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也备受全社会瞩目。中国的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始于何时?古代是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奢侈之风的呢?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礼记·郊特牲》记载“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结婚是人生大事,举办婚礼也是人之常情。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人就认识到了婚礼意义之重大。《礼记·郊特牲》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性,所以附远厚别也……”
古人将婚姻看得很重要,为此还整出了一套结婚程序:从“纳采”开始,要经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到最后的“亲迎”等六个步骤,此即所谓“六礼”。
在“亲迎”这最后一个环节,要办婚宴招待亲朋。亲朋也会送上一份贺礼,此即人们所说的“随礼”。这“礼”,民间又称“红包”,有的直接称为“份子钱”。
但在先秦时期,古人结婚并不提倡互相随礼,《礼记·郊特牲》中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不仅如此,现在农村仍在流行的结婚时吹吹打打那一套,即用来调节婚礼喜庆气氛的奏乐程序也都不要,用古话来说,叫“昏礼不用乐”。
先秦人为什么要求“昏礼不贺”?他们认为结婚是“人之序也”,即人生的一个自然传续过程。所以,先秦时期民间的婚礼大多都很俭朴,一般不会大操大办。
从相关文献来看,先秦时期民间确实没有大操大办的记载。《礼记·曾子问》中有一段孔子与曾子的对话,孔子谈到当时的婚俗时说,嫁闺女的人家,“三夜不息烛”;娶媳妇的人家,“三日不举乐”。
孔子还就此作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前者是思念骨肉分离,后者则感怀生死无常,所以娶媳妇回来传宗接代。如果当时婚礼热闹非凡,孔子绝对不会说“三日不举乐”。
这种“昏礼不贺”、“昏礼不用乐”的制度,一直到秦汉时期才被打破。
秦汉时期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开始盛行
汉高祖刘邦颁布禁酒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到了秦汉时期,先秦时的一套制度没人遵守了,婚礼开始讲究起来。
但在西汉初年,朝廷还是不提倡婚礼大操大办的,《晋书·礼志中》中记载了刘邦(汉高祖)当皇帝时曾下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显然,这是针对婚礼大操大办的现象提出的。据《汉书·陈平传》记载,西汉的开国功臣之一、位至丞相的陈平,当年家里很穷。户牖乡富人张负见他相貌不凡,决定把守寡五次的孙女嫁给他。但定亲后,陈平无力置办酒宴,是张负予其“酒肉之资”,方得完婚。
陈平是在西汉建立前结的婚,由此可见,办婚礼讲排场在秦代已兴起,到了西汉中后期更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盐铁论·散不足》记载:“古者,燔黍食稗,而捭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 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婚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肴旅重叠,燔炙满案,臑鳖脍鲤,麑卵鹑鷃橙枸,鲐鳢醢醯,众物杂味。”意思是说,以前举行婚礼,用肉汤米饭,再加一些切细的肉块和熟肉招待客人。而现在,鱼肉重叠,烤肉满桌,大鱼老鳖,鹿胎、鹌鹑、香橙……不仅十分丰富,而且越来越铺张。
