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老人被打,要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估计困难。在归责上会有麻烦。脑溢血不是一般情况下就能有的,所以假设你叔叔有某种不能太激动的病。然后,你叔叔在明知自己有这种健康问题,同时也能预知到讨债时会有激烈争吵的情况下还去找说法的话,就变成 放任自己健康 这种情况。
但是有有两个理由可以供作参考
1、情况紧急,再不去找说法会让人跑了。但这里头要注意所谓的“紧急”:报警来不及控制住骗子、来不及找人(邻居、家人)。
2、你叔叔是被恐吓而脑溢血的(不是吵到的,而是骗子说要严重报复那种)。
但是这个两个理由基本上都需要证据来证明,尤其是理由二
个人不成熟建议,仅供参考,骗子该死!!!
您好!责任由双方共担。理由如下:脑出血的病人原来就有心脑血管疾病,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按时服药,不至于脑出血。双方吵架时,病人情绪激动,导致原已硬化的脑动脉破裂导致出血。在这里,如果病人本身没有心脑血管疾病,吵架时再激动也不会导致脑出血;本身有心脑血管疾病的病人如果不吵架也不会导致脑出血。所以,脑出血的结果是两个原因共同造成的后果,因此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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