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老年人你经不起离婚的折腾。
为什么这样说呢?老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好几十年你都过去了,老了觉得感情破裂了。早干什么去了,既然年轻时和中年时都能容忍对方,为什么老了就不跟容忍了。不要老拿孩子说事,感情破裂,年轻的时候怎么不破裂。没有感情,那么又为什么能在一起生活,好几十年了。
怎么年轻的时候,感情没破裂,老了,老了到破裂了。自己照照镜子,看看是不是自己变了。夫妻俩的感情,是靠夫妻俩共同维护,共同经营的。
另外,老年人你经不起离婚折腾,你离婚,你还找不找个伴了。你找伴,想找到称心如意的后老伴,不是那么容易的。后老伴到一起,本来就都是互相利用,没有几个能真心实意的跟你在一起。就算是他想跟你在一起,双方儿女这一关都很难相处。除非是你有都是钱,你才能摆平这些烦心事。
总之,我觉得,老年人别动不动就要离婚。老年人,你没有了继续追求幸福生活的资本了。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法律上对离婚并没有年龄上的界定所以不管老人是70岁还是80岁,只要双方的感情基础,没有了或者说双方愿意离婚,那都是可以办理的但是70岁的老人去办理的时候去办理的时候会对他们进行调解,因为他们这个年龄确实是没有毕业了,都活了,70年,一起生活了70年,没有离婚的,毕业了,所以明天就会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定离婚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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