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少说也有几千年时间,这段漫长的岁月之中,必然没有统一且明确的结婚年龄规定。每逢战乱时期以及天下大定初期,人们结婚的年龄就必然会提前,这样才能保证人口数量的稳定,13、14岁结婚便是正常现象。
01、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规定17岁女子必须结婚春秋战国是属于标准的乱世,群雄之间忙着竞备争霸,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提升人口数量,有了强大的人口数量基础,经济、军事、农业才能有实现腾飞的基本条件。
因此,越王勾践为了实施自己的宏图大业,就必须要软硬兼施的提升人口数量,他下了命令:男子年龄为20岁之前必须结婚,女子年龄为17岁之前必须嫁人,不然就要治他们父母的罪。
02、汉朝初期,规定女子15岁之前必须嫁人汉朝刚刚建立之时,人口凋零、百废待兴,于是朝廷就颁布了法令: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翻译过来就是:15-30岁之间的单身未嫁女子,需要征收5倍的税。这就相当于“单身有罪”,不嫁人就要被高额罚款,强迫让姑娘们赶紧嫁人,嫁人之后自然是抓紧时间繁衍后代,把人口数量给提升上来。
因此,当自家女儿到了13、14岁的时候,就是到了该嫁人的年龄,父母要尽快把女儿嫁出去,不然留在家里就是“养了个赔钱货”。
等男子娶了媳妇之后,男方的家里就会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催促夫妻尽快生孩子,如果女方生不下来孩子,可能就会被冷落或者歧视,或者被一纸休书扫地出门,沦为大家眼中的“失败者”。
03、生产力越先进,结婚生子的时间越晚单纯根据人体发育状况来看,女性在13-14岁时就拥有了生育能力,可以为人口数量的提升做贡献。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代,也需要人们早早的进行结合和繁衍,以求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单纯的堆叠人口数量的意义并不大,人们需要提升教育程度,从强调数量转为重视质量。
因此,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明清时期,一般规定女子14岁以上可以结婚,男子16岁以上可以结婚。
而生产力更为发达的21世纪,我国明确规定了男子22岁以上可以结婚,女子20岁以上可以结婚。
现代社会不仅仅需要男女双方拥有生育能力,还需要夫妻双方具备成年人应有的心理条件,能够承担起养儿育女的基本责任,这样才对家庭和整个社会有益处。
最后:结婚年龄是要根据时代背景进行调整,适合时代的婚龄才是最好的。
文学艺术形式多种多样,说到你最喜欢的,会是哪一种呢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一)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二)我喜欢对联,对联是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它始于五代,盛于明清,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秦汉以前,我国民间过年就有悬挂桃符的习俗。所谓桃符,就是把传说中的降鬼大神“神茶”和“郁垒”的名字,分别书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以驱鬼压邪。这种习俗持续了一千多年,到了五代,人们才开始把联语题在桃木板上。末年,我国才出现最早的一副春联。宋代以后,民间新年悬挂春联已经相当普遍,王安石诗中“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之句,就是当时盛况的真实写照。
一向到了明代,人们才始用红纸代替桃木板,出现我们今日所见的春联。随着各国文化交流的发展,对联还传入国外等多个国家。这些国家至今还保留着贴对联的风俗。
对联是由律诗的对偶句发展而来的,它保留着律诗的某些特点。古人把吟诗作对相提并论,在必须程度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联一般说来比诗更为精炼,句式也较灵活,可长可短,伸缩自如。在我国古建筑中,甚至还有多达数百字的长联。对联无论是咏物言志,还是写景抒情,都要求作者有较高的概括力与驾御文字的本领,才可能以寥寥数语,做到文情并茂,神形兼备,给人以思想和艺术美的感受。
那么怎样作对联呢一、上下联的自述必须相等,不能用重复字;二、上联的末一句必须是仄声,下一联的末一字必须是平声;三、上下联的句式必须一致;四、上下联的平仄要相对立,上联要用平声字的地方,下联就得用仄声字,反过来也一样;五、上下联意思能够相近或相反,能够只说一事,也不妨分说两事。这是中华书局《文史知识》修改部归纳的作对联的规律。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三)安静的时候我总喜欢读书,也喜欢很多种形式的艺术形式,我喜欢有各种各样吸引人情节的小说,也喜欢有韵律的诗歌,也喜欢充满哲理感的议论文,但是,是最情有独钟的还是散文。我时常在一网时会看看散文,每次都会被他们精美的文字感动,有时也会引发一些对人生的思考,有时还在疑问为什么自己写不出这样美丽的文字啊!
我喜欢散文是首先是因为它形散而神不散,“形散”主要是说散文取材十分广泛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表现手法不拘一格:可以叙述事件的发展,可以描写人物形象,可以托物抒情,可以发表议论,而且作者可以根据内容需要自由调整、随意变化。“神不散”主要是从散文的立意方面说的,即散文所要表达的主题必须明确而集中,无论散文的内容多么广泛,表现手法多么灵活,无不为更好的表达主题服务。其次是因为它意境深邃,注重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抒情性强,情感真挚。作者借助想象与联想,可以融情于景、寄情于事、寓情于物、托物言志,表达作者的真情实感,实现物我的统一,展现出更深远的思想,使读者领会更深的道理。还有就是它语言优美凝练,富于文采。所谓优美,就是指散文的语言清新明丽,生动活泼,富于音乐感,行文如涓涓流水,叮咚有声,如娓娓而谈,情真意切。所谓凝练,是说散文的语言简洁质朴,自然流畅,寥寥数语就可以描绘出生动的形象,勾勒出动人的场景,显示出深远的意境。散文力求写景如在眼前,写情沁人心脾。
散文素有“美文”之称,它除了有精神的见解、优美的意境外,还有清新隽永、质朴无华的文采。经常读一些好的散文,不仅可以丰富知识、开阔眼界,培养高尚的思想情操,还可以从中学习选材立意、谋篇布局和遣词造句的技巧,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眼泪都笑了》:讲述了离别时的感受。我眼泪都笑了,谁还想哭呢我说过,要学着潇洒放你走,因为我知道,离开,你也会舍不得,我想对于散文的爱,我一生不变,也希望自己的阅历达到了,也会写出让别人欣赏的散文。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四)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因为小说有趣,好玩,情节曲折,尤其是短篇小说,情节紧凑、短小精悍,有着深刻、丰富的社会意义。看过的短篇小说中,我最爱的是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鲁迅的文章大多是议论文,所以大家比较少看过她写的小说。《故事新编》汇集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不过,他的短篇小说可一点都不唯美,而是体现了生活现实的一面。
