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跳水救人,发现落水者是其仇人坚决不救后溺亡,男人有罪吗?

男人跳水救人,发现落水者是其仇人坚决不救后溺亡,男人有罪吗?,第1张

男子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是舍命救人,是自愿行为,但男子没有救人的义务。

中途终止,仅是不用自己的命,去拯救恶人的命,不是犯罪!

岸边好多围观者,均不下水施救,这些围观者应该是犯罪吗?

为男人不救仇人的举动表示遗憾!

这个问题看似荒谬,但却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过,还曾被编入司法考试。至于答案,众说纷纭。

下面在结合实例的基础上,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先看实例:

前几年,河南焦作,一男子背着行囊兴高采烈地走在回家的乡路上,此人不一般,刚刚蹲了三年的大狱,那天刚刚释放。

那天他一边哼着歌一边走,就在经过一座桥的时候,发现河边人头躜动,有人惶恐不安,有人在大声呼喊。此时的他可顾不上看热闹,毕竟3年没有回家了。

但此时有人呼喊:“有人落水,赶快救人啊”!男子一听,这忙得帮啊,毕竟自己是受过再教育的人,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于是男子跳下河去,向落水者游去,岸边的人纷纷拍手叫好。但就在男子潜下水将落水者托举出水面的时候,突然发现落水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仇人。

原来,当年男子之所以入狱,就是被该落水者所赐,落水者是村里有名的一霸,平时把调戏妇女当做乐趣。3年前,就在落水者调戏男子老婆的时候,男子把他打成重伤,这才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想不到你也有今天”!男子看清落水者的脸后,果断抛弃了,尽管落水者一再哀求,男子也没回头,转身向岸边游去。最终,落水者彻底沉落水底,溺水身亡。

事后,救人男子被刑事拘留,后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那么救人男子究竟有罪还是无罪呢?法律方面的从业者众说纷纭,分歧也不小,但主流观点认为他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下面结合这个实例,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该案中,男子故意杀人罪成立:

有人可能会说,该男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应该受表扬才对,虽然最终没能把落水者救起,但总比那些站在岸边看热闹的人强多了吧?不表扬也就罢了,怎么还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大家忽视了一个细节,救人男子“中途而返”的原因不是体力不支,更不是自身生命安全在救人过程中受到了威胁,而是“发现落水者是仇人”。

在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落水者虽然不是救人男子推下水的,但他既然选择跳到河里救人,那么就负有“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义务”,属于“特定的义务人”。而且客观要件中说得很明白,“不作为”也属于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此外,我们再来看“间接故意杀人罪”的释义:

救人男子虽然没有希望、没有追求落水仇人溺亡,但也阻止、反对,而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般的任凭、同意它的发生。所以即便男子能逃脱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也难逃“间接故意杀人罪”。

这里再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大概是在2008年的时候,在武汉,17岁的女生倩倩被男友纠缠。随后两人来到一条河边,因为发生争执,女子倩倩跳河,而男友张某却在河边放任不管,最终倩倩溺水身亡。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行为与救人男子有些类似,都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却主观上放任这种危害的发生。最终,张某被以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第二,如果理由充分,则男子无罪

看了我上面的讲述,有人可能有这种想法:“那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说不定就违法犯罪了”。

其实也不是,这个案例中救人男子“中途而返”的理由有很大的问题,“发现是自己的仇人”而不救是最大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他会被指控故意杀人罪。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层面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虽然提倡大家要见义勇为,但必然是建立在先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之下的。

如果该案中救人男子换一种说辞,比如: “我游到他身边,发现体力不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我只能放弃救人游回岸边了” ,或者 “我腿抽筋了,我尽力了,对此表示愧疚和遗憾”。

如果是这个原因(或说辞)而导致落水者溺亡,救人男子一点责任都没有。别忘了表达一下愧疚和自责!

