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l 丛非从
经常有人说自己不会吵架,每次吵架都被气得不行,什么都说不出来,一想到吵架,脑子里就没词了,憋得很难受。回头复盘的时候又觉得后悔,觉得当时应该这样吵、应该那样吵。但其实下一次,还是该怎么不会吵,就怎么不会吵。
然后就安慰自己说:我不喜欢吵架。
我想说的是,喜不喜欢是一回事,有没有能力是另外一回事。你可以不喜欢吵架,可以选择不吵架,但你得有吵架的能力。因为,人在江湖,你不喜欢吵架,不代表别人不会跟你吵架啊。
当你拥有吵架的能力后,别人在跟你吵架的时,你才是真正自由的。
如果你想掌握吵架这项能力。你可以看看你目前处于在哪个层次上,然后往更高级的一层尝试训练。
根据一个人心理强度的不同,我把吵架划分为4种类型或4种境界:
吵不出来。
智慧型吵架。
复读型吵架。
不必吵架。
01
吵不出来
最低级的吵架,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觉得很委屈,可就是被堵得说不出话来,跟一个榆木疙瘩一样,根本吵不出来。只能闷着不说话,不回应对方,甚至有的人会委屈求全,讨好对方。
有些人会安慰自己说:“是我不想跟你吵架”,这样就能获得一点“其实是我不想跟你一般见识”的主动感,以及“我是不愿意努力,我只要努力,肯定能考上北大”的自信感。
其实是对自己没有吵架能力的一种防御。
这个层次的人之所以不敢吵架,是因为潜意识里给了自己一个设限:
不能跟人有冲突的
冲突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禁忌,是不能触碰的领域。所以为了忠诚于和谐,他们宁愿委屈自己。有两个原因:
1在他们的想象里,冲突可能会伤害别人,这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这种感觉就像是两个人在过招打架。对方出招,招招狠准,想致你于死地。而你却大义凛然,慈悲为怀,出招的时候先想着保护好对方,不能伤害到对方。
你在吵架的时候都想保护对方,是有多么伟大啊。
2其次在他们的想象里,冲突也可能会伤害到自己。
但你仔细想一想,跟别人冲突能伤害到自己吗?其实未必的,但这种惯性的恐惧很自然的就上来了,你吵架就怂了。
我会建议你下次想吵架前,先判断一下想吵架的对象:你们有冲突后,会伤害到他吗?如果能伤害到,他能自己恢复过来吗?如果他不能,对你有什么影响吗?
然后再判断一下:
他有能力伤害到你吗?
如果能伤害到,你自己能恢复过来吗?
这对你来说,代价是可以承受的吗?
然后你就可以去冲突了。
既然有吵架的冲动了,就不要去怕双方受伤。人哪有那么脆弱呢,吵架一次,就伤得恢复不了了?
不会的。再说,经历点受伤就是坏事吗?
当你开始卸下“和谐”的这个枷锁,接受“人是可以有冲突”的这个理念的时候,你的吵架技能就被解锁一个层次了。
02
智慧型吵架
然后你就来到了第二个层次 — 智慧型吵架。
在这个层次里,吵架讲究的是“以理服人”,真正能讲出让人信服道理那不叫吵架,那叫沟通。讲了别人不认同的道理,才有了吵架。
在这个层次中吵架的人,会沉醉于自己的道理不可自拔,觉得别人就应该这样、应该那样。自己觉得无比正确,而且委屈,别人却觉得你咄咄逼人、无理取闹。
比如,诸葛亮舌战群儒,让东吴一堆文臣哑口无言。比如,妈妈口中的“年纪大了就应该找对象”、“你应该常给我们打电话”,让你无力反驳。
有的人觉得自己的口才不行,智慧不够,所以不会吵架,实际上他对吵架的认知,只停留在这一层里,智慧不够,就吵不出来。
这个层次的人已经敢于与人冲突了,但潜意识里还给了自己一个设限:
人必须要讲理
这个设限就一下子拔高了吵架的难度,好像需要先懂很多道理才能配吵架一样。
在你吵架之前,要先自捆手脚,带上枷锁,你不输谁输呢?
