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鲁迅和自由主义文人的分歧是一个不可绕过的焦点。自由主义文人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群体,这里主要指20世纪20年代留学英美归来的知识分子,以胡适、陈西滢、林语堂、梁实秋等为代表。鲁迅与这些自由主义文人可以说是素无深交也无过节,但是思想和观念的不同使他们走向分歧。和现代评论派的论战,是鲁迅和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第一次公开论战与决裂,之前与胡适的分歧,之后与梁实秋、林语堂等人的论战都是这种分歧的前奏和延续。
一、与胡适的分歧和论争
作为中国现代文坛最重要的两个知识分子,胡适和鲁迅在五四时期同属《新青年》团体,同是文学革命倡导人,又同在北京大学执教,曾经在古代文学研究方面,相互交流,相互欣赏,在学术上彼此尊重。现存的鲁迅日记、书信及《胡适的日记》里,还留下了他们互相通信、访问、互赠书籍、文稿等许多交往的情况,虽不一定说是文坛的什么佳话,却也颇有意趣。但两人的思想脉系不同,文化资源有异,价值取向也大相径庭。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锋人物之一,终其一生倡导自由主义理念,可惜这种英美式的自由主义并不被鲁迅所认同。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两人终因思想脉系不同而分道扬镳,从此再也没有走到一起,这从两件事可见一斑。
1922年5月13日,由胡适起草,经蔡元培、李大钊等16人联合签署的题为《我们的政治主张》的“提议”,在胡适主编的《努力周报》第二期上发表。这个主张吁请政治改革、要求建立一个“好人政府”(因而被称之为“好政府主义”),并提出三个要求:一个“宪政的政府”,一个“公开的政府”,“一个有计划的政治”。“好人政府”主张表明胡适等人力图从政治制度途径上解决中国的问题,所以他们试图把英美自由主义的宪政内容移植到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来,这对反对北洋军阀封建专制统治,反对当时流行的无政府主义,提倡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民主共和思想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它是在不触动军阀统治的前提下,只作某些政治的改良,这无疑反映出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对军阀的幻想和妥协。
鲁迅对“好人政府”提出了质疑,他指出“大约国民如此,是决不会有好的政府;好的政府反而容易倒”,“我想,现在的办法,首先还得同那几年以前《新青年》上已经说过的‘思想革命’”。8年之后的1930年,鲁迅写了《“好政府主义”》一文,对“好政府主义”冷嘲热讽:“被压榨得痛了,就要叫喊,原不必在想出更好的主义之前,就定要咬住牙关。”他认为“好政府主义”其实就是“咬住牙关”的主义,并没有信仰的内容,等于药方上开的不是药名,而是“好药料”字样,以及一些唠唠叨叨的名医架子的“主张”,所以是“好药料主义”。
1928年,胡适在5月19日全国教育会议第四次大会上发表讲话,要求政府“第一,给我们钱;第二,给我们和平;第三,给我们一点点自由”。这个讲话表明胡适与他的朋友们已经接受了这个新政府——国民政府,知识和权力也达成了结盟关系。好景不长,这种暧昧的关系出现了危机与冲突。首先向政府发难的是胡适本人,1929年,他在《新月》第2卷第2号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国民政府及蒋介石本人,从而引发了“人权运动”。接着,又陆续发表了胡适的《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专家政治》,梁实秋的《论思想统-》等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提出了法治、宪法及思想言论自由等许多重大问题,对国民政府提出尖锐的批评和指责。这场运动最终以当局的全力打压结束。
经过与现代评论派的争论,鲁迅对这批英美自由文人非常有看法。所以在他冷眼旁观了这场运动之时,陆续写出了几篇文章,并指出所谓“人权”言论引发的风波,不过是主人与奴才之间的一场误会。在《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一文中,谈到这批人在“人权运动”的小闹剧中,扮演的惟是“刽子手和皂隶”的角色;他们同时也是不满于现状者,是不满于“现在竟有不满现状者”的现状,本意帮忙主子“维持治安”,却为“别一种治安法”所不许,于是不免对现状生出又一种不满来,所有目的却不过是一点点的“思想自由”。在几年之后发表的《言论自由的界限》里又对此讽刺说:“其实是,焦大的骂,并非要打倒贾府,倒是要贾府好,不过说主奴如此,贾府就要弄不下去罢了。然而得到的报酬是马粪。”
以上所见,鲁迅并不着眼于对自由主义理念本身的排拒和批判,而是质疑和批评自由主义者们公开的言论主张与实际所为的大相径庭以及与现实环境的严重脱节。
二、与梁实秋的分歧和论争
鲁迅与梁实秋的论战发生在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上海,一方是文学界、思想界公认的权威,一方是刚从美国学成归来的青年人,按余光中所比喻的:“颇有幼犊对老虎之势”。这场虽发轫文学却带有政治色彩的论战震撼了整个文坛。
