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是舍命救人,是自愿行为,但男子没有救人的义务。
中途终止,仅是不用自己的命,去拯救恶人的命,不是犯罪!
岸边好多围观者,均不下水施救,这些围观者应该是犯罪吗?
为男人不救仇人的举动表示遗憾!
这个问题看似荒谬,但却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过,还曾被编入司法考试。至于答案,众说纷纭。
下面在结合实例的基础上,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先看实例:
前几年,河南焦作,一男子背着行囊兴高采烈地走在回家的乡路上,此人不一般,刚刚蹲了三年的大狱,那天刚刚释放。
那天他一边哼着歌一边走,就在经过一座桥的时候,发现河边人头躜动,有人惶恐不安,有人在大声呼喊。此时的他可顾不上看热闹,毕竟3年没有回家了。
但此时有人呼喊:“有人落水,赶快救人啊”!男子一听,这忙得帮啊,毕竟自己是受过再教育的人,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于是男子跳下河去,向落水者游去,岸边的人纷纷拍手叫好。但就在男子潜下水将落水者托举出水面的时候,突然发现落水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仇人。
原来,当年男子之所以入狱,就是被该落水者所赐,落水者是村里有名的一霸,平时把调戏妇女当做乐趣。3年前,就在落水者调戏男子老婆的时候,男子把他打成重伤,这才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想不到你也有今天”!男子看清落水者的脸后,果断抛弃了,尽管落水者一再哀求,男子也没回头,转身向岸边游去。最终,落水者彻底沉落水底,溺水身亡。
事后,救人男子被刑事拘留,后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那么救人男子究竟有罪还是无罪呢?法律方面的从业者众说纷纭,分歧也不小,但主流观点认为他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下面结合这个实例,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该案中,男子故意杀人罪成立:有人可能会说,该男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应该受表扬才对,虽然最终没能把落水者救起,但总比那些站在岸边看热闹的人强多了吧?不表扬也就罢了,怎么还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大家忽视了一个细节,救人男子“中途而返”的原因不是体力不支,更不是自身生命安全在救人过程中受到了威胁,而是“发现落水者是仇人”。
在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落水者虽然不是救人男子推下水的,但他既然选择跳到河里救人,那么就负有“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义务”,属于“特定的义务人”。而且客观要件中说得很明白,“不作为”也属于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此外,我们再来看“间接故意杀人罪”的释义:
救人男子虽然没有希望、没有追求落水仇人溺亡,但也阻止、反对,而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般的任凭、同意它的发生。所以即便男子能逃脱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也难逃“间接故意杀人罪”。
这里再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大概是在2008年的时候,在武汉,17岁的女生倩倩被男友纠缠。随后两人来到一条河边,因为发生争执,女子倩倩跳河,而男友张某却在河边放任不管,最终倩倩溺水身亡。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行为与救人男子有些类似,都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却主观上放任这种危害的发生。最终,张某被以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第二,如果理由充分,则男子无罪看了我上面的讲述,有人可能有这种想法:“那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说不定就违法犯罪了”。
其实也不是,这个案例中救人男子“中途而返”的理由有很大的问题,“发现是自己的仇人”而不救是最大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他会被指控故意杀人罪。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层面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虽然提倡大家要见义勇为,但必然是建立在先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之下的。
如果该案中救人男子换一种说辞,比如: “我游到他身边,发现体力不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我只能放弃救人游回岸边了” ,或者 “我腿抽筋了,我尽力了,对此表示愧疚和遗憾”。
如果是这个原因(或说辞)而导致落水者溺亡,救人男子一点责任都没有。别忘了表达一下愧疚和自责!
