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呐喊》当中的一片文章叫《明天》 的简介 (可以夹杂一些读后感)

鲁迅的《呐喊》当中的一片文章叫《明天》 的简介 (可以夹杂一些读后感),第1张

编辑本段鲁迅小说集:《呐喊》-《明天》

  “没有声音,——小东西怎了?” 红鼻子老拱手里擎了一碗黄酒,说着,向间壁努一努嘴。蓝皮阿五便放下酒碗,在他脊梁上用死劲的打了一掌,含含糊糊嚷道: “你……你你又在想心思……。” 原来鲁镇是僻静地方,还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便都关门睡觉。深更半夜没有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着柜台,吃喝得正高兴;一家便是间壁的单四嫂子,他自从前年守了寡,便须专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纺出绵纱来,养活他自己和他三岁的儿子,所以睡的也迟。 这几天,确凿没有纺纱的声音了。但夜深没有睡的既然只有两家,这单四嫂子家有声音,便自然只有老拱们听到,没有声音,也只有老拱们听到。 老拱挨了打,仿佛很舒服似的喝了一大口酒,呜呜的唱起小曲来。 这时候,单四嫂子正抱着他的宝儿,坐在床沿上,纺车静静的立在地上。黑沉沉的灯光,照着宝儿的脸,绯红里带一点青。单四嫂子心里计算:神签也求过了,愿心也许过了,单方也吃过了,要是还不见效,怎么好?——那只有去诊何小仙了。但宝儿也许是日轻夜重,到了明天,太阳一出,热也会退,气喘也会平的:这实在是病人常有的事。 单四嫂子是一个粗笨女人,不明白这“但”字的可怕:许多坏事固然幸亏有了他才变好,许多好事却也因为有了他都弄糟。夏天夜短,老拱们呜呜的唱完了不多时,东方已经发白;不一会,窗缝里透进了银白色的曙光。 单四嫂子等候天明,却不像别人这样容易,觉得非常之慢,宝儿的一呼吸,几乎长过一年。现在居然明亮了;天的明亮,压倒了灯光,——看见宝儿的鼻翼,已经一放一收的扇动。 单四嫂子知道不妙,暗暗叫一声“阿呀!”心里计算:怎么好?只有去诊何小仙这一条路了。他虽然是粗笨女人,心里却有决断,便站起身,从木柜子里掏出每天节省下来的十三个小银元和一百八十铜钱,都装在衣袋里,锁上门,抱着宝儿直向何家奔过去。 天气还早,何家已经坐着四个病人了。他摸出四角银元,买了号签,第五个轮到宝儿。何小仙伸开两个指头按脉,指甲足有四寸多长,单四嫂子暗地纳罕,心里计算:宝儿该有活命了。但总免不了着急,忍不住要问,便局局促促的说: “先生,——我家的宝儿什么病呀?” “他中焦塞着⑵。” “不妨事么?他……” “先去吃两帖。” “他喘不过气来,鼻翅子都扇着呢。” “这是火克金⑶……” 何小仙说了半句话,便闭上眼睛;单四嫂子也不好意思再问。在何小仙对面坐着的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此时已经开好一张药方,指着纸角上的几个字说道: “这第一味保婴活命丸,须是贾家济世老店才有!” 