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民俗文化是什么

彝族的民俗文化是什么,第1张

摘要:彝族,源于汉史记载中的“西南夷”(西南少数民族的统称)。彝族支系繁多,有诺苏、聂苏、纳苏、乃苏、聂祖、罗婺、阿西泼、阿细、撒尼、尼颇等自称,诺苏是彝族当中最大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凉山地区。各地彝族方言间无法进行直接沟通,但有30%-50%左右的相似词汇,有相似的语法结构,有共同的传统节日“火把节”。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彝族有哪些民俗文化吧!彝族的民俗文化是什么彝族有什么好玩的旅游景点

彝族简介

彝族,源于汉史记载中的“西南夷”(西南少数民族的统称)。根据《彝族源流》、《西南彝志》等书记载,彝族自称“尼”,古代汉语“尼”发音为“夷”,故汉文记载多称“夷”。1956年,在破除旧社会的民族歧视称期间,彝族派代表进京会见毛主席,毛主席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后给出建议,由于“夷族”之称带有贬义(蛮夷),便将“夷”改为“彝”,意为房子(_)下面有“米”有“丝”、有吃有穿,象征兴旺发达,故把“夷族”改为“彝族”。

彝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中国西南的云、贵、川三省,总人口约900多万,中国户籍登记的有871万4393人(2010年),越南、老挝、缅甸等国还有近百万人口。

彝族支系繁多,有诺苏、聂苏、纳苏、乃苏、聂祖、罗婺、阿西泼、阿细、撒尼、尼颇等自称。上述自称中,诺苏、聂苏、纳苏、聂祖在彝语中本义完全相同,因方言差异用汉字表音写出时不同。诺苏是彝族当中最大一支(其自称简称也通用“尼”、“诺”),主要分布在四川凉山地区。各地彝族方言间无法进行直接沟通,但有30%-50%左右的相同或相似词汇,有相同或相似的语法结构,普遍都存在宗教仪式主持者“毕摩”,有共同的传统节日“火把节”。

中文名:彝族

外文名:YiEthnicity

人口:约871万(2010年)

居住地:云南、四川、贵州、广西、越南等

语言:彝语(藏缅语族彝语支)

文字:彝文(韪书)

主要地区:云南、四川、贵州、广西等

主要城市:昆明、玉溪、西昌、楚雄、曲靖

火车站:西昌站、楚雄站、昆明站、

历法:彝族十月太阳历风俗习惯

“左脚舞”传说

彝族左脚舞有1000多年历史,三月会已有近400年历史,早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就有左脚舞最早的文字记载。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世间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造成洪水危害。两位彝族青年阿里和阿罗勇敢地站出来,前去制服恶龙。彝家人民在阿里和阿罗的带领下,一齐向恶龙开战,恶龙见势不妙,赶紧逃回龙潭。人们抓住时机,把事先烧红的栗炭往潭里倒,倒满后又抬石头、挖泥土,把龙潭填平。还怕夯压不紧恶龙翻身,就在上面燃起篝火,边唱边跳边跺脚,三天三夜恶龙终于死了。为了庆祝胜利,彝家人用恶龙的头、皮、骨、筋制成月琴,聚到一起跳脚弹琴,口唱左脚调“阿里罗”以示纪念。

在绿汁镇的彝族聚居的者拉、龙格利等地,数百年来每到农历正月十六和三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天或有人家娶妻嫁女,夕阳西下之时,远远近近的彝族和其他民族群众不邀而到,弹起龙头弦子,男女和声或齐声唱起左脚调,手牵手、肩并肩,围成一个个几十乃至上百人的大圆圈,欢跳左脚舞。伴着铮铮作响的弦音,和着高亢清脆的歌调,他们时而蹉脚闪腰,时而折步跌脚,时而甩腿对脚,时而摆手转身,舞步整齐统一,舞姿轻盈健美。