里面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男主人公叫涓生,女主人公叫子君,他们不顾家人的反对,一起私奔了。可是,婚后的生活一点都不美好,涓生失去了经济来源,每天都在不停的找工作,不停的碰壁。子君开始
觉得生活很浪漫,后面也不得不向生活低头,因为她每天要洗碗做饭,而且也不能再涂雪花膏了。因为贫穷,他们互相埋怨,几乎天天吵架。终于有一天,他们吵完架,涓生继续出门找工作,子君在家里想不开,自杀了。这个故事以浪漫开始,却以悲剧结束。毕竟,王子娶了公主是童话的结局,并不是最后的许诺。这个故事揭露了一个现实的问题:爱情需要“物化”,他基于基本的生活,没有生活基础的爱情势必会破灭。
这就是最喜爱的文学形式,短篇小说。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普通话三分钟说话稿(五)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很多,其中小说和诗歌是我最喜爱的两种形式。
我喜欢小说里曲折起伏的故事情节,异常是推理小说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能够吸引住每一个人。初中的时候,我异常喜欢看金庸和古龙的武打小说,里面情节的变化和发展,你很难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吸引着你欲罢不能。还有琼瑶的小说,是我们女生必读的小说,一次一次被小说里的主人公落泪,又幻想自我是小说里的女主角,典型的青春期反应。
进入大学,接触到的书比以前多了很多,也杂了很多。有鲁迅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祝福》等都针砭当时的社会弊端,期望能唤醒当时国人的心。有巴金的小说如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没落,青年知识分子对封建制度的反抗性。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讲述了一个报答了恩人,惩罚仇人的充满浪漫的传奇色彩的故事,章章奇特新颖,引人入胜。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从小说中,我不仅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述,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那时候读的书还有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弗洛伊德、叔本华的书籍,都让我在图书室里流连忘返,读他们的书让我更加了解自我,了解人类。
我喜欢诗歌是因为它那简洁而意境深远的语言魅力,其中我最喜欢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那优美的语句和美丽的意境每次读来都让我回味无穷。
记得高中时代的我们异常喜欢写诗,我还偷偷地订阅了很多诗刊,来充实自我这方面的知识。
高二过元旦的时候,大家都有送同学贺年卡的习惯,并在贺卡上写上自我的祝福或哪里抄来的温馨的小诗。在互赠贺年卡的时候,我发现我写的一首小诗居然被同学写在了贺年卡上传播开来,我当时十分吃惊,忙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这首歌,同学说不明白,是相互抄来的。当时我私下里偷偷地乐呀,没想到自我写的小诗会在同学里传播开来。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初二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二作文 篇1幸福在哪里?幸福就是全家人一起去旅游。
爸妈一直辛勤的工作,已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好好休息了,趁着周休,我们到舅舅家度假,并一起去找阿姨玩。
阿姨带我们住在大桐乡的民宿,那里的空气新鲜,风景很漂亮。因为附近的民宿都是同一位老板开的,所以不怕吵到邻居,我们在那里烤肉、唱歌、大声欢叫,老板还带领我们做许多好玩的游戏,我们一群小孩笑翻天,乐不可支。
姨夫说,来到这里一定要到夜市逛逛,才不会遗憾。虽然夜市的街道狭窄,但是陈列的东西花样百出,各式各样的美食都有,很有卖点。我买了猪血糕,爸爸买了羊肉面,果真是一级棒,超级好吃,而且店家对待客人也都很亲切,让我们觉得不虚此行。
出外旅游是一件快乐的事,让我收获良多,希望爸妈能够多安排时间,带我们出去见见世面,增广见闻,我想,那对我的学习一定有帮助,我希望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成长,每天都有许多趣事,每天都有许多收获,因为,那是一件多幸福的。
初二作文 篇2非雪也,暗香来。红似暗波,白似冬雪。红则艳而不妖,不可污其乎;白则素而不茫,不可轻其乎。其高贵而不傲、娇弱却不矫;不卑、不亢、可敬、可钦(玩)。是谓内表双
修。桂之香远,仍觉太过。貌不可赏,肤择不润。棠之形姣,却少风姿。香不可闻,色具不佳。
颂梅之形妍质贵,虽不足以色而侍,贵在之质甚佳。因不以色竭而衰,姿败而孤。牡丹雍容,华贵太过,质不足比矣。色竭而衰,姿败而孤,无可赏心之处也。
愿予可立雪,可临风;愿予可具其风骨贵而不傲,不弱不矫。梅,立雪临风,风骨俱不去竟平添。颂梅之元神为贵,喜梅之凝华为清。
暗波似浮白雪间,冬雪似傲风雪中。其美不足言,质不必夸,凌然风雪雨间,风骨凝华自见。
白三分偷梨蕊,艳三分借玫瑰。莲之高洁素雅学来四分。另独具其一格,芳姿夕隐,嫣然莞尔。
正应山花烂漫,丛中清铃笑声闻。——丛中,她在笑。送春归,迎春到。
初二作文 篇3从傍晚5:30开始,我便开始倒计时,还有3个小时就是“超级女声”第四场入围赛啦,也就是距离10800秒,10799,10798……呼~好期待啊!
终于,经过我独自一人寂寞的等待(我老妈宁可出去散步也不陪我看~气死了!),终于盼来了“超级女声”,说实话,我真不容易,好像已经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我都怀疑自己很老了…… “超级女声”随着35位大众评审唱的《想唱就唱》一曲拉开了帷幕,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看“超级女声”都好激动,就像是自己参加比赛一样,那种感觉说不清啊!是兴奋,是欢喜…… 让我高兴的是,柯以敏走了后,何炅替代了她的位置,不算很糟糕,他也是一个十分幽默,并且公平的评委啊!
首先是靓颖,仍然坚持她的风格——英文歌,(我老妈终于回来了)她的英文得到了MOM的好评,我还是很高兴的!老妈也喜欢她,不过我高兴早了,她竟然接着说:“你看看人家,不仅唱歌好,英语还那么好!你好好学学,别只知道听歌!”天啊!原来是这个目的!
02号是何洁,《我爱高跟鞋》,这也是我喜欢的一首歌,她唱得很有味道,我觉得比原唱还要精彩!但是中间有一句歌词她唱早了,不过整体感觉还是不错的!后面的歌手更是给我很大的惊喜,真是太精彩了!终于到笔畅了,今天她挑战了F4,哇,一听第一句,我就认为她一定会挑战成功的!她的歌声真的好动听,这首歌好像专为她而写的,很合适她的声音!有点男性化的声音,但又没有丢失本来的特色,总之就是:“Veryverygood!”宇春和“小鸭梨”都是很棒的,她们都进步了很多,超越了自己!尤其是“小鸭梨”后来SHOW的那段篮球秀,让我很是难忘!
广告时间,晕~这么久,一共8分钟!真希望能够缩短广告时间啊!
还好,我等得还不是很烦,8位超级女生跳了一段街舞,唱着HIP-POP风格的快节奏歌曲,好劲爆!竟然把我老妈的激情都调动了起来,真是太难得拉!
