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吃饭和老板吵了起来他打了我我就摔坏他几件东西已经赔偿了我负法律责任吗?

我在饭店吃饭和老板吵了起来他打了我我就摔坏他几件东西已经赔偿了我负法律责任吗?,第1张

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你受伤了还能告他伤害罪。你毁坏该店的物品,你已经赔偿了,理论上是不至于要负法律责任的,除非导致该店很大的损失、而对方起诉你,那就要看结果了(按仲裁结果赔偿损失,或许包含导致影响营业收入之类)。

应该是你的社会阅历不足。。。自己出去闯闯吧。。一家人没隔夜仇。也可以静下心的和父母来一个长谈。指出相互的错误。。(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天天和我妈吵,结果闯荡回来,老妈却头发都白了,也发现以前的吵闹,其实也是一种相互的不理解,父母的责骂常常是变相的爱,)

您的身份餐厅的服务员?领班?或者是其他?

一般情况下,可以过去倒水/送茶提醒:让他们看“请勿喧哗”之类的标语。

如果不听,可以报个领班/主管。

如果您是主管需要进行劝阻:告知不能影响他人就餐,在您的职权范围送他们一点小礼物,让他们离开。

法律分析:1、如果有人闹事,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2、如果当时对方对当事人实施暴力或者毁坏店里财物,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3、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可超过必要限度,一般不能造成轻伤或者以上后果。4、个人建议受害人先报警,然后阻拦其闹事行为,等待警察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你太窝囊了,既然吵架了,肯定是你感觉不合理。很多私人饭店老板素质很差,你可以直接跟老板说,我走可以,工资一分钱不少发给我,因为是你打我,你们的问题,包赔我经济损失。这种情况绝不要手软,挨打放一边,我不清楚打的严重不严重,你就告诉他们,这样离开的损失必须包赔,如果痛快的包赔损失,可以走。

我十年前工作的时候,在一个单位被一个新来总部请来的上司不明真相的欺负了,我和他们闹了一个多月,他还说,不愿意干走人,我反过来就说,走人可以,因为你的过失包赔我损失,否则有你好受。结果没几天就赔我钱,否则,他还想干好工作,做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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