左脚舞的调子种类很多,但基本都是豪放型的。第一类是好客调,如:“喜欢也要来,不喜欢也要来,管你喜欢不喜欢也要来”;第二类是唱美好生活,如“三月会三月会,好是好玩呢,又弹弦子又跳脚,又卖缸罐又卖箩,阿里罗阿里罗阿里阿里罗”;第三类是歌唱丰收年成,如“月亮出来了,弦子调好了。月亮圆又圆,月亮露笑脸,我们大家一起跳,歌唱丰收年”;第四类是吟唱爱情,如“传情最是三月会,跳脚三天也不累。不来就说不来呢话,莫让阿妹空等着”。

三月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天,绿汁镇各个彝族聚居地区的群众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左脚舞会。到那时,到处都是身着鲜艳彝族服装的彝族男女,到处响彻月琴声调子声,大家不分民族,不管相识不相识,拉起手,跳起舞,彻夜狂欢。

“姑娘房”

彝族男女的婚恋:“姑娘房”是楚雄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

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待客习俗

民间素有“打羊”、“打牛”迎宾待客之习。凡有客至,必杀先待客,并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别以牛、羊、猪、鸡等相待。在杀牲之前,要把活牲牵到客前,请客人过目后宰杀,以表示对客人的敬重。酒是敬客的见面礼,在凉山只要客人进屋,主人必先以酒敬客,然后再制作各种菜肴。待客的饭菜以猪膘肥厚大为体面,吃饭中间,主妇要时时关注客人碗里的饭,未待客人吃光就要随时加添,以表示待客的至诚。吃饭时,长辈坐上方,下辈依次围坐在两旁和下方,并为长辈添饭、夹菜、泡汤。

烤茶相亲习俗

烤茶是我国高山峡谷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由于气候寒冷干燥,缺少蔬菜,故常以喝浓郁热茶的方法来补充营养素的不足,所谓“每日必饮三次茶”。烤茶种类多样,咸甜苦辣,人生百味,既是艰苦劳作的能量之源,也是节庆待客的灵性之物。

据说在当地,若学不到一手烤茶技术,到姑娘家烤不出好茶,老丈人会认为你没本事,而不愿将姑娘嫁给你,因此,当地小伙十五六岁就要学烤茶,都有一套自己的烤茶绝招。

彝族人还流传着百灵从无量山百丈高崖衔来茶种为人治百病的故事,为纪念灵鸟,客人饮茶时,少男少女总会模仿灵鸟翩翩起舞,而糊米罐罐香茶的每道工序也和百灵有关。

婚俗

男女青年订婚之后,便要进行婚宴的准备。婚宴多用猪、鸡肉,一般不用羊肉(丧事则用羊肉)。滇南石屏彝族有在出嫁前邀集男女伙伴聚餐痛饮之习;滇西的彝族,凡娶亲嫁女,都要在庭院或坝子,用树枝搭棚,供客人饮酒、吸烟、吃饭、闲坐,民间把这种用枝搭的临时棚子称“青棚”。

彝族的婚恋奇特而有趣,最有趣的是,举行过“换裙礼”的少女,方可在“玩场”中与心上人结交恋爱,以及媒人说亲和吃酒定亲、让新娘挨饿、亲朋通宵哭嫁、向迎亲者泼水、抢背新娘、洞房博斗等传统婚俗。

少女换裙带礼

彝族姑娘进入成年时(一般多在15岁),依俗要举行隆重的“换裙礼”。换裙礼仪式上,姑娘要让姐妹们把她原来的单辫子改梳成双辫子,盘于头顶。还要把原先佩带两耳的白坠片或穿耳旧线扯下,换上红玛瑙似的珊瑚珠或银光闪闪的耳坠,以示吉祥。最后,姑娘脱去原先的红白两色童裙,换上绣了花边的上衣和黑、蓝、黄、白等五彩相间的有褶拖地长裙。换上新裙后,姑娘便可到“玩场”跳舞唱歌,参加社交活动,开始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背新娘