写在最后:

综上,如果遇到这种事情,有能力的,既然选择了“救”、既然选择“见义勇为”,那就尽量坚持下去,除非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否则不要主观上放弃,否则后果很严重,因为“不作为”也有过错。

我说得比较正经,这种情形下是否构成犯罪,看的是 男子救这个人救到了什么程度 。据我所知,这是发生在河南的一个真实事件,该男子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下面我详细展开说说具体情形。

男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救到岸边,把人又抛到水中

在该男子接触到溺水者,并抱起他往岸边划的那一刻,如果岸上的其他人都不会水,那么此时应当认为,男子已经掌握了溺亡者的命运。 溺亡者是生是死,在于男子一人。

如果男子把这个人抱走救到了快接近岸边之时,突然发现此人正是自己的仇人,出于愤怒干脆不救,把该人再次抛弃到水中。那么男子所为就 从开始的见义勇为,转为了故意杀人。

为何如此?原因也很简单。在男子掌握该人命运之时, 先前此人溺水产生的风险已经由男子承受,此人是否会再次产生死亡的风险,由男子本人开启与否。 男子将其再次抛弃于水中,这种行为直接产生了对该人死亡的危险。对此,男子在主观上至少放任此人死亡后果的发生。

因此,男子所为构成了故意杀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此人对男子的家庭做过什么恶心的勾当,则可以成为 酌定的量刑情节 ,认定被害人有过错,对男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男子无罪:看到此人的真实面貌后就放弃继续施救

具体而言,如果男子还没有游到此人身边,到了离该人差不多近的地方就发现此人正是自己的仇人,此时他放弃救人游回岸上。由于他还没有接触到溺水者,在一般人来看,此人的境地还是先前的溺水所致, 男子并未接管该风险,也并未掌握此人的命运。

因此,男子此时放弃救人游回岸上,顶多算见死不救。 法律更没有强迫这种情形下,公民有见死必救的义务。 再加上此人和男子有仇,还是村霸,此人最终溺死,和任何人都是无关的。

如此一来,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就得到了相对完整的解释。其实这就是《刑法》认定故意犯罪的逻辑所在, 一个行为是否产生了《刑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行为人如果没有阻止该风险,反而放任,乃至追求风险对应的危害后果发生,行为人就构成相应的故意犯罪。

对此问题,各位看官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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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是人性的本能、不救也是人性的恩仇。溺水溺亡,不是不救,而是施救者没有那个能量,何来其罪。

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干嘛救他?沉默就好了。如果说出拒救反招麻烦。什么也不说没事。如果说成能力有限更没事

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称道的,也是 社会 公德所赞扬的。

跳入水中救人的同时,发现落水者是自己的仇人,就停止救援,对于他个人而言,没有毛病。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 情感 ,也有他内心的空间,要求他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他人,可能做不到,这本身无可厚非。救人是情分,不救人是本分,谁也没有权利要求他怎么去做。

如果说男子跳入水中救人,发现是仇人也继续去救人,这可能从道义的维度去讲,就更上升了一个层级。但男子发现是仇人就停止了救人的行为,导致溺水者身亡,只是一种遗憾,我们不支持这样做,也不能要求男子怎样去做。

男子这样做是没罪的,从道义的角度可能会受到谴责。但落水者是一个恶霸,有点天道轮回,苍天不饶的情愫在里面,又给人以很大的心里安慰。

我是凡人,不是圣贤,也不想做圣贤,有前因,也有后果,也不想捂着自己被压抑的恶气去迎合他人而伤害自己,自己有行善的心,也有报恶的意。但行善不能对行恶之人,如果行善报恶有罪,我认为不公。

跳水救落水者,

其实真没有法律界定,归根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动,也一种大爱的行为。

救人是人情,不救也是本份。

本能去救人,发现落水者是仇家,

如果犹豫,没有及时搭手,错过救人的黄金时间,仇家也就在你眼皮底下,扑腾那么几下,呛三口水,一口气缓不上来,小命儿里三魂七魄皆散,顿时变成一具死尸

说实话,虽然你没有犯罪,但日后每每想起,都是一种罪过,见死不救其实是种孽根

个人认为,应及时出手相救,那怕仇人,救过之后,你可以拂袖而去!

用你的大恩,去洗他的错与过,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认为没罪,人家没有害人,救是人情,不救是夲份,再者要看自己体力,能否救上来。还有就是要预防仇人拉其下水,害自己吧,总之我认为没罪。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假装自杀,女子相救却最终溺水身亡,却是让人觉得惊讶,但是警方深入了解之后,认为男子在女子下水之后故意将女子拖入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子溺水身亡,所以属于故意杀人罪,不得不说是男子的做法,也让人无法理解,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思考问题。

1,男子和女子争吵之后,男子假装自杀,女子在明知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跳水相救,最终溺水身亡,确实让人对女子行为感动。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男子和女子争吵之后男子假装自杀,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本身不会游泳,却依旧选择跳河中相救对方,最终导致溺水身亡,不得不说是这样做法让人对女子奋不顾身救男子行为感动。

