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入职前登记结婚没有休婚假,入职后还可以休婚假吗?

如果入职前登记结婚没有休婚假,入职后还可以休婚假吗?,第1张

不可以请婚假

根据《婚姻法》的第十四条规定:婚假是在工作期间结婚而享受的照发工资的休假制度,是针对有工作单位的劳动者,而上班前属于自由人,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婚假。如果因举办婚礼而请假,不能享受工资照发的待遇。

根据《婚姻法》的第六条规定,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扩展资料: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

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

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法律主观:

看情况:其一、假 离婚 的双方办理了 离婚手续 后再 结婚 ,相当于 复婚 ,是有 婚假 的。其二、假离婚的双方只是对外宣称离婚,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也不存在再结婚的情况,则没有婚假。

法律客观: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法律分析:先领证后入职没有婚假。婚假是在工作期间结婚而享受的照发工资的休假制度,是针对有工作单位的劳动者,而上班前属于自由人,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婚假。如果因举办婚礼而请假,不能享受工资照发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主观:

2017《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劳动法婚假规定是一个指导性的规定,具体适用起来则根据《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详细规定。婚假工资: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法律客观: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07406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8
下一篇2023-10-2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