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
以下是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古代各个朝代规定的女子最晚结婚时间在13-30岁之间,不同朝代的规定略有差异,这种规定的相关记载始于周朝,例如《周礼》“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就是规定成婚年龄上限,而超过这个年龄上限人就不成婚的,国家会进行处罚。
在古代社会,受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就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各个朝代为了能够扩大人口规模,就会不断的推行鼓励婚配和生育的政策,其中就包括以法律的形式设定最高的结婚年龄上限,为了保证这一政策能够实施,对于不按照规定结婚的男女及其家人会处以刑罚,包括坐牢和罚款等,有一些时期还会有专门的官媒,负责组织适婚男女进行婚配,有一些半强制的味道。
例如,我们高中课本勾践灭吴中就有一段“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三不嫁,其父母有罪”,这就是以法律来约束民间婚配。按照《礼记》中的描述,女子的适婚年龄一般在15岁以上,唐朝规定为13岁,明清时期则为14岁。这是起始婚配的年龄,而上限大多是三十岁,比如汉惠帝时期,女子三十不嫁,罚钱600,而在宋朝“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各个朝代会根据人口基数来调整结婚年龄的上限。
虽然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结婚年龄规定,不过这些政策的执行并不严格,只有在新朝建立等时期才会重点执行,因为这一时期刚经历战乱,急需要回复人口数量,所以国家对于这方面也是尤为看重的,但是随着社会稳定,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随着人口增多而出现人口陷阱,国家对于婚配政策也就没有这么上心了,大多数规定也就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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