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大熊太丑,太老,秃头,体毛重,不会穿衣打扮。丹妮是个颜控这是板上钉钉的,她在心里想过如果大熊有着达里奥的外表,那她可能真的会给她。同样,多恩的青蛙王子昆廷和手下去找丹妮,丹妮也想过如果王子不是这么其貌不扬她可能就答应了。王子和她的手下颜值转换就好了。
财产挥霍一空大熊原本是熊岛领主,前妻长的和龙妈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很像,他在暗示表白龙妈时曾说过。他前妻是个爱慕虚荣,喜欢华丽的女人,嫁给他之后很快就把他的财产挥霍一空,为了给前妻赚钱,他去贩卖奴隶,这在当时维斯特洛是犯法的,被狼爸艾德史塔克判死刑,然后他和前妻逃到里斯成为一名雇佣兵,满足不了前妻,最后前妻离开他了。
书里也很好还原了舔狗一无所有的现实然后,为了君临能够赦免他,跟随龙妈到马王卓戈卡奥,给君临泄密关于龙妈的行踪。之后就是龙妈被刺杀,他这时候已经被龙妈的颜值迷住,关键时候救了她,取得龙妈信任。后来,巴勒斯坦赛尔米投奔龙妈,指出莫尔蒙的真实身份,最后莫尔蒙被流放,被流放之后莫尔蒙还想着回到龙妈身边,于是买下此刻身为奴隶的小恶魔提里昂兰尼斯特,想把他献给龙妈得的宽恕。莫尔蒙本身就是一个舔狗体质,他的前妻离开他,书里也很好还原了舔狗一无所有的现实。
达里奥帅气会撩达里奥帅气会撩,武力和颜值都在线,换了是我也喜欢,大熊有的达里奥都有 大熊没有的达里奥也有。原著中,丹妮爱达里奥爱到了愿为他放弃王冠的地步,只要他开口,我愿意舍弃女王的身份,但是剧里的达里奥算不上丹妮的一生挚爱,只是普通的情人。
约翰多恩是17世纪著名的英国诗人,是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约翰多恩的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约翰多恩的简介
约翰·多恩John Donne(1572 - 1631)英国诗人。1572年生于伦敦的一个富商之家,1631 年3月31日卒于伦敦。信仰罗马天主教。早年曾参加埃塞克斯伯爵对西班牙的海上远征军,后成为女王大臣托马斯·埃格尔顿爵士的秘书。1615年改信英国国教,后出任教职,成为当时著名的布道者,1621年起被任命为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
17世纪玄学派诗人想象奇特,语言机智,表达方式新颖,在英国诗歌的道路上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其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多恩在语言上经常采用口语体,用词怪僻,韵律不流畅,尤其是运用大量的“奇喻”使得他的诗歌别具一格,充满了哲学 辩论 与说理意味。 约翰·多恩的诗歌特色:约翰·多恩是一名颇具影响的怪才,他极具诗歌天赋,开创了“玄学派”,从此掀起了一股新的诗歌浪潮。多恩的诗歌具有意想奇异、结构严谨的风格,其内容新颖、深刻,特别是他的出人意料的比喻、多变的格律以及口语化诗体更加使人耳目一新,开创了玄学派的一代诗风。
约翰·多恩的诗歌最显著的一个特色毫无疑问是他的奇思妙喻。他一贯追求新奇的思想,喜欢云前人所未云,经常从各种“新哲学”和日常生活中捕捉稀奇的事例,再把两个属性截然不同的物体安置在一个语境中,使二者的关系既贴切又隐秘,还能在内容上彼此阐发。这些比喻既叫人出乎意料,又让人觉得合情合理。
约翰多恩的生平
多恩生于一个罗马天主教家庭,他的母亲与壮烈牺牲的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ore)沾亲。多恩在牛津和剑桥学习过几年,然后开始学习 法律 ,并在伦敦度过了一段世俗而耽于情欲的生活,此后他被外派到国外工作,然后和他雇主,托马斯·伊戈尔顿爵士(Sir Thomas Egerton)出身名门的侄女结了婚,从务实的角度说,这段婚姻是不明智的。多恩的事业陷入了低谷,年轻的夫妻二人整整度过了十年悲伤而贫困的生活。
