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殴打,本人撕了一下对方的衣服算互殴吗,双方是不是都得拘留?

被对方殴打,本人撕了一下对方的衣服算互殴吗,双方是不是都得拘留?,第1张

这个首先要看事情的起因,如果对方是主动对你发生不法侵害,你是为了避免被不法侵害出于自卫采取的措施,那么可以定义为正当防卫,但是因为有利益纠葛或者彼此有矛盾,相互殴打那就可能两个都会受处罚,根据打架斗殴的影响程度来决定如何处罚,也有可能被拘留

拽衣服属于打人了,拽衣服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是违法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故意殴打他人,且构成他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则会构成犯罪,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分析

作出行政处罚前,行政机关必须做到证据充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无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也可以给予治安警告或者治安罚款的处罚。如果事情是由于邻里纠纷等引起的,可以调解,调解成功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必须双方自愿,一方不愿或后悔,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不是动手打人一定构成“殴打他人”,比如随意殴打,或报复打人,纠结他人打人等则为“寻衅滋事”,不可调解,只能处罚。是否是轻伤,要以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等为依据,比如打人一耳光,外表什么伤都没有,但把耳膜震穿了(一般都会长好)即可能构成轻伤,那就是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了(比“殴打他人”严重多了) 一般来说,能调解民警肯定会做工作,毕竟要化解矛盾,如果调解不了,基本会拘留,因为罚款和行政拘留同样的一套复杂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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