我一个天使同桌吧!排完座位,我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趴在桌上,因为我的同桌竟然是我的老熟人——个被我戏称“小魔女”的女生!

 她的头发又密又长,软软地垂在肩膀上。细细的眉毛像两弯小月芽,大大的眼睛像两颗水晶葡萄,红红的嘴唇像可爱的小樱桃。

 别看她长得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和我们一起玩的时候她可“疯”了!她的运动细胞特别丰富,跑步像风一样快,跳得比袋鼠还高,轮滑和滑板滑得又快又好,爬梯子的时候像猴子一样敏捷。每年的运动会都是她大显身手的时候,她一个人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得好多分,为班级争得许多的荣誉,老师和同学们都夸赞她是班上的运动健将,我可真为她感到骄傲。

 我们俩打小就认识,妈妈说我们是实打实的欢喜冤家:我们会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得昏天黑地。可是隔不久,她便会把好吃的糖果留给我;而我看到好看的书也总是想第一个跟她分享……

 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请大家猜猜她是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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