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吗

法国总统有权解散议会吗,第1张

法国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共和国总统:国家元首由普选、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2000年9月24日法国全民公决之后确立总统任期5年制);并由法国总统任命总理,和根据法国宪法第8条,总理的提名来任命政府其他成员。总统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总统亦是三军统帅。另外,根据宪法第16条,在面临重大危机时,总统拥有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力,例如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启动全国动员令等等。根据宪法第20和21条,在总理的领导下,政府决定并主管国家的政策;领导政府的运作,保证法律的实施;政府向议会负责。

尼古拉·萨科齐是现任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即现在的法国)的第六任总统,他于2007年5月16日正式就任;弗朗索瓦·菲永则于2007年5月17日被尼古拉·萨科齐任命为现任的政府总理。

国民议会(法语:Assemblée nationale)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总共有577名议员,每名议员代表单一的选区。议会成员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法国总统有权解散国民议会。

第一帝国复辟后(1814-1815),拿破仑於1815年3月杀回巴黎,重建帝国,立百日皇朝,路易十八落荒而逃。在滑铁卢战役过后,路易十八得以复位,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1815-1830)。而他和他的弟弟夏尔十世一直致力维护保王党在国会的势力。而一些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政策,亦因被认为倾向於自由主义而被两人废除。这些举动令波旁王朝渐失民心,最终导致1830年七月革命的爆发。

夏尔十世保守的政策在1830年终於惹来了革命。在那一年法王夏尔十世试图推行镇压法令,触发一场叛乱,史称「七月革命」。革命过后,法国国会让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普三世以法王路易十三的次子菲利普第八代孙的身分继承王位,正式称号为「法兰西人的国王」路易·菲利普。由於他以波旁-奥尔良为姓氏,因此他的七月王朝,亦被成为波旁-奥尔良王朝。

路易·菲利普采取中间路线,但依然无法解决法国经济持续衰退的问题。1846年的工农业萧条,引致发生1848年二月革命,令他被迫退位。自此以后,没有任何一位波旁王室或其分支成员能再次统治法国,而法国波旁王朝而正式落下帷幕。

(革命细节就不做介绍)

