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公告出来了还可以婚迁吗

占地公告出来了还可以婚迁吗,第1张

可以,但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男方或女方在农村有合法的宅子,家中老人的宅子能住下也可以,但不能分户,因为现在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

二,必须有乡,镇,村,开据的准迁证明信。

三,到乡镇派出所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手续。

必须有双方,户口簿

双方的结婚证

双方的身份证

各种手续办完,就能入住,男方或女方家中。

法律主观:

1、婚前买房属于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办证也可以只办理至个人名下, 办理产权证 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 婚前贷款买房 属于个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用 公积金贷款买房 ,婚后使用个人 公积金还贷 款,就算对方没有为你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你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属于个人房产 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属于 婚后共同财产 。

法律客观:

《房屋登记办法》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 集体土地 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我认为你男朋友家要拆迁这件事应该是真的,但是你们现在结婚就有你的一份拆迁补助这不一定是真的。因为据我了解,现在相关部门为了避免有些人在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早就规定在出台拆迁文件后登记结婚的,并不算在拆迁补助人员名单内。就算你男朋友家提早得到了消息,你们登记结婚了,那么拆迁后得到的补助,肯定也不是发到你的个人账户内,而是统一发给他们家的户主,一般就是你男朋友的父母。因此,为了所谓的拆迁补助而结婚是不值得的,因为在这件事情中,你除了匆忙结婚将自己草草嫁出去之外,没有得到任何的实际好处或利益。

首先,对于男朋友突然说家里要拆迁,早结婚就能多拿一份拆迁补助之类的话,我认为听听就可以了。就算他家真的要拆迁,你们这个时候结婚也晚了。因为只要拆迁文件下达之后,所有近期登记结婚的家庭,多出来的人口肯定是不算在拆迁补偿人员之内的。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早就完善了,不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制约,那么每家每户都有可能通过结婚来诈取政府拆迁费。所以你不要管这件事。

其次,就算你们结婚后真的能多拿一份拆迁补助,你能确定这份补助能直接发到你的手里吗?拆迁补助都是直接发给一个家庭的户主的,所以你最终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靠帮男友家凑人头多拿拆迁费结婚,你婆家也会看不起你,觉得你是贪图他们家的钱财。所以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答应结婚,告诉他你觉得还不到结婚的时候。

总之,遇到这种事静观其变就可以了,男友家拿到拆迁费买了房子,一切稳定后再结婚不迟。

一、拆迁房一旦分下来结婚还能分吗?

1、拆迁房一旦分下来结婚还能分具体看情况: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如果协议离婚后只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那就是一方发现对方隐藏,或转移,或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的,除非能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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