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入户东莞需要那些资料:
1、首先要去你现在在东莞所住的社区去办居住证,居住证从交申请到拿证需要180天
2、学历资格证
3、所迁入人的户口薄、结婚证(未结婚需要未婚证明)如有小孩需要出生证明。
希望可以帮到你!
迁入条件:随父母,投亲,或购房等可以迁入。
办理步骤:1在东莞办理准迁证
2带准迁证到小孩户口所在也办理户口迁移
3带户口迁移到东莞办理落户
扩展资料户口即户籍,户口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籍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所谓册籍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赁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
参考资料户口迁移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禁摩,摩的师傅也越来越少,但时间回到2004左右,这个时候摩的还非常盛行,很多人也乐于这种非常方便的出行方式。不过,摩的毕竟不够安全,除了交通安全,还有就是部分驾驶人员没有受到监管,存在安全隐患。2004年至2005年,在广东省河源市便发生了一起摩的司机连环恶性杀人事件,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至极,孕妇和精神病患者都惨遭毒手。
8名女乘客遇害,尸体多被玷污、损毁。
2004年1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春节将至,在外打工回家过年的24岁女孩蓝某和20岁孕妇刘某拿着行李在路上走着,此时一辆摩的开过,两人赶忙招手,拦下司机后说要搭车去前面的蓝口镇。
此时,两人没想到的是,这一上车便再也没能回到家中。
当摩托车行驶至乡间僻静处,司机突然停了下来,接着从车前方挡水板处拿出扳手将二人直接活活砸死,搜出一千余元后驾车逃离。
犯下这桩2尸3命惨案的,正是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蓝口镇38岁村民张友添,而他的罪行到这还远没有结束。
2005年10月18日晚上12点左右,有过精神病史的32岁妇女陈某想要外出探亲,在源城区新世界大酒店门口搭上了张友添摩的。随后张友添见色起意,当车行驶到仙塘镇一僻静村道旁时停下,再将其拖下车后,又接着拖到小河边用石头砸死,随后对尸体进行威胁,随后驾车逃走。
据事后警方调查得知,张友添在两年多时间内,共杀害了8名女乘客,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并且受害者尸体多遭到严重虐待,有的被外力暴击砸的血肉模糊,更有的不仅被奸尸,下体还被割下、私处被木棍捅插,手段极其变态残忍,令人发指。
冲动杀人后变卖死者遗物,变态恶魔落入法网
变态杀人魔张友添除了残忍杀害了8名女乘客,还曾亲手杀死自己新婚妻子以及平日好友。
1998年,年仅20岁的张友添与第一任妻子相识,但生下孩子后家庭经济变得更加困难,在一次家庭吵架之后,其妻带着孩子回了老家后再无音讯,此后张友添终日游手好闲。到1990年,他竟将其父亲朋友的孙子拐卖到外地,被抓后坐了6年牢。
出来后的张友添结识了第二任妻子并且育有一儿一女,但他终日对其打骂,后妻子难以忍受其家暴,在家喝农药自杀。到2004年9月份,张友添再结识第三任妻子邹某,但他依旧死不悔改,经常家暴。结婚仅仅半年不到,在一次争吵后,张友添将新婚妻子残忍地杀死在家中。
除了杀死了妻子和乘客外,张友添还杀死了一名五十多岁的单身男性,也正是这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的出现,让张友添落入了法网。
一直以来,张友添就有着非常变态的欲望,所以经常观看色情影片。2006年1月27日晚,张友添来到同租住在源城区同一栋楼的老乡张月华家中观看**录像,后便在张月华家中过夜。
由于只有一张床,两人便挤在一起睡觉。半夜,二人发生争吵,张友添被踹到床下,顿时他勃然大怒,顺手在床下摸到一把铁锤,便朝着张月华猛地挥了过去,连续重击之后,张月华早已血肉模糊,没了气息。随后,张友添又回到一楼自己家中睡了一晚。
由于张月华是外来人员,且独身一人,所以短时间内没有人发现其死亡。直到好几天后,张月华一个远方亲戚来找他,才发现其尸体都已经腐败发臭,于是赶忙报了警。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租住在一楼的张友添有重大犯罪嫌疑。2006年2月4日,警方在一处公厕将其抓获,而直到被警方逮捕之时,张友添还在变卖死者张月华的电视机。
变态辱尸杀人魔,少年时曾遭性侵
被抓捕归案后,张友添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那么,张友添到底为何会变成一个变态杀人魔?据多方消息整合,我们可以大概知道原因。
犯罪嫌疑人张友添出生于东源县的贫困山区,家中兄弟姐妹6人,他排行老二。在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张友添罹患脑膜炎,治愈后便辍学在家。16岁时,张友添来到东莞一家果场打工,期间曾遭到五十多岁老板娘的性侵,后因忍受不了同事的嘲笑离开,也正是因为这样一段经历,张友添心中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后来,随着第一任妻子带着孩子走掉,第二任妻子服毒自杀,张友添的性格越来越乖张暴戾,内心对女性的变态欲望逐渐膨胀,以至于开始杀人抢劫,做出令人发指的罪行。
但不管是何原因,张友添都必须为惨死于自己手下的鲜活生命付出代价,正义的闸刀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恶魔。最终,在两年多时间里,单独作案造成10尸11命的变态恶魔张友添被判处死刑。2008年,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犯罪嫌疑人张友添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牲口永远是牲口,人却不见得一定是人,出门在外,尤其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女性朋友们,安全永远要放在第一位。2020春节马上要到了,回家路上也请多多留意,开开心心回家过年!