第一,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的原则得到肯定。议会与总统及政府、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存在着互相制衡的关系,就权力的重要性与政治作用而言,议会相对地超过了总统和政府。(从制度的结构作用考虑,立法权控制行政权是合法,是顺理成章之事。)议会实行两院制,两院实行自己的管理,总体而言,参议院在议会制中占主导地位,总统解散众议院需得到参议院的同意,没有见到参议院可以解散的条文。宪法规定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掌握,众议院在财政立法方面处于优先位置,总统与参众两院的议员“共有立法创议权”。宪法规定参议员为300名,由间接选举产生,其中国民议会选出的75名为终身议员,其余225名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众议员600名,由直接选举产生(妇女、军人被剥夺了选举权),任期4年,每届全部改选。仅参议院有权组成高等法院,参议院组成高等法院时“只能行使司法职能”,可以起诉和审判总统、审判已经由众议院起诉的部长。第二,总统权力的受到制约,但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总统权力的大小是人们经常议论的话题,这是因为1875年宪法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总统获得不少权力。“国家行政大权由总统掌握,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有权任命部长等高级官员、缔结条约和实现特赦,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其实,第三共和国总统解散议会的权力,只于“5月16日危机”中被使用过一次,直至第三共和瓦解也不曾再使用。实际上,总统的权力大部分是受到议会的制约,越是事关重大越是如此。他难于实行完全独立的政策。如果参议院反对,总统无权解散众议院。部长由总统任命,但是他们必须对议会负责,而不是对总统负责,总统发布命令时,需要一名部长副署。此外,总统的言行不受追究,“共和国总统只在叛国时承担责任”。第三,法国政府首脑是总理。法国宪法不曾包括关于总理的专门条文,单独说明部长职权的条文也为数有限。从1875年“宪法”颁布起,共和国总统不再是政府或内阁的一名成员,而只是国家的元首,政府则由部长们组成。宪法条文中的部长实际是包括总理的。在第三共和国的政治框架内,总理是法国政府的具体***,他控制着整个政府机器的活动,通常他还亲自领导政府某一个部的工作。总统和总理的关系值得注意,我们已经知道总统的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其实也是会受到政府或总理的约束,在第三共和国,随着时间的推移,总理的作用与日俱增,后来他的权势明显超过总统,尤其是是像克利蒙梭这样的强硬人物担任政府首脑时,总理的作用更加突出。1917年,克利蒙梭掌握总理大权,他说:“只有两个器官是无用的:前列腺与总统”。由此可以判断,法国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政府首脑是总理。第四,不稳定的内阁与第三共和的脆弱。戴高乐指出:“1875~1940年我们更换过102届政府,而英国仅更换过20届政府,美国只换过14届政府。”难怪罗斯福向戴高乐表示:“请您想一想,我这个美国总统,在战前甚至有时连法国内阁总理的名字都说不出来!”第三共和国中后期内阁的不稳定是公认的事实:总理的短暂掌权、政府的迅速更替,容易造成国内政治活动动荡不安和法国国际威信蒙受损失。这源于议会制的缺陷,可以追索到选举制的弊端,归根结底取决于当时社会矛盾发展的状况。正是由于法国社会存在着各种矛盾,议员们分属于不同的利益集团和党派,这些人只要抓住时机,便可借助某一项政策、某一种社会问题的评判而倒阁,或是本党本派的人物上台执政。应该注意的是,内阁的垮台主要是总理等极少数头头的下台,而在通常情况下权力机构依旧运转,各部门和众多高级官员的日常工作照样进行。在议会制共和制的框架内,议会内的争斗是合法的现象,“党派之争斗与敌对野心家之间的决斗,一向为法国人所喜闻乐见!”,但议会中的争论“耗尽了祖国的活力”,最终导致了第三共和国的垮台。第五,第三共和的巩固与充实。1875年宪法已经确认了共和制,此后如果反对共和制度,便构成违宪重罪。1879年1月5日,参议院按“宪法”规定改选1/3任期9年成员,由于法国广大农村的农民放弃了对于皇帝与波拿巴主义的迷信,转而投票拥护共和国,这样在改选的82席中,共和派取得66席,获得了胜利。1879年1月30日,任期未满的麦克马洪总统认识到大势已去不愿做困兽犹斗的垂死挣扎,主动辞职,同日,两院联合开会选举格雷维为新总统(1879~1887)。从1873年5月24日梯也尔下台到1879年1月30日格雷维当选,6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共和派的共和国”变成了“共和派的共和国”。1879年11月3日,参众两院分别迁往卢森堡宫和波旁宫,巴黎成为首都。1887年正式确定“马赛曲”为共和国的国歌。国庆日与国旗的确定是在1880年,该年7月6日,官方宣布“共和国决定以每年的7月14日为国庆日”,7月14日国庆检阅时,军队高举的蓝白红三色旗成为国旗,表示“祖国、军队、共和国永不分离地联成一体。”至此,现代人所熟悉的法兰西共和国的形象得到了确认,共和主义政治制度得到了生动的展示。此后若干年,共和制度还在不断获得充实。这里仅举一例:2000年法国《回声报》在介绍报纸是“第四权力”时,曾如此评论:“1881年7月29日法律是法国新闻界享有世界各国所无法相比的新闻自由权”。

笔者认为法国1875年固然是“含糊不清”的,但这恰好反映了法兰西政治舞台上的复杂斗争和以及法兰西“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也反映了法兰西人的民族性,“他们习惯多样性,也许只有反对专制统治与抵抗外敌入侵才能使他们真正做到万众一心”。除了德国入侵这个外部因素之外,第三共和寿终正寝的原因正是这种“议会掌握大权、党派过分内斗的共和制度的失败”,第三共和国以苦涩的事实反复告诫:共和制度并非白璧无瑕,它只是人间的一种政治制度,它可能包含着内阁更迭频繁与政府威望递减。但这决不是共和制原则的失败,而是因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薄弱的内聚力导致的,内阁的不稳定性是第三共和的严重的政治疾病。二战结束之后,法国人重新选择了共和主义制度。

法国国会选举次轮投票低投票率成马克龙隐忧。投票情况如何?