当时,一些郡国为此专门颁布了地方版“禁酒令”——“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召贺”。
但西汉第七位皇帝刘询(汉宣帝)认为此举不妥,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秋天,下了一道诏书,指示“勿行苛政”。
《汉书·宣帝纪》记载,刘询认为,婚姻之礼,是人伦中的大事;酒食会友,是行礼乐时使用的。禁止老百姓嫁娶时摆设酒食,以相庆贺,等于将乡里亲朋间应有的礼仪废除了,令民无可欢乐,这不是教化老百姓的好办法。
刘询还引用《诗经》上的“民之失德,乾糇以愆”一语,强调自己开禁观点的正确。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互相之间不和,大多因为在饮食上照顾不周。所以刘询指示,禁止再搞“禁酒令”。
刘询的本意,或许是想通过正常的婚礼仪式,让婚礼办得热闹点,使民间欢乐和谐,但他忘记了操办酒席容易引起铺张浪费这一最基本的规律。刘询的“开酒令”一传达下去,民间奢侈之风大起,婚礼如果不大鱼大肉地大操大办,生怕别人看不起。
汉宣帝的“开酒令”,不仅影响了当时婚礼风俗,对后世婚礼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汉宣帝的“开酒令”是古代中国婚礼大操大办的“第一号令”。
魏晋南北朝刮起“奢侈婚风”
南朝齐武帝萧赜下诏“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婚礼更为重视,刮起了“侈婚风”。因为婚礼过于讲究,这一时期还产生了许多新的婚俗,如新娘在婚礼中用扇子挡脸的“却扇之俗”、新娘打扮完毕用细纱蒙面的“盖头之俗”以及夫妻之间的“交拜之礼”,均出现于晋代。“闹洞房”风俗在这一时期,也特别盛行。
传统婚礼中的同牢、合卺之礼依然保留,但所用器物更讲档次。所谓“同牢”是新婚夫妻一起吃肉的礼俗,“合卺”则是新郎新娘在洞房里喝交杯酒的礼俗。当时的南朝,行同牢之礼时美食毕设,合卺之行则使用金银玉器,用品极为奢华。
《南齐书·武帝纪》(卷三)记载,永明七年(公元489年),齐武帝萧赜下诏,欲遏制婚礼中这股不正之风,称“晚俗浮丽,历兹永久,每思惩革,而民未知禁。乃闻同牢之费,华泰尤甚。膳羞方丈,有过王侯”。
针对“奢侈婚风”,萧赜指示相关部门拟订规约,公布于众,并限定摆设婚宴的规模,让合卺之礼不至于亏欠的同时,又能做到婚礼俭朴。最后特别强调,“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后来的齐明帝萧鸾,还组织朝臣讨论,将行合卺之礼时所使用的器皿,由金银器改为陶器。
同一时期的北朝,婚礼奢华同样不逊南朝。由于婚礼浪费严重,相互攀比严重,已影响到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朝廷及有识之士都不时指出侈婚的危害,提倡节俭办婚礼。《北史·临淮王谭传》记载,当时的皇族子弟元孝友曾进言:“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北魏官员崔猷也曾提出类似的禁侈主张。《周书·崔猷传》中称,“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有钱人家“衣服奢*”,崔猷上书请求“禁断”,得到了朝廷批准。
唐宋时期,婚礼内容又有新的发展,比魏晋时花样更多,如催妆、障车、百子帐、转毡、撒帐等风俗,都日渐兴起。这一时期婚礼大操大办现象不再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但自春秋时一直强调的“昏礼不用乐”,首度被官方否定。
宋太祖开宝元年(公元968年),行将灭国的南唐曾议订婚礼,经过一番争论后,知制诰潘佑的意见被唐主采纳——婚礼可以用乐。这是春秋以来,第一次由朝廷明文规定婚礼可以用乐的记载,中国人举办婚礼时请吹鼓手助兴遂成为一种风俗,一直流行到现代。
元代婚礼“聘财无法奢靡日增”
元大德八年朝廷颁布诏书“亲礼筵会,务从省约”
在禁止婚礼大操大办方面,其实历朝都有过限制,制度规定较详细、严格的,应该是元代。
