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吵架导致一方突发高血压住院,在医院交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保险的。突发性高血压一般都是由于情绪激动导致的,这类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血压也是高于正常值的。只要确定为情绪激动导致的高血压,是可以要求医疗保险报销的。两个熟人之间吵架,总是会发生越吵越激烈的情况。如果是一方情绪控制不稳定,另外一方不依不饶,导致本身患有高血压疾病的人突然血压升高,是可以到医院里面进行正规的治疗的。大多数的人血压升高都是因为情绪激动,这种情况也在医保的范围之内,大家是不用担心医疗保险不给报销。值得注意的是,高血压患者如果因为吵架突发了其他疾病,导致出现脑中风或者死亡,参与吵架的人员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双方在吵架的时候,也是需要适可而止的。
一、情绪激动导致血压升高,住院以后是可以要求医保进行报销的
在医院里面接待的突发性高血压患者都是经历了情绪激动,大悲大喜的环境,导致血压根本无法稳定下来。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使用医保去医院进行治疗的,只需要向医生讲明血压升高的原因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高血压患者在出院的时候就给报销了。
二、患有基础性高血压的人,在与其他人吵架的时候,要注意控制情绪,以免害人害己
高血压这种疾病在平时可能对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所以有很多患者任由情绪发泄。尤其是在与其他人吵架的时候,分毫不甘心败下阵来。双方吵完架以后,血压蹭蹭往上升,住进医院才知道后悔。所以,凡事看开一些,争一时意气是不可取的。
那么,你认为高血压的病人应该如何控制情绪呢?
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原因是高血压的死亡风险在整个人口中相对较高,所以单独的吵架不一定能被认定为死因。因此,需要通过法医学鉴定来确认该死亡事件与吵架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过失致死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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