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应由监护人代办,本人无需到场;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本人与监护人一同到场办理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补领、换领需由监护人陪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选择到办证窗口领取或邮寄领取。
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单一年社保是不够的,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有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在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
3、配偶是本市的或满足1、条件的,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配偶户口本;
4、未满16岁、父母一方是本地或满足1、条件的,由监护人带同身份证、户口本、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办理;
你可以上市出入境厅的官网预约办理日期,上面会有一个月内所有可选的日期,也会显示办理具体地址,按预约日期去办理两三小时就可以办好手续。
一、东莞的入户类型可分为以下六类:
1、出生入户;
2、人才入户;
3、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4、投靠入户;
5、市内购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
6、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
二、申请材料
(一)出生入户。
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人才入户类(包括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申请人办理人才入户时,需提供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和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要一并提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三)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2、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四)三投靠入户类(包括夫妻投靠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申请此类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以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投靠人、被投靠人及随迁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五)市内购买商品房、市内迁移入户。
1、此类迁移属市内户口迁移范畴,其中购买商品房入户适用于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后的户口迁移,房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到该商品房中,但要注意的是每个新购房产只可申请一次市内购房入户。
2、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市内户口迁移主要是针对在东莞户籍居民因购房(商品房除外)、建房、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异原因的市内户口迁移,
申请所需要材料主要包括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如迁入自建房的还需提供房产的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六)因录取学生、工作调动、随军、安置或华侨回国等原因的入户。
群众在申请此类入户时,要先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有关入户证明材料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除提供申请人及随迁人员个人证件材料外,还需根据不同的入户原因,提供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因入学办理户口的,需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
2、因工作调动的需提供组织、人力资源、教育、卫生部门出具的批准录用招收材料(商调函、介绍信、录用(骋用)呈批表或录用公务员情况登记表等)。
扩展资料: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两个5年”)入户细则 :
(一)迁入地址与申请地点
1、按规定,申请人如在东莞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2、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二)申请材料。
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时,除了要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外,还需区分以下情形提供如下材料:
1、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随迁子女与父母户籍都在同一户口簿内,且父或母其中一方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
(1)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
(3)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3、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房产),须迁入自有房产。
入户本人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入户配偶、父母或子女房产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收养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4、申请人无自有房产需入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无自有房产且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免提供本项依据材料。
6、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三)查询个人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群众在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前查询自己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1、查询在莞居住时限: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各警务区查询;
2、查询缴纳社保时限: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关注“东莞社保”公众号,实名认证登陆后,在“个人查询”栏目中的“参保险种”项目下,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养老险种参保状态及参保月份。
东莞政法网:重磅!满“两个5年”可申请入户东莞,10月15日起东莞实施入户新政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
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人才积分制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二、申请积分制入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各积分项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文化程度。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其中,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且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到个人学历情况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
2.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4.工作时间。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由工商部门审核(以上三种计分方式三选一)。
5.年龄情况。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6.居住时间。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暂)住证;选择以在莞工作时间核定的,由系统根据在莞工作时间核定结果自动计算;选择以新莞人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核定的,提供身份证(以上三种计分方式三选一)。
7.居所情况。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非住宅类房产、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镇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
8.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参加我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服务中心开具的其在本镇街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9.参加义务献血。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无偿献血证》。
10.慈善捐赠。提供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1.表彰奖励。提供荣誉证书。
12.个人投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3.纳税情况。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缴税凭证。
14.科技方面。提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
15.技能竞赛。提供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原劳动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
16.纳入我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由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17.地区引导。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
18.企业引导。由受理部门在受理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在系统上勾选企业名称及机构代码;由社保部门核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及缴纳时限。
19.对口帮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0.选拔考试。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由镇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提供的详细名单核实评分。
三、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二是登录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确认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同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纸质资料归档处理。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于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二)资料初审。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初审职能部门和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审核进度。
(三)资料复审。资料初审完成后,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确定入户候选人员名单(积分达到100分),并提交辖区计生部门、公安部门核查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核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查询公示。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资料1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查询复审结果和最终积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情况,将符合入户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的申请人列为入户候选人员,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动态实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于当天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加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复核核查。申请人对入户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受理部门告知审核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档案激活。对于未获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纳入积分制档案管理。积分情况如有调整并达到入户规定分数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请,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激活积分管理档案,避免反复提交资料的现象出现。
四、户口迁移
(一)申请入户。申请人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填写《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公安部门根据人口信息采集要求制订)和《入户申请审批表》,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二)入户资料。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时,除提交《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外,还需根据自身实际按如下情况提交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
2.已婚、再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再婚人员须收取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非婚生育的未婚申请人需收取未婚证明;申请人丧偶的,另收取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因丧偶再婚的,除收取前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外,如户口簿不能反映与前配偶夫妻关系,还应收取与前配偶结婚证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3.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入户人属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
4.迁入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
(三)入户办理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明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石龙、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任何镇街、部门、社区不得增设额外的入户条件和程序,任何组织、机构及社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具有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入户,不能向入户人员收取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四)入户通报。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并每月定期将人才积分制入户办理情况汇总报至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4年4月2日起实施,实施机关需要对本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的,应当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和细则实施情况报市政府批准。
六、本实施细则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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