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轨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虽然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重婚罪来说仍可以就此认定为重婚罪。对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合意见:如果婚姻感情已经破裂,希望尽快离婚,不要耽误别人的感情,也让自己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好 朋友
您说的两个人虽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关系,
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这之后,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后面有与他人领证结婚,不是属于重婚的
而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责任的。
结婚不领结婚证就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在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就不能有效保障自己权益。结婚不领结婚证那关于夫妻的一些权利是没有办法得到保护的,因为没有领证意味着两人只是同居关系,那关于彼此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都只能算按份共有,是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1、共同财产
夫妻是法律意义上的共同体,在婚内获取的经济资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哪怕其中一方并没有出去工作,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结婚,那么在这段关系中获取的财产和置办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了夫妻关系除了财产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同时如果两人在此期间一方和他人结婚同居,也不能以重婚罪论处,所以不领证对结婚双方的风险都很大。
2、贷款额度受限
不领证意味着单身,单身的银行贷款额度会更低一些。
3、感情不稳定
没有领结婚证在现实上说就不算结婚,这在日后的相处中增加了感情不稳定的风险。
对孩子的影响
准生证和户口
如果两个人打算要孩子,那孩子出生要办理的准生证和上户口会因为没有领结婚证而变得麻烦很多。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并不完全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携手一生那还好,要是发生争端闹到法院,并不视作婚姻关系破裂来处理,而是以同居关系来处理,对于受害方来说,会享受不到很多本应能享受到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没结婚不能告重婚罪。因此,若已与配偶领取结婚证,为合法夫妻关系,配偶又与他人同居,或者领取结婚证的,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配偶的刑事责任。若己方尚未领取结婚证,则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合法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告重婚罪。若构成破坏军婚罪,则处罚的更重。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领证没举办婚礼算不算结婚
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即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为重婚。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即是法律上的夫妻。即使没有感情,如果离婚,仍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二、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如果当事人只是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严厉,认为没有举行婚礼就是没有结婚。但其实,法律上并不以男女举行婚礼作为判定是否结婚的标准。一般只要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会成立,从领到证的那一刻开始,双方就具有了夫妻关系。而举办婚礼,只是民间人们对于结婚的一种传统认知,但对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没结婚证老婆一般不会构成重婚罪的。但未经依法登记结婚且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行为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如果因为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没领结婚证再婚一般不算重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重婚是指当事人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登记结婚的行为。且一般情况下,同居不构成婚姻关系,但若双方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1994年2月1日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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