单四嫂子接过药方,一面走,一面想。他虽是粗笨女人,却知道何家与济世老店与自己的家,正是一个三角点;自然是买了药回去便宜了。于是又径向济世老店奔过去。店伙也翘了长指甲慢慢的看方,慢慢的包药。单四嫂子抱了宝儿等着;宝儿忽然擎起小手来,用力拔他散乱着的一绺头发,这是从来没有的举动,单四嫂子怕得发怔。 太阳早出了。单四嫂子抱了孩子,带着药包,越走觉得越重;孩子又不住的挣扎,路也觉得越长。没奈何坐在路旁一家公馆的门槛上,休息了一会,衣服渐渐的冰着肌肤,才知道自己出了一身汗;宝儿却仿佛睡着了。他再起来慢慢地走,仍然支撑不得,耳朵边忽然听得人说: “单四嫂子,我替你抱勃罗!”似乎是蓝皮阿五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正是蓝皮阿五,睡眼朦胧的跟着他走。 单四嫂子在这时候,虽然很希望降下一员天将,助他一臂之力,却不愿是阿五。但阿五有些侠气,无论如何,总是偏要帮忙,所以推让了一会,终于得了许可了。他便伸开臂膊,从单四嫂子的乳房和孩子之间,直伸下去,抱去了孩子。单四嫂子便觉乳房上发了一条热,刹时间直热到脸上和耳根。 他们两人离开了二尺五寸多地,一同走着。阿五说些话,单四嫂子却大半没有答。走了不多时候,阿五又将孩子还给他,说是昨天与朋友约定的吃饭时候到了;单四嫂子便接了孩子。幸而不远便是家,早看见对门的王九妈在街边坐着,远远地说话: “单四嫂子,孩子怎了?——看过先生了么?” “看是看了。——王九妈,你有年纪,见的多,不如请你老法眼⑷看一看,怎样……” “唔……” “怎样……?” “唔……”王九妈端详了一番,把头点了两点,摇了两摇。 宝儿吃下药,已经是午后了。单四嫂子留心看他神情,似乎仿佛平稳了不少;到得下午,忽然睁开眼叫一声“妈!”又仍然合上眼,像是睡去了。他睡了一刻,额上鼻尖都沁出一粒一粒的汗珠,单四嫂子轻轻一摸,胶水般粘着手;慌忙去摸胸口,便禁不住呜咽起来。 宝儿的呼吸从平稳到没有,单四嫂子的声音也就从呜咽变成号啕。这时聚集了几堆人:门内是王九妈蓝皮阿五之类,门外是咸亨的掌柜和红鼻老拱之类。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 第一个问题是棺木。单四嫂子还有一副银耳环和一支裹金的银簪,都交给了咸亨的掌柜,托他作一个保,半现半赊的买一具棺木。蓝皮阿五也伸出手来,很愿意自告奋勇;王九妈却不许他,只准他明天抬棺材的差使,阿五骂了一声“老畜生”,怏怏的努了嘴站着。掌柜便自去了;晚上回来,说棺木须得现做,后半夜才成功。 掌柜回来的时候,帮忙的人早吃过饭;因为鲁镇还有些古风,所以不上一更,便都回家睡觉了。只有阿五还靠着咸亨的柜台喝酒,老拱也呜呜的唱。 这时候,单四嫂子坐在床沿上哭着,宝儿在床上躺着,纺车静静的在地上立着。许多工夫,单四嫂子的眼泪宣告完结了,眼睛张得很大,看看四面的情形,觉得奇怪:所有的都是不会有的事。他心里计算:不过是梦罢了,这些事都是梦。明天醒过来,自己好好的睡在床上,宝儿也好好的睡在自己身边。