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的,会被罚钱。不过其实也不用去投诉,他只是凶一时,他的言行自会有人制他。人生,不过一杯茶,满也好,少也好;浓也好,淡也好,自有味道;急也好,缓也好,那又如何;暖也好,冷也好,相视一笑。人生,因为在乎,所以痛苦;因为怀疑,所以伤害;因为看轻,所以快乐;因为看淡,所以幸福。我们都是天地的过客,很多人事,看淡就好,保持本心,做最真实自己。
一个人素质的优劣,脾气泄露了人的修养,沉默道出了人的品味。人最大的修养,是知人不评人。“你对一个人发脾气,不是因为对方做得不好,而是因为我们没有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以后你可以微信关注一个小程序“安心乘车”,这小程序可以上可以举报出租车司机,如果出租车司机绕路、拒载、乱收费等情况,在微信上就能够进行投诉处理。而且它能够记录乘客乘坐出租车的轨迹和音视频信息,可实现一键投诉,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如果以后要投诉的话,完成记录后,通过点击提交,输入出租车的车牌号、以及自己的手机号和姓名,点选相应的举报行为。在这个界面,除了自动录制的录音,乘客还可以上传手机存储中的相关和视频。在证据的提交上,音频证据默认为全部提交,乘客也可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连续音频资料提交。如果能够详细填写事情经过描述,将能够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如果存在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以及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想违法行为人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违法,与司机吵架使一方疾病发作的,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吵架时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或者虽然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但并不是故意要引发对方犯病的,因双方争吵使对方病发的,另一方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口角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吵架并不会致人死亡,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实不得不说,河北一女乘客,因司机要求补交一元钱车费与司机发生争吵,对我们来说司机本身并无过错,但是对于女乘客来说,可能是因为一块钱确实会使自己利益出现亏损,也是因为和司机出现了争执,所以不愿意补交一元车费,所以大多数时候完全是因为沟通不当所导致的,所以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更应该理性对待,一方面司机更应该人性化处理方式,适当照顾女乘客的感受,另一方面作为乘客来说更应该配合司机,文明乘车,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来思考问题。
1,河北女士乘客因司机要求补交一元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对于司机本身来说这样的要求不用过分,但是可能确实因为沟通不当引起争执。其实不得不说是河北女乘客,因司机要求补交一元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确实引发社会争议,而对我们来说司机的要求本身也合乎情理,但是可能是因为交流不当所以引起争执,女乘客不愿意补交一元车费,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可能确实是因为双方交流的方式不对,所以导致产生了不良影响。
2,不得不说的是对于司机来说,更应该人采取人性化的方式,适当照顾一些乘客的感受,文明沟通减少不必要的争执,照顾大多数人的感受。其实不得不说,是对于公交车司机来说更应该采取人性化的处理方式,照顾多数人的实际感受。如果说确实和乘客出现利益纠纷的时候,更应该将心比心,沟通交流,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照顾到大多数同行乘客的感受,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影响效率。
3,作为乘客来说更应该文明出行,也正是因为如此配合司机的工作也是必然的要求,所以正是因为如此,更应该将心比心,减少不必要的争执。其实不得不说是对于女乘客来说,补交一元车费也是理所当然,另一方面作为乘客更应该文明出行,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和司机出现争执的时候,也没有必要一定将事件扩大化,可以选择先补交车费,然后再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争执,给他人出行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另一方面即使争执也很难维护资金本身的利益,所以更应该通过有效途径来反馈问题,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实不得不说是河北女乘客,因司机要求补交车费与司机发生争吵,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还是比较意外的,不可否认的是因一元车费引起争执本身是可以化解的,可能是因为两方沟通不当,所以导致矛盾升级,对于司机来说要求乘客补交车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更应该考虑到其他乘客的原因,灵活灵用的。执行收费标准,照顾女乘客的感受,另一方面对于乘客来说,更应该将心比心理解配合司机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争执和矛盾,如果说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更应该通过有效途径选择维护资金的权益。
众所周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原因已经公布:整个事件的原因是乘客因为到站没有下车,却要求司机在没公交站的地方停车,司机履行规定没有停车,之后双方发生争执,乘客在争吵过程中攻击司机,司机反击,最终俩人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坠入长江。
我个人认为乘客不应该付全部责任,在整个过程中, 一个是巨婴乘客,一个被激怒失去理智的司机,还有一群是未能及时出手制止悲剧发生的普通乘客。三方都应该付一定责任。
1乘客刘某未能及时到站下车,是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到站时司机已经提醒,但乘客刘某却要求司机在没有公交站的情况下停车,这个做法是不对的,违反了公交车行驶的相关制度规定。相信任何一个公交车司机也不会停车让乘客下车,因为在没有公交站的情况下车,是非常危险的,司机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乘客的安全。而乘客刘某首先出手侮辱并出手攻击司机,导致了整个事件的发生,应该负主要责任。
2公交车司机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受到侮辱,出手反击了乘客刘某,情绪激动,失去理智,弃公交车普通乘客的安全于不顾,导致整个车辆偏离双黄实线,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应该付次要责任。
3整个事件中,普通乘客并未及时出手制止乘客刘某的不安全的行为,对于整个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总之,三方都应该负有责任,只是负责任的程度不一样,刘某乘客应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普通乘客负责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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