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被人挤了怎么吵架

在公交车上被人挤了怎么吵架,第1张

首先,心态要放平。如果真要吵,一定要记住,你先不能急!即使很生气,对方很无赖,也要先保证好自己的情绪。如果你上来就急了那你就败了。吵架的目的是让对方很生气、很崩溃、很无地自容,所以就算你本来很生气,也要先控制住,不能自己乱了阵脚。

第二,注意语气和语言。上来就扯着脖子把人家长辈全问候一遍的吵架方式是最没水准,最低级,也是对你自己最不利的方式。相反,平和的略带调侃的语气才是最佳选择。在措辞上不妨加入一些“敬语”,比如“您”、“真不好意思”之类,但语气要有变化。让对方即生气又挑不出理。

第三,要抓重点。所谓重点,就是对方不在理的地方。就拿在公交车上来说,如果对方恶意挤你,那这就他的致命伤。吵架是一场战斗,对方的过错就是你的阵地。吵架过程中始终不能偏离这个主题。

第四,要保持头脑清醒。时刻把握对方是否有跑题,是否有明显的逻辑错误出现。这些都是他暴露的弱点,如果及时抓住予以反击,会令对方措手不及。同时也要保证自己不出类似的问题。

公交公司的人说,公交集团的员工都有补助,上车都会买票。最终乘客报警,警察把该女子带走了,女子掏出了精神残疾证,对于她到底有没有精神残疾还需要查验。

1、沈阳一女子乘坐公交车不买票,自称是公交公司的人

上车就要买票,可以投币,也可以刷卡,可是沈阳有一个女子乘坐公交车既不投币也不刷卡。司机询问这名女子,这名女子居然称自己是公交公司的人。司机说公交公司的人也得买票,于是两个人就吵架了,旁边的乘客觉得很生气,拿起手机给这名女乘客拍摄了视频,结果招致女乘客的攻击。

2、公交公司的回应,所有的员工都有补助

公交车司机让这名女乘客买票,公交车司机的做法并没有错,既然女乘客说是公交公司的员工,就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女乘客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还和公交车司机吵架,公交公司的回应也来了,即使是我们的员工也要买票,因为我们都给员工发了补助。公交公司的回应告诉我,即使是公交公司的员工,上公交车也得投币买票,所以这名女乘客的理由很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3、乘客报警了,警察来了,女乘客拿出了精神残疾证

我们只能说这名女乘客是一个狠人,为了逃避买票,竟然谎称自己是公交公司的员工,接着又咬伤了其他的乘客,在警察来的时候,又拿出了精神残疾证。难道因为她有精神残疾证就可以咬伤别人?就可以免费乘车吗?很多乘客说,之前看这名女乘客反应很正常,而且她还有羞耻心,所以很多人怀疑她的精神残疾证是不是真的?即使这名女乘客的精神残疾证是真的,这名女乘客咬伤了其他的乘客,这位女乘客和她的家人也应该给其他的乘客掏医药费。

近日,《人民日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失事原因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事故全过程,车辆内部监控视频也已发布,为我们还原了事件经过。以下内容为人民日报发布:

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发生公交车与小汽车相撞事故后,公交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重庆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指挥部现场组织专业打捞船70余艘,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起重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大巴车坠河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件发生后,经过仔细调查,确定了15名司机和乘客。同时,克服水域复杂、水深超过70米等实际困难,找回13具遇难者遗体,确认身份。准确定位坠河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河客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采集监控视频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视频220余段,对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辆进行调查,对现场目击者、现场周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提前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走访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员从水中打捞出车辆行车记录仪和SD卡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模拟测试,成功恢复了SD卡数据,提取了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均在车载家庭视频频道。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线路上的36个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前两站下车的4名乘客,确认当时车上有一名中等身材的女乘客,穿着浅蓝色牛仔裤,因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女乘客为刘。前期综合调查走访与车内提取的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了事发时的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0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司机冉某离家上班。凌晨5点50分,他从始发站万达广场驾驶22路公交车,沿着22路公交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已是冉某第三次离境。9点35分,乘客刘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目的地为1号家园阁站。因道路维修及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1号家亭站。车行到达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1号家亭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没有下车。当车继续行驶时,刘发现车已经过了他的目的站,要求下车,但是没有公共汽车站,司机冉也没有停车。

