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其实越南是吃亏的,当然越南在历史上曾经全国都是中国一部分(宋朝以前),所以抢不抢这个话题其实挺无聊。
中越边界的变迁
越南从中国宋朝独立以来,边界曾经几度变动。
宋朝时期,广源州(今越南高平省)土酋侬智高叛乱,被宋朝平定,安南向中国提出了广源(今越南高平省)、两峒(广西那坡县附近)的领土要求,宋朝皇帝以广源(今越南高平省)偏远难守,将广源州赐予安南。
元末明初,越南乘中国内乱,越过边界二百余里,占领中国的禄州(今越南禄平县)和西平州(今越南谅山),将国界从现越南谅山西南的鬼门关推进到今天的镇南关(友谊关)附近。越南还占领中国广西思明府所属的六县(今越南脱浪县等沿现中越边界各县)。
明朝期间,越南趁中国从越南撤军,还占领中国云南的宁远州(今越南莱州及其莱州以北地区)。
明朝后期,越南发生内乱,内乱的一方安南王将广东的六峒地区(现在广西的北仑河以北一直到广西的江平)还给中国,在云南方向,将蝴蝶、普园(中国云南麻栗坡以北)归还中国。
清朝初期,云南建水县外六猛(今中国的金平县、越南的封土县一直到越南莱州以北的地区)内附,也就是明朝云南的宁远州回到中国。
清朝雍正年间,越南向云南推进边界,从大赌咒河(位于越南黄树皮县和河江以南)推进到小赌咒河(现云南马关城外小赌咒河),雍正皇帝以越南“累世恭顺”,将小赌咒河以外的中国领土赐予越南。
法国侵略越南时期,清朝出兵抵抗法军,在黑旗军的帮助下,占领了越南北方。但是法国也占领中国台湾的澎湖地区,切断了大陆和台湾的联系,并全歼了中国南洋水师。所以李鸿章和法国签订了《中法新约》,条约规定中越边界在现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因为中越边界在历史上从没有全面勘定过,中国的勘界官员一边准备谈判,一边派出军队占领边界附近的有利地形和越南界内对我国非常重要的地区。 中国的勘界官员根据《中法新约》中规定中越边界在现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原则,首先向法国提出了从谅山到高平一线全部划归中国的方案(这一方案可以收回从宋朝以来丢失的全部中国领土)。法国谈判官员没有同意;后中国的勘界官员又提出了将越南的文渊县等三县(现在越南的同登县等三县)划归中国的方案,法国谈判官员开始同意,但是后来又耍赖,最后条约中还是没有收回。因此中法(越)边界条约中国方面的得失是:
在广东方向(现在已经全部划归广西省)上,越南的飞地江平、黄竹、石角、句冬(现在广西钦州的江平、黄竹)划归中国。清史说:广东西南江平、黄竹一
带,从思勒拓展边界到海,南北计四十里,东西共六十里。
在十万大山中,有一块三不管地(即广东不要、广西不要、越南不要),条约规定这块地区划归中国,十万大山分茅岭、峒中(现广西峒中)都划归中国。嘉隆河八庄等各处越民,因恐惧法国人,而华人有同文同族,所以纷纷向中国官员提出不愿意受法人统治,纷纷改换清朝服装,当中法勘界官员现地勘查边界时,越民均指认边界在南,而把自己村庄划在中国。这种情况在边界沿线多次出现,使中国收回许多领土。清史上说:广东钦州界之西境分茅岭、嘉隆、八庄一带,拓展边界到嘉隆河,南北计四十余里,东西计三百余里。
在广西方向镇南关处,都是险要的高山,是边防重地。在清朝谈判官员的努力下,镇南关东西数十公里内,中国边界向越方推进了二十到五十里,使很多险要的地段划归中国。
清史说:镇南关东界原在米强山,现在拓展到派迁山,拓展领土五十里。西界各口拓展二十里。并划出斜线往西北方向和云南边界相接,斜线比历史边界拓展二十到五十里,凡是线内的村庄不管中方还是越方,全部归中国。
广西龙州西侧金龙洞为边防要地,历史上为中国管辖,但是当地土官借给越南高平下琅州抵债,该地位于丹桂山脉中,长60余里,是一个非常险要的隘口,该地包括九十个村庄。在谈判官员的努力下,该地和里板三村全部收归中国。
在云南方向上,中国收回了第二段的漫冲、董纽两寨(这两寨已经被安南侵夺四十余年,纵横三十里);第三段定界于绿水河东,拓展边界四十余里;第四段,将田蓬、沙人寨等六个村庄划归中国,拓展边界三十多里。以上共拓展边界一百多里,中国没有丢失土地。
中国收回了麻栗坡的都龙、猛峒、南温河,从南丹山以北、西至越南狗头寨(位于小赌咒河)、东至越南清水河(现在老山下)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这段边界位于大小赌咒河之间,原来中国的南狼,孟康等地还是没有收回,收回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没有收回的地区为400平方公里。(明朝大小赌咒河之间1000平方公里原属于中国,清初雍正皇帝赐予越南)
云南建水县外六猛(今中国的金平县、越南的封土县一直到越南莱州以北的地区)自乾隆年间内附以来,一直接受中国管辖。但是中国为了换取麻栗坡南面的都龙、猛峒、南温河地区,这段地区作出妥协,将六猛中的三猛(猛赖(越南莱州),猛梭(越南封土县)等)划归法国。清政府认为,麻栗坡南这块领土较为肥沃,不仅收回了领土,而且可收地利。而三猛土地,全为山地,不便于管辖,而且当时三猛的土酋在1840年时又向越南外附,并接收了越南的官职,同时也接收中国的官职,属于两国共管地。总之,三猛的丢失使中国损失土地面积总共1600平方公里。