不过兴奋之后就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部分了——PK~我已经猜到了,易慧的观众支持率会最低,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唉~黑楠,我认为他是最不公平的评委了,他们竟然说“小鸭梨”唱得不好,岂有此理!可把我妈气得不成样子,这两个选手是她最喜欢的了。
易慧被淘汰了,这个结果也是我意料之中的,我一直认为易慧的形象不是很好!而“小鸭梨”一个16岁的小女孩儿,我觉得大家也不会忍心看她走下台吧?
不过,我支持易慧!她要继续走这条路,她总有一天会得到大家的肯定!
下面的比赛就不细说了,当然是可想而知,比前面还要精彩呀!
最后一个不能进6强的超女是谁呢?最后的PK赛,竟然还是黄雅莉!另一个超女是叶一茜,自从我看了网上对她的“流言蜚语”之后,我就很讨厌她,并且特别希望她能够早早下台!她的观众支持率之所以最低,也许是因为太多的人对她有非议,认为她不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决赛的。不过,她被淘汰后,我忽然很心痛,想想她的表现,并没有哪里比别人差啊!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恒古不变的真理。虽然她们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但她们都是很棒的!我们将会看到所有的超级女生在音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开辟属于她们的一片天空!
初二作文 篇4胜利的光辉洒到了我的身上,在经历了一番风雨后,我终于看到了彩虹!在我那颗依旧沸腾的心中,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同学们,下周我们班将举行赛诗会。”语文老师在讲台上说道,“一共要背四首诗,其中必背诗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再别康桥》,选背诗是《乡愁》《寻李白》。”老师顿了顿,接着说:“我们要进行小组比赛,必背诗随机抽选每组的一位成员背诵,选背诗由小组推荐两名同学背诵。最后表现好的小组会加分。请大家好好准备。”班里一共有九组,分别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每组有六人,我们是庚组。我们最后商量决定,每个人都要将必背诗背熟,然后由我背诵《寻李白》,另一名同学小王背诵《乡愁》。
放学一到家,我就打开电脑,找到了这四首诗,前三首还好,都不算很长,可一看《寻李白》,我就傻了眼,“这么长!要背到什么时候!”我有些后悔接下这么重的任务了。可是,没办法呀!谁让我是组长呢?哎,背吧!于是,我开始抓紧一切时间背诗,前面两首必背诗不算很难,只一会儿功夫,我就背上了。可是,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寻李白》了,不仅词句拗口,篇幅还很长,光是读一遍都觉得力不从心,总是读错,更何况是背!两三天下来了,我也只能勉强凑合着背,这怎么行呢?怎么办呀?我焦急地想。后来,我忽然发现,这收拾前后似乎也有些连贯,原来它们讲的都是李白一生的故事,难怪题目叫《寻李白》呢!我恍然大悟。所以,想要背好这首诗也并不难,只要了解了这些事,再将它们串联起来,掌握了规律,自然就能背上了。就这样,我终于将这首诗背上了!现在,就等比赛啦!
终于到了比赛那天,比赛前,我们六个人互相抽背,在确定都背上后,我们胸有成竹地进入了比赛。第一场比赛,每个小组抽选一个人背诵必背诗中的任意一首。一轮比下来,有五个组被淘汰了,剩下丁、戊、庚、辛四组。然后是半决赛,两两对决,我们的对手是丁组,戊组对辛组。竞争是异常的激烈,我们组竟然与丁组打平!而戊组进入决赛,辛组被淘汰。于是我们迎来了与丁组的'第再次比赛,这一次是朗诵,每组派出一名成员朗诵任意一首诗,能脱稿并语言表达带有感情色彩更好。我被小组成员推了上去,我的台场经验很薄弱,非常紧张,但我在心中不断地为自己打气:“加油!你能行!”于是我尽量平息自己的紧张情绪,一股劲地将《寻李白》背诵了下来,获得了班级热烈的掌声。而丁组派小李上场朗诵了《寻李白》,最后由9名组长投票,我以7票胜出。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在那时刻我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豆大的汗珠,衣服都湿了,但我内心无比的自豪,我开心地笑着,我赢了!最扣人心弦的决赛来了,每组将再次派出一人朗诵。我们的对手戊组很强,因为有一位台场经验很好的小顾,她可是学生会主席!但我们依然抱着不服输的态度派小王朗诵《寻李白》,他声音洪亮,而且非常流畅,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而对方的小顾朗诵了《乡愁》,也很不错。然后由全班同学投票。大家投票时,我们都为自己捏了一把汗,老师将结果写在了黑板上,我们紧张地看着,共57人,我们竟然获得了39票!小王也惊讶地揉着眼睛看着黑板上的结果:“我不是在做梦吧!”可以想象,那时他的内心是多么的激动、自豪!
我们赢了!我们真的赢了!望着积分表上我们名字后的“+5”,在我那颗依旧沸腾的心中,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初二作文 篇5那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曾使我感动;曾使我生气;曾使我。可现在。
听她说,小时候家里穷。自己从小就要干活。挑柴﹑洗衣服﹑做饭都是她所做的事。
长大后,并没有现在的“谈恋爱。”只有听从父母的安排,草草了事。所以,她并不爱他,以至于厌恶。
他们经常吵架,以至于家里风波不断。妈妈不太喜欢她,因为她太唠叨,并且死脑筋。爸爸也是,什么也不管。而我却很爱她,是因为她从小把我养到大吗?
记得那一次,她给我说:“家里还有一些吃的,带走吧!”我默不作声。“你去哪里有什么好的?人生地不熟的。”她小声说道,“以前我们都会吵架,你一走,连和我吵架的人都没有了,心里很不自在。”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又说:“人老了,不中用了。”我我同她一起小声抽噎。赶走这寂寥。
慢慢的,时间一长,学学校也真正的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她也挨住了孤独的考验。我开始爱发脾气,动不动就小题大做。
该吃饭了,她望了望那小的可怜的桌子,那承受不住一家人的桌子便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大概是妈妈搬到店里的缘故吧!
“你看看,这桌子小的可怜,吃饭都不够用,坐在床上吃吧,你妈又不让,以前吃的多好啊,非要搬在这。我又要来回走。”她又对着桌子发脾气了。是的,她从不把这当成是一个家。话说多了,我也反感了起来。
天慢慢的冷了。“你看看天冷了,把你姑姑带来的衣服拿去穿了吧!我极不情愿地瞅了瞅,“唉,真不是我穿的啊!”我小声嘟囔着,她听了,脸气得煞白煞白的。“什么不是你穿的,我看你就是有钱烧的!”她怒吼道。听了这话我急了,“谁说是有钱烧的了,我又没有说要买新的了,只不过是不情愿穿这些啊!”‘砰’的一声,我关上门甩头就走。
走到了朋友家里大声哭诉,一股脑把所有的话都说了,这时我才知道我这么不满她。
快要走了,她没理我,我也没理她,就这样上车了。在车上,妈妈也在说这件事,抱怨着。在这时,我的心隐隐作痛,才发现我做的太“绝”了。
她养育了我,这是何等恩,而我却为一些小事儿恨她,她所想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家啊,而不是那一个冰冰冷冷的窝啊。
她的那张嘴,何时何地都在提醒着我们她的孤独。而我们却不了解。
她的那张嘴,曾使我几度感动,曾使我几度生气,曾使我几度厌恶,可现在,我懂了。奶奶,我将会给你增添快乐!