2,警方最后发现男子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到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子溺水身亡,所以男子的做法也不让人理解。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最后警方发现男方其实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到深水区,最终导致女友溺水身亡,而男子的做法也让人很难理解,不可否认的是男子确实存在杀害女友的想法,因此才会将其突入深水区,并完成了杀害对方的过程。

3,男子最后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男子确实在水中有了杀心,而将女友故意拖入深水区,也让人感觉人心险恶。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最后男子被警方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值得注意的是男子。在水中可能故意想将女友杀害,而选择将其拖入深水区,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男子在水中已经对女友产生了杀念,尽管最后没有直接将其杀害,而选择将其拖入深水区,间接导致对方溺水身亡,不得不说的是男生的做法也让人很难理解。

其实对我们来说,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却让人感觉触目惊心,而最后警方认定男子在水中故意将女子拖入了深水区,最后导致女子溺水,不得不说的事,也让人感叹人心险恶,而女子奋不顾身的救男子,确实也让人感动,但是救的不是自己男友,而是一个魔鬼。

2017年6月25日,曾经在里约奥运会领奖台前浪漫求婚的奥运跳水CP秦凯何姿在西安曲江举行婚礼,接亲现场秦凯承诺一辈子对何姿好,婚后钱也都归她管

秦凯与伴郎团

此次,秦凯何姿的婚礼接亲现场可谓是集齐了跳水队的众多冠军堪称是跳水梦之队伴郎团,他们分别是:王峰,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与秦凯夺得男子双人3米板跳水金牌。 罗玉通, 2010年跳水世界杯赛上与秦凯搭档获得男子双人三米板金牌,2012年伦敦奥运会与秦凯获得双人3米板冠军。 火亮,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林跃搭档夺得男子双人十米台冠军;林跃,2008年奥运会男子10米台双人冠军,2016年里约跳水世界杯男子双人10米跳台跳水冠军,里约奥运会男子双人10米跳台冠军。

何姿与伴娘团

伴娘团也是集齐跳水队最美的冠军姑娘,她们分别是刘甜,中国跳水运动员,第六届跳水亚洲杯冠军,国际级运动健将。陈若琳,成功实现“大满贯”的跳水选手,金牌数目更超越师姐伏明霞,成为“梦之队”女子跳台的新王者。汪皓,搭档陈若琳夺得上海世锦赛10米跳台女子双人冠军;第18届国际泳联跳水世界杯冠军;伦敦奥运会女子双人10米跳台项目冠军。魏嘉宝,中国梦制片 董事 宁波程琳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总裁CEO。

秦凯和何姿已经从跳水队退役,在被问到日后有没有打算进入演艺圈时,秦凯和何姿均表示,现在还年轻还要多多尝试。因为秦凯是西安人,父母朋友都在西安,被问到是否会在哪个城市定居时,两位都表示还没有决定。

秦凯与何姿

现场秦凯表白何姿,最爱她的单纯善良和孝顺,会一辈子对她好何姿也称,“要他这辈子只对我一个人好。”在美薇亭婚礼顾问设计的互动接亲环节,伴娘陈若琳说要将照片发微信给秦凯传过去的时候,秦凯回应:“我现在结婚了,以后任何女生的微信我都不接,不看。”

据了解,今天的婚礼现场还将出现很多大咖,其中有王治郅、李小双、何雯娜等,还有也将成为我们陕西媳妇的吴敏霞也将现身。

恭喜新人新婚大喜!祝福他们幸福恩爱长长久久!

1、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的预兆

基础运佳,境遇安全,而可顺利成功,成功运也不错,因之亦可向上伸展发达,人格凶数,陷于行为不修,品性不端,恐过于放荡不羁之境,易生破乱变动或荒亡流败之虑,请好自为之,而得免于损折自福。若无凶数便无灾祸之忧。大吉

吉凶指数:89(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2、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的宜忌

「宜」宜舍近求远,宜追悔,宜听相声。

「忌」忌念故人,忌装病,忌查黄历。

3、梦见邻居男人跳水摔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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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男人跳水摔死,今天出现你不想表达意见的场合,装作没听到,或者含糊一点过去比正面回答要好。如果和恋人发生摩擦,还是迅速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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