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 是什么意思?

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 是什么意思?,第1张

诗的灵感转眼即逝(原创回答)

诗的确是诗人情感的自然流露

而且是即时即兴的激情火热

属火山瞬间喷发式的灿烂耀眼

也如大海中突涌的排山倒海般

气势磅礴,浪高千丈如入云的山峰

犹如千军万马滚滚咆哮席卷而起

此时此刻,诗人心潮澎湃激情如泻

诗意画面景境如大幅泼墨而就的山水画

随意流畅心到手到,思路清晰有形

短时间就可创作出美妙深广的抒情诗

于是,瞬间爆发的灵感必须手到擒来

顺势而为,快速用诗词用心记录在纸

灵感转眼即逝,过后很难凭记忆恢复

(抄袭必究,柔美的风,即时即兴)

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曾就读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后到欧洲旅行,在法国亲身领略大革命的风暴。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和弟兄们由舅父照管,妹妹多萝西(Dorothy)则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

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积累起来的情感———— 华兹华斯

小文:林徽因是否曾经爱过徐志摩?两人的心灵在伦敦和剑桥大学国王学院上空碰撞过怎样的火花?徐志摩生前逝后,林徽因对他到底怀有着多么微妙的情愫?

这些问题世说纷纭,直至今日仍然各有观点。其实,只要我们真正研读林徽因的诗,像本文作者这样仔细地体悟,不难发现隐藏在种种“他说”之中的真相。

任何一份深藏在内心的深刻而隽永的感情,哪怕当事人本人不愿承认,但是在诗歌之中 —— 那是来自心灵的呼唤,都会勃勃而发,无法掩盖。

《秋天,这秋天》发表于1933年11月19日,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中的知道,这首诗是为了纪念逝世2周年的徐志摩而创作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名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11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有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儿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

“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01徐志摩像,这张罕见的徐志摩照片,是第一次发表

《秋天,这秋天》

这是秋天,秋天,

风还该是温软;

太阳仍笑着那微笑,

闪着金银,夸耀

他实在无多了的

最奢侈的早晚!

这里那里,在这秋天,

斑彩错置到各处

山野,和枝叶中间,

象醉了的蝴蝶,或是

珊瑚珠翠,华贵的失散,

缤纷降落到地面上。

这时候心得象歌曲,

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

浮出珠沫,溅开

山石的喉嗓唱。

这时候满腔的热情

全是你的,秋天懂得,

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

不经意的凌乱!

但是秋天,这秋天,

他撑着梦一般的喜筵,

不为的是你的欢欣:

他撒开手,一掬璎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变,

还为的是那不定的

悲哀,归根儿蒂结住

在这人生的中心!

一阵萧萧的风,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摇着梧桐树哭。——

起始你怀疑着:

荷叶还没有残败;

小划子停在水流中间;

夏夜的细语,夹着虫鸣,

还信得过仍然偎着

耳朵旁温甜;

但是梧桐叶带来桂花香,

已打到灯盏的光前。

一切都两样了,他闪一闪说,

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

冷雾迷住我的两眼,

在这样的深秋里,

你又同谁争?现实的背面

是不是现实,荒诞的,

果属不可信的虚妄?

疑问抵不住简单的残酷,

再别要悯惜流血的哀惶,

趁一次里,要认清

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

信仰只一细炷香,

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

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如果你忘不掉,忘不掉

那同听过的鸟啼;

同看过的花好,信仰

该在过往的中间安睡。……

秋天的骄傲是果实,

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

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

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

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

这时候,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

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

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

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

“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

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

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

“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

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

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诗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

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

“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

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

“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

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

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

“我方才所说到极端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

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

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

“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

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

但是秋天,这秋天,

他撑着梦一般的喜筵,

不为的是你的欢欣:

他撒开手,一掬璎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变。

然而林徽因在本诗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

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

《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

“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

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

一阵萧萧的风,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摇着梧桐树哭。

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

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

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

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样深秋里,你又同谁争?”1931年11月19日清晨,那“摧毁的工匠”的更高存有 –“造物”,便宣告了“残酷的现实”,没有任何的疑问,这就是荒诞的现实,这就是人生不可信的虚幻!是谁导致了这“流血的哀惶”?为什么她的双眼会被冷雾迷住?