元代虽然由北方蒙古族统治,但汉族风俗仍主导时人的婚姻生活,婚礼大操大办之风仍然盛行,“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因为办不起像样的婚礼,一些男女竟然不能及时嫁娶,可见当时的结婚成本确实太高了。
元代官员胡祗遹在《论农桑水利》中这样记述:“今日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门第之贵贱,例以奢侈华丽相尚,饮食衣服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不偿称贷。”
面对奢侈的婚礼习俗,元朝对彩礼、宴席诸方面都做出限制性规定。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正月,元朝廷颁发婚礼“限酒令”,诏书中明确要求,“亲礼筵会,务从省约”。对聘礼和宴席的开支花销,定出如下标准(上限)——
上户,金1两,银5两,彩缎6表里,杂用绢40匹;中户,金5钱,银4两,彩缎4表里,杂用绢30匹;下户,银3两,彩缎2表里,杂用绢15匹。举办宴席,上、中户不得超过三味,下户不得超过二味。
当时,不仅婚礼互相攀比,随礼之风也大行其道。在官场上,有时干脆直接从每个人的工资(俸禄)中扣除“份子钱”,有的份子钱竟让月工资“十除八九”。此风甚至影响到官场的廉洁,朝廷特规定,以后随礼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违反者法办。此规定还形成了法律条文,《元典章》中称:“如蹈前辙,许监察御史廉访司体察明白,以赃论罪。”
声明:“一方钩沉”栏目文章系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先生供本报专稿,摘转请务必与作者本人联系。
广西钦州防城人订婚前至结婚后第一年的风俗习惯
男女双方第一次见爸妈肯定要有见面礼的,主要指的是给未来岳父母的礼物;还有就是男方父母要给你女方(女朋友)红包,这个红包多少随便你们,但是过少也不好,一般200至1000元左右;防城区风俗 男朋友(男方)第一次去女朋友家 如果是去办订婚酒的,如果女朋友家有弟弟、妹妹,男朋友要发红包给女朋友的爸爸、妈妈、弟弟、妹妹,至于发多少是自己的心意,一般没什么钱的人家发个一两百元以上一个人这样,如果爱面子可以发多一点,也可以按风俗习惯亲疏关系来发,亲点关系的可以发多点,比如自己亲生的弟弟可以发200元或5百元,给爸妈的红包一千元左右一个,疏点关系的,比如堂弟、妹、表弟、妹关系的可以发几十元或一百一个。 还有就是新年去老婆娘家探亲 男方用发红包给老婆的弟弟妹妹,其他时间一般是不用发红包的。
订婚、结婚男女两家都需看吉日,男女双方商量好,再用选好的日子 订婚、结婚。
订婚、结婚时女方的:衣服,戒指 项链 耳环、大红伞等东西,这些都该男方买的,订婚时戒指也可以不买,但结婚时要买。
订婚、结婚的:彩礼、礼金(旧时称身价钱,在2017年见大家都给18000元或两万左右的比较多,有些地方要3万或者36000的,不过比较少。如果未婚先孕的或者二婚的,就不得礼金、彩礼,或者少给点。也不怎么办结婚喜酒。)、摆订婚酒、出嫁酒的钱、奶头钱(养母钱)、阉鸡、圆提(切成4斤左右一块正方形的生猪肉)、白酒或米酒、龙凤花烛、新娘开脸拔脸绒毛用的东西(涂脸的面粉(粉底)、红粉蛋、拨面毛的细线、修眉毛的刀、眉夹、消毒水)等东西 都是新郎(男方家)在结婚前 交给新娘(女方家)的。在现代订婚仪式、订婚酒席也可以省略不办,但结婚酒席最好不要省略;
婚礼酒席一般是男方家花钱办理,现在也有两方父母把钱给儿女,一起办的也是比较多的。还有就是酒席上要给红包,包括给媒婆、伴郎、伴娘、化妆师、送嫁人的红包,伴娘伴郎一般都给一两百元左右;帮新娘化妆的化妆费 女方家给也行,一般按协商价给;如果是媒人介绍结婚的,男女双方爸妈都要给红包、酒肉 谢媒;拍婚沙照的费用、接亲(接新娘、接嫁妆的车队)的费用、订酒店、请婚礼主持人的费用等是男家出钱的;给参加婚礼来喝喜酒的亲友小孩的红包,一般都是2元,5,10元,如果送新娘出嫁到男方家的人,男方家一般给36元,50元,72元,100元以上一人都可以,按亲疏关系给多给少的哦;