四十二岁时,经过认真的反复思考,多恩抛弃了对于家庭的忠诚,听命于英国国教教会。直到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Dean of St Paul’s)后才有了声望,成为他那个时代最著名的牧师。那个早先撰写爱情诗的勇敢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忍受上帝折磨的人,时时被死亡的想法和 疾病 的侵袭所困扰。他排斥那“诗歌,我少年时的情人”,转而热爱“神学,我中年时的伴侣”。随着时间的流逝,死亡对他的困扰也越发强烈。今天如果参观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室,还可以看到多恩的塑像,这个塑像是在他生前制作的,用布单缠绕着。生命的最后时刻降临时,多恩在床边设想了一幅图画,他被裹在尸布当中,双目紧闭,似乎死神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约翰多恩的作品特点
Donne是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创作启迪了包括乔治赫伯特、安德鲁马维尔等一大批杰出诗人在内的所谓“玄学诗派”。
17世纪英国文坛上的玄学派诗人有着自己的写作风格和特点。他们用哲学辩论和说理的方式写抒情诗,用词怪僻晦涩,韵律不流畅。把截然不同的意象结合在一起,从外表绝不相似的事物中发现隐藏着的相似点”,“把最不伦不类的思想概念勉强地束缚在一起”(即所谓“奇想”)。
它们往往以精致典雅的形式表现情感与观念的矛盾,把古典主义的性情与浪漫主义的风骨很好地融合到了一起,这也正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诗歌的特色。
玄学派之自恃甚高是出于它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道德主义。玄学派持一种道德至上主义立场;而且,这种道德主义带有一种宗教的色彩。正如科学派具有一种我称之为“科学拜物教”的倾向一样,玄学派也有一种强烈的宗教性色彩。
因为玄学派作品受到欧陆巴洛克风格的影响,而且选用__神秘主义和情色主题,玄学诗歌运用指南针、蚊子等新奇的或“没有诗感”的物体来达到惊奇的效果。诗中体现出来的恐惧和焦虑也象征著近代 地理 科学发现对传统思想的冲击。因此他的诗歌也运用了大量的奇妙大胆的描写手法,诗歌节奏有力,语言生动,想像奇特而大胆,常使用莎士比亚式的机智的隐喻,而且作品内容主要来源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他的主要作品包括十四行诗,爱情诗,宗教诗,拉美翻译,警句,挽歌,歌曲,讽刺和说教。
《歌与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挽歌》(the Elegies),《一周年与二周年》(The First andSecond Anniversaries ),《圣十四行诗》(Holy Sonnets),《突发事件的祷告》(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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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恩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为T·S艾略特特别推崇,于其中布罗茨基和这位久远年代的异国诗人
年来,学者们对约翰 邓恩 (1572~1631)的兴趣大增,尤其是现代派诗人艾略特对他更是推崇备至。邓恩曾就读于牛津和剑桥两所学校,但未获任何学位。尽管他从其父处继承了一笔钱,但远远不能使他经济上获得自立。他不善经商,不得不以另一种途径在这个世界上立足。他只得依靠智慧、幽默、情趣、学识、勇敢以及别人的恩惠。他广泛阅读了神学、医学、法律和古典著作,因此在写作中,他有时显示出其不凡的学识、机智和幽默。
邓恩曾在欧洲大陆游历。也曾是宫廷中潇洒倜傥、前途无量的绅士。1598年,他被任命为伊丽莎白宫廷中最重要的一位爵士的私人秘书。他的仕途似乎一片光明。邓恩也能够逢迎那些达官贵人。但是1601年,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他与一位17岁少女秘密结婚,由此毁了自己的大好仕途。二人虽婚姻美满,但他上层的朋友们对他耿耿于怀,不肯原谅他。那们爵士解除了邓恩的职务,并命人逮捕、拘禁了他。获释后,邓恩不得不干各种差使,以供养妻儿。30多岁的邓恩已风光不再,他疾病缠身,穷困潦倒,郁郁不乐。