先给自己设个限,不允许自己不讲理,但是你又没那么多理可讲,你就吵不过人家、吵不起来了,你就只能把气憋回去,气着自己了。
人为什么要在吵架的时候考虑讲不讲理呢?
因为你得保持好自己“讲理”的好形象。毕竟,头可断,血可流,发型和形象不能丢。
你在吵架的时候都希望自己是个讲理的人,那你的形象包袱是有多重啊。
可你的对手很可能没有这个规则,就像秀才遇到兵一样,某些男人在跟某些女人讲道理一样。
如果你想吵架,然后你又来不及想词,或者没词可吵,或者理亏吵不起来,你就可以卸下“讲理”这个枷锁了,当你开始学会不讲理的时候,你的吵架技能就又上了一个层次了。
谁说吵架一定要讲理呢?
03
复读型吵架
如果你能放下讲理的形象包袱,恭喜你就解锁到第三层吵架的境界了。
我也没什么智慧,没什么逻辑,没什么道理,但我就只会说一句话:“你就是不能这样!你就是不能这样!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这样是不对的!你这样是不对的!”
这种人吵架的时候,别人根本没有插话的机会。你有道理,又能怎样呢?
这种吵架,就像复读机一样,不需要有很多词,只需要不断的重复就好了。这是一种无词胜有词的境界。
比如骂街,一句脏话能重复几百遍。比如有的妈妈骂孩子:“你怎么这么笨!啊!你说说你怎么这么笨!”仅凭一句话,就能吵完一整个架。
在这个境界里,吵架已经放下了“和谐”的包袱和“讲理”的包袱。轻松上阵,赢的概率就比较大了。
毕竟,吵架要的是赢,要的是爽,何必在意讲理不讲理呢?
我曾经和一位房产中介有过一次冲突,为的是在过户的时候有一个80元的工本费。因为前期合同的不清楚,并没有规定谁付,中介就希望我付,虽然没多少钱,但我就是不想付。
然后中介就跟我讲道理,我自认为我讲不过他们,实际上2个回合我就感觉自己理亏了。
于是我就调整了方针,我就说“合同里没写,凭什么我付”。反复的只说这一句话,越说越激动,声音震荡到过户大厅里很多人都在看,然后中介就妥协了。
我知道,我赢在了气场上,而不是道理上。我同时放下的,还有“面子”的包袱。
在这个层次里,经历几次你就会明白:吵架很爽,没人不喜欢吵架。
那些之所以说不喜欢吵架的人,就像是学渣说不喜欢考试一样,挫败的经验太多了,就爱不起来。
04
不必吵架
这是最高级的吵架。
吵架的至高境界,就是心中无架。
只是静静地看着你不说话,看你波涛汹涌,而我内心充满平静,看你卖力表演,而我只是安静的做个观众。
偶尔,还可以给个掌声,说一句:“说得好!”
有的夫妻关系中,你在这边歇斯底里,他能在那边呼呼大睡,波澜不惊。有的亲子关系中,你说你的,他干他的,毫不理会。有的上下级关系中,你这边批评着他,他那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着,熟视无睹。这样的人,已经达到了吵架的最高境界。
这种境界的修炼来自于:自我坚定。
我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知道我做的对与不对、好与不好,你的看法完全干扰不到我对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不必反驳你。
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或者你离开我也没关系,我知道你伤害不到我,所以此刻我不在乎你是否喜欢我。
我知道你比我需要你更需要我,所以我相信你会妥协。不需要跟你吵架,我只需要等待就好了。孩子尝试跟妈妈吵的时候,有的妈妈不搭理孩子,就是因为如此。
我就是个流氓,你也不能怎么着我,跟这种人吵架,你只能自己噎着。
05
端正吵架的目的
吵架其实很简单,当你产生想吵架的冲动的时候,你一定要先端正吵架的目的,你到底是想干嘛。
是为了说服别人吗?