婚礼上双方父母都要给儿女包红包的,新娘爸妈出嫁妆(普通人家一般买:被铺蚊帐( 棉被、席子、枕头、蚊帐)、头面首饰(梳、篦、镜、洗脸盆、手巾、洗澡梯桶、口盅、牙刷、煤油传香灯、姑爷鞋、甘庶 全部买一式两份成双,除了棉被买一张外,还有尿缸(尿桶现代已省,古时用而已),如果是稍微有点小钱的中等人家或者是比较爱女儿的爸妈 买:冰箱、电动车 等家具,不过有些父母做不到哦。如果买电动车,出嫁当天叫一个弟弟或者命好的会开车的男人帮开去男家,男家要给一个小红包帮开电动车来的那个人,几十元都行(俗称嫁妆费就是指帮开电动车送来男家的红包而已),另外送新娘到男家的送嫁费另给,每人几十元以上都可以。
新郎要 早上去接新娘回老家拜完祖公,才能摆酒、敬酒 等。
结婚三天回门(回娘家),满一月后再回一次……
新媳妇第一年在新郎男家过年,男家父母也该给新媳妇红包的;
新婚夫妻结婚过第一个春节,新郎(新姑爷女婿)在大年初二上午要陪老婆回娘家探望父母的,也要买几份猪肉(圆提)、酒糖饼发给老婆(女方家)族里的老人,给过一次圆提酒族里的老人后,以后过年回娘家探亲就不用再给了;到此结婚风俗习惯手续就大致算完成了。
年轻的怒族男女通常会选择在属龙或属蛇的日子结婚,因为龙和蛇在怒族人的观念中是吉祥的象征。婚礼前几天,村里每家都会派一个能干的男人或女人到男方家帮忙操办婚事。这个女的家里好像也很忙。做婚纱,买首饰。请陪妈妈,请客人。
婚宴是所有仪式中最大的。结婚前,新郎要带着猪肉、大米等东西到岳父家,在婚宴前帮忙砍柴种地。婚宴上不仅酒肉要丰盛,场地也要重新装修。那时,新娘和新郎会举杯,女孩们会向他们扔面粉,以示好运。
婚前,青年男女享有相对自由的社交活动。当他们在生产活动或赌场中有了所有爱的感觉,就互赠手镯、胸针等物品作为爱的信物。然后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谈婚论嫁。双方父母互相理解,只有一方是对的。
结婚时,男女双方都要杀猪送礼。如果女人给男人一个,男人应该给女人两个。贡多拉怒族自治县的怒族也喜欢给妻子的父母和兄弟送礼,送他们一件农具和一头猪。
婚礼是怒族婚礼中最热闹的场面。必须从队伍中选出一名歌手来迎接新娘。只有当他打败了妻子站在他面前的歌手,他才能娶到新娘。
结婚那天,新郎邀请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背着一背柴火和一背聪明的孩子,还带着一罐酒等礼物,去女方家接新娘。当他们到达女士家时,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女士家为他们提供了最好的食物。当太阳爬上山,整个村子都被淹没的时候,新郎告别了新娘的家,抱起新娘,开始了他的旅程。
这时,新娘家挤满了送行的人,新娘走出了村子。走在前面的是几个壮实的小伙子,扛着一头大猪和一大坛白酒,后面跟着一个扛着嫁妆的送别队伍。新娘穿着怒族的全套服装,在一群女伴的陪伴下,用一块五颜六色的薄布蒙着脸,走在人群中。
当陪同新娘的队伍进入男方的村庄时,一直在等她的男方家人正忙着用猪、酒和嫁妆向那些人敬酒。到了新郎家门口,新郎的叔叔阿姨要向新郎家敬一杯竹酒。只有这样,新郎新娘才能进新郎的门。
新娘和伴娘进入男方家院子后,男方家收到女方家的礼物,热情欢迎伴娘。这时,新郎会上前握住新娘的手,欢迎她进屋。新娘一进房间,其中一名伴娘就用猎枪向空中开了三枪以示庆祝。
其余的伴娘跳着愤怒的踢踏舞,跟着有节奏的脚步走进房间,围着房间里的壁炉跳舞。然后,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祝新郎新娘婚姻幸福吉祥,家庭美满。之后,男方家人热情地向送走家人的人敬酒。他们满脸通红,兴高采烈。
怒族的婚礼是载歌载舞的盛会。年轻人弹琵琶,弹琵琶,跳琵琶舞,跳锅庄舞,尽情歌唱。老人为新婚夫妇祝福,并唱起了“婚礼歌曲”。院子里充满了欢乐。
在婚礼的三天里,新娘和新郎将由伴娘陪伴。每天,伴娘都要为新娘挑水做饭。当他回来时,主人家送给他一份礼物以示感谢。回门习俗与傈僳族相同,即三天后回门,回到婆家,才正式进入新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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