初二作文 篇6在这阴阴的天空中渐渐射进一束阳光,天晴了。
在我的印象中,钢琴原本只是一个能弹出美妙曲子的乐器。每次弹奏时只是按照谱子来,弹出来就行。所以长期像这样练习又枯燥又麻烦。
这天我依然像往常那样去上钢琴课。在课上我也依然无心去弹。枯燥的练习使我越来越不耐烦,弹奏总是被老师的指指点点所打断。我放在钢琴上的手指不由得稍稍用力抓了起来,恨不得下一秒就抬起来重重砸下去。
回到家中还是觉得很烦躁,妈妈让我去练琴,我哽在喉咙的怒火让我觉得有些生疼。我抑制住这种情绪说:“我不想学了。”她一秒就翻了脸,非常反对我的想法。她只说了个“不行”,之后让我在自己房间里想。我抱着手机在翻阅让人心情舒缓的曲子。我的目光忽然间被一个名叫《花之舞》的曲子所吸引,我不自禁地打开了播放键。开头就是一段舒缓又柔美的旋律,好像是花儿在花丛中准备开始它的舞蹈,每一个动作都是柔美的,在这一束光下展示着优美的舞姿。一段旋律后,接着是高潮渐进,我突然感觉是什么东西将我的身体托起,整个人都变得轻飘飘的,不再那么沉重。脑海中是在一群花中有一束花尤其独特,它好像是一名舞蹈担当。
我听完音乐,仿佛是换了一种心态,仿佛是对钢琴又有了新的认识。我找出了那首钢琴曲的乐谱,拿着它一起来到了这架“新的”钢琴前。我掀开琴盖,轻轻将这乐谱摆放在谱架上,双手轻轻搭在这黑白相间的琴键上,先是右手,再是左手,最后一起合起来,我想象自己置身于花丛中,我手指的力道都小心翼翼地控制好,生怕惊扰了这段优美的舞蹈。我发现,原来我也可以,把曲子变得那样美。
我不再为那种练习感到乏味,也不再感到厌烦,甚至更喜欢。对于钢琴的新认识,也让我心中原本那令人讨厌的昏昏沉沉的天,变得晴朗了起来。
初二作文 篇7看完《芳华》,不由得想起自己的青春。青春里有我们最美好的岁月。所谓美好,是因为有最绚烂最肆意挥霍的大好时光。冯小刚让我们在青春这个话题上产生了普罗大众的共鸣,我们被它感动,它也只是止于让我们感动。他涉及的人性话题,都是浅尝辄止,又都有了一定程度地被原谅,被淡化。青春里最重要的一个字是情字。想起研究生时一位老师说爱情是人类学来的,并不是天生的。那在这个浮华,浮躁的时代下,我们应该学不会感动于一封书信,学不会感动于一首歌,学不会感动于愿我如星君如月。青春留下的只是曾被我们肆意挥霍的大好时光。
青春也曾是人生中最绚烂的大好时光。我们缅怀它,是因为在那个大好时光里,我们怀揣过真挚美好的梦想。我们也曾为此奋斗过。奋斗的姿态,是那颗忍受孤独想要破茧而飞的心,也是曾经和我们并肩而战的友谊的倩影。
今夜白雪泛光,我的青春也是一样止于肆意挥霍吗?今夜月色清辉,我的青春可以说还有一个尾巴吗?今夜人影幢幢,我的青春还有许多可珍惜的吧?今夜雪地路太滑,单身狗请慢慢走,请坚强地慢~慢~走~
初二作文 篇8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是湖南的经济、文化和你商贸中心。也是全国“两型社会”综合实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现在长沙是不断的发展,用蒸蒸日上来形容是最合适的了。
长沙在15~20万年前,长沙这块地方才有人类活动迹象,约7000年前长沙慢慢的就形成了村落,直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在长沙建造城址,至今城址未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长沙有“临湘”、“潭州”的古称。在唐宋明清时期,长沙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最繁荣的时期。现在的岳麓书院就是在北宋时期所建,也是在这个时期将长沙的文化和教育推向它的鼎盛时期。
建立中华民国之后长沙就归属于湖南省之后就一直是湖南省的省会。
长沙的历史源远流长,当你再进太平街的历史街区时,你就会看到一些打铁铺、唱戏的、米行,当你看着这些就仿佛可以看到当年长沙城是怎样的一个城市。
这些带有长沙历史的文化物品诉说着长沙的历史和长沙璀璨的文明。
长沙从古至今一直发展的很好,虽说没有北京那样大,比不上香港那样繁荣,单现在长株潭三所城市所合并,发展的很好,相信过不了多久长沙就能跟香港一样繁荣。
长沙有着与北京一样的问题,那就是环境污染,随着长沙近几年发展的越来越好,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虽说长沙一直改进环境污染问题,但一直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其实只要人们有不乱扔垃圾的意识,长沙的环境就会有很大的提升。
长沙在不断的进步,我们也见证着长沙近几年的发展,所以我们也要不断的进步要用自己的努力来回报这个养育我们的城市。
《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阅读指导:名著,总是以淡淡的文字敲打开读者的内心深处,文作者以心灵去接受了名著和洗礼。本文作者从《巴黎圣母院》中读出了坚强,读出了真善美,作者致力于收获每一份感动,这就是读名著所得到的收获。小小的收获,我们得到的正是名著给予我们的最好的奖赏。作者由此及彼,想到了现实生活的美好,告诉我们珍惜这幸福的生活,珍惜生命中的幸福瞬间。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我要学会坚强。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了我要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最近,我读了法国大作家雨果作品《巴黎圣母院》,作品中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
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
爱斯梅拉达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她们是美丽的化身。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形貌异常的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是一个十足的好人。文中对他的外貌描写综合起来看,简直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但人不可貌相。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他喜爱爱斯梅拉达;如同守玉般保护她。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
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