如果你是为了说服别人,那你应该去帮助对方分析下,从他的视角出发去跟他沟通,而不是灌输。
吵架就是吵架,吵架不是谈判,吵架不能沦为谈判,吵架的时候还想着谈判,就像是打游戏还想着做数学题一样,哪样都做不好。
是为了保护对方不伤害他吗?是为了表达爱吗?那吵架只会离这个目标更远了。
吵架的有效目的,可以是:为了赢,为了利益,为了爽,为了看他不爽,为了出一口气,等等,这些都可以。
当你知道自己此刻的目的的时候,你就可以衡量一下吵架值不值得,然后去做就可以了。思想包袱,别那么多。
你要学会解放思想,放下包袱。
有的人觉得很难,其实是因为他们不敢为了自己而活。不敢重视自己的利益,不敢重视自己的感受。潜意识里深深觉得自己不值得,也就不敢通过吵架去保护自己了。
事实上一个人喜不喜欢另外一个人绝非偶然,它是建立在潜意识里一套严格的决策程序上的。但是,由于完全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们就以为这背后没什么道理。这个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完整的清单:9大心理学法则。它们能够影响甚至改变我们对他人的看法。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些法则来让任何人喜欢上自己。
心理学法则1:关联
这本书全部讲的都是人和人之间的关联,但是在这一段,“关联”这个词另有所指。简单说吧,如果你和某件令人心情愉悦的事结伴出现在别人眼前,那个人就会把那种愉快的感觉和你关联在一起。比如说,你正准备出去度假,那么不管看见谁,你都会把“要去度假”的愉快心情跟他关联起来,而你对那个人的好感自然就会多一点儿。相反,研究指出,要是你正在肚子痛,那你对周围人的好感度就容易变低,他们无意中成了“关联”的牺牲品。当然了,虽然产生好感远不止“和好事一同出现”这么简单,但这可以让他人对你产生强烈的情绪——不管是好是坏。
所以,想要让某个人喜欢自己,那就趁他高兴的时候和他说话。他会把当时的好心情和你相关联,然后就会对你产生好感。
提醒
想看出别人的情绪好坏并不难。但如果有时你不确定,那就观察他的脸。
◆如果他情绪很好,多半会冲你真诚地微笑,眼睛会睁得大大的。要是他只是动动嘴角,五官根本都没配合,那只能算是客气的表示。通常,这种表情意味着此人情绪不佳。
◆眼神的接触最容易反映情绪状态。如果我们心情很好,就更容易直视对方。相反,情绪很糟的时候,我们就会往下看,或是躲开对方的目光。
心理学法则2: 日久生“情”
人们常常相信一句俗话,“亲不敬,熟生蔑”。可这句话其实不对。现实甚至与之恰好相反——无数的研究结果表明,你和某人接触得越多,他就会越喜欢你。
根据莫兰德(Moreland)和扎荣茨(Zajonc)1982年的研究,只要第一印象是正面的,重复出现会提升好感度。重复出现的主角可以是任何东西:一个人、一个地方,甚至是某样产品。露面的次数越多,对方反应就越积极。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广告里头只出现产品或名称,却不说产品有什么特点,也不说产品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生产商不需要说这东西有多好,只要让我们记住产品形象就行。广告商和政客们早就深谙此道——只要重复曝光,就能够增加产品销量或者拉到选票。研究表明,比起其他的字,你会更喜欢自己姓名中含有的那几个字——日久生“情”的力量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所以,仅仅是经常出现在某人面前,就能加深他对你的好感。有时我们误以为,要博取好感就应该以神秘的、若即若离的姿态出现在他人面前,但这恰恰减少了互动的机会。经常出现在身边的人更容易和我们进行互动,所以我们便更容易喜欢上他们并和他们做朋友。(顺便说一句,不用担心什么“物以稀为贵”,除非你希望对方迷恋上你!喜欢和迷恋完全是两回事——这个稀缺定律我们会在后文提到。)
心理学法则3:“两情相悦”