10点03分32秒,刘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正在开车的邹的右后侧。他靠在邹旁边的扶手柱上,指责邹。邹多次调头解释,与刘争吵,双方争执逐渐升级,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08分49秒,当车行驶到距离南桥头348米的万州长江二桥时,刘右手拿着手机打向冉的头部右侧。10点08分50秒,冉右手松开方向盘还击,侧拳打在刘脖子上。随后,刘又用手机打邹的肩膀,邹用右手挡住,抓住刘的右上臂。10时08分51分,冉某收回右手,用右手向左侧猛砸,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并越过中央实线,与对面红色轿车发生碰撞,随后冲向路边,撞破护栏坠入河中。

经调查事发前几天肇事司机冉某的生活轨迹,其行为正常。事发前一天晚上,司机冉与父母共进晚餐,未饮酒,21点回到房间,精神状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好,路段平坦,没有坑洼和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新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发生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制动有效,传动及驱动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消除了导致车辆因故障而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与正在驾驶的公交车司机冉某发生争吵,并用手机对公交车司机冉某进行了两次攻击,实施了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了车辆的行驶安全。冉,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时与乘客刘发生了争吵。被刘袭击后,他应该意识到反击和抢夺会严重危及公交车的行驶安全。然而,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驾驶安全。他用右手放开方向盘对刘进行还击,随后又用右手挡住刘的进攻,一把抓住刘,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交司机的职业规定。乘客刘与驾驶员冉某发生打斗,导致车辆失控,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后坠入河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与司机冉的打架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2019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件发生于3月20日凌晨1点,,深圳上梅林天虹地铁施工段,行凶者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人数数百人,其中中建工人100多,带铁锹一车,,挖掘机两台。。。

  事件原因:地铁施工,工地直接推到附近商户门口,,最近距离不到50厘米,消防通道都没有,据说批文还没下来,为了工程进度,,不按设计图纸。。就半夜强行施工。。附近商户直接没生意可做,,。。。施工噪音大,,灰尘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居民的理解,,谈判,,想不到等来的是半夜推土机的轰鸣声。。。

  事件过程:

  半夜楼主起来上厕所,猛然听见外面极其剧烈的声音,楼主立马惊醒,爬上窗户,发现外面黑压压一大片,,,一大片人,起码几百人吧,,楼主立马就想到可能是黑涩会砍人,,可是深圳市文明城市啊,,,不对,,不可能是黑色会。。。。楼主立马又想到可能是城管???更不对,,城管欺善怕恶,,又懒得很,,半夜只可能抱着丑妞睡觉。。。。

  难道做梦??楼主好奇心强,,就冲下楼。。远远地。。抬头就看到高高大大的挖掘机,,妈呀,,楼主反应真是缓慢。。。楼主很荣幸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群体性。。。。

  此时,,一大排建筑工人,,正在冲击殴打一群闻声赶来的商户,,挖掘机在后面前进。。。一位勇敢的大爷,,冲过去抱住了挖掘机的履带轮,,迫使庞大的机器停止。。。勇敢啊,,有抱着炸药包炸日本坦克的精神。。。为啥,,因为挖掘机要挖到他商店门口的30厘米。。。怎么做生意???大爷说,,没生意无所谓了,,关键这样挖还不得把整栋大厦挖塌了啊,,今天不塌明天塌,,明天不塌十年后也会塌嘛,,设计者很操蛋。。。半夜集体冲过来就打人,,明显是预谋的强行施工,,高估了他们的素质,,不得不舍命出气。。。当然,,大爷还活着,只是最后去了医院。。一群人都没拉开一个拼死的老人,,估计强壮的建筑工人们觉得没面子。。就把大爷群殴了一顿,。。。顺便又踹了几个妇女几脚。。。准备拿上铁锹大干一场的时候,,,伟大的JC叔叔及时出现了,,这回是真的很及时,,特J都出动了,,不然局面真的不可预料。。。

  记者同志们也来了,,,类似于楼主这样的围观群众也来得更多了。。。最后迫于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撤退了,,很嚣张的撤退了。。。

  今天走了,,明天呢???批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商户生意血本无归找谁呢???以后要是楼塌了,,,压死个城管什么的该找谁呢??那个最最主要的事,,咱们这个中国人素质什么时候能提上去呢??总是上来就是一个打字。。谁打得过谁呢???谁比谁更聪明呢。。。??