所以,总的来看,云南方向上不包括中国老挝边界共损失1000平方公里。针对广东广西方向来说,这次划界是对中国有利的。
因此,清法越南划界对中国来说,得失的土地面积大体相当,但是中国得到的均为靠近海岸和盆地的肥沃土地,而越南得到的是不易管辖的山地(当地傣人既反对汉人又对越人反感)。而且,在划界时,由于边界沿线越人恐惧法国人的统治,纷纷易服,要求接受中国的管辖,所以沿原界许多越南村庄都在划界时划归中国。从中国的史书上看,清政府对这次划界是比较满意的,认为不包括勘界时法国作出的让步(实地勘查时,由于清军已经占据有利地形且当地越民不愿意接受法国人统治,勘界时中国已经赚得部分土地),清朝收回的土地何止数百里。法国人的史书上说:我们在划界时给予了中国以广泛的领土优惠。实际是,得失土地大体相当,但中国得到的土地较优。
建国以后,越南认为这次划界对越南不公平,越南吃亏了。对中国提出了广泛的领土要求。而1979年,中国认为有争议的领土只有五平方公里。
经过1979年-1989年的中越战争,中国占领了大部分的边界骑线点,如广西与越南交界的庭毫山、法卡山;云南和越南交界的扣林山、罗家坪大山、老山、者阴山、这些制高点均为我军控制,边界上存在的争议地区,如与越南黄树皮交界的楠木坪等,总计新增争议地区200多平方公里,这些领土均是中国军人流血牺牲换来,且全部为我控制。
1999年的《中越陆地边界条约》彻底解决了中越陆地边界问题。
首先楼主说得很对,越南现在确实是没有靠山了(美国目前绝不会做越南的靠山,因为霉佬和猴子再贱,它们的关系也不可能恢复的那么快~~)。其次,越南之所以近来一直挑衅中国,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为了获得切实的利益。越南的经济要发展,需要能源支持。再加上从地理位置上,对于南海资源,越南又是近水楼台先得月。(2)中国对于南海问题一贯疲软的态度(只是嚷嚷而从不出手)也从另一个侧面放纵了越南。(3)中国目前处于换届的敏感时期,所以对外用兵的几率几乎为零!这是导致越南最近敢于挑衅中国的主因。(4)随着美国的战略东移,打造遏制中国的“包围圈”似乎成了时下的“国际潮流”。越南趁此良机,发动对中国的挑衅,更加显露出,其把自身作为筹码,要挟中国的意味。即:在中/越关系上,尤其是某些利益关系上,中国必须要作出一定的让步。否则,越南就会加入到由美国筹划和建立的“制华俱乐部”当中。其小丑心态由此可见一斑。
中国与越南战争一般指对越自卫反击战(国际称“中越战争”),指1979年2月17日—3月16日期间在中国和越南之间的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短时间内占领了越南北部20余个重要城市和县镇,一个月之内便宣称取得胜利。
随后解放军开始对越南北部的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毁灭后撤出越南。越南人民军在中方撤出之后也宣布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这场战争令中越两国关系进一步恶化直至最低点。
20世纪80年代,两国继续军事对抗,在罗家坪大山、法卡山、扣林山、老山、者阴山等地区又相继爆发了边界冲突,时间持续达十年。20世纪90年初,两国关系逐步恢复正常,陆地边界也最终划定。
20世纪70年代中叶,越南结束抗美战争、实现国家统一后,把中国视为“头号敌人”,中越关系急剧恶化,中国边疆的和平、安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在此情况下,1979年2月17日,遵照中央军委命令,中国边防部队对侵犯中国领土的越南军队进行自卫还击作战。3月16日全部撤回国内,完成作战任务。9月17日,中央军委发布命令,授予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的52个英雄模范单位、79名解放军指战员和12名民兵以荣誉称号。
通过十年中越边境战争,维护了中国西南边疆的稳定。对越南方面来说战争的影响是持久的,国力遭到了长期消耗和破坏,最终不得不改弦更张。1979年,中国军队在撤退回国的过程中回收了此前援助越南的大量物资,并沿途摧毁了越北地区的军事设施、公路、铁路、矿山。
对越自卫反击战内容:
20世纪70年代,国际关系错综复杂,中苏关系恶化。在苏联支持和地方霸权野心的驱使下,越南不顾当年与中国“同志加兄弟”的友谊公然在中越边境制造流血事件。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邓小平同志访美。
