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按处置利益进行分配。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般来说,农村头分家,有义务和权力两部分。
权利:一个儿子一个住处(房子或者屋子),条件好的农村家庭,父母会给两个儿子各修一栋房子,用于儿子结婚用;条件差的农村家庭,至少有一处平房,堂屋在中间,分为两方(东房和西房),父母就规定,一个儿子住一方。
义务:有的是两个儿子各赡养一个老人,包括老人的衣食住行、生病、送终。如果老父母不愿意分开住,两个儿子分别承担一部分,有的是每月各给父母多少生活费,有的是负责屋子维修或者负责老人生活。
无论权利和义务基本上都是平均分配,儿子们也别指望谁能占谁的便宜。农村头的父母对儿子们大多能够分配公平,诸如,要交父母多少生活费就一起儿子平均分,要分多少田就平均分。实际上,农村里面,除了穷的吃饭连都困难的家庭,兄弟们也都相互谅解,分家要做到绝对公平,很困难。
分家是一家人协商,商量得下去,才能分。按照常理推算,离婚的女方,能够从分家的财产里面再分得一半。不过,在结婚的时候,女方出钱的多少,也关系着离婚分家的多少。
其实,无论赡养还是离婚,除了金钱以来,都是讲感情的。
补充回复:这种农村女人太多了!听风就是雨的!一方面,她答应分的时候,立刻叫来村或者家庭中德高望重的老人、见证人。另一方面,当她答应分家的时候,立刻写好字据,叫她签字认可,叫父母一同签字认可,就算是她事后反悔也无效。具有法律效应的。
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当时配置宅基地的人口。人员结构执行的,在没有接到新的一轮宅基地配置原来的配置是不变的。
至于分家如何分配宅基地问题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这都是自己家庭的事情,可能原来年龄小没有结婚就是一人的宅基地份额,而现在不但有妻子还有了孩子、而那家原来是夫妻加一个女儿三口人的份额,现在女儿结婚就剩二口人,分家就出现了难题。
类似这样的问题农村多地很,就得家庭协商各自让步,毕竟是亲兄弟,贫困富有都是暂时的,一奶同袍是永恒的,千万不要在此问题争论不休没有意义。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
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
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随着农村户籍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化,很多家庭也想着依靠分户来解决生活不便的问题,但是国家对于农村户口的管控也是愈发的严格。以下分享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
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1可以的,农村没有房子所以不分房也是可以分户的,但是要满足条件。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标准是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分户的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三、分户的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当子女长大成人或者是成家立业的时候,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分户,这跟有没有房子是没有必要的联系。要知道国家对于分户政策是非常严格的,因此想要自己成立一个家庭的人,在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分户手续。
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2一、农村户口,个人名下没有房子能分户吗?
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众所周知,户口本上是要填写落户地址的,没有房子就没有落户地址,就不能分户。也就是说,分户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二、想分户但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
子女成年后,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理分户呢?
像《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就规定:“ 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就规定:“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
由上可知,成年子女想同父母分户,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可先同父母分家析产,再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不过需注意的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不能分户;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同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户地址处于拆迁、发展规划区不能进行分户;家庭是独生子女的也是不能申请分户;夫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进行分户。
三、农村分户需要什么材料?怎么写分户证明?
想要进行分户,一定要将材料给备齐了,一般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2、婚姻或分家析产变化相关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
4、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分立户证明。
农村分户不分房可以吗3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一般情况下来说,农村没有房子是不能单独分户的。子女想要和父母分户,就必须得符合当地的分户政策要求,能交验单独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这样才能办理分户。不过,也有其他办法:
1、村内流转房屋
比如有偿的流转村集体组织内的限制房、空心房,经村委会同意后,有偿流转的房屋也算是自己的房产证明,可以按要求办理分户。
2、城里买房
农村没有房子则可以考虑去城里买房,城里买房的限制相对较少,对于想要分户的人群来说,这也是一种效率很高的解决办法。但要注意的是,分户后的户口会变更为城市户口。
3、农转非
比如有些农村大学生在上大学时,是迁了户口的,在毕业后原籍户口是落在一个虚拟的地址,如果没有房子而想分户,申请农转非的时候,将户口挂到虚拟地址上即可。
没有结婚可以分户吗?