按照彝家俗规,新娘出阁时,双脚不得落地沾土,否则便有子嗣不蕃之虞,须由接亲的小伙子来背新娘,并扶她上马。迎娶归途上还有种种规矩:倘山高路窄无法骑马时,须由接亲的小伙子轮流背负新娘而行;过河涉水,更得由人背过河,新娘的绣花鞋万万不能沾水。

泼水接亲

彝族认为,清水能驱恶除邪,送走妖魔,带来幸福。因此,彝族新婚时一定要泼水,为能经受住这个考验,在迎亲时,男家选派未婚伙子去接亲时,既要身体强壮,又要精明能干,既能招架泼水的受寒之苦,又能完成“抢走”新娘的艰巨任务,往往在推荐人选时反复审议,择优录用,有的不惜长途跋涉,选拔良才。

彝族的迎亲是通过“抢”的方式完成的。在“抢亲”的头一天晚上,姑娘们向小伙子展开了猛烈的水战。姑娘们用泼、淋、灌、射等各种方式凶猛地攻击小伙子,使来“抢亲”的小伙子难以招架。于是,聪明的小伙子便在天黑以前找到存水的地方,悄悄地倒掉一部分,以减轻“水灾”的袭击。

经过一晚上的水泼,当早晨来临时,“抢亲”便开始了。这时,姑娘们拥着新娘,小伙子们前去“争抢”,姑娘们防守严格,小伙子必须机灵多变,乘一瞬间出现的漏洞,抢走新娘便跑,直跑出一二里山路才改为行走。可见,把新娘“抢”到婆家是多么的不容易!但彝族却认为,婚礼中的这一泼一抢才会驱除邪祟而保证日后生活不受侵扰。

洞房里的打斗

按照彝族习俗,洞房之夜,新娘如果不反抗搏斗,将被人嘲笑:“这是不会反抗的女人!”据说,他们日后生下的孩子,祖先将不予承认,死后还进不了“阴间”呢!因此,待宴客散去,洞房里的一对新人,还有一番打闹搏斗。他们摔摔打打,撕衣抓脸,从洞房里传出来的砰砰之声,震得四邻皆闻。

第二天早晨,新郎便领着新娘认父母。下午,新郎便约上一个伙伴,跟着新娘回娘家,去认岳父母。如果那个作陪的小伙子是个调皮鬼,当他们到新娘家时,这个小伙子便会抢先进门,甜声甜气地首先叫爹叫妈,接着新郎也叫,使得新娘的父母弄不清究竟哪个才是自己的女婿。

凉山彝族自治州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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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达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音乐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的规定动作,毕摩用酒或水浇到烧红的烙铁或炭块上,同时念念有词,将需要供奉的祭品或需要解除的东西在升腾的水蒸气中晃一下,有时候是中邪的人从浇过水的烙铁或炭块上跨过,意为消除物或人身上不干净的东西。所念的词非即兴创作,有许多世代相传的手抄文本,视不同用途择而颂之;“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念诵经文的行为。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像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凉山彝族音乐风格古朴,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很多普遍流传的抒情长诗,如《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阿丝牛牛》等。都是用歌曲形式传唱的。除叙事性的歌曲外,有结婚时唱的歌曲如《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如《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如《犁地歌》、《牧学歌》等。此外还有山歌,如布拖高胜山歌、儿歌等。