他也醒过来,叫一声 “妈”,生龙活虎似的跳去玩了。 老拱的歌声早经寂静,咸亨也熄了灯。单四嫂子张着眼,总不信所有的事。— —鸡也叫了;东方渐渐发白,窗缝里透进了银白色的曙光。 银白的曙光又渐渐显出绯红,太阳光接着照到屋脊。单四嫂子张着眼,呆呆坐着;听得打门声音,才吃了一吓,跑出去开门。门外一个不认识的人,背了一件东西;后面站着王九妈。 哦,他们背了棺材来了。 下半天,棺木才合上盖:因为单四嫂子哭一回,看一回,总不肯死心塌地的盖上;幸亏王九妈等得不耐烦,气愤愤的跑上前,一把拖开他,才七手八脚的盖上了。 但单四嫂子待他的宝儿,实在已经尽了心,再没有什么缺陷。昨天烧过一串纸钱,上午又烧了四十九卷《大悲咒》⑸;收敛的时候,给他穿上顶新的衣裳,平日喜欢的玩意儿,——一个泥人,两个小木碗,两个玻璃瓶,——都放在枕头旁边。后来王九妈掐着指头子细推敲,也终于想不出一些什么缺陷。 这一日里,蓝皮阿五简直整天没有到;咸亨掌柜便替单四嫂子雇了两名脚夫,每名二百另十个大钱,抬棺木到义冢地上安放。王九妈又帮他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太阳渐渐显出要落山的颜色;吃过饭的人也不觉都显出要回家的颜色,——于是他们终于都回了家。 单四嫂子很觉得头眩,歇息了一会,倒居然有点平稳了。但他接连着便觉得很异样:遇到了平生没有遇到过的事,不像会有的事,然而的确出现了。他越想越奇,又感到一件异样的事——这屋子忽然太静了。 他站起身,点上灯火,屋子越显得静。他昏昏的走去关上门,回来坐在床沿上,纺车静静的立在地上。他定一定神,四面一看,更觉得坐立不得,屋子不但太静,而且也太大了,东西也太空了。太大的屋子四面包围着他,太空的东西四面压着他,叫他喘气不得。 他现在知道他的宝儿确乎死了;不愿意见这屋子,吹熄了灯,躺着。他一面哭,一面想:想那时候,自己纺着棉纱,宝儿坐在身边吃茴香豆,瞪着一双小黑眼睛想了一刻,便说,“妈!爹卖馄饨,我大了也卖馄饨,卖许多许多钱,——我都给你。” 那时候,真是连纺出的棉纱,也仿佛寸寸都有意思,寸寸都活着。但现在怎么了?现在的事,单四嫂子却实在没有想到什么。——我早经说过:他是粗笨女人。他能想出什么呢?他单觉得这屋子太静,太大,太空罢了。 但单四嫂子虽然粗笨,却知道还魂是不能有的事,他的宝儿也的确不能再见了。叹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宝儿,你该还在这里,你给我梦里见见罢。”于是合上眼,想赶快睡去,会他的宝儿,苦苦的呼吸通过了静和大和空虚,自己听得明白。 单四嫂子终于朦朦胧胧的走入睡乡,全屋子都很静。这时红鼻子老拱的小曲,也早经唱完;跄跄踉踉出了咸亨,却又提尖了喉咙,唱道: “我的冤家呀!——可怜你,——孤另另的……” 蓝皮阿五便伸手揪住了老拱的肩头,两个人七歪八斜的笑着挤着走去。 单四嫂子早睡着了,老拱们也走了,咸亨也关上门了。这时的鲁镇,便完全落在寂静里。只有那暗夜为想变成明天,却仍在这寂静里奔波;另有几条狗,也躲在暗地里呜呜的叫。

