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妻子不愿意过性生活违法吗

婚后妻子不愿意过性生活违法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不违法。如果女方拒绝与男方发生性行为,男方应该和女方及时沟通,了解拒绝原因。如果女方是因为病情严重或者生理原因拒绝与男方发生性行为,女方应该与男方及时沟通。如果男方因为这件事去起诉离婚,法院要调解,第一次可能判决不予以离婚。如果丈夫在六个月后起诉坚持与有重病妻子离婚,法院也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是判决从财产等方面多给妻子留一些。如果女方不是因为病情较为严重,不是因为生理原因,但是长期不愿意与男方同房,这件事会引起夫妻争吵,冷言相向,夫妻之间冷漠,甚至有家庭暴力,最后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最终法院核对证据后,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你和你妻子打算三年后再要孩子,这是你们双方的决定,所以没问题,但不要孩子不代表就不能过性生活了,如果是你们夫妻商量好三年不过性生活,那是没问题的,关键看你们能不能控制住了,其实只要你们做好避孕措施,完全没有必要三年不过性生活的。

结婚后妻子不愿意同房不违法。但是拒绝同房可以算是家庭冷暴力,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是否破裂,无可挽回的情况下会判处离婚。

无论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房事情都应该是双方自愿的,如果强迫妻子发生关系的同样可能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及性自由权,使妇女的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摧残,有的甚至造成被害妇女死亡、伤残的后果,因此,强奸罪主要是在保护女性的性自由,在发生性关系时要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在发生性行为的过程中如果女性不愿意的应当及时中止。北京专业律师根据经验,不得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尊重女方的真实意愿。

在判断是否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有明显的抗拒举动作为违背其意愿的唯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同一些呆傻或精神病患者的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拒绝性生活,不属于造成离婚的过错方。但是,可以成为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我非常明白你所描述的问题,其实这只是夫妻相处中的其中一方面——性生活出现了问题,关键是你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从何入手?怎样保护自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奥克婚姻质量评估》提到,婚姻关系是需要综合考虑的,除了性生活,还有另外十个方面需要你综合考虑分析——婚姻期望、性格相容性、分享与沟通、解决冲突的方式、财务管理、休闲活动、亲友关系、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用这十一要素可以判断两人的契合程度?哪些是你们的风险区域?哪些方面需要提升?你可以根据这些优势如何改变当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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