信仰只一细炷香,

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

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得不到林徽因感情上的充分肯认,徐志摩那像“一细炷香”那般“点子亮”的单纯“信仰”又如何经得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导致徐志摩很快地结束了他那短短三十五岁的人生的,岂不正是他不能忘情于1921年在康桥的初恋?

在如诗如画的康桥,“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是不是正因为徐志摩“忘不掉”,才种下了1931年深秋的济南开山山上机毁人亡的悲伤?为什么生命中美好的事物总是那么的短暂?为什么相识、相恋、心灵又如此相契,竟又会交臂而失之?难道这竟只是造物之弄人?

林徽因写这首诗时,徐志摩已去世整整两年,究竟是徐志摩忘不掉“那同听过的鸟啼”和“同看过的花好”还是另有其人?明确无疑地,林徽因本人也一样不能忘记,才会发而为诗!假如他们从没发生过什么初恋的爱情故事,那么,那同听过的鸟啼、同看过的花好,也只不过整整相隔十二年前的一桩往事罢了(1921年!)又何以会忘不掉?生命的悲哀不正是活着在一种内疚、自责、后悔与绝望之中?

秋天的骄傲是收获春来所开的花所结成的果实,受到生命的煎熬的徐志摩,他除了点燃自己去照亮别人之外,他还能做什么?自由恋爱的初恋爱情甜美与悲伤,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巨大震撼,这全在指顾之间化在他缤纷的诗行中。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就像泉水枯涸了似的,他要写出八行十二行的诗句竟是无比的艰难!这就是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的

“世界上再没有比写诗更惨的事;不但惨,而且寒怆。”

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一诗里说的:

“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 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

依照林徽因这里对徐志摩的诗人生命的描述,在主观方面言,徐志摩除了“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需要通过诗的语言表达出来之外,客观方面言,徐志摩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文学创作深具时代使命的自觉承担。

尽管说是“寒怆”或“酸怆”,他真的做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般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全力的投入,才会在当时一本诗集接着一本诗集的印出。并且,他也影响到他的朋友们和学生们加入这个在当时还在草创阶段的新文学运动,可惜的是,他竟在英年辞世!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

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

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

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

是不是哭泣、呼唤、甚至祈祷都将是枉然?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在静里低下那已疲乏不堪的头,来承受这摧毁的工匠之最后宣判而不能反抗?是不是在落叶的秋天里,萧萧的西风仅仅只是诗人自己为自己奏起的挽歌?是不是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奏而它的主旋律只有黑夜与死亡这两者之交替?我们不禁要大声地问:难道他们已别无选择?

《给秋天》

正与生命里一切相同,

我们爱得太是匆匆;

好像只是昨天,

你还在我的窗前!

笑脸向着晴空

你的林叶笑声里染红

你把黄光当金子般散开

稚气,豪侈,你没有悲哀。

你的红叶是亲切的牵绊,那凌乱

每早必来缠住我的晨光。

我也吻你,不顾你的背影隔过玻璃!

你常淘气的闪过,却不对我忸怩。

可是我爱的多么疯狂,

竟未觉察凄厉的夜晚

已在背后尾随,—

等候着把你残忍的摧毁!

一夜呼号的风声

果然没有把我惊醒

等到太晚的那个早晨

啊。天!你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苛刻的咒诅自己

但现在有谁走过这里

除却严冬铁样长脸

阴雾中,偶然一见。

《给秋天》是一首英国民谣体裁的抒情诗歌,它保留了英国民谣体abab押韵方式,却舍弃了单数诗句抑扬四部格(iambic tetrameter)与双数诗句抑扬三部格(iambic trimester)交替的机械性,而使用深具中文特性的音顿、意顿来展示诗歌的声律。在这首诗里,“秋天”就是徐志摩的代称,“给秋天”即意谓着给徐志摩!徐志摩逝世于1931年,《给秋天》却写于1947年,相距已整整十六年之久。但是,他们当初在康桥的初恋故事,以及这个初恋故事最终带来的悲伤,对林徽因本人心灵所做成的巨大的创伤,却让林徽因久久不能愈合!我们可以这样说,只要林徽因一进入诗的精神世界里,她的内心世界中似乎就只有一个人!她似乎总是通过当前的一片静中,便能透过回忆,而让那早已不存在的人、事、物历历如新地重新呈现出来,她的诗歌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写出来的。

