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会游泳,遇到这种事确实很棘手,你说去喊人吧会耽误宝贵的救援时间,说句实话人一旦落水几分钟就挂了,这个时间是十分十分宝贵的,正常情况下等把会游泳的人给叫来,人就没啦!因为救人是个绝对的技术活!
会游泳的人冒然下水救人,那叫玩命,那叫拿命赌明天,能不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那全凭运气!为什么这么讲呢?一个落水的人在意识上是清醒的,也就是说他知道自己很危险、他知道没人救他自己会告别这个世界,求生的欲望在这一刻是万分强烈的,在这一刻没几个人是不慌乱的,但凡有人去救他时,他会死死抱住对方,抓住哪就是哪,比如抱住施救者的腰,比如抱住施救者的大腿,比如抱住施救者的双手,这样一来施救者用不了多久会迅速往水底沉下去,当施救者知道危险准备挣脱落水者时,落水者出于求生本能死死拖住施救者,两人很快会被淹死!
所以自己不会游泳遇到落水者时,迅速报警吧,虽然知道警察到来时人在的可能性很小,但我们只能做这些,这是个痛苦的选择!
对于这样的场景,会游泳的朋友这时不能逞英雄,要冷静考虑各种不利因素,慎重行动,更不要怕被人道德绑架,什么懦夫、见死不救,不应该有这种考虑,毕竟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遇到落水的人,应该怎么做呢?①先喊人,然后拨打求救电话,不要一时激动跳下去救人,这样容易造成双重险情,自己也成为了救援的对象,而且还要承担丢掉性命的危险。
②查看周围有没有可以借助救人的物品,比方说绳索,漂浮物,竹竿树枝等等,有的话可以进行投掷给溺水者进行间接性救援,如果没有可以考虑脱掉衣物连接成绳索辅助救人。
③如果有人前来可以尝试手拉手进行救援,或者可以用衣服牵拉会游泳的人,进入水中进行直接援助。这里注意接近时尽可能从背面靠近,避免被溺水者抓抱。
④当救助者靠近溺水者后及时控制溺水者,并用言语进行安抚,用双手拖腋(用双手从溺水者背后拖住双腋)或者夹胸(一只手从溺水者肩部向下夹住胸部)两种方式进行拖带。
我觉得不值得
救人的前提永远是,优先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之后,再进行见义勇为或者是其他的动作。每次看到有人落水,其他人去救,但是搭上自己的生命之后,真心让人扼腕。说了多少次了,不是专业人士,没有强大的体力或者是施救的经验,不要下水救人,太危险!
像这次,这个四川的女孩凌晨跳江自杀,3名小伙得知情况,先后下水救援,但是轻生的女孩被救了上来,施救的3个小伙子都溺亡了。现在的消息是,这3个小伙子通过打球认识的,都是167岁的年纪,一人是学生,另外两人休学在事发地点附近的一家酒吧做兼职。
年轻人,社会经验不丰富,过于相信自己的游泳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客观存在的风险,就会出现这样的悲剧。能下水去救人,从这一点来说,三个人都是好样的,但是他们未必清楚江水和泳池的差别,也未必清楚救一个挣扎的人和游泳的体力消耗差距有多大。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几年经常出现类似的新闻,路人见义勇为拯救落水的人,结果双双溺亡。所以才会有呼吁,没有经验的人不要随随便便下水去救人,因为凭着一腔热血,很容易造成送人头的行为。救助在水中挣扎的人,是需要从背部扣住落水者,需要强大的体力和优秀的水性,以及基本的救援知识,绝不是什么举手之劳或者简单就能完成的行为。
这话说出来应该是不正确的,但是在看到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考虑一下自己能够做到的事,以及可能承担的风险,再决定要不要行动,以及怎样行动会好很多。
因为从现实层面来看,大部分人都有救助他人的意愿,但是未必具备救助他人的能力,进入火场救人、深水救人、专业的急救措施是绝大部分人都不曾掌握的。以一种半吊子的水准去救助他人,这个精神值得肯定,但是水平不足,不但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普通人应该做的是先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然后和周围的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去设法施救。
我们都在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专业的人来之前,营造一个利于救援的环境,不要添乱就已经是普通人的最优选择了。灾区的救援任务、扑灭山火、情况不明朗的水域,在这些领域就应该交给受过训练、有经验且有装备支持的人来做。
年轻人尤其不要逞英雄,参与到那些自身并不了解并且风险极大的行动中去。救人的确是我们所有人的本分,但是如果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失去了,对于我们的家人朋友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不值得!
救人的前提是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要是救人——而且是救陌生人——需要你冒着付出生命的危险,那就得从长计议。
当然,如果一个人坚信陌生人的命比他自己的命重要,他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陌生人,局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但是,如果一个人只是想当然地摇旗呐喊应该舍己救人,那我就要心平气和地奉劝一句:别鼓吹了,舍己救人的观念是错误的。
“舍己救人”这一观念根本经不住推敲,因为它的潜台词是“别人的命比我自己的命重要,为救别人的命而付出我自己的命属于高尚行为,属于英雄行为”,可是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我愿意践行这种高尚行为、这种英雄行为吗?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别人的命是命,你自己的命也是命。如果牺牲自己性命能够为他人带来“好处”,那么那些自杀者岂不也应当受到礼赞?——他们以自己的一死,为社会减轻了负担,为国家节约了资源,为地球增大了空间,为他人减轻了竞争上岗的压力……你认可这种歪理吗?
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保护你自己,不拿自己的生命冒险,这些观念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
“舍己救人”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不顾个人安危去救别人光荣”。
“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对这句俗话“脑筋急转弯”一下,可以理解成:菩萨保佑世人,菩萨普度众生,菩萨跳进水中救人,都要建立在自身安全得以保障的前提下。菩萨都不舍己救人,凡人何必逞能?
所谓救人,一是要求你相对陷入危难者来说,拥有多于他的能力、设备或自由;二是你把人救了才称得上救人,才称得上英雄,如果没成功,属于救人未遂。——救人未遂怎能算英雄?
拿看到别人不幸落水的事例来讲,你要救人,或者你拥有多于他的能力——你会游泳;或者拥有多于他的设备——你手上有救生圈;或者你拥有多于他的自由——你可以奔跑呼喊或是打110……如果你无能力、无设备、无自由(比如你坐在轮椅上没带手机),还谈什么救人?“三无”状态下,你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根本不是救人,而是拿生命开玩笑。
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舍己救人”在最广大人民中间根本就没有生命力,只有部分心思单纯的人抵抗不了部分人对于“舍己救人”观念“从来如此”或曰别有用心的鼓吹,才拿自己的宝贵生命去冒险。
人活一世,保护你自己最重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最重要,实现个人价值最重要,如果人人这么想、这么做,社会必然进步和谐,人类文明脚步必然越走越快。
家长对出去玩的孩子总是说“路上注意安全”,谁家家长对孩子说“路上舍己救人”?孩子们路上相遇总是问“上哪儿玩去?”谁听说过他们问“上哪儿舍己救人去”?
如果舍己救人是高尚的行为,那你为什么不把自己一只眼的眼角膜捐献给有了它就能重见天日的先天盲人?——你一只眼也能生存。这是安·兰德向那些鼓吹利他主义高尚的人发出的质问。
反对人们想当然地鼓吹舍己救人,并不是提倡大家在看到他人陷入危难时,躲得远远的,继续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说,救人与否或者救人方式的选择一定要量力而为,切忌热血上涌、盲目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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