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这两个人的悲惨命运使我触目惊心。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压迫与剥削,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促使我国更加繁荣昌盛。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但更大的成就需要我们的勤劳与创造。
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家》
谈了两个人,还有一个不算主人公,就已经费了这么多文字。也许是我要说的太多了。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最后谈谈大表哥觉新。一个守旧的人,一个新潮的人。他的做法——担起担子,忍辱负重,都是可以被我理解的。他似乎有些太守旧了。反之,他又是太苦了:失去了前途——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做;失去了真挚的爱情——现实不会发生,但我处在当时的状况下,也是会这样做的;失去的亲人——没的可说;失去了所爱的人——令他觉得更对不起她;失去了爱人——最后一根稻草,失去了。人世间真的有这么苦的人啊!我的怜爱之心又汹涌起来,不听话的两个弟弟,要是我,我真的活不下去。这个时候,还去说什么“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这个时候,还能把持家务,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伟人。我们可以想想,这样一个苦人,即使守旧一点,谁又能说什么呢?不是么?是的。我是痛恨他如此守旧,不近人情,可是,且不说觉民,如果让我从觉慧和觉新中选一个,我宁愿选后者。
大家都以为我谈完觉新会谈两个人。事实上,我要谈三个人。
梅表姐。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主角,为什么会有人为了她而流泪(我是指读者),为什么会有人因为她而看不下去(或许是电视剧和越剧的刻画)。上面说过,我后半部仍的确曾看不下去过,但是,梅姐的死我是以一种平和的心去看的,甚至没有“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许钱梅芬的相貌性格在我心中不重视,现在想来,我也很为她感到悲哀,可是,为什么我没有一丝感觉呢?我明白了。梅姐远嫁后的时光巴先生描写得太少,以至于使我联想不起痛苦的经历。放过我吧,放过梅姐吧,我真的不知我要去说什么……
少奶奶瑞钰。这是个该说说的人。她也是一个懂事的人,她懂得礼教是荒谬却要执行,懂得爱情是虚伪却要进行。我觉得她和守旧后的觉新才真是一对。她的和善,她的容忍,她的平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家闺秀。我有时在想,也许当上少奶奶的鸣凤也会是这样子?不,鸣凤更注重的是爱情,而她更注重的是“人情”。试问,她会是真心喜欢梅姐?我觉得不会。她只是为了帮助觉新去掉一块心病,她去爱梅姐,总比觉新留下功夫去心系梅姐要好得多。可这终归是失败的,却也正好印证着封建王朝的失败。 她的死,确实在我心中泛起过波澜。我不希望她死,因为似乎的这部作品说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明白。他其实想说不要懦弱的活在封建下,要反抗……但是,为了觉新,为了家庭,为了读者,是否可以不写得那样惨,正像觉慧脑中的“四个五个六个棺材”。她的死,我确实没有过惊天动地的触动,却很突然。因为剧情太“冲突”了,不让人有丝毫喘息,以至于我惊讶的回过去连看了三遍。老太爷的死就让我悲痛,一直积攒到这里,终于爆发了——使我又停止读了下来。
第三个人是谁呢?是报社的许倩如?是裹小脚的淑贞?是做了姨太太的婉儿?是私立公馆的克定(好像是叫克定)?……都不是,正是让我很悲痛的高老太爷。为什么?我为他感到痛恨,不值,悲哀。老太爷其实是被克定(真的忘了是不是他)气死的,吃药后回复的第二次生命又是被巫师吓死的。老太爷就这么死了,这我不感慨,这就是命。但是,整天的各房不合,儿孙造反才是让我为老太爷心碎的。我们都说换位思考,试想一想,哪一个人不希望把自己的家管好?哪一个不爱自己的子孙?就是现在,哪一个人不希望看到“四世同堂”?封建的表象的确实在老太爷上体现,但真正令人刻骨铭心、咬牙痛恨的人是“克”字辈的人,他们才真是这个社会下的产物。而在那些所谓“新潮人”的眼中,这是罪孽,他们在看笑话、在看把戏。我知道,那是在写以前,以前是不同的。这么多天来,我一直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可是,家中真正又有几个人从心底敬重高老太爷呢?“克”字辈中有有谁?当他躺在椅子上想到“他第一次认为自己好像是错了”,我竟然以为这是觉慧所想。他的确有错。但儿孙不孝是他的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知道老太爷平时的言行过于郑重。可是,当你的孙子离家出走,哪个不会生气,哪个不会象征性的说几句“严词”?临终对觉慧觉民说着“要好好读书”,成家立业。谁的心中不恁的悲痛?这就是所谓的“封建”?这是老年人的心理啊……
一口气写了两个小时的我长舒一口气,我要歇歇……
最后,看完了《家》,说完了每个人,我想能否探讨一下《家》的深层含义呢?如果说我对人物性格的眼光还过于“毛躁”,那么,是否探讨这个就会好些?我努力去做。
文中出现过两种人,一种以觉慧、高老太爷为代表,是以自己为主的。他们不能忍受别人做逾越自己同意范围的事,他们以“我”为主。还有一类是以觉新夫妇为代表的,是以大局为重,努力让自己做的大家都满意的人。他们以“你”为主。那么,到底是以谁为主好呢?我倾向于以“你”为主。看过《家》,你不觉得他们夫妇很“伟大”?因为从这一点上来看,觉新夫妇似乎永远在为别人考虑,真正的“先天下之忧而忧”(说大了)。这样的人,会使人在焦躁中心宽,却容易因心事过重而遭人口舌。但是,这样的人,是否比不顾一切亲情友情爱情,一心追“新潮”的人好一些、伟大一些呢?!是的。是的,他们很累,可是做到别人都很好不是更好么?是的,他们也有不妥之处,可是他们不也在努力改变吗?他们也是没有“缚鸡之力”的。
