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日子考虑过离婚,当时孩子刚上幼儿园,但是不想把老公工资卡还给他,就没离婚,也可能因为老公本身没什么错,只是不愿意为了老婆跟自己妈吵架,才想离婚了就可以离开那个环境。做了一系列离婚的准备工作包括转移婚内财产以及制造婚内债务。
这一切的出发点是为了离婚后能够独自扶养小孩,不管如何我是不会离开我的孩子的。后来发觉我拿不到抚养权,所以我决心不离婚。
如果离婚,我会尊重孩子的想法,虽然作为小孩她有很多一看就不可行的想法,但不要打断她,想办法跟她沟通或者陪她失败,相对的我也会要求她尊重我的想法,尊重父母。例如我跟婆婆有矛盾但我不会阻止孩子给她打电话,孩子也会坦诚的对我说,奶奶爱我我也爱奶奶。她很清楚每个人对她的爱都是独立存在的。
但是情绪是会传染影响的,如果父母吵架对孩子的影响就会很大,但是我脾气比较差经常会一言不合就跟老公吵起来,事后我会跟孩子分析我为什么生气,大概气多久,她要怎么把自己从父母的矛盾中拔出来。幸运的是我的孩子很贴心,她甚至会帮我们,会调和父母的矛盾,当然这跟我老公的好脾气也有关系。
说好捋顺小孩思路再来说说自己。从这以后发现工作赚钱的必要性,以前都是吃老公的用老公的觉得理所当然吃光用光还理不直气很壮,后来发现没钱没工作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别说带孩子离婚了,当然我的观念是如果不能争取到抚养权我是肯定不会离婚的,虽然我现在已经不靠老公养工资还比他高。
关键不是这个世界如何对待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而是她要如何去消化这个世界给予的信息,我们谁也改变不了只能改变自己,宽恕别人的不足,努力做好自己。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般的这种情况,你首先要做的是尽力挽救这段婚姻,不为别的就为孩子,能让他有一个完整的家。居家过日子争吵也会难免,两个都要懂得忍让。万一真的是过不下去了,离婚也是一条可走的路,不过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要做到尽量对其伤害达到最小,相信等孩子长大后,会慢慢理解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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