面对越南的不断挑衅,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邓小平亲自点将许世友将军带兵作战。许世友挑选了自己的老战友杨得志。战争打响,面对自称“世界第三军事强国”的越南,我军指战员奋勇还击,渡红河、战老街、过朔江、最终歼灭越军“英雄师”。此次战争着实让越军体会到中国反击的坚硬态度。
以上内容参考 -对越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
战争原因:
同为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苏联老大哥一直是中越两国所仰仗的对象。而在越南抗法抗美期间,中国则也是越南仰仗的对象。随着中苏交恶,越南在对华对苏关系上逐渐开始棘手。而中美在1972年的接触也让尚未结束抗美斗争的越南感到不安。对于奉行实用主义的越南,在国家尚未统一之时,和中国、苏联的关系面子上都要维持。1975年越南统一,越南开始决定与苏联发展更为亲密的外交关系——因为苏联比中国强大。越南党中央亲华派如长征、武元甲逐渐靠边站,不再重用,党章里的毛泽东思想也被取消。在国内开始疯狂排华,打压华侨的正常生活,导致大量越南华侨返回中国。在中越边境则挑起武装冲突,派遣武装人员越界进行侵扰,打伤边民,推倒界碑,蚕食边境,制造了浦念岭、庭毫山等事件。随着中国与美国恢 对越自卫反击战
复外交接触,中越两国的关系则开始变得严峻了。
现在越南有些猖狂是因为美国默许的、美国是支持越南的、有了美国作为靠山越南才会开始挑衅。越南反复挑衅中国 断定中国不会动武是主因。
越争对华“既合作,又斗争”的决心已然下定。多年来,越利用中方的克制,在地区和国际上合纵连横,煽风点火,在南海问题上已经获得了明显的外交和舆论优势。当前美国强力介入南海问题且“拉越制华”,无疑强化了越南的这一优势,也极大地刺激了它将之转化为实际利益的想法。越未来将加强与美政治、军事关系,在南海问题上与美相互响应,相互配合,对我国施压,甚至在南海采取有限挑衅行动的可能性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坚持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仍要面临不少的“苦斗”。
我告诉你:
中越划定北部湾边界 海域争议只剩南海(资料)
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此前,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于6月15日通过决议,批准了该协定。至此,《北部湾划界协定》在中越两国均完成法律程序,具有了法律效力。
此主题相关如下:
中越北部湾海上界线图
北部湾有了法定边界
北部湾(越南称东京湾),位于南海西北部,是一个半封闭海湾,为中越两国陆地与中国海南岛所环抱,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北部湾是我国大西南的海上通道,油气和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也是著名渔场。
上世纪70年代以前,北部湾没有划界,两国渔民不分彼此在北部湾共同劳动。但70年代后期,中越关系恶化,由于中国渔民的捕捞装备较好,越南明显处于下风,于是越方开始采取控制措施,有时甚至开枪射击、武装没收中国渔船。90年代以后,中越关系好转,但双方渔民纠纷仍然不断,越南屡次没收中国渔船。
1974年,中越两国开始就北部湾划界举行谈判,特别是两国关系正常化、1999年两国签署陆地边界条约后,这项谈判进程加快。2000年12月25日,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该协定除序言和约尾外,共有11条,其中第一条确认了双方划分北部湾的法律根据,并明确了本协定的划界范围;第二条至第五条确定了以21个界点划定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协议还明确了对跨界油气资源和其他矿藏进行开发,以及对生物资源养护利用等事项的合作原则。现在,两国立法机构先后批准了这一协定,标志着中越在北部湾的海上边界已然划定。
划界与渔业问题关系密切
渔业纠纷是中越两国在北部湾的重要争端,因而除划界外,渔业安排也是北部湾边界谈判的重要内容。两国对划界和渔业问题采取捆绑解决的方式,以寻求双方利益的妥协点,因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与《北部湾划界协定》同时签署。《北部湾划界协定》生效后,《渔业合作协定》生效的条件已趋成熟。
这些协定的签订,有利于中越两国边界的稳定和北部湾地区的长治久安,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越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但大量渔船要从传统作业渔场撤出,仍将对我国琼桂粤三省区渔业生产带来影响。过去广东有6000多艘渔船在北部湾西面海域作业,现在则要退回北部湾东部海域作业;海南省59%的渔船在北部湾海域作业,根据《渔业合作协定》,海南省计划从2003年起每年淘汰570艘渔船,转业渔民12万人,2002年至2006年将淘汰报废2471艘渔船。为应对这种变化,国家已制定渔民转产计划,拨专款资助部分渔民上岸转业。