1926年底,从美国归来不久的梁实秋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卢梭论女子教育》一文。1927年11月,《复旦旬刊》创刊,编者向他约稿,他把这篇文章修改后又登载于《复旦旬刊》。在文中,他批驳了卢梭的某些观点,并认为:“卢梭论教育,无一是处,惟其论女子教育,的确精当。卢梭论女子教育是根据于男女的性质与体格的差别而来。”
其时,鲁迅刚从广州来到上海,定居于景云里。对卢梭大为敬仰的鲁迅对这篇文章的观点颇为不满,因而于1927年12月发表《卢梭与胃口》予以反驳,由此拉开了二人论战的序幕。二人论战的主要原因源于信仰、思想文化观念的不同,他们的论战内容也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翻译问题前文已经谈过,此处不再详述):
第一,人性和文学的阶级性问题。对于文学,梁实秋主张人性论,反对阶级论。梁实秋师从白璧德,他的人性论也是从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而来。在《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一文中,他谈到:“文学的国土是最宽泛的,在根本上和在理论上没有国界,更没有阶级的界限。一个资本家和一个劳动者,他们的不同的地方是有的,遗传不同,教育不同,经济的环境不同,因之生活状态也不同,但是他们还有同的地方。他们的人性并没有两样,他们都感到生老病死的无常,他们都有爱的要求,他们都有怜悯与恐怖的情绪,他们都有伦常的观念,他们都企求身心的愉快。”在梁实秋看来,世界上的人性是一样的,并没有阶级的区别。“文学是从人心中最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因而“文学就是表现这最基本的人性的艺术”。所以他提出文学是没有阶级性的,进而提出无产者文学理论“把阶级的束缚加在文学上面”是完全错误的。
鲁迅就梁实秋的观点发表了《文学和出汗》,他从人性论的角度提出人性不是永久不变的,且在文中谈到:“‘弱不禁风’的**出的是香汗,‘蠢笨如牛’的工人出的是臭汗”,借以说明文学是有阶级性的。他承认“喜怒哀乐,人之情也”,但同时认为人的性格“都带着阶级性”。他还针对梁实秋以为无产者文学理论的错误,是“在把阶级的束缚加在文学上面”的观点,针锋相对地提出:“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就文学和人性本身来看,鲁迅的观点无疑要高明一些。梁实秋最大的失误就是将复杂的人性问题简单化了,否定了人的阶级性,也就否定了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的阶级性。
第二,“乏走狗”问题。论争如果仅限以上的范围,双方虽动了肝火,但却还在学术范畴之内。然而,随着论争的深入,其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最后,不同思想观念的论争演变成了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论战,其标志是鲁迅那篇著名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发表。
针对梁实秋《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这篇文章,“左联”的冯乃超也在1930年2月《拓荒者》第1卷第2期发表《文艺理论讲座(第二回)阶级社会的艺术》予以批驳,并毫不客气地称梁实秋为“资本家的走狗”。这一说法深深刺痛了梁实秋,他在1929年11月《新月》第2卷第9期针锋相对地发表了《“资本家的走狗”》一文说:“《拓荒者》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是哪一个资本家,还是所有的资本家?我还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谁,我若知道,我一定要带着几份杂志去到主子面前表功,或者还许得到几个金镑或卢布的赏赉呢。”话虽说得俏皮,却寓意深刻。鲁迅看到之后,气愤不过,提笔写下经典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并对梁实秋的问题答道:“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不知道谁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见所有阔人都驯良的原因,也就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证据。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到这里,论争内容已远远超出了最初的范围,两人都在文章中极尽讽刺和挖苦,给鲁迅和梁实秋都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此后,双方你来我往的交手虽仍然时有发生,除了人性和翻译问题,鲁迅和梁实秋还就“好政府主义”、文学批评及“第三种人”展开了论战,但那只能看做是一场激烈大战后的余波了。
三、与林语堂的分歧与论争
