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父母出资购房发生在结婚前,则该出资原则上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姻登记后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从约,如没有约定,则一般会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后,将房屋登记至儿子以及儿媳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以及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儿媳有权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进行主张,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出资等相关情况进行最终判定。
父母天天吵架,闹离婚,还在小学这里怎么办?这个时候你可能还不是特别的懂事 也不懂婚姻对于他们为意味着什么,这个时候你唯一能做的事 上好自己的学,如果他们真的离婚,选择一个对你好,而且对你上学各方面都有帮助的一方,跟随他一起生活 这是你能做的最好的选择
因为你要对你自己的未来负责,你才小学,你求学的路还很长 所以你选择一个对你负责,而且从经济上能够带给你帮助的这样一方,不管你的父亲还是母亲 这样的是最好的,也能够为你以后的成长提供一些帮助
最后就是你可能现在年龄还小,不懂婚姻是什么问题,所以你只需要去寻找能够带给你好处和温暖,以及其他方面帮助的一方一起生活就可以了
您好,不同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落到儿子一个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无权要求分房的,如果落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权分房的。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到孩子一人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那么是会存在争议的,实践中既有可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是最坏的结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可以从出资、家庭情况等方面作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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