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恶意堵车,不挪车怎么办

小区恶意堵车,不挪车怎么办,第1张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先冷静下来,不要冲动,报警。

城市机动车越来越多,车辆数量增加会出现乱停乱放的现象是正常的。

骑手的车被别人挡住后,要先联系车主,普通车主会把手机放在车内。

如果车主不把手机放在车内,可以去看看车主买了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通知车主挪车。

如果车主不把车开走,他可以报警。

建议所有的骑手都把手机放在自己的车内,这样当自己的车被别人的车挡住时,别人就可以快速联系他们移动自己的车。如果别人的车卡在你自己的车里,别人留了电话号码要挪车,你可以迅速联系别人挪车。

所以,把手机留在车上,方便别人,也方便自己。

平时停车的时候,要尽量把车停在车位上,以免挡住别人的车。

在路边停车的时候,也要把车停在规划好的停车位上。如果乱停路边,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非常不好。

如果在路边乱停车,会被交警开罚单,所以车主停车时要注意。

在你旅行之前,你可以检查一下在你的目的地停车是否方便。

百万购车补贴

可以直接报警以治安管理来处罚。恶意堵车已经属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指的是公民聚众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或者是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至于阻碍国家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包括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本项规定的是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本项行为具有如下特征: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而不是其他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也不是交通管理秩序。公共交通工具是指正在运营的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表现为实施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影响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一般是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实践中,正确认定和处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应注意划清与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界限。首先,行为侵犯的对象不同。其次,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主要是行为实施的地点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恶劣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两个人的做法是非常没有公德心的,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这样做会影响到很多人,只是一昧的发泄自己的情绪,堵在路上吵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激化矛盾,特别是在早高峰的时候,不仅耽误了大家上班的时间,还非常容易发生车祸,他们两个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共交通,是会受到处罚的。

上班族都知道,早高峰的路上是十分拥挤的,因为大家这个时候都在赶着去上班,所以也特别容易出现一些交通事故,这两个人也是同样的,但是他们后面的做法就让人觉得很气愤了。出现交通事故以后,正常的做法是赶快拍照留下现场的照片,小剐蹭就赶快开走,不要让道路继续拥堵,大的问题就赶快给交警打电话来解决,而不是一直在路上争吵,只有这样才能够赶快解决问题,同时也能把影响降到最低。但是这两个人却不是这样做的,只是觉得自己非常生气,于是就开始吵架,从而激化矛盾,这个时候两个人都被情绪占据了主导,没有考虑到自己造成的影响,就出现了如此恶劣的情况。

对于影响到公共交通的人来说,受到处罚是必然,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做出这样的举动。早高峰的时间都是特别宝贵的,很多人都会因为迟到而被罚钱,可是自己明明就早早出门,结果还因为别人而扣钱了,肯定会特别气愤,还会影响到一天的心情,所以这两个人造成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也一定要对这两个人做出处罚,这样会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也能够降低对其他人的影响。

我们在公共环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千万不要给别人带来不好的影响,也不能影响到公共环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856608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21
下一篇2023-09-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