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罪的一级和二级

谋杀罪的一级和二级,第1张

法律分析:一级谋杀罪与二级谋杀罪主要的区别是:有无杀人意图及杀人预谋策划。一、谋杀的区别:1、一级谋杀罪一般有以下几种:11、预谋杀人,由于过失至多数人死亡。12、在犯其他重罪(如纵火罪、强奸罪、抢劫罪、夜盗罪及掳人罪)过程中杀人。2、二级谋杀罪一般有以下几种:21、未事先筹划和熟虑的图死谋杀。22、意图重伤他人身体, 结果致人死亡的谋杀。23、腐化情感的谋杀。24、犯除强奸、抢劫、纵火、夜盗等特定重罪之外的其他非特定重罪(如堕胎、盗窃等)的过程中实施的重罪谋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9月8日,湖南临湘一名女子在乘坐出租车时突然持刀将司机脖子扎伤,接到报警后,女子被控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出租车内安装的监控记录下了女子当时的危险行为,当时出租车正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这名身材偏胖的女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偷偷地从挎包里掏出一把刀具一直握在右手上,反复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突然调整坐姿,对着司机脖子就猛地刺了过去,受到惊吓的司机不停伸出右手阻挡,但是由于车子还在高速行驶,他还在注意车子行驶情况,女子则是不顾司机反抗更不看道路情况,疯狂的用刀扎司机脖颈部,司机脖子已经被她刺中好几刀。

若不是司机及时靠边停车选择报警,相信这名女子还会不依不饶地进行攻击,可以看到当时司机的上衣都已经被鲜血浸染,可见受伤还是比较严重的。

知情人介绍,这名女子当天从长沙乘坐出租车准备前往武汉,当时两人在车上一直也没有过多的交谈,当车子行驶到京珠高速临湘段时,女子乘司机不备,突然对他进行捅刺,导致自己脖子被捅中数刀,失血量也挺大,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但受到巨大惊吓,仍然心有余悸。

这名女子真是疯狂,竟然在高速公路上行刺出租车司机,这种做法是何其危险,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如果当时司机放开方向盘去躲避女子的攻击,那势必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车子失控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引发一系列严重事故。

2022年1月7日,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引发争议。

我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同。

首先,双相情感障碍并不影响定罪,先来看一起类似案例。

2019年5月24日,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于当日17时许乘出租车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万某弟决定杀害走在三人中间的沈某某并尾随三人身后。当行至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团在建工地门口处时,万某弟持尖刀从沈某某身后往其颈脖部连刺数刀,将沈某某杀倒在地后,又往沈某某颈脖部连捅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当日18时左右,万某弟在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内,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10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万某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显然,本案中的刘某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完整的,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第二,刘某的行为属蓄意谋杀未遂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仅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是错误的。

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首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最后,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是不构成本罪的。如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恋爱关系里的情感虐待:爱上TA,就控制TA

一个浪漫的伴侣可能会使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对另一半实施心理虐待。有些人被伴侣“毒害”之深,甚至需要接受住院治疗,以解决由心理虐待直接导致的各种躯体问题。了解施虐者的操作方式、背后的心理机制,能让你客观认清,并且相信自己正在遭遇心理虐待,这是开启疗愈的关键一步。

1TA的双重人格让心理虐待更隐蔽

当你还在觉得遇到对方多么幸运,或者其他人都在为你开心能遇到这么好的人时,或许情感谋杀已经发生了。你很清楚地知道TA在扮演双重人格,即在家里的形象与TA向外界展示的形象截然不同。些严重的心理虐待者一般都拥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这不是巧合,而是一场有预谋的策划。

这是为了使你做出的关于自己受到伤害的任何声明听起来都不可信,让你的任何指控都站不住脚,最终,你看起来就像是个“疯子”。如此环境下,TA的心理虐待才能隐蔽的继续,你只能怀疑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

2 TA就像个毒贩,在和你玩一场成瘾的心理游戏

在施虐者眼中,恋爱关系中的你对情感的需求,就好比吸毒的人对毒品的依赖,而TA就是提供毒品的毒贩。初期TA会提供免费的、容易使人上瘾的毒品,直到你上钩为止,即丛身体和情感上都对毒品产生了依赖TA就不再免费提供毒品了。你要想获得毒品就要付出很高的代价,这个代价可能是你的自我价值,甚至是生命安全。

一旦你开始摆脱对毒品的依赖,他就会提供更多免费的毒品,直到你重新上瘾为止。你在「成瘾和付出高额成本」之间的恶性循环就发生了。在心理虐待中,情绪的高潮和低落与成瘾现象相似。情绪低落现象包括极度的焦虑和困惑,而情绪高涨则是肾上腺素的激增,给你一种充满能量的错觉。

施虐者通过一系列行为,比如冷暴力、言语贬低、制造三角关系等消极攻击,让你失去平衡,又通过间歇性回暖,让你重回情绪高涨时刻。在这种隐蔽的反复被抛弃的情感游戏里,你的自尊会在不知不觉中受挫,变得越来越容易妥协。

3 TA把自己行为正常化,并转移你的注意力

为什么你经常怀疑,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或缺乏安全感?因为你很难看清楚TA正在做什么,这除了跟「虐待行为过于隐蔽」有关外,还受一个很重要的干扰因素影响—施虐者非常喜欢把自己的行为正常化。TA会宣称“所有夫妻之间都有矛盾”,或者“所有情侣之间都需要磨合期”。

以此来合理化自己,并将问题通过诡辩、投射、错误归因到你的反应上,让你相信是由于自己反应过度、过于敏感,才导致矛盾升级。这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策略,目的是把你的注意力从「施虐者」身上转移到「你对虐待的反应」上。要知道每对夫妻或者情侣都会面临着磨合期的挑战,但通常不至于达到虐待的程度。

而正常关系和虐待关系的区别在于行为背后的动机。正常关系的冲突不会使其中一方经常性地遭受孤立,也不会导致亲密关系恶化,更不会让你频繁自责、单方面牺牲,甚至改变行为模式。

你有在经历这些隐蔽的情感虐待吗?意识到,审视它,康复就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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