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对付以怀孕为要挟的第三者
1、直接问她想怎么样,要多少钱,最好是要她把孩子做掉,你可以给他分析:首先,你的老公已经后悔不可能再考虑她了,她没有任何机会赢了,这一点一定讲清楚了。;其次讲清楚如果生下孩子只是成为她再婚的累赘。
2、如果实在要生,告诉她那就生吧,不过一个月200元吧,那英老公的情妇不是也生了吗?二百元一个月和生孩子的痛苦,让她自己选择吧。
3、现不要想那么坏,哪那么容易怀孕啊?放宽心吧。第三者拿孩子来要挟的话,往往是接受孩子而不要第三者的。
4、记住一点,要理智的分析,不要采用过激的行为。体现出你的冷静面对,你一定会赢得这场胜利。
5、更多的把握住你老公啊,别让他太忐忑不安但是也别让他小看了问题。既让他吸取了教训还不要太委屈了他。
6、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让这件事成为你们感情生活中永远的阴影,以后要尽量避免提这件事。
以上是我的一点想法,最后加一句:真诚的祝你合家幸福。
2 丈母娘拿怀孕的媳妇要挟我 怎么办
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作的不对的地方,当然前提是大家都那么认为,丈母娘还用怀孕的媳妇要挟你就是她的不对,但天下没有不想让女儿好的妈妈,而女人我指大多数女人如果你照着他想要的目地的方向做,她感觉你真心去做的话,就会化解气愤,除非很过格的要挟方式,明知道你办不到还要挟,那就是不想过了,就算你达到她的要求,她还会提出更让你头痛的事来。
天下妈妈都不会那么过份的,沟通很重要,你也别倔的总认为自己对,就为了孩子为了你疼爱的老婆,委曲求全也不是件错事,特别日期你得理解 。
3 被威胁结婚的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 “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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