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种,主观无恶意。“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种,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一、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
二、“气人者”主观恶意,知道受害人有某种疾病不敢激动,故意找茬刺激对方,达到惩罚他的目的。如果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刺激对方,造成对方死亡,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如果采用其他方式刺激对方,使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人,于是设计几个方案,最终把对方气死。尽管这种杀人的行为不是暴力,也没有使用凶器,但这种行为只要能够必然地引起受害人的死亡,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杀人罪。此刻,“气死人”是要偿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位朋友,有句话说得很好,就做“放下才能承担”!无论你们当初因何而吵架,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就完全没有必要惦记着吵架一事,更没有必要从此耿耿于怀、无法自拔!在生活中,但凡吵架这样的打嘴仗,多半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一个有度量的人,是不应该被这样的小事所羁绊和牵扯,唯有拿得起、放得下,才能走得远、走得顺!所以,你必须学会放下,学会不被日常生活中的毫无价值的小事淹没了,必须尽快走出来,把时间、精力和心思放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这就是成熟和成长!
袁咏仪是知名的女艺人,她在娱乐圈当中一直是一个女强人的形象,做事情风风火火的脾气也比较火爆,张智霖在早期的时候没有袁咏仪出名,两个人之间的性格也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脾气非常火爆,一个性格沉着冷静,他们之间产生的火花肯定会很激烈。
但是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似乎有些一见钟情的意思,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感情也是非常的稳定和甜美,但是就是经常的吵架,其实我觉得的吵架有助于夫妻之间保持新鲜感,如果说连话都不想说的话那么这段感情也已经到了尽头,他们似乎也是越吵越恩爱。
比如说被别人发现在机场吵架的时候,张智霖默默地跟在袁咏仪的后方,其实后面袁咏仪也有出来回应说并不是在吵架只是离自己的老公比较远,所以说话声音会比较大而已,其实这样吵他们之间也会有怨言,甚至在网上回应到吵架吵得想去出家,其实这都是玩笑话罢了,毕竟两个人之间那么多年了,也是老夫老妻了,要是真的吵架吵到不可开胶的地步。
两个人也不会在一起了,正是因为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非常好的,其实我们这些旁人也是不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只能够从表面了解他们之间的感情,这些都是非常片面的,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人家之间的感情状况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理清楚,所以我们这些看管就只需要看看新闻就好了,安安静静的当一名吃瓜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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