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打老公算家暴吗?这是犯法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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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只是常见的肢体推搡、言语争论等,不构成家暴情形,只是生活争端,并不存在触犯法律的问题;但如果是激烈的肢体冲突,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长期的语言辱骂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都是可能构成家暴的情形,也就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管实施家暴行为的是夫妻哪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家暴而感情破裂,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受家暴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关于财产分割方面,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家暴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如果砸东西对家庭成员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那就算家暴,否则不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偶尔吵架打闹不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一般的夫妻吵架一般不具备前述要求。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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