邓恩出身于天主教家庭。开始他曾经断然拒绝担任神职。1615年,邓恩终于成为一名卓越不凡的英国车教牧师。他的玄学风格,大胆显露的博学多才,以及机智和幽默,都在他的布道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1621年,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有多篇优秀的布道文得以流传下来。不难理解,邓恩一生中创作了大量的宗教诗。邓恩的诗歌与其前人和同龄人的作品迥然不同。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大多讲究雕饰,意象华丽。邓恩通过使用一种更注重智力的比喻,激情与推理融为一体,而给诗歌重新注入了活力。他创造了极为凝炼意象,这些意象通常包含包含着一种戏剧性对比的因素。他在诗中嘲笑传统的爱情诗的陈词滥调。邓恩不仅在意象和观念上作大胆的实验,而且在诗的节奏和诗节形式也作创新。本 琼生曾经说到:“邓恩在很多方面是世界上第一诗人。”
邓恩与他其后的模仿者通常被称为“玄学派诗人”。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读者对他的作品重新进发出巨大兴趣,仿佛发现了一块埋藏在地下的宝玉,并且立即对现代诗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时的诗人对邓恩所代表的那种诗风如饥似渴,想极力摆脱19世纪末浪漫主义诗歌的陈腐的语言。所有这些,都使邓恩在英国诗人中的地位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邓恩被公认为文学大师。艾略特对他情有独钟。二者的诗风有颇多的相似之处。
约翰·多恩 (John Donne)
“全体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约翰·多恩语)
约翰·多恩 (John Donne)
作者 : 克里夫顿·费迪曼
约翰·多恩 (John Donne)
1573-1631
《多恩选集》(Selected Works)
如果这本《一生的读书计划》编于1900年,多恩和布莱克(Blake)[63]很可能会被忽略掉。这种重点的变化并非仅仅是一种时尚,虽然这两个人在文学圈内的确碰巧是那种时尚人物。这种变化实际上是人的品味问题,但如果品味能够反映我们对于自己的看法的真实变化,那品味可能成为一种深刻的东西。
多恩去世之后,在几代人中都没有得到重视,而他打动我们当代人是因为他说出了我们的生活境遇,而弥尔顿[45]就做不到这一点。也许再过大约五十年,这种情况就会改变。但现在,多恩在我们眼中是个伟大的作家,不仅因为他对现代诗歌产生的强有力影响,而且因为他的看法就是现代人的看法。1940年海明威 (Hemingway )[119]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这一题目选自多恩发表于1624年《祷告》(Devotions)中的一首诗中,这绝非偶然。
多恩生于一个罗马天主教家庭,他的母亲与壮烈牺牲的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ore)沾亲。多恩在牛津和剑桥学习过几年,然后开始学习法律,并在伦敦度过了一段世俗而耽于情欲的生活,此后他被外派到国外工作,然后和他雇主,托马斯·伊戈尔顿爵士(Sir Thomas Egerton)出身名门的侄女结了婚,从务实的角度说,这段婚姻是不明智的。多恩的事业陷入了低谷,年轻的夫妻二人整整度过了十年悲伤而贫困的生活。四十二岁时,经过认真的反复思考,多恩抛弃了对于家庭的忠诚,听命于英国国教教会。直到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Dean of St Paul’s)后才有了声望,成为他那个时代最著名的牧师。那个早先撰写爱情诗的勇敢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忍受上帝折磨的人,时时被死亡的想法和疾病的侵袭所困扰。他排斥那“诗歌,我少年时的情人”,转而热爱“神学,我中年时的伴侣”。随着时间的流逝,死亡对他的困扰也越发强烈。今天如果参观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室,还可以看到多恩的塑像,这个塑像是在他生前制作的,用布单缠绕着。生命的最后时刻降临时,多恩在床边设想了一幅图画,他被裹在尸布当中,双目紧闭,似乎死神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
