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吵架,其中一个人有病被气死了,另一个人没有污辱性语言,没有动手打对方对,该人在其死亡上就没有过错,或者说过错责任轻微,不应追究过错责任,是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主观:
吵架把老人气死是否犯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行为人如果主观无过错,对方被气死纯属偶然,就不犯法。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就是犯法。
法律客观:《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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