编辑本段注释

  ⑴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月北京《新潮》月刊第二卷第一号。 ⑵中焦塞着:中医用语。指消化不良一类的病症。中医学以胃的上口至咽喉,包括心、肺、食管等为上焦;脾、胃为中焦;肾、大小肠和膀胱为下焦。 ⑶火克金:中医用语。中医学用古代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来解释病理,认为心、肺、肝、脾、肾五脏与火、金、木、土、水五行相应。火克金,是说“心火”克制了“肺金”,引起了呼吸系统的疾病。 ⑷法眼:佛家语。原指菩萨洞察一切的智慧,这里是称许对方有鉴定能力的客气话。 ⑸《大悲咒》:即佛教《观世音菩萨大悲心陀罗尼经》中的咒文。迷信认为给死者念诵或烧化这种咒文,可以使他在“阴间”消除灾难,往生“乐土”。 ⑹据《鲁迅日记》,本篇写作时间当为一九一九年六月末或七月初

编辑本段赏析

  这篇小说为什么叫《明天》?明天,无论站在何时说这个词,它都代表将来,非现在。无论作者或主人公,都想在摆脱现实,逃往明天。至于原因,原文斑斑可寻。 小说的开头,说鲁镇有些古风: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 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妇女最传统的勤劳来诠释。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春秋笔法,这恰恰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这灯光不仅闪耀着一个贫苦人家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他们冷漠于扶弱,导致不忍视弱,所以他们都早早地关上了家门,尽管未必真的睡觉。如同公交车上不乐于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却能在到达目的站的那一刻准时醒来,分秒不差。千载的文明进程,都冲不散那“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风,真叫人心寒。 一个灯火辉煌的咸亨酒店,一个灯光昏暗的破落之家,相映相照,更显凄楚。那些处于经济基础上层的人们,社会伦理似乎从未赋予过他们向贫弱者布施的权利和责任。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越是有钱越是吝啬,越是吝啬越是有钱。”譬如,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相反,他们还在贫弱者最悲痛欲绝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大加搜刮,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他们的冷眼旁观和不露体恤,似乎纯属理所当然。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单四嫂子使尽浑身解数。求神、许愿、吃单方,到最后一个“压轴法子”——寄望于何医生。但宝儿还是免不了毕命的厄运。这也许是司命之所属,非医药所能挽救。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用假方滥药聊以塞责,以至夭折。据问及病情时何医生的冷语回答,这是有可能的。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窥见社会的病灶的——连单四嫂子这样一个粗女人也想到,何医生、贾家药店和自己,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何医生开的方单的药材,非要在贾家的济世老店才有,这说明何贾两家在经济利益上存在挫节连锁关系,而单四嫂子便成了两者之间下坠成弓形的带水布条,待到水分被榨干之后,便会变得死直。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并非鲁迅认为这个社会人心惟危,而是这个社会确实人心惟危,只是人们觉察不到而已。人们都在这惟危的气氛中混沌地接受了这个社会麻木的生态环境。这正是作者要我们直面和愤击的所在。 当整理完宝儿的装殓后,王九妈陷指推敲,终而没有想出缺少什么了。但真的没有缺少什么了吗?死者长已矣,而活着的人呢?这是先生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 王九妈、蓝皮阿五、抬棺木的脚夫,一干人等,在办完宝儿的丧事以后,吃过晚饭便回去了。这足见人情如纸张张薄。 《药》和《明天》算是同一主题的两篇小说,其情节模式都是父母满怀着希望将子女送上死路。虽然在实际情况里,是疾病夺去两个小孩子的生命,但鲁迅这样确立因果关系,似乎有其自身认识的原因。鲁迅在《呐喊·自序》里,用这两篇的结尾做“不主张消极”的明证,实在很难以说服人。但也说明鲁迅的消极也是有所保留的。 之所以要拟这么一个题目,我想硬要追溯起根柢来,那可能要算到高二时语文老师给我们讲《红楼梦》时贾雨村的名字的由来。他说,贾雨村实则“假语存”,说明了人物性格的某一侧面。推而论之,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的取名也都是很有讲究的,一个优秀的文学家总是力图通过其作品中人物的名字为读者提供一定的信息,如果他/她能够慧眼识珠的话。 