彝族民歌因地区的不同,其风格也有差异。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歌高亢激越,中西部地区的民歌轻柔优美,东部依诺地区的民歌敦厚朴实。过去的彝族民歌,总的说来给人以压抑低沉之感,但其朴素优美的民族、地区韵味十分鲜明。民间器乐不是供作伴奏,而是独立发展,自成系统。引人注目的是它展示的历史时空跨度极大。常见的有口弦、月琴、马布、葫芦笙、胡琴、彝箫、竖笛、唢呐等。此外,吹木叶,即以一片树叶来吹奏乐曲也是彝族人民喜爱的民间音乐。口弦和月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的妇女,无论老幼,襟前都挂着一付口弦,随时可以演奏。口弦是一种独特而简易的乐器,由几片长约七八厘米的薄簧片组成,有竹片和铜片两种,最少的两片,最多的达五六片。竹制的音色深厚、低沉。铜制的音色清脆、秀丽。吹奏时以手指拨动簧片,利用口腔共鸣变化音色。簧片除发出本音外,还发出十分优美的泛音,构成音乐较宽的曲调。月琴多为中青年男子喜爱,其中不乏优秀的民间月琴手。50年代,凉山彝族姑娘沙玛乌芝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奏的月琴.受到热烈赞扬。

舞蹈

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民间舞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等,大多是模拟劳动动作和表现生产过程。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如跳锅庄、跳“都火”、对脚舞、被毡舞、芦至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爱情的追求。云南彝族的支系十分复杂,音乐也各有特色。流传在红河地区的“四大腔”(海菜腔、山药腔、五山腔和四腔)是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一种大型多段套曲,多为男女在“吃火草烟”这类交际习俗活动中演唱。它的歌词用汉语,篇幅长大、结构复杂、演唱形式多样,在我国民歌中亦非常罕见。其中,历史源远流长、旋律优美动听、演唱别具一格的海菜腔在海内外享有盛誉,于2006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至于贵州的彝族民歌形式多样且带有地域特色,民间常按大、小的分类观念划分为山上唱的和家里唱的两类,前者主要包括歌会、歌节上按一定程式对唱或独唱的“曲谷”和用汉语唱彝歌的“霎叉”,后者包括婚礼各环节伴娘考问接亲人的“骂挪”、“搓果朴”、“鲁果朴”,宾主互祝的“鲁外”,新娘出嫁前的“曲介”等婚礼歌,以及统称“_合”的丧事歌、叙唱民间故事和历史神话传说的“走谷”等等。彝族人民个个能歌善舞,有载歌载舞的歌舞和以乐器伴奏的乐舞两类。前者最著名的如“打歌”、“跌脚”等,节奏鲜明、音调明快;后者因伴奏乐器的不同而各具特色,较具代表性的有“跳乐”、“烟盒舞”等。1950年代以来,彝族地区又出现由叙事歌发展而来的说唱“甲苏”和“四弦弹唱”,以及音乐源于民歌、歌舞曲和器乐曲的彝剧。这些新的艺术样式大大丰富了彝族人们的音乐生活,并使彝族的传统音乐焕发新的光彩。彝族的民歌音乐存在三个色彩区:四川凉山和云南宁蒗的大小凉山,云南的中、南、北部,贵州六盘水地区和毕节地区。凉山彝族的山歌称“丫”或“丫合”,独用假声或小嗓的高腔唱法,调式常有交替或游移现象。由于当地生产力低下、群众的生活非常困苦,倾诉悲惨生活、渴望自由的“撒朱合”(诉苦歌)山歌非常多。此外,凉山彝族的叙事歌、婚嫁仪式过程中的“媳谐尼几”(婚嫁歌),以及由“阿冉妞”作为特有歌头词句贯穿的“古朱合”(情歌)等歌种,也很有代表性。其中,意为“妈妈的女儿”的《阿莫里惹》,叙述历史的创世史诗《勒俄特依》等长篇叙事歌,也都是彝族民间文学中的杰作。从彝族民间艺术中开出的凉山歌舞之花,不仅在中外舞台上一展辉煌,而且在现代生活中遍地开放。今天,在凉山城乡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手拉着手,踏着民族风味的节拍,欢乐地跳着达体舞。达体是彝语的音译,意为踏地舞或脚踏舞,是在传统的彝族歌舞基础上编创而成的一种集体舞蹈。动作简练明快,音乐悠扬流畅,乡土气息浓郁,时代色彩强烈。80年代一经形成,迅速普及全州并以大西南民族交谊舞的态势,很快向州外、省外推开。在94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上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和彝族同胞手拉手,围着一堆堆青火.跳在一起,融为一家,场面热烈壮观,气氛亲切感人。

