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驼最早起源地在北美洲,原产于南美国家秘鲁、玻利维亚、智利,祖先为原始蹄类动物。
是原驼和小羊驼的杂交的后代,被人工驯养超过6000年。
它们是安地斯文明的整体的一部分,也是其文明的生活方式的体现,羊驼被用于提供食物、燃料、衣物和运输畜力。在西班牙占领印加后,许多羊驼、大羊驼和印第安人一样死亡了。
但在不合适人类居住条件的阿尔蒂普拉诺高原(Altiplano),这个物种幸存了下来。
扩展资料
羊驼为偶蹄目、骆驼科的动物,外形有点像绵羊,一般栖息于海拔4000米的高原。每群十余只或数十只,由1只健壮的雄驼率领。以高山棘刺植物为食。发情季节争夺配偶十分激烈,每群中仅容1只成年雄驼存在。雌性羊驼妊娠期115个月,每胎1仔。春夏两季皆能繁殖。
羊驼性情温驯,伶俐而通人性,除野生种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驯良种,被印第安人广泛地用作驮役工具,适于圈养,是南美洲重要的畜类之一。羊驼的毛比羊毛长,光亮而富有弹性,可制成高级的毛织物。
-羊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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