废话少说,暂且来论《明天》吧。 单四嫂子是一个寡妇。寡妇,顾名思义,身单影只也。故又以一单姓冠之,甚是妙也(虽然单在表姓氏时读音为shan)。为什么要用单四嫂子,而不用其他的诸如单一、单二乃至单三嫂子呢?刚开始时我以为是四音同死,但若确究起来这点也是说不通的。读者会问,单四嫂子为何同死联系在一起了?仅仅是因为她死了宝儿么?或由此推之她的心也死了;她的生活也死了么?我们不能没有根据地妄自推测,虽然作品留给我们的想像空间很大。我以为,四音近“痴”,所以单四嫂子又音单痴嫂子,这样一来好像稍微说得通了。鲁迅不是在作品中反复强调:“我早说过她是一人粗笨女人”么?如果单凭这一点还不能将她的性格拘囿于痴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她反反复复地像祥林嫂一样傻傻地认为她的宝儿会有一天复活呢?你要说她神经错乱么?这好像有点一棒子打得太狠了。持此种说法的人,会认为她的纺纱养子,抱子求医是出于母性的本质使然。这,也说点通。但这毫无疑问对我们作品本身的研究无意义,倒有点钻牛角尖的嫌疑。另外,单四嫂子的“单”又音近善良的“善”,说明她是一个善良但不失愚笨的女人。我想到了一句话,麻木不仁,这是鲁迅作品中众多看客(《明天》中单四嫂子也是一个看客,对腐糜生活的一种无助的表态)性格中最集中的点。麻木不体,具体到单四嫂子身上就是痴,死守妇道,迷信权威,反应迟缓,都表现了她的痴。不是情痴而是对强大生活洪流无力抗挣的一种近乎绝望的姿态。 再看看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这两个在作品中占据一定份量的人物。有印象的人一定记得在《药》中有一个红眼睛阿义。我们农村讲人的嫉妒心理,就说到某某某红了眼睛,例如,一个女人对于另外一个抢走了她老公的比她飘亮的女人是狠到了骨子里,那背地里就有人说她“红了眼”。阿义是一介监狱小卒,也那么放肆,不仅剥光了夏瑜的最后资产,还可能起了挖她的骨,扒她的皮子的毒妒心理。鲁迅就是鲁迅,不仅文风特立独行,而且给作品中人物取绰号也别具一套。红眼睛的人我见过,红鼻子的人当然就更多了。大凡有红鼻子的人,都是长相粗陋、谈吐不端之人。且那红鼻子奇丑极大。我们要想:老拱为什么是红鼻子?鲁迅是当过医的,虽然在皮肤科上不曾涉及,但亦颇通。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酒槽鼻。酒槽鼻鼻尖硕大,毛孔粗放,脓胞丛生,和今天我们讲的粉刺有点相通,或胞疹。这是由于作习不规律,又加以抽烟酗酒,放浪形骸所致。所以当一个人挺着一个大红鼻子,满脸脓胞在你面前时,你有八成的把握推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了。另外,老拱,他的鼻子由于极端扭曲变形,色素渣滓沉淀于鼻尖,使得从某一侧面看,成了拱形,这是画家的任务。更妙的是鲁迅,通过这些看客的外形丑进而鞭挞他们的内心丑。有读者会问,在单四嫂子死了宝儿以后,他和蓝皮阿五还帮了她呢!其实这在本质上不能说是帮助,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具侠客形象的旧时充当者。通过这种扭曲异化的怜悯达到使自己地位高尚起来的庸俗目的。而何况他们两个单身汉还想揩单四嫂子的油水呢!谁会保证四五十多岁的封建社会中的单身汉子没有变态性心理呢?至于蓝皮阿五,为什么是蓝皮,我想也是作者有意而为之。蓝皮的人我没有见过。大概作者通过描摹这些外表奇形怪状的人物来影射那个畸形的社会罢。我还想插一句的是,农村的小孩子都知道长者吓唬他们的手法,说鬼来了,要说“阿唔”来了,真的字我不会写,但读音是没得错的。阿唔不是音同阿五么?说阿五是鬼,在宝儿看来,大概是能将他绑起来放进麻皮袋子里去的鬼吧;而单四嫂子方面,却是货真价实的色鬼。最后,我听说被鬼打伤的人皮肤是蓝的,我祖太爷(算第几代?)就见过,那么,鬼的皮肤也就差不多是蓝的了。蓝皮这皮肤标本可在作者另一部重著《中国不说史略》中得见。再说这何不他与济世老店的伙计。何小仙大概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为他大概也救活了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的性命,别人认为他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才加上小仙之名冠上的。他本是姓何却可确定。作者撰何小仙有何寓意?小仙!小仙?有诘问讽刺之意。留着长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处方的医生有几外医术高明的?更不必说医德了,于他们就不配。作者大概是用笔指着这何医师的头向读者骂道:这算什么呀?还说是妙手回春。什么鸟神仙!连半个狗屁都不抵。济世老店不妨读作挤世老店;或者更甚者读为“欺世老店”也妙。作者在散文《父亲的病》中早就对中医绝望了。最后一个道士般的人物:王九妈。单凭单四嫂子颤栗着像敬菩萨一样问她:你老见多识广,给看看孩子吧。她那两声半屁响半敷衍的“唔”,就足以将她打成“忘救”派,那“唔”实在是连鸟语都不如,后来又不许阿五抬棺材,还掰着手指头计算收敛的程序,也是足以有理由将她定为道统的卫道士的。至于后面她也给单四嫂子煮饭,那是小节,可略去不论。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狂人日记》