无数研究(和常识)表明,要是对方喜欢我们,我们就会更容易喜欢对方。所以,当我们发现某人认为我们不错的时候,下意识我们就会觉得这个人也挺好的。因此,必须要让你的“目标”知道你喜欢他,尊敬他——当然,你得真的喜欢他尊敬他才行。
要是他压根儿就不喜欢我怎么办?奇怪的是,研究发现,一个如果一开始并不喜欢你的人,后来渐渐地对你有了好感,那么,比起一开始就喜欢你的情况,他对你的好感反而会更多。记住,如果你跟他的关系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让情况来个180度的大转变——恨不得一下子就把他变成你最好的朋友。研究显示,逐渐产生的好感绝对比“立即打得火热”更有效。所以,不要过头,用不着一下子就变成他的头号粉丝。应该平稳渐进地使用“两情相悦”这个方法,让他逐渐感到你对他的印象还不错。
心理学法则4:相似生好感
有人认为异“性”才会相吸(这里说的是性格),其实这是错的。事实上,我们更喜欢和自己个性相似的人。虽然有时候对方与自己的性格差异会勾起我们的好奇心,但是,“相似性”和“共同点”才会使双方产生好感——这就是所谓惺惺相惜。跟他说话的时候,聊聊你们的共同爱好和兴趣吧。
跟这个道理很相似的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同经历过人生起伏的人特别容易产生深厚感情。比如说,在一个战壕里共过生死的战友,新生入学时一起被人捉弄过的同学,往往会结下牢固的友谊。就算你们没有真的共同经历过,只要有过类似经历,这条法则也适用。正是因为这个,两个素不相识但有过相似经历的人特别容易见面就熟——不管是生过一样的病,还是都中过**。“他明白我的感受”,这个念头会引发出温暖的情感。这是因为,人人都渴望得到理解,那个重大事件很可能造就了今日的他,而拥有相似经历的人会感同身受。
父母吵架我该怎么办辩论赛辩题凡事既然发生,必有原因,事情的发生原因不是我们所左右的,当然解决的方式也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虽然通过种种方法能得到暂时的缓解,但终归问题的症结没有消除,矛盾始终存在,争吵始终不息,事物在矛盾中发展,这是世界万物生生不息的法则,我们没有能力左右,也无需妄图左右,一切顺其自然。争吵的过程就是优化的过程,就是在互相取长补短的过程,夫妻之间会因争吵矛盾而朝向最优化发展,甚或离婚,也是最优化,因为不相爱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无疑是最大的痛苦,所以,不要太想让事情朝自己意愿发展, 因为,事物自始至终,都在朝着事物本身的最合理的存在方式的方向发展,而不为任何外力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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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吵架我该怎么办辩论赛辩题
231d的海角
父母吵架我该怎么办辩论赛辩题
凡事既然发生,必有原因,事情的发生原因不是我们所左右的,当然解决的方式也是我们所左右不了的,虽然通过种种方法能得到暂时的缓解,但终归问题的症结没有消除,矛盾始终存在,争吵始终不息,事物在矛盾中发展,这是世界万物生生不息的法则,我们没有能力左右,也无需妄图左右,一切顺其自然。争吵的过程就是优化的过程,就是在互相取长补短的过程,夫妻之间会因争吵矛盾而朝向最优化发展,甚或离婚,也是最优化,因为不相爱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无疑是最大的痛苦,所以,不要太想让事情朝自己意愿发展, 因为,事物自始至终,都在朝着事物本身的最合理的存在方式的方向发展,而不为任何外力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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