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虽然结婚,并不代表具备房产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取得土地分配是对婚前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人才可以取得。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分配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可以,由于土地确权并不是重新分配农村土地,农村出嫁女户口如果已经迁出到婆家,那么根据土地确权规定,出嫁女作为新增人口可以在婆家重新登记为婆家承包地的共有人(土地确权重新登记),如果户口没有迁走,户籍还在娘家那么她的土地权益还在娘家人共有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应该有出嫁女的名字,同样不涉及分配土地。
是否合法,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1、房屋,如果是你父母修建的,那么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子女的份额的。2、关于宅基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以户为单位,免费划拨的使用权使用。严格来说,如果你们还没有分户,你对宅基地是有使用权的,但是这个无法分割。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子女如果已成年,达到分户条件并分户,是可以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所以,子女无需和父母争宅基地。
3、关于土地,这里特指农村的承包地,也是农用地。这种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即常说的三权),如果在取得土地时,已经有上述题中的子女,那么这个土地中是有该子女的份额的。如果取得土地时,子女还没有出生,那么这块土地仅仅是原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和后出生的子女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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