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会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就是不构成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9条的规定拘留、罚款。”
那么第二,这构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那么他就构成了犯罪。那么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了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了或损坏公私财物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数额较大”一般是一万以上不满五万“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如果构成犯罪,则涉嫌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有故意重大过失的,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追偿。
法律分析
在实践生活中,民事主体雇佣他人为自己处理一定事务的情况不在少数。例如。雇佣他人为自己安装空调,雇佣他人为自己装饰装修房屋等等。在这种场合,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劳务关系。与正式的劳动合同不一样的是,这种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比较随意,时间也比较短。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可能会造成他人的损害,也可能会造成自己的损害,还有可能会造成接受劳务一方的损害。对于这些损害的承担问题,民事法律规范应当作出一定的规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造成了其他人的损害,则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对外直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不直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在接受劳务的一方对外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提供劳务的一方要求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首先对损坏的公司东西进行定价,明确损坏的东西价值是多少,明确双方的责任,看看是员工全责还是和公司公摊。将赔付的金钱具体化,看看员工对于此次的物品损坏需要赔多少钱。如果员工有足够的金钱赔付此次的损坏,就一次性付清钱款。如果员工没有这么多钱的话,就从每月的工资中扣,但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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