多恩的《祷告》(Devotions)和《布道》(Sermons)与传统的宗教文学有很大区别。它们都是艺术作品,将一种几乎是令人恐惧的强烈的感情与精巧细致的韵律和比喻结合在一起。《祷告》主要写给他本人,而布道则是在很多观众面前,特别是国王面前进行的。这里表现的并不是一种只有星期天布道时才有的虔诚,而是专门要对人的感情施加影响,直到今天这种影响依然有效,即使教义不再流行,其艺术性依然能够使人感动。
多恩的诗不仅具有高度的美感(常常是富于高度的感官刺激),强烈的理性,而且具有惊人的个人化倾向。通过使用有时复杂,有时粗暴直接的比喻,多恩将感觉和理性融于一处,他的手法似乎非常为我们的口味所接受。在他写得最差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也表达出天才的观念,这一点令直率的约翰逊博士[59]恼怒不已,而在他写的最好的作品中,他的比喻似乎与他的思想完全合二为一。
多恩的爱情诗不仅超越了一切伊丽莎白时代的传统,而且超越了他以前所有情诗的典范式情感。“看在上帝面上,请闭上嘴,让我爱你。”用这样的话语做诗的开头的人不会模仿任何一个人。他不是在进行写作练习,他是个真正的人在说话,他的声音就回荡在房间里。多恩既能使人惊讶,令人愤怒,也能温柔博学,明白如话,他时而幻想,时而热情,时而虔诚,时而绝望。有的时候,他会在一首爱情诗中将几种情感集于一处。他能够认识到感情是复杂的,这一点使他适应于我们这个不再单纯的时代。他爱情诗中的特点同样适用于他的祈祷诗,这些诗中也带有一些情欲的色彩,这些作品反映是全部人性,也包括人的肉体。以下两句话经常被人引用,这两句话中浓缩了约翰·多恩的大部分特点:
爱情的神话的确在人的灵魂中萌生,
而人的身体如同记录神话的书页。
我们可以非常粗略地将多恩的诗比作埃尔·葛里柯(El Greco)的油画。埃尔·葛里柯扭曲的是线条,而多恩扭曲的是语言。他并不是渴望进行尝试,而是为了达到精确的效果,以强调内容,强化感和直抒胸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办法。埃尔·葛里柯的色彩初看起来粗糙而不自然,同样,多恩的韵脚也不够整齐,显得粗糙,因此诗者产生的反映也显得粗糙而不联贯。在埃尔·葛里柯画作当中我们会感到心灵的痛苦和紧张,这种情绪在多恩的诗中也同样能体会到。他的虔诚不是平静的,而是被焦虑,困惑,矛盾所掩盖,似乎预示了我们这个充满忧愁时代的氛围。
多恩写出的很多作品主要吸引学者们的兴趣。读者一开始可能只了解几篇选集中的作品,我推荐:《歌与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挽歌》(the Elegies),《一周年与二周年》(The First and Second Anniversaries ),《圣十四行诗》(Holy Sonnets),《突发事件的祷告》(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也许还要读几篇布道文。刚开始读时,多恩“这个从云中说话的天使”(angel speaking out of a cloud)可能会令人觉得牵强附会,制造没有必要的困难。但在他那些奇特的比喻(常常来自商业与科学)和看似铺陈的风格背后,藏着正确的理性。读者认真阅读很快就可以使这些理性彰显出来,而他的个性化语言也就不再那么奇特,而变得越发有趣起来。
感情上最大的敌人也是自己。因为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直接导致成功与失败的关键。不论你是迫于压力还是无奈,不论是因为受诱惑还是受伤害,起决定作用的都是你自己。
如果你的心态足够阳光,即使行走在漆黑的夜晚,也能为自己点一束光,照亮前行的路;如果你太过悲观,哪怕晴空万里,也会被你想象成乌云密布,遮住双眼。在情感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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