写在最后:综上,如果遇到这种事情,有能力的,既然选择了“救”、既然选择“见义勇为”,那就尽量坚持下去,除非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否则不要主观上放弃,否则后果很严重,因为“不作为”也有过错。
我说得比较正经,这种情形下是否构成犯罪,看的是 男子救这个人救到了什么程度 。据我所知,这是发生在河南的一个真实事件,该男子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下面我详细展开说说具体情形。
男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救到岸边,把人又抛到水中在该男子接触到溺水者,并抱起他往岸边划的那一刻,如果岸上的其他人都不会水,那么此时应当认为,男子已经掌握了溺亡者的命运。 溺亡者是生是死,在于男子一人。
如果男子把这个人抱走救到了快接近岸边之时,突然发现此人正是自己的仇人,出于愤怒干脆不救,把该人再次抛弃到水中。那么男子所为就 从开始的见义勇为,转为了故意杀人。
为何如此?原因也很简单。在男子掌握该人命运之时, 先前此人溺水产生的风险已经由男子承受,此人是否会再次产生死亡的风险,由男子本人开启与否。 男子将其再次抛弃于水中,这种行为直接产生了对该人死亡的危险。对此,男子在主观上至少放任此人死亡后果的发生。
因此,男子所为构成了故意杀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此人对男子的家庭做过什么恶心的勾当,则可以成为 酌定的量刑情节 ,认定被害人有过错,对男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男子无罪:看到此人的真实面貌后就放弃继续施救具体而言,如果男子还没有游到此人身边,到了离该人差不多近的地方就发现此人正是自己的仇人,此时他放弃救人游回岸上。由于他还没有接触到溺水者,在一般人来看,此人的境地还是先前的溺水所致, 男子并未接管该风险,也并未掌握此人的命运。
因此,男子此时放弃救人游回岸上,顶多算见死不救。 法律更没有强迫这种情形下,公民有见死必救的义务。 再加上此人和男子有仇,还是村霸,此人最终溺死,和任何人都是无关的。
如此一来,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就得到了相对完整的解释。其实这就是《刑法》认定故意犯罪的逻辑所在, 一个行为是否产生了《刑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行为人如果没有阻止该风险,反而放任,乃至追求风险对应的危害后果发生,行为人就构成相应的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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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是人性的本能、不救也是人性的恩仇。溺水溺亡,不是不救,而是施救者没有那个能量,何来其罪。
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干嘛救他?沉默就好了。如果说出拒救反招麻烦。什么也不说没事。如果说成能力有限更没事
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称道的,也是 社会 公德所赞扬的。
跳入水中救人的同时,发现落水者是自己的仇人,就停止救援,对于他个人而言,没有毛病。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 情感 ,也有他内心的空间,要求他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他人,可能做不到,这本身无可厚非。救人是情分,不救人是本分,谁也没有权利要求他怎么去做。
如果说男子跳入水中救人,发现是仇人也继续去救人,这可能从道义的维度去讲,就更上升了一个层级。但男子发现是仇人就停止了救人的行为,导致溺水者身亡,只是一种遗憾,我们不支持这样做,也不能要求男子怎样去做。
男子这样做是没罪的,从道义的角度可能会受到谴责。但落水者是一个恶霸,有点天道轮回,苍天不饶的情愫在里面,又给人以很大的心里安慰。
我是凡人,不是圣贤,也不想做圣贤,有前因,也有后果,也不想捂着自己被压抑的恶气去迎合他人而伤害自己,自己有行善的心,也有报恶的意。但行善不能对行恶之人,如果行善报恶有罪,我认为不公。
跳水救落水者,
其实真没有法律界定,归根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动,也一种大爱的行为。
救人是人情,不救也是本份。
本能去救人,发现落水者是仇家,
如果犹豫,没有及时搭手,错过救人的黄金时间,仇家也就在你眼皮底下,扑腾那么几下,呛三口水,一口气缓不上来,小命儿里三魂七魄皆散,顿时变成一具死尸
说实话,虽然你没有犯罪,但日后每每想起,都是一种罪过,见死不救其实是种孽根
个人认为,应及时出手相救,那怕仇人,救过之后,你可以拂袖而去!
用你的大恩,去洗他的错与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认为没罪,人家没有害人,救是人情,不救是夲份,再者要看自己体力,能否救上来。还有就是要预防仇人拉其下水,害自己吧,总之我认为没罪。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假装自杀,女子相救却最终溺水身亡,却是让人觉得惊讶,但是警方深入了解之后,认为男子在女子下水之后故意将女子拖入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子溺水身亡,所以属于故意杀人罪,不得不说是男子的做法,也让人无法理解,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
1,男子和女子争吵之后,男子假装自杀,女子在明知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跳水相救,最终溺水身亡,确实让人对女子行为感动。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和女子争吵之后男子假装自杀,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本身不会游泳,却依旧选择跳河中相救对方,最终导致溺水身亡,不得不说是这样做法让人对女子奋不顾身救男子行为感动。
2,警方最后发现男子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到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子溺水身亡,所以男子的做法也不让人理解。其实不得不说的是,最后警方发现男方其实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到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友溺水身亡,而男子的做法也让人很难理解,不可否认的是男子确实存在杀害女友的想法,因此才会将其突入深水区,并完成了杀害对方的过程。
