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是怎么回事?

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是怎么回事?,第1张

近日,辽宁锦州,王某婚礼当天坠亡,刚领证半个月新娘张某诉求继承183万元被公婆起诉。王父称,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自己有存单原件和密码。

家住辽宁锦州的王远明今年69岁,老伴今年67岁,他们有一个独生子叫王亮。王亮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于2010年5月24日结婚,2016年9月8日离婚,前妻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第二次婚姻是于2019年3月8日领证,于2019年3月23日举行婚礼。

可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王亮发生了意外,他从女方家所在小区的15楼坠亡,当时只有37岁。独生子去世,老两口沉浸在悲痛中,还没等他们缓过神来,王亮的两任妻子要求分割183万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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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前妻和现任都来分财产

王远明说这183万都是他做机电材料生意挣下的,儿子只是跟着他在店里打工,帮忙跑业务。2016年9月,王远明到银行存款,由于都是现金,金额也比较大,所以叫上了儿子一起去。由于当时走得匆忙,王远明忘记拿身份证,就用王亮的名字存的。王远明说:“密码是我设置的,存单也是我拿回家放到保险柜中的,存单上还有我的指纹。”

王远明觉得现在的儿媳妇咄咄逼人,一点也不尊重他们,因为在儿子去世第二天就直接上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她怕有人将财产转移。而王亮的前妻也来帮着料理后事,当她知道有183万的存款后也要求分一份,原因是存钱时她和王亮还处于夫妻关系。

王远明表示,离婚后他们对待前儿媳还是不错的,因对方给生下了一个孙子,所以王远明每月给她500元。王亮的前妻说给孩子买套房子,所以王远明又给了325万元,其中包括96万的车贷。

王远明觉得这笔钱是自己的毕生积蓄,而王亮当时每个月只有3000元的工资,是不可能有183万的存款的。如今整个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已经开庭多次。王亮的现任妻子的诉求是继承王亮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183万的存款、汽车和房子。

而王亮的前妻主要争夺70多平米的房子和183万的存款,70平米的房子是王远明买的,但写的是王亮的名字,是给王亮和他前妻结婚用的。虽然前妻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求分割房子,但现在要争取房子的份额。至于那183万的存款,前妻是后来知道的,因为这笔存款是在前妻和王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所以她要求分割。

依照法院4次判决,王亮名下的房子由前妻、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购买的房子由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183万的存款不归王远明夫妇所有,有待进一步处理。

这个新闻事件当中新郎刚和新娘领证十多天,之后就在新娘家的顶楼坠楼身亡。新郎死亡后还没出殡,那个新娘就急着申请冻结男方名下的房子,车子,还有存款183万。新郎的父母将新娘告上了法庭,不过最终还是败诉了。我觉的新娘继承183万的存款非常不合理。

一、这笔钱是新郎的父母给新郎的。

根据新闻报道那个新郎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00多块钱,以新郎的能力他完全是存不了那么多钱的,也买不起房子和车子,他只有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的存款是因为新郎的父母把他们自己的存款以新郎的名义存在银行里面。新郎的父母也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那些钱是他们存的。我觉得既然这样这些应该属于父母的赠与,既然是属于赠予,那么父母也应该有权要回他们所赠予的东西。

二、这笔钱在新郎结婚前就有的,属于婚前财产,而且他们刚领证没有多久,我觉得新娘把这些存款都卷走太过分了。

新娘刚和新郎领证10多天,所以新郎名下的那些钱财属于婚前财产。虽然法律有规定夫妻一方去世以后,另一方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他们领证没多久新郎就去世了,如果新娘继承了全部的存款,这种情况不符合存理。

如果真是这样的判决,那很多人就会为了继承别人的财产刻意谋害别人。我觉得这种特殊的案件应该特殊处理,如果真把那183万都给了新娘,那新郎的父母真的是失去了亲人又失去了财产,他们来说是巨大的打击。

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呢?你觉得新娘继承183万的存款合理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谈谈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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