6月18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法国将举行国民议会选举次轮投票,总统马克龙领导的“共和前进党”(REM)在首轮投票大胜,最新民调更预计REM联同联盟政党,可取得多达470席,占国民议会全部550席的逾8成。然而,由于首轮投票的投票率不足5成,被批评民意授权不足,总理菲利普在选前呼吁选民踊跃投票。

民调结果显示

在首轮投票中,缺席投票率为513%,是近60年来最高,预计今日投票的缺席率将升至53至54%,远高于5年前同一选举的446%。

近日3项民调显示,REM及其盟友可取得440至470席,是至今预计的最高数目;传统右翼政党共和党及其盟友料只得70至90席;前总统奥朗德所属的社会党,相信只能保住20至30席,流失200多席。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高中历史老师回答您

现如今的法国历史称之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体是民主共和制政体。当然有议会!只不过不是“国会”,法国人称之为“国民议会”,法国实行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制,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国民议会共有577名议员,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称谓不同,可是实质是相同的,都是民主共和制的中流砥柱。

希望对你有帮助。

英法百年战争促进了民族意识的产生,使骑士阶层逐步衰落

百年战争结束之后,虽然英王坚持在自己的头衔上加上法兰西国王的称号,但是英法王权实际上相互独立了。英国基本上退出在欧陆的角力,它逐渐地展示出了岛国的属性,构成了近代英国转向光荣孤立政策的基本地理条件。

法国西部和北部疆域轮廓通过百年战争得以基本确定,扫除了英国的干扰,法国进一步走上了统一的道路。在百年战争中,从平民中征召的步兵,尤其是长弓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挑战了西欧贵族骑士的军事垄断地位。

基于封建效忠关系的军事义务逐渐被雇佣军代替。法国在1439年建立了常备军制度,近代国家的职业军队逐渐形成。虽然有历史学家认为这一时期的民族意识还很模糊,更多的是精英阶层从上而下逐步对普通民众产生影响的结果,有些还夹杂着乡土意识、王朝理念和荣誉观念。

但是,有一点却是共识,那就是百年战争中英法的对立状态让两国民众都认识到了彼此的区别,并有了相互区别的文化共识。对英国而言,摆脱了大陆的负累,英格兰国王真正地成为了英国民众的国王。

王室和贵族阶层的主要语言从法语转为了英语,到15世纪时,英语已经可以用来书写正式的文件了。有历史学家认为,英语越来越多地被运用,成为了表现和阐述民族性的重要手段。对法国而言,战争的伤害让社会各个阶层都意识到了他们与英军的对立,保卫国王和法国的意识广泛地深入到普通民众中。

比如贞德虽然是法国洛林地区小村庄的一位普通的农家女孩,但却坚信统治法国的必须是一个法国人,这样的信念实际上反映出一个被各个社会阶层所认同的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在萌芽。虽然战争让君主成为了英法民族意识的重要象征,但是百年战争却导致英法王权的发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英国道路:为支付战争费用,英格兰国会在百年战争期间频繁召开,逐渐成为了一个常设机构,并有了上议院和下议院之分一上院由贵族和高级教士阶层组成,下院则由乡绅和城市精英代表组成。

下院借由批准税收的权力与国王进行政治交换,对王国政治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到14世纪末,国王若要征收非传统项目的税收,必须通过下议院的同意。也就是说,下议院实际上掌握了批准和拒绝所有新税的权力。

由此看来,在百年战争中,英国的等级议会制度得到了增强,对君主的权力形成了重要的制约,这可以看作是英国后来立宪君主制度的前奏。

法国道路:法国则是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14世纪上半期时,为征收临时特别税,国王会征求三级会议同意。但是法国一再面临的危机局面使民众心中对强大的王权表现出了极大的渴求,为了保障王国的安全,三级会议从14世纪中期开始逐渐默许国王随意征税的行为。

1439年,查理七世设立常备军为经常性的赋税提供了理由,三级会议最终放弃对征税权的控制。总之,百年战争中,法国的议会制度不仅没有像英国那样得到加强成为限制王权的工具,相反地,它却被王权吞噬,使法国王权空前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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