林语堂是鲁迅的朋友,也是鲁迅的论敌。《语丝》时期,鲁迅和林语堂曾是志同道合、并肩战斗的文坛挚友,随着对政治和文艺追求的差异,二人逐渐走向了分歧。
第一,关于“费厄泼赖”的争论。1925年林语堂在《语丝》第57期上发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提倡温和、折中的“费厄泼赖”精神,反对打“落水狗”,对失败者应予同情,不应再施攻击。对此,鲁迅很是不满。他于1926年1月10日,在《莽原》上发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深刻地揭发了“费厄泼赖”精神便是中庸之道的实质,以历史和现实血的教训指出:“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体现了彻底的革命的精神。随后,林语堂写了《讨狗檄文》和《打狗释疑》两文,虽然表示赞同鲁迅打落水狗的主张,但他的根本立场并没有改变。因此鲁迅在1935年3月的《论俗人应避雅人》-文中,进一步批驳了林语堂。
第二,小品文之争。1932年9月,林语堂创办了《论语》半月刊,1932年和1934年,又先后创办了《人间世》与《宇宙风》半月刊,都以发表小品文为主,提倡幽默、闲适和独抒性灵的创作。一时间幽默闲适之风盛行文坛。小品文创作还寻根问祖,经周作人、林语堂的提倡介绍,明末公安、竟陵派所谓“独抒性灵”的小品尺牍,纷纷标点出版,历来为正统古文家所轻视的“信腕信口”的晚明小品,成了争相模仿的范文。鲁迅对此十分不满,他认为国难当头,没有幽默可言,这些小品文会成为“麻醉性的”“小摆设”。“生存的小品文”必须直面惨淡的人生,把文学当作“匕首”和“投枪”,怒向刀丛,刺向敌人。因而他竭力提倡科学和战斗的小品文与林语堂“幽默”、“闲适”的小品文相对立。
除此之外,二人还就“语录体”、“文人相轻”、“西崽相”等问题进行了争论。1934年以后,鲁迅和林语堂已没有来往的记载了,这两位先前的朋友在前进的路上已分道扬镳了。但林语堂对鲁迅还是始终怀有敬意的。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逝世。远在美国的林语堂挥笔写下了悼念文章《鲁迅之死》,真诚地谈到:“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鲁迅先生短短的50多个春秋的一生中,有过两次婚姻。一次是事实的婚姻,另一次是实质的婚姻。两次婚姻,都陪伴着鲁迅先生,走完了先生命运多舛而又辉煌的一生。
鲁迅先生的第一次婚姻,是先生在日本求学时期,家里以先生母亲鲁老夫人,病危的书信讯息骗回国成婚的。原因是鲁老夫人听了传说,以为先生在日本,和一个日本女士谈恋爱了。封建礼仪制度下熏陶的鲁老夫人,不喜欢外族,这是可以想见并理解的。而是否有这回事呢?我从鲁迅先生的遗留文字中,并没有找到蛛丝马迹。
这次的婚姻,带给三个人痛苦,---鲁老夫人,鲁迅先生,朱安女士。我们要问,具有新文化并勇于指责旧道德的鲁迅先生,既然不喜欢这次婚姻,为什么不拒绝或者干脆出走呢?界定在封建礼仪制度下,我从人性的角度来破析,鲁迅先生当时的心理状态。先生的选择,不外乎有这三个方面的原因,一 安慰他母亲,鲁老夫人的心(这一点,先生的文字中,已有自述)。二 在封建礼仪制度和人文环境及当时的情况下,先生也无能为力。三 就算先生拒绝或出走,也改变不了事实的结果。
所以,鲁迅先生选择了,接受事实,而不接受人。从朱安女士一生中,我们可以解构到,朱安女士,其实是一个封建社会下礼仪制度的遵循者。鲁迅先生如果当时选择拒绝或出走,朱安女士的结果,更好的还是和她以后的现实生活一样,即“生是先生家的人,死是先生家的鬼”的奉行结局。朱安女士,是封建礼仪制度下的牺牲品,而鲁迅先生,也是这制度下的受害者,我们能够谴责一个受害者么?
现代的人们,很容易理解并宽容,鲁迅先生这样的选择。而当时的舆论,对先生人格的苛责,先生的弟弟,好象是最厉害的一个人了。有人就从这上面推测,兄弟二人失和,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周作人的妻子,就是鲁迅先生当年在日本的恋爱对象,唉,这是不是人性的龌龊呢?
鲁迅先生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时的故事。我们可以想象,当时这样的一个场景,当先生在课堂上,以他独特的充满理性与智慧的冷然而又幽默的个性魅力的语言,配合着先生特有的表情,进行着学问上的深入浅出的阐述指导时,年轻的许广平女士的眼睛里,一定充满了敬仰和爱慕的情绪(从她的信中,可以证明)。女师大风潮迭起,更进一步催发了这心里蕴藏的一腔爱火。在许广平女士写给鲁迅先生的信中,成熟而敏感的先生,当然能看出能感受到这烈焰般的感情。
所以,鲁迅先生开始的回信,显得辞不达意顾左右而言他,竟然转去了学问上的探讨与解析。这分明是先生心情自然流露下的一种情绪体现。这不啻是告诫自己,也是提醒许广平女士,---我是老师!事实的演变,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一颗热情澎湃的心面前,谁又能抗拒呢?鲁迅先生最终接受了这一颗,带着崇拜的心。也是因为爱,先生放弃了在北京与别人的文字架,产生了到处走走的念头。有人撰文说,鲁迅的厦门之行,是他爱的一个过渡,以冷却舆论的纠缠。但我的看法是,这只是一个次要原因,主要的原因,是鲁迅先生心中确实产生了,想到处看看到处转转的决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