此主题相关如下:
中越共同渔业区图
海上磋商机制继续运行
中越间的划界问题包括陆地、北部湾和南海三部分。中越陆地边界谈判历时22年,于1999年12月30日正式签署《中越陆地边界条约》。至2003年底,勘界立碑进程已过半,双方力争今年确定另一半碑位。
迄今为止,中越间的领土、海域争议只剩下南海问题。中越已于1995年成立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就南沙群岛争议问题进行谈判。海上问题磋商机制现在继续运行。该机制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力求通过和平谈判,找到正确和长久的解决方法。
北部湾划好界后的坐标1-9为领海分界线第1界点北纬21度28分125秒,东经108度06分043秒;第2界点北纬21度28分017秒,东经108度06分016秒;第3界点北纬21度27分501秒,东经108度05分577秒;第4界点北纬21度27分395秒,东经108度05分515秒;第5界点北纬21度27分282秒,东经108度05分399秒;第6界点北纬21度27分231秒,东经108度05分388秒;第7界点北纬21度27分082秒,东经108度05分437秒;第8界点北纬21度16分32秒,东经108度08分05秒;第9界点北纬21度12分35秒,东经108度12分31秒;
以下为经济区分界线:
第10界点北纬20度24分05秒,东经108度22分45秒;第11界点北纬19度39分33秒,东经107度55分47秒;第12界点北纬19度39分33秒,东经107度31分40秒;第13界点北纬19度25分26秒,东经107度21分00秒;第14界点北纬19度25分26秒,东经107度12分43秒;第15界点北纬19度16分04秒,东经107度11分23秒;第16界点北纬19度12分55秒,东经107度09分34秒;第17界点北纬18度42分52秒,东经107度09分34秒;第18界点北纬18度13分49秒,东经107度34分00秒;第19界点北纬18度07分08秒,东经107度37分34秒;第20界点北纬18度04分13秒,东经107度39分09秒;第21界点北纬17度47分00秒,东经107度58分00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
(2004年6月25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唐家璇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巩固和发展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睦邻友好关系,维护和促进北部湾的稳定和发展,在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和公平合理地解决划分北部湾问题的精神,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缔约双方根据一九八二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认的国际法各项原则和国际实践,在充分考虑北部湾所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了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
二、在本协定中,“北部湾”系指北面为中国和越南两国陆地领土海岸、东面为中国雷州半岛和海南岛海岸、西面为越南大陆海岸所环抱的半封闭海湾,其南部界限是自地理坐标为北纬18度30分19秒、东经108度41分17秒的中国海南岛莺歌嘴最外缘突出点经越南昏果岛至越南海岸上地理坐标为北纬16度57分40秒、东经107度08分42秒的一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缔约双方确定,上述区域构成本协定的划界范围。
第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分界线由以下21个界点以直线顺次连接确定,其地理坐标如下:
第1界点北纬21度28分125秒,东经108度06分043秒;
第2界点北纬21度28分017秒,东经108度06分016秒;
第3界点北纬21度27分501秒,东经108度05分577秒;
第4界点北纬21度27分395秒,东经108度05分515秒;
第5界点北纬21度27分282秒,东经108度05分399秒;
第6界点北纬21度27分231秒,东经108度05分388秒;