林徽因这首《给秋天》也跟济慈的同名诗作一样,把秋天拟人化,用“你”这个人称代词来称代秋天,所不同的是,林徽因在诗中承认了她和秋天的一段恋爱是短暂的,然而又是刻骨铭心的!呈现在宁静的回忆中的1921年春天四月、五月的短暂初恋故事,一幕幕的人、事、物,竞像发生在诗人林徽因昨天的窗前一样地清晰。

笑脸向着晴空

你的林叶笑声里染红

你把黄光当金子般散开

稚气,豪侈,你没有悲哀。

你的红叶是亲切的牵绊,那凌乱

每早必来缠住我的晨光。

最让她难忘的是徐志摩璀璨的笑声,甜、深而圆转,天真,灿烂而分散。这璀璨的笑声会将林叶染红,如金子般散发出迷人的光芒。显然地,这首诗里所讲的“红叶”,是指徐志摩为她而写的一篇篇让她淌泪的诗歌言。“你的红叶”就是指徐志摩的诗,尽管是徐志摩在指顾之间将自己半成熟、未成熟的意念散开成缤纷的花雨般的凌乱,在《秋天,这秋天》已经确认了“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这些徐志摩的诗句,每天早上必来缠住林徽因的晨光。到了1947年,那不经意的凌乱似乎逆向地化为半成熟、未成熟的意念,这些意念经过诗人林徽因在宁静中、透过她的回忆,似乎重新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徐志摩!

我也吻你,不顾你的背影隔过玻璃!

你常淘气的闪过,却不对我忸怩。

1936年春天4月,林徽因在她的《无题》一诗上说:

“什么时候,又什么时候,心/才真能懂得/这时间的距离;山河的年岁;昨天的静,钟声/昨天的人/怎样又在今天里画下一道影!”

“昨天的人”,我已在该诗的诠释里指出是徐志摩。那首《无题》诗写成于徐志摩逝世后的五年之后,徐志摩让她难忘当然可以理解,但是,1947年距离1931年已经十六年了,她不仅忘不掉徐志摩,竟然还在他的诗歌里,对一个早已不存在的人,表达了那么强烈的思念与深挚的爱意,这除了是一种悲哀之外,还能是什么?

“可是我爱的多么疯狂”,林徽因在1933年写出《秋天,这秋天》时,她已正式面对了自己对徐志摩的感情,原来也是同样刻骨铭心的,但是,她是有家室的人,在她的诗歌、散文中,不能太着痕迹表露自己,所以她写得异常隐晦,尤其是诗!然而在这里,她却完全披露出来,在徐志摩逝世之后,她对他的爱越来越强烈,越来越疯狂!但这竟发生在徐志摩逝世之后,这真是生命的吊诡!

竟未觉察凄厉的夜晚

已在背后尾随——

等候着把你残忍的摧毁!

一夜呼号的风声

果然没有把我惊醒

等到太晚的那个早晨

啊。天!你已经不见了踪影。

为什么人世间许多本来是美好的事却往往在瞬间转变成哀伤的事?

为什么总是在失去了才能觉悟到拥有的可贵?

为什么对自己所拥有的总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不知道珍惜?

不学会惜福与惜缘,等到福和缘消失于无形时,徒自悲伤又何补于事?

假如一个人的一生错过了她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那她往后的岁月里又将会活在多么深的懊恼与悔恨之中?

我苛刻的咒诅自己

但现在有谁走过这里

除却严冬铁样长脸

阴雾中,偶然一见。

这就是林徽因《给秋天》一诗给出的结论!

(来源:民国文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诗歌是人的嗯,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但是他又是一个人在安静的情况下才能创作出来的,如果这些真实情感的流露,只有在饿特别安静,或者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饿,更容易激发内心的这种灵感,或者是写作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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