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害人情绪激动可以吵架大骂原告么

法庭上被害人情绪激动可以吵架大骂原告么,第1张

法庭被害人情绪激动可以吵架大骂原告么

法庭上是不可以大吵大骂原告的,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不可取的。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影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的,可构成犯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法庭上被害人坐在哪里?

在公诉人旁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上情绪激动的坏处

于人于已都不好。情绪是指人对认知内容的特殊态度,是以个体的愿望和需要为中介的一种心理活动。情绪包含情绪体验、情绪行为、情绪唤醒和对 物的认知等复杂成分。

被告在法庭上情绪激动言词激烈会怎样

法官会提醒被告注意法庭纪律。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在法庭上被告可以打骂原告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条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在法庭上被告人家属无中生有,还辱骂被害人,可以当庭告她吗

从程式上来讲需要另案起诉;

你若告他辱骂也就是告他侵犯名誉权了,这个客观方面在一定范围内损害了原告的名誉,直接影响了社会对原告品德、声望等方面应有的评价,才能认定侵害名誉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你这个在法庭讲一下,只有双方和法官够不上侵犯名誉权,你的社会声望没有收到损害。

但是他这种行为,一般是当庭被呵斥禁止的,法官该吓死他,叽叽喳喳最讨厌,讲不到重点。

祝一切顺利!

法庭上律师可以代替被害人陈述吗?

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但是,庭审中会发生千变万化,很多的事只有当事人才可以说晴,因此,委托律师或者亲属,都很难代表本人意志,所以当事人最好出庭。

民事案件中,涉及的离婚案件,其中的情感等问题,他人无可代替,因此,须当事人出庭,律师或者亲属代理人不能全权代替。

刑事自诉案件必须当事人出庭。

法庭上亲人可以做被害人的辩护人吗

亲人是可以做诉讼代理人的。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的人才叫辩护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叫诉讼代理人。

法庭上怎么像被害人道歉怎么说?

我劝你这个钱最好不要公开,那证明也千万不能写,既然已经呈报检察院了,那就规规矩矩的按法律程式来吧,对方既然愿意写那个条子,也就是说他不是害怕有损名声,是害怕最后的刑罚, 罪是很严重的,现在只能说试试在法庭上做补救了,建议你们双方商量一下,找个请个律师说明你们的情况,比如你们的控词和一些证据证人什么的,根据具体情况,看看能不能要求庭外和解,也就是让对方尽量表现出忏悔之心,提出愿意赔偿和庭外和解,而你们也愿意接受,应该可以撤销控诉的,当然,千万不要说你已经拿了这个赔偿了,对你的声誉有损不说,搞不好还会有麻烦。如果你真的肯不再告他的话,先把钱还给他,跟他说明情况,答应他试试能不能提出庭外和解,尽量帮他补救就是。一些东西白纸黑字写明了,不一定就是有法律效应的,万一这证明不能生效,碰上个死心眼的法官,再定你一个罪就得不偿失了。

打关司被害人能在法庭上听判决吗

1、是否可以,需要看合议庭是否认为可以当庭宣判。如果合议庭认为不能当庭宣判,则需要庭下合议,一些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可能合议庭仅需要短暂休庭10分钟到30分钟后,再次开庭后宣判,如果案情相对负责,则不能当庭宣判。

2、对于无法当庭宣判的案件,合议庭会在庭审之后,将相关的刑事或民事判决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

法律上没有“争执”的概念,所谓的争执,通常解释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词语:争执

注音:zhēng zhí

释义: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争执不休|解决争执。

明朝年间,山东济阳人董笃行在京城做官。一天,他接到家信,说家里盖房为地基而与邻居发生争执,希望他能借权望来出面解决此事。

董笃行看后马上修书一封,道:“千里捎书只为墙,不禁使我笑断肠;你仁我义结近邻,让出两尺又何妨。”家人读后,觉得董笃行有道理,便主动在建房时让出几尺。而邻居见董家如此,也有所感悟,同样效法。结果两家共让出八尺宽的地方,房子盖成后,就有了一条胡同,世称“仁义胡同”。 

扩展资料

市场部的张明让行政部的方慧帮忙联系大楼物业搬物料。方慧却没好气地说:“总是突然才通知我联系,我哪里安排得过来,找别人去吧!”张明听罢也来气:“这本来就是你们管的,你不配合,对谁都没好处。”类似的争执时有发生,有时候是芝麻大的小事,却因为沟通不力而无法推进。要让任务顺利完成,学会处理争执很有必要,可以试试分以下三步走。 

第一步,当他人表达观点时,要区分他们话语中的事实与情绪部分。人在气头上,总有一部分话是言过其实、只为发泄的。像例子中的方慧,事情紧急、没给她准备时间是事实,而不配合、“找别人去”则是气话。寻求帮忙的人对此应做好判断,而不是听到拒绝就争辩、理论。 

第二步,在事实与情绪面前,先消除情绪。如果在别人充满负面情绪的状态下“穷追猛打”,除了激化矛盾之外,不能获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让步,接纳对方的情绪,平复对方的心情。比如张明可以说:“这事儿确实挺急的,我们没考虑到您的时间,非常抱歉。你们经常辛辛苦苦帮忙,我们却没照顾到你们的感受,这事儿如果换个立场,我也会和你们一样生气的。” 

第三步,消除情绪之后,再澄清事实。处理争 执也不是一味地“哄”,要记得达到沟通目的。当对方的情绪被你重视,这时候对方的怒火通常就会消了一半。这样一来,在消除情绪之后澄清需求,表明自己确实需要帮助,或说出解决办法,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人际危机就化解了,还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争执

人民网-处理争执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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