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或称“同性婚姻”或“同性婚姻”)是指具有相同生物性别或性别认同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又称为“婚姻平等”或“婚姻权利平等”。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满足了选择同性婚姻的人们的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同性恋权利支持者对婚姻的定义是:
社会承认的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忠诚、一夫一妻制和合法的契约结合,政府和(或)社会通过给予具体的权利、待遇和责任予以承认。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税收、继承权、生孩子的权利和医疗决定权。
简而言之,就是把原来婚姻定义中的“一男一女”抹去。这个定义的支持者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用重视和尊重个人权利的现代道德观念来确定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如果社会认同,任何关系都可以被认为是“婚姻”,因为即使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宗教组织也不一定承认。在一些国家,宗教婚姻和世俗婚姻同时进行;在其他国家,宗教婚姻只有在政府颁发文件或举行合法仪式后才是合法的。
在有着悠久传统的国家,婚姻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不仅有法律意义上的“世俗婚姻”的概念,也有宗教意义上的“宗教婚姻”的概念。在政教分离的现代国家,这两个概念属于国家和教会的管辖范围;在同一个国家,有些婚姻,比如异教徒之间,不同种族之间,同性之间等等。,可能只有国家或教会的一方承认,而另一方不承认,或者有的教会承认,有的教会不承认。由于保守的宗教人士反对将同性婚姻称为“婚姻”,法律采用了“民事结合”的名称。一些学者,如艾伦·德肖维茨(AlanDershowitz),建议只保留“婚姻”的宗教含义,而婚姻的民事含义,无论是异性还是同性,都应改名为“民事结合”。然而,保守派认为,将婚姻等同于民事契约本身就是对婚姻的威胁。
在一些国家或行政辖区,由于历史或舆论原因,反对赋予同性伴侣“婚姻”之名,但同时为了给同性伴侣提供类似的法律保护,又创设了不同于“婚姻”之名的其他关系形式,包括:
民事结合:通常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没有婚姻状况。
或者同居登记合伙:不同程度上提供的权利比婚姻少。在一些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都可以登记为同居伴侣。
在英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存在着与婚姻权利义务完全一致、对同性伴侣开放的“民事结合”关系。但一些同权人拒绝接受这些非婚称谓,认为它们只是“分离但平等”政策的延续。
在可以登记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同性伴侣可以举行婚礼。然而,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一种类似于婚礼的仪式被称为“承诺仪式”,双方据此建立关系,并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并不被任何法律承认或保护,也不存在家庭(如孩子的抚养权,部分同性夫妇会收养孩子)、财产(如共同财产、税收、继承)、社会(如医保、探视、代他人做医疗决定、代理权利等)。)
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些要求婚姻扩大到同性的运动开始发展。法律认可的婚姻结合发展出一系列权利,包括社会保险、纳税、继承等从未婚夫妻的角度难以获得的权利。法律上对婚姻的承认排除了同性伴侣选择获得这些权利的权利(没有法律障碍的异性婚姻有权选择合法结婚并获得这些权利,而同性伴侣没有这种权利)。同性婚姻缺乏法律认可,也给同性恋夫妇收养孩子带来阻力。当然,进入同性婚姻的不一定是同性恋。
通常,同性婚姻的反对者都有宗教背景,他们认为将婚姻扩大到同性恋伴侣可能会破坏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在一些适应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人们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可能会重新开启一夫多妻制的立法,或许多其他令人不快的形式。
对此,支持者指出,传统的婚姻观念已经让位于其他领域的自由主义,比如可行的无过错离婚。在两名瑞典女性在斯德哥尔摩结婚后,参加婚礼的人还提出,现代社会的许多人不再局限于告诉他们婚姻是一种受限制的宗教,也不希望这些宗教观念被用于制定法律。此外,一些宗教开始承认和庆祝同性婚礼或承诺仪式。在加拿大,同性婚姻造成了宗教团体的分裂,该国最大的新教教派加拿大联合教会(UnitedChurchofCanada)和一些英国圣公会(Anglicanchurches)都表示了对同性婚姻的部分支持。
一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同性婚姻,因为他们反对所有形式的国家认可的婚姻,包括异性之间的婚姻。
鉴于上述客观事实,一些国家的立法者在保守派的压力下,不承认同性婚姻但又不得不兼顾同性伴侣的权利,于是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即民事结合(civilunion),该法律以民法为基础,允许两个同性伴侣登记为民事伴侣,提供类似或部分的婚姻权利。一些荷兰学者认为,民事结合是同性婚姻的初级阶段,它最终将指向同性婚姻。(对于民事结合合法的特定国家,请参考下表)
身边很多同志朋友啊。而且最近几年好像同性恋越来越多,但大部分90后都是抱着时尚玩玩的态度吧。嗯。
在西方,同性恋的发生率可达10%,有些城市甚至还要高得多。在同性恋中有20%属精神性同性恋。从理论上说中国的同性恋应当在10%左右
现在很多人都能接受同志了
比如我
现在科学界认为,同性恋是人类乃至哺乳动物三大性倾向之一(异性倾向,同性倾向,双性倾向),它是一种正常的性倾向。2000年时,中国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病目录中删除,实现了同性恋非病化。也就是说,同性恋不再被认为是疾病。
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丹麦、芬兰、英国、瑞典、瑞士和克罗地亚等国都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前几天,美国最高法院已裁定,在全美各州,同性婚姻合法。之前冰岛的女总统还与她的夫人访华,中国政府热情接待了她们。
同性倾向的存在,与人类历史等长。即是说,自从有人类以来,就有同性倾向。只是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一直被打压着,但它始终存在,这是一个不争的历史事实。
很多人认为,如果允许同性恋,那全世界都变成同性恋了,人类不就灭绝了。实际上这种观点是明显的主观臆测。会个会导致这样的结果,不是凭某个人想想,就能推理出来的,这实际是一个科学问题,得用科学来解答而不是用主观猜测来解答。科学研究表明,无论社会 环境压力大小,三种性倾向的比例都是相对稳定的。大致如下:异性倾向94%;同性倾向5%;双性倾向1%。也就是说,即便允许同性婚姻,也不会出现全民变成同性恋的现象,仍然会有绝大多数是异性倾向的人。所以,同性恋的比例一直都没有什么变化。
所以,同性恋的比例一直都没有什么变化。很多人观察到同性恋在变多,实际上有两个原因。
1、因为总人口在增加,那么同性恋人数也在按大约4%-5%的比例增加。
2、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同性恋敢于表露自己的身份。
也就是说,不是同性恋在变多,而是原本隐藏着的同性恋现在敢于走出来让大家看到罢了。
在中国,还没有这种普查,所以也没有权威的数据来判断。但科学研究表明,其它地方的可靠数据显示,同性恋在人口比例分布大概占4%到5%。
你身边没有,有两个原因,一是真的碰巧没有,二是有,但他们迫于当前社会压力隐藏了身份,所以你看不到。其实,第二个原因的可能性,比第一个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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