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乘客打架的行为,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发生打架的对方是两个乘客之间,乘客受伤也是因为另外一个乘客造成的,他这种情况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并且请求那名乘客负责他的医药费。公交车司机是没有过错的一方,他可以进行口头制止,也可以把车停在安全的地方,让这两个人下车。

1、公交车司机也是公交车上的安全员

平时我们外出的时候,乘坐公交车都会注意到公交车司机袖口上都会带着一个安全员的标志。就说明公交车司机不仅要负责公交车的驾驶工作,也要负责车厢内人员的安全。对于车厢内乘客发生的吵架行为,公交车司机有权进行口头制止。有次外出,我就看到两个人在打架,公交车司机喊他们不要打,并且停下了车,让他们下车去打。公交车司机有权保证一车厢人员的安全,这是他的责任。

2、乘客之间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和公交车司机没有直接的关系

有人说我们两个人在车上打架了,因为发生争斗的这个地方是在公交车上,所以公交车司机有责任对我进行赔偿。公交车司机只是有责任进行劝阻,并且把车停下来,让你们下车打架,但是他不会负责你们的赔偿费用,因为你们都是成年人。打架的行为也是你们个人的行为,这件事和公交司机以及公交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除非是公交车司机参与了打架斗殴。

在法律上,这种关系的划分是非常明确的。每天都会有乘客发生争吵,如果公交车司机每一件事都负责,那么这一年365天,他可赔不起呀。公交车司机只负责自己分内的事情,至于其他的事情和他真的没有关系,我们国家是有法可依的。

乘坐公交车,前门上后门下,这是规矩也是常识。不过沈阳一位老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司机没让他从前门下,竟然辱骂司机长达15分钟。

前门下车未被允许,老人大骂公交司机

“我就在这站着,太坏了,你坏透腔了,你开车就应该被车轧死。”从141路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老人正谩骂着公交车驾驶员。原来,12月18日8时45分,一位老人准备在四台子车站下车时,想从前门下车被司机刘师傅制止,从此开始了对司机长达15分钟的辱骂。

“当时有一个老年人想从前门下,当时车里人不多,完全有条件走到后门去下车。而且老人骂人时怒气十足,看着不像病残或者是需要照顾的人群。”乘客王先生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老人骂起人来实在难听,但司机一直没还嘴。俩人顶牛,司机不开前门,老人不停骂人,公交车里都乱成一锅粥了。期间有乘客表示扶老人到后门下车,老人也不同意。”

不但骂人,还吐口水、抢袖标

为了不影响全车人的出行,刘师傅在停了两分钟后开了车。这样的举动,似乎更加激怒了老人,他先是站在驾驶室旁边,后来坐在了前门的台阶上,并一直对司机进行辱骂。当公交车行驶到黄河大街万山路站时,司机向身边乘客抱怨老人的行为。这下,彻底让老人“暴怒”了,不但向司机吐口水,并抢走了司机胳膊上的袖标。

刘师傅见袖标被抢,当即报了警,这时老人走到了后门的位置。随后车上的乘客帮司机要回了袖标。由于怕耽误车上其他乘客的出行,刘师傅最终把前门打开让乘客们下了车,这名老人也跟着下车了。但下车后,老人仍站在车前,对刘师傅持续进行了一番辱骂之后,才离开。

“驾驶员一声也没还嘴,但我在那坐着,听着心里也不得劲,这要是换成是我,我想我做不到司机这一点。”乘客王先生说:“老人骂的实在太难听,不但侮辱人,还有恶毒的诅咒。另外,还向司机吐口水,这实在是太不文明了。”

公交车司机:不求表扬盼尊重

刘师傅今年48岁,驾驶公交车已经18年。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五天了,那些辱骂的话语还在心里挥之不去。“我心里特别不好受,开这么多年车,从来没有人这么骂过我。我开了一站,寻思他骂两句也就拉倒了,我就忍了呗,结果第二站之后他还继续骂。”刘师傅心里十分委屈:“一直骂了15分钟,气得我浑身发抖无法开车,只好停在了路边报警。”同时,刘师傅也表示,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定并不是死规矩,对于特殊群体是可以放行的。“但这个老人身体条件挺好的,他完全可以走到后门去。而且他当时坐的位置,距离后门还比前门要近呢。”

刘师傅表示,平时驾驶公交车,司机因为乘客少给钱、逃票或者要求前门下车等情况经常有摩擦,作为公交车司机早就习惯了,也学会了忍耐,但心里不委屈是不可能的。与其被人称赞有忍耐力,他们更希望自己可以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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