我们常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管家的一个不能少。我们看《家》中有很多关于“忘记”的描写:外边战乱,里面打牌,牌让他们忘记了;周氏不一会儿就忘记了这个身世悲惨的女子;钱太太看见觉新,以前的事便忘记了,大喊起来;觉慧不久就忘记了这个女子……太多了太多了……为什么?为什么以“你”为主的人在他的前后出现过“忘记”二字(当然,除了以“忘记”褒义的意思出现)的时候要少得多?是因为他们心系社会,心系家人,心系……这仍然夸张了。因为要说社会,他们的确有些远。但这,却就是我要说的《家》给我的终极意义。若“你”不是世界,维和部队、红十字会不会出现;若“你”不是世界,奥运不会引人注目;若你不是世界,也许世界早已灭亡……我常常在想,如果每个人都以“你”为世界,那么世上或许反而不好,但是,如今这样的人太少,以至于家庭、社会的不和谐、吵架太多太多。如果我,考虑一下他人,或许家庭真的会很和睦,世界真的会很美好。那么,自己身上背负一些事,心中承担一些事,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努力去做。作为激流三部曲,《家》也确实带给了我这样一股激流,这样一抹清新的味道……
不管怎样,我认为《家》可以是个好例子,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若现在我们仍拿70年前的眼光来看的话,或许会按巴金先生的原意来理解,但是,正因为她没有刺穿人的心,仅仅是痛,反而更加使人回味珍惜起自己的时光了。事事都有两面,我看了《家》,仅仅感想了这么多,但我觉得这些感想很有意义,对我的启示也很大。有一句话不错,就拿她来结尾吧: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蜿蜒的经历中成熟的。我想,看书,也是一种经历吧……
我也正需要这个答案啊
红楼梦的文化传统
《红楼梦》这部书出现在中国文学史上不是偶然,它是特定文化背景的产物。远的说直到清朝中叶为止,四千年的文化传统都可以看做《红楼梦》的背景。里面渗透的传统文化
的因子非常丰富,就反映生活的丰富性来说,它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百科全书;就它所渗透文化的因子来说,它是传统文化的总汇。古典文学艺术和技艺的各种形式《红楼梦》里面都
有。
同样,读懂《红楼梦》也需要相当大的知识储备。所以在中国四大名著中,其他三部著作都为读者广泛接受,唯有红楼梦则需要知识层次更高一点的人来读,它是一部文化典范
。书中用很大的篇幅描写18世纪中叶那个大家庭的日常生活。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文化生活,书里写到吟诗、作赋、行酒令、猜谜、喝茶、绘画、下棋、弹琴、说书、看戏、宴饮,
基本上都是文化活动。本来像很多都是物质享受的东西,在红楼梦里已经升华到一种艺术层面,变异成为文化活动的一部分。
第38回写薛宝钗协助史湘云做东,请贾母吃螃蟹。这一活动和游园赏花、作诗结合在一起的,它的艺术价值超越了使用价值。第40回写贾母和史湘云还席,吃的东西倒是没有具
体写,而是把几个人的座位排序,碟子的花色,碟子的摆放,碟子的传递方式写得一清二楚。作者有意在写大家族里面宴饮时的文化层面。第71回贾母八旬寿宴,荣宁两府齐开宴会
。宁府请的是官客,荣府请的是常客。这个宴会也是重点凸显排场和礼仪。曹雪芹一方面把艺术生活化了,也把生活艺术化了。
文化是个大概念,不仅阅读学习书本知识是文化,言谈行为、举止、待人接物、仪表、服饰都反映一个人的文化风貌。红楼梦里面的有些人没有文化,可是很懂得礼仪,原因就
是他们很懂得“敬”。在贾宝玉身上体现出来的这一文化因子,文化性格也是有的。几个人一起作诗,贾宝玉总是谦虚地说自己做得不好,这不是虚伪是谦虚,谦虚在众人面前永远
是一种美德。
曹雪芹在写人物的时候,常常采取工笔和写意相结合的手法,把具象抽象化、形体灵动化,相貌神韵化、环境意象化,给读者留下充分的想象余地。就像中国画一样,不能画得
太满,还要留下地方来题诗、题款、印章,甚至空白也让你觉得不是空白。《红楼梦》在写人物上也是这样,所以人物写得真是妙诀,有时候他没有写这个人物长什么样,没有写眼
睛的大小,留的发饰,身材高低,可是你就是感觉林黛玉很美,我们仔细看,她大体是苗条的,所以“行动处似若柳扶风”;写她的眼睛没有写双单眼皮,没有写大小,只是说她“
似喜非喜含情目”;写她的眉毛像一抹轻烟。写史湘云也没有写她的样貌,面孔、眉毛、眼睛、嘴巴都没有做正面说明。第62回写史湘云醉卧芍药阴,也是从别人的眼中展现出她的
美。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地围着她,又用鲛帕包了
一包芍药花瓣枕着。非常美的画面,面孔怎么样没有写,我们觉得湘云非常好看。作者在写人物的手法上就像画写意画一样。
总的来说,红楼梦这本书反映了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是一种成熟的文化形态。
关于百年红学的记忆
红楼梦是乾隆时期写的。开始是手抄本,到1791年,乾隆59年的时候才有了刻本。书最早只有80回,80回也没有完全写完的,有些缺结尾,有些缺开头。到1791年的时候,有两个人一个叫程伟元,一个叫高鹗。他们到处搜罗,找到了后面40回的一些情节和内容,把它们组织在一起,就成为120回的红楼梦。刻本的红楼梦出来以后影响就大了,研究的人就多了。真正的《红楼梦》研究是从蔡元培、王国维、胡适之这三位大家开始的。
我认为100多年的红学研究的特点是,中国的近现代学者,一流的思想者,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卷入了红学研究的大潮中。1904年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这是中国学者第一次用西方的文学美学思想来重新诠释中国的古典文化,他提出红楼梦是悲剧的悲剧。蔡元培写了一本书叫《红楼梦索引》。胡适之1921年发表了《红楼梦考证》,批评蔡元培。胡适之说:“我爱我的老师,但是我更爱真理,老师的索引是猜谜。”因为胡适之发现了新的版本,他认为红楼梦写的是曹家的家世史,而蔡元培的索引写的是明清社会的历史。
还有许多学者,你们一定想不到陈独秀也在很早的时候写过红楼梦的评论——《红楼梦新评》。诗学研究专家俞平伯,清华国学院的主任、诗歌浪漫的诗人吴宓,后来成为新儒家代表的牟宗三,还有一些很有名的文学史家和史学家像郭沫若,王力,郭绍虞 他们都写过红楼梦的文章。杭州大学的蒋亮夫先生,他是敦煌学家,他也研究过红楼梦。
除此之外有很多作家也卷入红学,给红学增添了亮点,像鲁迅、巴金、沈雁冰、冰心、周立波、徐迟、林语堂等,有的有专门的著作,有的有专门的文章。诗人何其芳,上世纪50年代后成了中国文学所的所长,他有一本书叫《梦红楼梦》,在那个时候已经代表了很高的水平。张爱玲写过《红楼梦魇》,还有戏剧家、翻译家杨绛在1963年纪念曹雪芹100周年的时候有一篇文章《艺术是克服困难的》。近十年来,也有几个作家开始研究红楼梦:一个是王蒙,出版了《红楼启示录》。还有刘心武。作家加入红学的领域使得红学名声加大,而且增加了新的色彩。作家的眼光和学者的眼光是有区别的,百年红楼梦研究的历史,是学术研究吵架吵得最多的领域。赞同20| 评论。