3,男子最后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男子确实在水中有了杀心,而将女友故意拖入深水区,也让人感觉人心险恶。其实不得不说的是,最后男子被警方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值得注意的是男子。在水中可能故意想将女友杀害,而选择将其拖入深水区,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男子在水中已经对女友产生了杀念,尽管最后没有直接将其杀害,而选择将其拖入深水区,间接导致对方溺水身亡,不得不说的是男生的做法也让人很难理解。
其实对我们来说,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却让人感觉触目惊心,而最后警方认定男子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入了深水区,最后导致女子溺水,不得不说的事,也让人感叹人心险恶,而女子奋不顾身的救男子,确实也让人感动,但是救的不是自己男友,而是一个魔鬼。
2017年6月25日,曾经在里约奥运会领奖台前浪漫求婚的奥运跳水CP秦凯何姿在西安曲江举行婚礼,接亲现场秦凯承诺一辈子对何姿好,婚后钱也都归她管。
秦凯与伴郎团
此次,秦凯何姿的婚礼接亲现场可谓是集齐了跳水队的众多冠军,堪称是跳水梦之队伴郎团,他们分别是:王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与秦凯夺得男子双人3米板跳水金牌。 罗玉通, 2010年跳水世界杯赛上与秦凯搭档获得男子双人三米板金牌,2012年伦敦奥运会与秦凯获得双人3米板冠军。 火亮,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林跃搭档夺得男子双人十米台冠军;林跃,2008年奥运会男子10米台双人冠军,2016年里约跳水世界杯男子双人10米跳台跳水冠军,里约奥运会男子双人10米跳台冠军。
何姿与伴娘团
伴娘团也是集齐跳水队最美的冠军姑娘,她们分别是刘甜,中国跳水运动员,第六届跳水亚洲杯冠军,国际级运动健将。陈若琳,成功实现“大满贯”的跳水选手,金牌数目更超越师姐伏明霞,成为“梦之队”女子跳台的新王者。汪皓,搭档陈若琳夺得上海世锦赛10米跳台女子双人冠军;第18届国际泳联跳水世界杯冠军;伦敦奥运会女子双人10米跳台项目冠军。魏嘉宝,中国梦制片 董事 宁波程琳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总裁CEO。
秦凯和何姿已经从跳水队退役,在被问到日后有没有打算进入演艺圈时,秦凯和何姿均表示,现在还年轻还要多多尝试。因为秦凯是西安人,父母朋友都在西安,被问到是否会在哪个城市定居时,两位都表示还没有决定。
秦凯与何姿
现场秦凯表白何姿,最爱她的单纯善良和孝顺,会一辈子对她好,何姿也称,“要他这辈子只对我一个人好。”在美薇亭婚礼顾问设计的互动接亲环节,伴娘陈若琳说要将照片发微信给秦凯传过去的时候,秦凯回应:“我现在结婚了,以后任何女生的微信我都不接,不看。”
据了解,今天的婚礼现场还将出现很多大咖,其中有王治郅、李小双、何雯娜等,还有也将成为我们陕西媳妇的吴敏霞也将现身。
恭喜新人新婚大喜!祝福他们幸福恩爱长长久久!
1、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的预兆
基础运佳,境遇安全,而可顺利成功,成功运也不错,因之亦可向上伸展发达,人格凶数,陷于行为不修,品性不端,恐过于放荡不羁之境,易生破乱变动或荒亡流败之虑,请好自为之,而得免于损折自福。若无凶数便无灾祸之忧。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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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的宜忌「宜」宜舍近求远,宜追悔,宜听相声。
「忌」忌念故人,忌装病,忌查黄历。
3、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是什么意思怀孕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生男,七、八月生女。
做生意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可得财利,慎防朋友背信(主、客)打官司。
梦见摔死,吉兆,预示着自己会很健康。
梦见跳水,是满意或不满意的象征。梦中梦见跳水的场面,意味着朝着远大的目标冲刺。
梦见邻人出现,有火难之灾。火灾固然要小心,也要注意开水、火柴等烫伤。但所梦见的如果是隔壁的邻居,就不会有危险,尽可放心。
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你今天不大容易坚持自己的主张,容易屈服于权威与压力。你太容易犹豫,这让机会屡屡错过。不适合外出远行。
出行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遇雨延后,出发平安。
恋爱中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掌握时机求婚必有结果,婚姻可成。
梦见男人,通常来说是你最近太过操劳,身体健康下降的表示。
上学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不能如愿,初考不佳,再试可录取。
本命年的人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坚定信心可获财利,勿信谣言。
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白色,幸运数字是3,桃花位在东南方向,财位在正南方向,开运食物是牛肉。
梦见男人,通常来说是你最近太过操劳,身体健康下降的表示。
梦见邻人出现,有火难之灾。火灾固然要小心,也要注意开水、火柴等烫伤。但所梦见的如果是隔壁的邻居,就不会有危险,尽可放心。
本命年的人梦见男人摔死,人际关系顺利,如愿平安。
梦见男人,通常来说是你最近太过操劳,身体健康下降的表示。
梦见邻居男人,为自己做件事,让自己开心一下。你正在犹豫是否该让彼此的关系向前迈进,但又不想做出没把握的决定。你处理财务时谨慎妥当,但你还是必需要当心一些借贷上的纠葛问题。在工作/学业上会面临新阶段的开始,提醒你要多放开心胸去接纳新事物。
怀孕的人梦见别人跳水摔死,预示生男,春占生女,有孕前三个月多小心。
梦见邻居摔死流好多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9,桃花位在东南方向,财位在正南方向,吉祥色彩是绿色,开运食物是杏仁。
梦见男人跳水摔死,今天出现你不想表达意见的场合,装作没听到,或者含糊一点过去比正面回答要好。如果和恋人发生摩擦,还是迅速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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