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办理分户的情况在农村也较为普遍,但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只是分户的一种情况,你未婚但是如果有自己的独立住所并实际居住,依然可以分户,不过得要成年才行。
还有就是离婚后的分户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抚养孩子的,也是可以申请独立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分户即可。另外,男性结婚之后可以单独分户,那么女性呢?一般要求女性在结婚后,也需要有独立的房产,才能单独分户,否则就只能将户口迁到男方一方。
农村分户后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合理吗?
根据我国“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一户人要想申请额外的宅基地,就必须办理分户手续。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分户了,也没能申请到宅基地,那么是否合理呢?首先,大家可从申请条件开始明确,一般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1、年满18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因自然灾害、城乡规划建设或者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批准后回原籍落户,农村确定无住宅的;
5、当地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分户条件及宅基地申请条件都满足,依旧无法申请到宅基地,那可能是村里确实没有多出来的宅基地可分了。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基本就可认定是不合理的。
子女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吗?
是可以继承的,分户和继承并不冲突,而且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男女都平等享有继承权。不过,子女与父母已经分户,且有自己宅基地的就无法再继承父辈宅基地了,因为这样就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在继承父母的房屋之后,自己的户口还是在农村,而且也没有自己的宅基地,那么就可以把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
另外,还有承包地的继承问题,很多情况下,子女再和父母分户后,没有获得承包地,也没有关系,但按照土地承包政策,在二轮土地到期后还要延长三十年。在这期间,父母百年之后,只要自己还是农村户口,也是可以优先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的。因此,针对分得的房子、土地地块等这些家庭财产,在分户之前一定要在分户协议中注明清楚。
总的来说,户口对人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分户前,做好利弊分析很重要。当然,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分户总归还是利大于弊的,最大的实惠就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额外的一块宅基地,以此来解决家庭人口多、房屋不够住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些隐形福利,比如土地红利、拆迁补偿,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户为基本单位进行补偿的。最后,提醒大家不同地区对分户的要求也有不同,所以提前熟知当地的规定再做决定为好。
你在农村盖房子和隔壁挑边的事吵架,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谈,你建房子本来是好事,没有必要困为一点边界吵架,你年轻不要和老一辈子的人一样动不动就吵,动不动就打起来,要学会处理纠纷,以理服人,吵架解决不了任何事情。还有邻里邻居应搞好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好好调解,不要再吵了。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大力推广,但是,各地区农村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纠纷的比例达一半之多。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样解决?类情况在农村是比较常见的。半根垄、一个土埂,都是相邻的农民争吵的源头。
总的来说,就是农村的土地太宝贵了,分到个人那都是有数的。谁都不希望仅有的这点土地资源被别人占了。
我记着上世纪90年代,我奶奶家的邻居家盖房子,就因为房檐滴水占了我们家的宅基地,大概能有十几公分宽吧。就因为这点面积争吵了两个月,差点没上法庭。
因为我们东北农村的宅基地普遍是以房檐滴水作为宅基地的边界的,如果谁家的房檐做的宽了,房檐滴水就会进入别人家的宅基地里,这样别人家的宅基地用农村的说法就是少了,这人家能干吗?虽然说这种做法有些不科学,但是也是我们东北农村传承了多少年的做法了。
除此之外,耕地也是争吵的源头。耕地的界限较为模糊,特别是旱田更是如此,分地的时候都是按每家几根垄分的,这能不出问题吗。因为宅基地和耕地出现的纠纷太多了。
但是仔细想来,也是比较正常的。农村最宝贵的就是土地资源,少半根垄就少收成了,少点宅基地那就少面积了。这样做谁能干。并且,农村的经济基础就是土地,作为农村村民生活的基础,分配的土地早被村民视为私人财产了,毕竟是有使用权的吗。
对于这么紧缺、有限的土地资源,那个村民都不会允许别人侵占自己的土地的,这就相当于跑自己家抢东西吗?所以,因为土地资源引起的村民的纠纷,是很正常。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村委会或者司法调解来解决,这种做法能够减少很多后期的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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