饮食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是西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分布于中国西南部几个省。云南彝族占2/3,由于居住的地理环境和资源极为丰富,以农业为基础的彝族多种植玉米、土豆、大麦、小麦和荞麦。蔬菜也较为丰富。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的彝族喜欢养羊,尤以小凉山的彝族养羊最多。

羊肉是其主要的食源,吃羊时有一些特殊的习俗:羊肝、羊肚先用来祭祀祖灵,然后烧食,也有的生食;羊脑给老人吃;处于生育期的妇女忌吃公羊;牧羊人不能食羊尾巴;羊血用萝卜丝拌后腌做咸菜,放在饭上蒸熟吃,味道特别鲜美。

彝族吃鸡也有一些讲究。一般吃清炖,用陶锅煮,不用刀切。煮熟后用手将鸡撕成条块,蘸辣椒、花椒汁食。鸡头由老人吃,并要看卦(鸡脑的形状)。

彝族喜欢喝酒,酒分甜、辣两种,过去都是在自己家中酿造。甜酒用糯米、辣酒用高粱或玉米酿制。有“客人到家无酒不成敬意”的传统。

彝族在过年过节时都要椎牛打羊,宰猪宰鸡,而平时一般很少动牲,除非款待客人。彝族有杀年猪的食俗,一半留给自己吃,另一半送给岳父岳母。年猪多用来腌制,挂起来,阴干后成为腊肉或火腿。过年节时还要吃砣砣肉、糍粑,喝坛坛酒、泡水酒、酒茶。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时,家家户户宰羊杀鸡,煮新荞麦饭。用羊肉拌和,向四周泼撒,表示祭祀,祈求庄稼好,无灾无病。晚上,点燃火把,载歌载舞以驱散虫蛇和害虫。广西彝族在九月初一过打粑节时有“尝新”习俗,即吃新稻谷。这些都是节日喜庆的食俗。

彝族有一套社交礼仪食俗。彝家好客,凡家中来客皆先要以酒相待。宴客规格或大或小,以椎牛为大礼,打羊、杀猪、宰鸡渐次之。打牲时,要将牲口牵至客前以示尊敬。以牛、羊待客皆不用刀,用手捏死或捶死,故称打牲,其手法极敏捷,往往牲未死而皮已剥。

宴客时的座次顺序有一定的惯制,一般围锅庄席地而食,客人一般让坐于锅庄之上首,彝称“呷尔果”处;评价陪坐于锅庄之右首,彝称“尼木”处;帮忙者、妇女和亲友则坐于锅庄下首,彝称“呷基果”处。客人多时,顺延至右侧。

行酒的次序依据彝谚“耕地由下而上,端酒以上而下”。先上座而后下座,“酒是老年人的,肉是年轻人的”,端酒给贵宾后,要先老年人或长辈,次给年轻人,人人有份。

在农村无论婚丧嫁娶,都有“早六晚八”的习俗。即早上六碗莱,如水豆腐、红烧猪肉、回锅肉、白菜粉条、猪血和花生米。晚上八碗莱,如黄条、红烧肉、,绉沙(炒肉皮)、千张肉、凉白肉、烩腊肠、花生等,经济宽裕的还要炖上一碗鸡。彝族擅长烤、炸、煮、拌等烹调技法,口味嗜咸、香、辣、麻,尤以制作乳饼而闻名。

彝族日常饮料有酒、有茶,以酒待客,民间有“汉人贵茶,彝人贵酒”之说。

大多数彝族习惯于日食三餐,以杂粮面、米为主食。手沙江、安宁河、大渡河流域的彝族,早餐多为疙瘩饭。午餐以粑粑作为主食,备有酒菜。在所有粑粑中,以荞麦面做的粑粑最富有特色。据说荞面粑粑有消食、化积、止汗、消炎的功效,并可以久存不变质。贵州女宁荞酥已成为当地久负盛名的传统小吃。