第7界点北纬21度27分082秒,东经108度05分437秒;
第8界点北纬21度16分32秒,东经108度08分05秒;
第9界点北纬21度12分35秒,东经108度12分31秒;
第10界点北纬20度24分05秒,东经108度22分45秒;
第11界点北纬19度57分33秒,东经107度55分47秒;
第12界点北纬19度39分33秒,东经107度31分40秒;
第13界点北纬19度25分26秒,东经107度21分00秒;
第14界点北纬19度25分26秒,东经107度12分43秒;
第15界点北纬19度16分04秒,东经107度11分23秒;
第16界点北纬19度12分55秒,东经107度09分34秒;
第17界点北纬18度42分52秒,东经107度09分34秒;
第18界点北纬18度13分49秒,东经107度34分00秒;
第19界点北纬18度07分08秒,东经107度37分34秒;
第20界点北纬18度04分13秒,东经107度39分09秒;
第21界点北纬17度47分00秒,东经107度58分00秒。
第三条
一、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界点至第9界点的分界线是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分界线。
二、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两国领海分界线沿垂直方向划分两国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三、除非缔约双方另有协议,任何地形变化不改变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第1界点至第7界点的两国领海分界线。
第四条
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的第9界点至第21界点的分界线是两国在北部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
第五条
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的第1界点至第7界点的两国领海分界线用黑线标绘在缔约双方于二○○○年共同测制的比例尺为一万分之一的北仑河口专题地图上,第7界点至第21界点的两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分界线用黑线标绘在由缔约双方于二○○○年共同测制的比例尺为五十万分之一的北部湾全图上。上述分界线均为大地线。
上述北仑河口专题地图和北部湾全图为本协定的附图。上述地图采用ITRF-96坐标系。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各界点的地理坐标均系从上述地图上量取。本协定所规定的分界线标绘在本协定附图上,仅用于说明的目的。
第六条
缔约双方应相互尊重按照本协定所确定的两国各自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第七条
如果任何石油、天然气单一地质构造或其他矿藏跨越本协定第二条所规定的分界线,缔约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就该构造或矿藏的最有效开发以及公平分享开发收益达成协议。
第八条
缔约双方同意就北部湾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两国在北部湾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和利用的有关合作事项进行协商。
第九条
两国根据本协定对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分界线的划定对缔约各方有关海洋法方面国际法规则的立场不造成任何影响或妨害。
第十条
缔约双方对本协定的解释或适用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定须经缔约双方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河内互换。
本协定于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越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唐家璇 阮怡年
(签字) (签字)相关文件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
另外:老山属中国
法塔山属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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