"瓜娃子"通常是四川地区范围内,人们一种常说的口头禅之一,贬大于褒,一般指骂人傻瓜,或对亲近之人的戏称例如长辈对晚辈,或者情侣之间,以及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之间,这类几类关系的人之间说瓜娃子一般是对他的爱称。
而如果是陌生人或者关系不是很熟的情况下就不建议使用,这有比较强烈的挑衅和贬低性辱骂的成分在里面,同时,在四川话里,瓜也可以做形容词,相当于“傻”,“笨”。
扩展资料:
瓜的来源和与瓜相关的词汇:
《西游记》十一回记载了唐太宗因魏征梦斩泾河老龙王,被其索命,魂游地府,后被放回,欲觅人到地府送瓜答谢。而刘全本为均州人,家有万贯财产。一日,其妻李氏在家门口拔金钗送给化缘的和尚。刘全回家得知后,骂她不遵妇道。李氏忍气不过,自缢而死。
刘全因思念妻子,情愿以死进瓜。“刘全进瓜”故事,在四川地区广为流传,故四川人称傻为刘,把“傻瓜”称为“刘全进”。有的地方“全、前”不分,读为“刘前进”,如成都口语:“这个老几是他妈个刘前进。”
他如:瓜话—傻话;抖瓜话-说瓜话;瓜宝、瓜宝器、瓜娃子—傻瓜;半瓜精、瓜稀稀、瓜不稀稀、瓜眉瓜(日)眼、倒瓜不精—傻呼呼的样子。
瓜女—川西部分地区对女孩亲昵的称呼;瓜呆子—傻瓜;瓜瓜、瓜儿、瓜宝器—川西南地区对男孩子亲昵的称呼。
-瓜娃子
在中国古代,许多行业都要求从业者在就业前要经过一定的专门训练。这种职业技能的习得,通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家庭世代相传。家庭或家族式的经营,往往都
依靠这种方式传承技艺,并在竞争中占据主动。故古代称工、商是“家其专业,以求利者”史籍中关于这类家传世业的记载很多,比如《太平广记》说北海人李清,
其家世代从事印染业,十分富有。又说洛阳官锦坊的李氏家族也是“世织绫锦”。陆游也曾说,南宋时亳州出产一种上乘轻纱,一州之内只有两家能织出这种纱,为
了防止技术外传。两家世世通婚,“自唐以来名家,今三百余年矣”铀。唐人元稹《织妇词》中也说:“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可见,民间极其注重
传统技艺的保密工作。除家传技艺外,拜师学艺是另一种重要的传授技艺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突出的社会性,也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师徒关系是十分复杂的。从徒弟角度看,掌握一种专业技能无疑就意味着找到了一条谋生之道,即民间所言“一技在手,走遍天下”。这一点对于家境贫寒的农家子弟来说尤其如此。所以,徒弟对师父往往十分恭敬温顺。并心怀感激之情。
在生活中,徒弟不仅要刻苦钻研所学技艺,而且要尽心尽力侍奉师父。“先生将食,弟子馔馈。摄衽盥漱,跪坐而馈;先生有命。弟子乃食”,“先生将息,弟子皆
起。敬奉枕席,问所何趾”,“先生既息,各就其友;相切相磋,各长其仪”(《管子·弟子职》)这些规则就是师徒关系的真实写照。
平时,徒弟也必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能任情任性,冒犯了师父尊严,比如,徒弟进了师父的家门后要垂手站立。不能随意落座;师父令其坐下时,不能背对着师父坐;告辞出门时应倒退着走等等,这些礼仪规范无不表现了徒弟在师父面前的谦恭温顺。
从师父角度看,收徒弟可以得到拜师礼,可获得廉价劳动力,技艺又可发扬光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而也愿意收徒授艺。但从另一方面说,旧中国经济不发达,
原料、市场、客户都很有限,招收徒弟又意味着培养了潜在的对手,甚至有可能危及自己的生计,即民间所说的“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同行三分仇”。所以,
师父对徒弟的感情也十分复杂,他们在意志力、人品、能力等各方面严格要求徒弟,很多时候甚至于百般挑剔,使徒弟过着如履薄冰一般的生活。同时,他们也非常
重视培养弟子的封建宗法观念,使弟子对自己终生感恩,不敢做出欺师灭祖之事。
因此,曲艺界中常常有“想要人前显贵,必定人后受罪”的说法,在工匠界,也如此。但由于手工业的特殊性,二者之间又存在了很多不同之处。
中国匠人世代相袭,师徒相传的教育制度在历代出现了众多显赫杰出的人才。例如宇文恺(555~612年)是中国隋代城市规划和建筑工程专家,出身于武将功
臣世家,官至工部尚书,负责规划和主持兴建了隋首都大兴城(唐改称为长安城)和东部洛阳城及其宫殿衙署。还主持修建了隋的宗庙、离宫仁寿宫和隋文帝的陵墓
等重大工程,他所规划的大兴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宇文恺还撰写过一些有关建筑的著作,其中《明堂议表》附于《隋书》中流传下来,提出了建造明堂的设
计方案和依据,并且附有按百分之一的比例尺绘制的平面图和模型,这是当时的巨大贡献。
古代许多传统技艺是在父子之间传承下来的,相当于父亲留给子孙后代的一笔财富。例如我们熟知的清朝“样式雷”家族,始祖雷发达(1619~1693年),
字明所,原籍江西建吕(今永修县),明末迁居南京,康熙初年参与修建宫殿工程。在太和殿工程上梁仪式中,他爬上构架之颠,以熟练的技巧运斤弄斧,使梁木顺
利就位。因此被“敕封”为工部营造所长班,负责内廷营造工程,有“上有鲁班,下有长班”之说。
其子雷金玉继承父职,并投身内务府包衣旗,担任圆明园楠木作样式房掌案。直至清末,雷式家族有玳后人都在样式房任掌案职务,负责过北京故宫、三海、圆明
园、颐和园、静宜园、承德避暑山庄、清东陵和西陵等重要工程设计,同行中称这个家族为“样式雷”。雷式家族进行建筑方案设计,都按百分之一或二百分之一比
例先制作模型小样进呈内廷,以供审定。模型用草纸板热压制成,故名“烫样”,其台基、瓦顶、柱枋、门窗以及床榻桌椅、屏风纱橱等均按比例制作,样式家族的
烫样独树一帜。
这种把专门技艺作为家产传给子孙的民间习俗,官府很早就已认同并予以保护。先秦时期士农工商“四民分业”不改行,各行技艺已是父传子继,《考工记》上说
“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注日“父子世以相教也”,即是这个意思。《国语·齐语》解释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
能。夫是,则工之子恒为工”。耳熏目染,教者省力,学者亦快,结果便形成了《荀子·儒效》上说的“工匠之子,莫不继事”的传统做法。历代官府都沿用这种做
法,有着相同的思路和规定,如《魏书·刑罚志》说“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以及唐宋以来匠户、灶户等“百工”称谓和“匠籍”管理制度,
实际也是由家庭世袭传继手工技艺的习惯派生的。