小说塑造了一位狂人,看见什么人都以为是要吃他:他看见邻居交头接耳地议论,就觉得是在密谋害他;医生给他诊脉,他也觉得那人不过是刽子手假扮,是来“揣一揣肥瘠”的,好分他一片肉吃;大哥安慰他,让他静养着,他却怀疑是想养肥他,好多吃些肉;“狂人”还听说邻村狼子村有个“大恶人”,被佃户打死,连心肝也被挖出炒了吃,又联想起小时候大哥讲书时说的“易子而食”、“食肉寝皮”的事,就越发相信了自己的判断。最后他终于鼓足勇气,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愤怒的呐喊。

《药》

华老栓是市镇市民,夫妻辛勤操持着一个小茶馆,是普通的劳动人民。他的儿子华小栓患有严重的痨病,他不去求医,却相信别人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于是千方百计去找人血,他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为了医治儿子的病,他糊里糊涂地与杀害革命者的刽子手交易。

《明天》

单四嫂子三岁的儿子宝儿得了病,单四嫂子为他四处求医,盼望着“明天”宝儿的病就能好,但是“明天”到来了,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宝儿的生命。明天是什么?是希望还是绝望,单四嫂子不得而知,但失去宝儿后的孤独与痛苦却是真实的。

《头发的故事》讲述了主人公N先生剪掉辫子后的一系列遭遇。N先生是一个有觉悟、有理想的人,因为觉得不方便而剪去了辫子,却遭到了周围人的蔑视和厌恶,因此他深感中国的守旧和顽固——“造物的皮鞭没有到中国的脊梁上时,中国便永远是这一样的中国,决不肯自己改变一支毫毛!”

《阿Q正传》是《呐喊》中的名篇。阿Q,姓名籍贯不详,以做短工度日。阿Q自尊又自卑,对受居民尊敬的赵太爷和钱太爷独不崇奉,不是想自己“先前阔”,就是想“儿子会阔多了”,他总能在精神上获胜。被王胡揍了一顿,又被“假洋鬼子”打了一棍,想着“儿子打老子”便忘却了,调戏守小尼姑更觉晦气全消。但这却勾起了他的欲望,尽管严守“男女之大防”,但又压不住自然的本能,就对吴妈叫着“我和你困觉”,被秀才的大竹杠打了一顿,阿Q的爱情梦被打破,随即生计又成问题,于是打定进城。回来曾获得村里人一时的敬畏,但人们探听底细后又对他“敬而远之”。得知革命党进村,本是“深恶痛绝”,但一看举人和村里人都怕他们,便有些神往,然而阿Q一直没弄懂革命,直到被抓、被杀。临死前的遗憾是画押的圈不圆。小说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文化窒息下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阿Q则是这种国民性弱点的集中体现。“精神胜利法”是阿Q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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