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比较好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因素。
首先,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归母亲抚养比较好。如果孩子已经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则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其次,如果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照顾,可能会判随母亲一起生活;
2 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双方年龄差距不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 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 女方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 双方各方面条件相当,而女方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无论孩子判给谁抚养,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一、离婚后10岁孩子跟谁
1、十岁了依据法律可以由孩子自由选择了。离婚后孩子跟谁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户口跟谁
_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应该跟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时,一个最令当事人头痛的问题,就是孩子跟谁过的问题。这个问题成为即将离异的夫妻们最难面对的问题,种种考虑,种种牵绊,都想尽力照顾的更全面一些,以减少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德国家庭系统排列大师海灵格先生针对家庭内部的动力系统,提出了解决孩子监护权的两个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处于困境中的人们:孩子应该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
实际经验告诉我们,在孩子的心目中,父亲对母亲的评价通常要比母亲对父亲的评价高得多。如果一个母亲要想取得监护权,她就要学会在孩子面前肯定前夫的为人,这样她才能赢得拥有孩子的权利。否则,她就只能肯定子女的一半,从而伤害了孩子。父母们经常有这样的想法,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谁就可以把孩子从对方那边带走。
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孩子只是跟随父母一方生活,但他永远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父母双方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孩子必须清楚地知道,即使他们不再是夫妻,双方仍是自己的父母。最后由谁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必须由父母决定,而不是由治疗师决定。离婚之后的父母是再婚还是保持单身也要由自己决定。比如:一个离了婚的男人得到了孩子的监护权,他又想再婚,最好不要根据孩子的意见,而是由他自己做决定。
当父母做出决定之后,孩子也必须接受这个决定。孩子不是平等的伴侣,这一类的事情看起来可以和他们商量,但实际上不应该和他们商量。同时,无论如何,都不能强迫孩子们去爱他的继父母。所以离婚后,孩子跟着父母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方,是最为合理的安排,对孩子以后的成长很有好处。
离婚后关于孩子问题并不算一件难以解决的事情。如果孩子小,最好是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因为女人的心细,照顾孩子会更全面一点,再加上如果孩子只有一两岁,就更加离不开母亲的怀抱,作为孩子的父亲,每个月要定期给生活费,空闲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看孩子的近况。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大,思想也已经独立了,那么我们就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自己选择跟谁一起生活,不要因为孩子的选择觉得难过或者恼火,毕竟总有一天他们还是会独立生活,还不如尊重他的想法,不要让他怨恨。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毕竟谁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生活,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两个人也不会走到离婚的地步,因此这一切我们都不能分的清谁对谁错。堂姐夫妻二人在孩子初中的时候离婚,他们二人性格不合,经常吵闹,有的时候吵得凶还会动手,每次堂姐都会哭着跑回娘家,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孩子,自己早就和他离婚了。不过她还是没能坚持,这段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在二人都选择离婚的时候,孩子的问题就要好好考虑。
他们的孩子已经十几岁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他们不是不明事理的人,都是高学识的人,特别是堂姐,在我的印象里她就是一个活的非常理智的。他们都同样很爱孩子,希望孩子可以和自己一起生活,不过他们更加关注的孩子的想法,所以把选择权给了孩子。后来孩子自愿选择了和母亲一起生活,二人也没有什么争执,这一切又重新步入正轨,孩子也不曾怨恨过父母,因为他们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离婚后孩子的扶养问题不仅仅是夫妻二人的问题,孩子的想法也是很重要,如果强制把自己的意愿带给他,他不仅会怨恨作为父母的你们,还会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所以这一切的利弊,我们着重考虑。
,如果双方离婚时,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够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法院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比如,当事人的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环境,学习便利条件,以及孩子的年龄和孩子本人的意见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再次,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相信不少人都听到过有关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官司,这往往是因为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面对家里的独苗,谁都想让孩子跟自己住在一起,最后因为达不成一致的方案,最终只要闹到婚姻法庭上去。
新婚姻法出台后,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法律规定,除了母亲有一些不利于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经协商后随父亲生活的情况以外,在孩子满两周岁之前,一般都随母亲生活。
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优先条件,来判定抚养权。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来说,可以听取他们的意见,尤其是和父母因为抚养权发生过争执的子女。
面对如此残酷和冰冷的法律条文,其实如果夫妻没有走到那一步,谁都不愿意去以这种途径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对于孩子来说,到底是跟着爸爸生活好,还是跟着妈妈生活好呢?
一、跟着妈妈生活:
正如婚姻法中说的一样,两岁前的孩子最好还是和妈妈一起生活,毕竟还处在哺乳期。孩子对妈妈的依赖感更急强烈一些,如果这时候让母子分离,无疑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来说,母亲一般担当着陪伴的作用。虽然平时唠叨了一些,但是真心实意对孩子好。不过有一些宝妈在生完孩子之后就一直没有工作,离婚后还要养孩子的话,无疑多了很多负担。
二、跟着爸爸生活:
多数父亲一直在家庭中承担着挣钱养家的角色,陪伴孩子的时间较母亲来说相对少,而细心的男人毕竟是少数。因此如果孩子跟着爸爸生活的话,很可能忽略掉孩子的生活,发现不了孩子的坏习惯,很可能走弯路。
三、和父母轮流生活:
新婚姻法中有一条写到: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也就是说,孩子可以轮流被父母抚养。而这一条规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其实是最好的。
虽然孩子可能会比较折腾一些,不过孩子可以同时得到最多的父爱和母爱,这已经是对父母离异的孩子最好的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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