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0-24时舟山市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1月17日0-24时舟山市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第1张

11月17日0-24时,舟山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11月15日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集中隔离点检出。目前以上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11月14日:定海城西春晖幼儿园、晶筑城衢州人家、舟基大厦、长峙岛文家四季厨房、长峙岛翡翠苑、长峙岛香樟湖核酸采样点、临城黄土岭村、盐仓金鹰公寓、长白太平洋船厂、定海绿城玫瑰园诚园。

11月15日:定海城西春晖幼儿园、定海绿城玫瑰园诚园、舟基大厦、新城创客码头二楼食堂、临城樱花公园核酸采样点、长峙岛香樟湖核酸采样点、长峙岛文家四季厨房、好口福海鲜面馆、定海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范意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扫验“场所码”,共筑防疫屏障。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浙江衢州疫情最新一共有270例。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截止于2022年12月11日,浙江衢州已经累计确诊270例。浙江,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东南沿海。

浙江省衢州市报告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4月27日,浙江省衢州市报告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2022年4月20日以来有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

三、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忂州市有疫情。地处浙江省西部的衢州市举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衢州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廖利军介绍,根据研判,我市将在12月底进入感染高峰期,1月初(元旦左右)达到第一波高峰,并进入高位平台期,可能在1月底(春节后一周)达到第二波高峰。同时,在达到感染高峰后一周左右,可能出现重症高峰。

2022年绍兴疫情情况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11月18日绍兴发布账号

上虞区:

2022年11月18日15时15分,绍兴市上虞区在杭甬高速牟山南出口拦截发现两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系省外来虞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区联防联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两名阳性感染者正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在上虞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

04:43在常台高速东关西出口下高速,在高速口做核酸

04:56车开往上风高科,上午9点在厂里卸货

10:45车驶离开上风高科

10:49在常台高速东关东进口上高速

11:18在杭甬高速牟山南出口下高速,被固定管控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省外非风险区来虞人员倡导“3天3检”,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在虞的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3天1检”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扫验“场所码”,共筑防疫屏障。

越城区:

2022年11月18日下午,绍兴市越城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系省外协查通报的密接人员。越城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其在越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7日

0时28分在滨海北下高速

1时58分到达稽山街道大众公寓

8时17分离开大众公寓

8时41分入住迪荡街道祥旅商务宾馆后一直未外出

13时19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以上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村、单位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愿检尽检”点完成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省外来越返越人员,请提前主动向所在村报备,严格落实入越“落地检”,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外省多地报告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3月15日,北京市、重庆市、浙江省衢州市和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潍坊市和滨州市、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广东省东莞市报告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

2022年3月9日以来有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3月8日以来有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和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和嘉兴市平湖市、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滨州市阳信县和邹平市、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3月7日以来有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3月6日以来有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和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和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和嘉兴市平湖市、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潍坊市奎文区、滨州市阳信县和邹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及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

三、

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和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和东城区和平里街道、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和嘉兴市平湖市、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潍坊市奎文区、滨州市阳信县和邹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及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

;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2月5日上午,衢州市人民医院浮石分院传来喜讯,衢州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首批两位病人治愈出院,其中1位曾经是重型病例。

其中一位患者来自衢江区,女,50岁。1月23日从武汉返回衢江,1月24日因“头痛伴咽喉部不适”由救护车接送至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1月25日该患者经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并经省级专家复核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型病例,于1月26日转衢州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

另一位患者来自常山县,男,28岁。1月16日由武汉返回常山,1月18日举办婚礼,1月19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腰痛等症状,当日到常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医院接诊后,认为该患者近半月内有武汉疫情地区接触史,不能排除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可能。按照凡是湖北、武汉来衢返衢人员如有发烧等症状一律隔离留观的要求,医院果断将患者收治入院,其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患者于1月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月30日转到衢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集中收治。由于患者收治及时,其密切接触者隔离及时,在接触人员范围内没有造成传播,126名密接者已于2月2日解除隔离。

连日来,两名患者经过医护团队全力救治、精心护理,病情持续改善,呼吸道症状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病灶明显吸收,各项化验指标均正常,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同时对两位患者进行粪便核酸检测,结果也为阴性。经市级医疗专家组评估,两人符合出院条件。

当天上午,医院举行了简单的交接仪式,两名患者收到鲜花后乘上了救护车回到各自的村里。下一步,他们将在村里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全程佩带口罩。面试及技能测试的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及等待面试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6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下载填写,考试时统一上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浙江衢州市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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