手工技艺在家庭父子相传的同时,也可以传授给徒弟。在古代小规模的家庭手工业以及较大规模的手工工场中,往往首先以工匠自己的子弟为徒,使传子与授徒合二
为一。明清时期苏州织造局招收“幼匠”即学徒工,明确规定主要用局中工匠的子侄,使之以子侄承继父业的形式在局学艺。乾隆年问官方有碑文规定,织造局“匠
内有年老告退,或系病故,其子侄有能谙练织造,堪以充补者,该所管应据实查,……准其承充,此一定之理也”(《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并且这种
“一定之理”还上了《大清会典》,嘉庆年间议准“嗣后工局除正匠外,每炉房(徒工)不得过八人,每磨房不得过六人。俟现定额有缺,方许外人差充。其正匠之
兄弟子侄入厂学艺者,仍规现定数额以内”(《大清会典》)。
手工业者自己的行会、公所也有同样的章程:“不论店问工司,就地父传子业,亦以满师例”;“子承父业,或长或嫡,以亲生一人照满师例,其余亦可向公所报名
入行”(《上海碑刻资料选辑》)。一般徒工要学徒3年。是准许亲生儿子一人免去学徒期,其余子侄学艺则与一般徒工的待遇相同。很明显,儿子有学徒和开业上
的优先权,在官方和行会方面也倡导手工技艺尽量要父传子继。
按照习惯,为了限制竞争,也为了控制技艺的传播,在传授给一般徒弟时,数目受到严格限制。通常规定,授徒每3年一期,每期一人,不许重叠招收,据说“每人须三年乃授一徒,盖以事此者多,恐失业者众也”(《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
如果不遵守此规定,行会则有权予以惩罚。苏州的金箔行规定每姓只能授徒一人,有个姓董的收了两个徒弟,同行们便按行规将董的衣服脱光,绑在柱子上,命众人咬其肉,顷刻之间从头顶到脚底都被咬尽。行会还规定,一旦确立了师徒关系,师傅则必须尽力传授技艺。
为了使师徒之间的技艺传授类同于家庭内的父子传继,通常要建立一种“准父子关系”,即在学徒期内徒弟不拿工钱,学艺帮工的同时还要侍俸师傅的起居,类似儿子侍奉父亲;学徒期满离开师傅独自开业时师傅赠送一套工具,师傅去世后徒弟要准备孝衣。
大多数的技艺都是以这种方式传承下来,例如景德镇的陶瓷制作技艺就是如此。几千年的实践证明“师徒制”是一种有效的技能传授方式。但是,今天也有人提出
“师徒制”过时论,其实不然,实践证明在景德镇传统制瓷工艺中,要保护和发扬传统制瓷技艺“师徒制”的传承是完全有必要的。
“师徒制”在传授技艺的过程中,师傅可以针对不同的徒弟自身的爱好、素质、基础等特点采用不同的传授方式,这样因人而教可以更有效地传承技艺。
景德镇当前对传统制瓷技艺的传承仍然主要是通过“师徒制”得以传承,景德镇民间传统制瓷工序,从拉坯到烧成再到彩绘所有的工序都是有师傅带徒弟的。
就一般的技艺如木工、铁匠之类的传授而言,师徒也好,家族也好传承都是一种常态。那些祖传绝技即使招徒弟也极少轻易传授。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宋代秀水有
家制泥鳅干的技术独到,当地人都不懂其法,他家的徒工多方探寻其秘密,都没能学到手。清末广州制革业中的熟皮配料是关键技术,由师傅掌握,配料时在小房内
操作,有时还把窗帘拉住,不让徒弟看见。徒弟只能在日常帮师傅做活时用心观察,对关键技艺还不能随便打问,全靠心领神会,行话叫“偷师”。
手工技艺无论是家庭内部传继还是师徒间的传授,都尽量不扩大范围,越是高超的“绝技”越倾向于单传。但由此一来,却带来一个不可避免的弊端,有些技艺往往
在家庭传继中出现断代,或者是师徒传授时因师傅突然死亡等意外情况而失传,以致于有人戏称所谓绝技、绝活的“绝”含有传不长久的意思。明初吴江有个叫张铜
锁的制锁技艺高超,“远近争购,一时称绝技焉。其子传其技,稍逊其父,至孙不务故业,法遂绝”。(《续外岗志》)明初南京沈万三有一种冶铁用的特殊药物,
可使炉火极盛,因此获利成了南京首富。被朱元璋治罪流放后,某御史向其子索要秘方,说交出秘方便可活动赦免沈万三。可秘方单传,其子不清楚在何人之手,只
有“先世所遗成药”数盒,送给了御史,此后也再没人知道此秘方了。
曾有人考察了明朝时的几家著名的绝活,发现都在家庭内部父子传继中传走了样或传丢了,如:
制笔业中的金陵陆继翁、王自用,吉水的郑伯清,吴锡的张天锡,杭州的张文贵等都有绝技,所制毛笔各有特色,却因“不妄传人”而“惜乎近俱传失其妙;”
制陶业中的宜兴陶家对陶土的“取舍、配合各有心法,秘不相授”;
彝鼎业中的松江胡文明能“按古式制彝、鼎、尊、卣之类,极精,价亦甚高,誓不传他姓;”
织布业中的丁娘子布名声很大,“造法秘不示人”
结果就是这些都慢慢失传了。
师傅授徒时往往不肯毫无保留地传授,总要留一手绝活,到自己晚年甚至临终前才单传给最可靠的弟子,以防过早地“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更增加了失传的危
险。清初康熙年间北京有个叫董九的建筑技师,设计督建宫殿堪称一绝,他每造一座宫殿之初先“手制木殿一区,以寸准尺,以尺准丈,不逾数尺许,而四阿重郭,
规模悉具,殆绝技也”。他这手绝活是跟师傅冯巧学的。
冯巧是明后期京城有名的建筑技师,从万历到崇祯,所有宫殿他都参与设计。明朝末年,冯巧已经很老了,孤身一人,董九“往执役门下,数载不得其传。而服侍左
右,不懈益恭”,终于感动了冯巧,“一日,九独侍巧,顾日:子可教矣!于是尽传其奥”。董九等了几年最终学到了手艺,算是幸运的。
这种防范式传授最容易失传,景德镇魏家的砌窑技术后来也授徒,据说“由于过于保守技术秘密,最后只剩下两个老师傅和两个徒弟。徒弟还没学会技术,两个师傅
就死了,技术就失传了”。我国历史上的许多精湛的工艺品,现在我们只能知其名或见其物,而不懂其制作技法,大都是这个原因造成的。
可见在古代,工匠师徒之间,往往是一种博弈加防范的过程,多数情况下,只有家族继承或者家族式师徒中最亲密的徒弟,才能得到师傅真正的手艺。恰恰是手艺的难得,使得徒弟与师傅的感情更加复杂。虽说复杂,却因为有求于人,鲜有工匠师徒间拆伙撕逼的事情发生。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老汉儿四川话是父亲的意思。
但一般不会直接称呼本人。“老汉儿”有时候也会用于妻子称呼丈夫,类似于“孩儿他爸”。另外,四川人也会用“老把子”“老头儿”来称呼父亲,多含戏谑意味。
例句:
1、快去喊你“老汉儿”来吃饭了!
2、你跟你“老汉儿”一见面就吵架,啥子时候才能心平气和地摆一次?
发源:
四川话发源于古巴蜀语,迄今四川话的原始层中仍然保留了“坝”(平地)、“姐”(母亲)、“养”(您)等来自上古时期的词汇。
之后四川话便随蜀地区的历史进程和移民更替而不断地发展变化,先是秦灭蜀后,蜀地区逐步形成属于汉语族但独具特色的蜀语。其后在明清时期,由于大量来自湖广等地的移民进入四川,蜀语同各地移民方言演变融合而最终形成了现今的四川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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