肉食以猪、羊、牛肉为主。主要是做成“坨坨肉”、牛汤锅、羊汤锅,或烤羊、烤小猪,狩猎所获取的鹿、熊、岩羊、野猪等也是日常肉类的补充。

山地还盛产蘑菇、木耳、核桃,加上菜园生产的蔬菜,使得蔬菜的来源十分广泛。除鲜吃外,大部分都要做成酸菜,酸菜分干酸菜和泡酸菜两种,另一种名吃“多拉巴”的菜也是民间最常见的菜肴。

彝族常吃的典型食品有:荞粑,彝族风味主食;面糊酸菜肉,彝族农家常菜;白水煮乳猪,云南彝族传统佳肴,用乳猪水煮后蘸食;锅巴油粉,云南彝族风味名小吃,用豌豆面制成。

彝族是我国五十六个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云南,四川,贵州,广西四个省份,其中凉山彝族自治州是我国最大的彝族人聚集地。彝族人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彝族姑娘美丽大方,彝族小伙身强体壮,因为彝族小伙要想娶到老婆必须凭体力抢。

在彝族有抢婚的习俗,男子要想娶到老婆光有车有房还不够,因为那些都是可以通过后天努力得到的,反倒是健壮的身体和灵活的头脑是对彝族男人的基本要求。在彝族结婚绝对是一个体力活,不亚于特种兵的训练营,因为你不光要自己体力过硬,还要培养出至少十人的迎亲队伍,一般以未婚青年男子为主要选拔对象,相当于我们的伴郎团,只是这个伴郎团不光要帮助新郎出谋划策,还要用自己结实的身体,协助新郎以最快的速度抢到自己的新娘。这就要考验新郎的领导能力和人格魅力了。

有了强大的伴郎团还要有一副好嗓子,少数民族能歌善舞那是总人皆知的事实,平日里劳动都要唱上一段,何况结婚的大喜日子更得好好展现一下了。新娘起头新郎接,唱不上来就会失去抢亲的资格,五音不全在这基本没有机会娶媳妇。彝族结婚就好像过五关斩六将一样,除了会唱歌会跳舞,还要会摔跤。对,你没有看错,要会摔跤才行。因为阻止抢亲的人太多,其中就不乏体力好的摔跤手,不放倒这些人就别想娶媳妇。

歌也唱了,摔跤也摔了,接下来该领着媳妇回家了吧,别着急,还要经受最后一轮的泼水考验。彝族人喜欢水,认为水可以驱走一切邪恶的东西,给人们带来幸福的生活。一般新郎都会派一名体力好抗泼水的伴郎前去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赶上夏季还行,要是赶上初春或者深秋,那可就跟掉进冰窟窿一样了,寒风刺骨加上一盆盆的凉水,体力不支根本坚持不下来,军训都没有这个严格。

越过层层阻碍,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娶到的媳妇能不加倍珍惜吗?这也许就是彝族人抢婚习俗的真谛吧。来之不易的幸福才会加倍珍惜,为了娶媳妇培养了一个兄弟排也是值得的。这哪里是结婚啊,简直就是中国好声音外加中国达人秀的组合版啊,没点才艺连娶媳妇的资格都没有。

  历史:

  彝族是古羌人南下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融合而形成的民族。在六七千年,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到3000多年前,这支向西南游弋的古羌人以民族部落为单位,在祖国的西南地区形成“六夷”、“七羌”、“九氐”,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青羌”、‘‘侮”、“昆明”、“劳浸”、“靡莫”等部族。当古羌人游弋到西南时,西南地区已有与其先后到达的两大古老族群——百濮族群了百越族群。古羌人到西南后,他们了百濮、百越长期相处、互相融合,并吸收和百濮、百越的南方文化。魏晋以后,昆明人与焚(濮)的融合发展为对僚人的融合。汉至六朝,汉文史籍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四川南部的主要居民称为叟人,有时则以叟、濮并列。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是歌舞之乡,彝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彝族音乐风格古朴,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很多普遍流传的抒情长诗,如《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阿丝牛牛》等。都是用歌曲形式传唱的。除叙事性的歌曲外,有结婚时唱的歌曲如《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如《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如《犁地歌》、《牧学歌》等。此外还有山歌,如布拖高胜山歌、儿歌等。

  彝族民歌因地区的不同,其风格也有差异。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歌高吭激越,中西部地区的民歌轻柔优美,东部依诺地区的民歌敦厚朴实。过去的彝族民歌,总的说来给人以压抑低沉之感,但其朴素优美的民族、地区韵味十分鲜明。民间器乐不是供作伴奏,而是独立发展,自成系统。引人注目的是它展示的历史时空跨度极大。常见的有口弦、月琴、马布、葫芦笙、胡琴、彝箫、坚笛、唢呐等。此外,吹木叶,即以一片树叶来吹奏乐曲也是彝族人民喜爱的民间音乐。口弦和月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的妇女.无论老幼,襟前都挂着一付口弦,随时可以演奏。口弦是一种独特而简易的乐器,由几片长约七八厘米的薄簧片组成.有竹片和铜片两种,最少的两片,最多的达五六片。竹制的音色深厚、低沉。铜制的音色清脆、秀丽。吹奏时以手指拨动黄片,利用口腔共鸣变化音色。簧片除发出本音外.还发出十分优美的泛音,构成音乐较宽的曲调。月琴多为中青年男子喜爱,其中不乏优秀的民间月琴手。50年代.凉山彝族姑娘沙玛乌芝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奏的月琴.受到热烈赞扬。

  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民间舞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等,大多是模拟劳动动作和表现生产过程。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如跳锅庄、跳“都火”、对脚舞、被毡舞、芦至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爱情的追求。

  从彝族民间艺术中开出的凉山歌舞之花,不仅在中外舞台上一展辉煌,而且在现代生活中遍地开放。今天,在凉山城乡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手拉着手,踏着民族风味的节拍,欢乐地跳着达体舞。达作是彝语的音译,意为踏地舞或脚踏舞,是在传统的彝族歌舞基础上编创而成的一种集体舞蹈。动作简练明快,音乐悠扬流畅,乡土气息浓郁,时代色彩强烈。80年代一经形成,迅速普及全州并以大西南民族交谊舞的态势,很快向州外、省外推开。在94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上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和彝族同胞手拉手,围着一堆堆青火.跳在一起,融为一家,场面热烈壮观.气氛亲切感人。

  彝族的民族音乐包括歌曲和乐器。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演唱的合唱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学唱,歌词由领唱者即兴创作;“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唱的歌,我们称之为宗教音乐,以与“俄”进行区分。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象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风俗习惯: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发生关系,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发生关系,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按习惯法予以处死。“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才能别嫁,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与舅家,反之,舅家方面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

  滇、黔、桂彝族封建式婚制,婚姻由父母包办,父母同意后再取八字,男家要向女家送聘礼,婚期要择吉日。

  (二)云南永胜县他鲁彝族对偶婚和群婚制这一婚姻制的结婚与离婚很自由,有的女子甚至终生不婚不嫁,靠不时上门的男伴侣夜晚同居,与其所生子女为家。特别是女子婚前性生活自由,通常成年后都要到被俗称为“棚子”的公房去居住,而且往往在其中一住数年,因此,新娘带着孩子结婚者也为习惯法所允许。

  (三)云南弥勒“阿细”彝族自由恋爱该支系彝族有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闲房”或“公房”,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当女儿将男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1949年以后,彝族地区普遍推行婚姻法,废除了旧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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